Wednesday, October 11, 2006

[書] Honeymoon with my brother


圖書館借的。 知道這本書是因為圖書館的讀書討論會有討論到這本書(雖然從沒參加過, 可是都會去看他們的書單), 但是一直到看了這篇文章才想要去把它借回來。


就像文章介紹的, 作者Franz在婚禮前幾天被交往十年的準新娘告知她不嫁了, 但婚禮場地已經都籌備好了, 遠地來的客人的機票是不能退的, 所以作者決定如期舉行婚禮, 只差沒有新娘。 回到他工作的The Irvine Company, 他被通知要被降級了! Well, 既然Costa Rica蜜月旅行的機票跟旅館也都不能退, 那麼就讓前來安慰幫忙他的弟弟Kurt頂新娘的位, 出走一下消消愁吧!




我以為他要開始描述旅行 -- 很難得我沒在看書前先看評論或內容摘要。 但Franz開始回憶他跟女朋友認識交往的過程。 感情的事各自有理莫衷一是, 我們讀著便是, 也無需論斷是非。 但我覺得作者是個還蠻坦誠的人, 或者該說, 他的筆調不會讓我覺得浮誇或矯情。 像他說他跟女朋友沒有聯絡的一年多裡他另外有約會, (重合時當然就把後來那位"女朋友"拋棄了), 旅遊時的一夜情, 最後意外重逢時他將前女友緊緊一抱只為探知她在隆乳手術後的胸部變成C罩杯-- 他都一一寫來。 有沒有必要是一回事, 但至少感覺上不是在挖蒼疤揭隱私把自己裝飾成神聖的戀人和無辜的受害者。 (在Amazon上的review上讀到幾個人說作者講來講去都是別人的錯--蠻好玩的, 同樣的文字大家讀來感覺都不一樣)。 的確, 從中看不到太多痛定思痛的檢討反省, 但反覆在無法釋懷的遺憾和難過中, 也不覺得他輕佻或隨便。 當然, 再講到離職前從公司拿到的bonus, 賣房子賺的錢(他要是把房子放到現在的話, 賺得錢絕對不止double), 真讓人覺得這傢伙真是坦白得可以。


老實說, 書沒有好到值得推薦, 但是作者給我的印象不差, 所以也不好意思說書不好。 嗯, 很奇怪的邏輯, 但這就是我看完書後的結論。 Franz是典型的天真幸福的美國小孩, 一路走來全在計畫之中, 不巧有一天, 經營了十年的感情跟事業雙雙觸礁。 在30歲出頭正當意氣風發之時, 這正是重要的兩項人生課題, 失落感不可謂不大。 "My life before seemed so orderly. ... Now it was a jumbled mess. ...Like and archaeologist onthe brink of a find, I dug and dug, trying to decipher the tidbits and see the greater form. Trying to make sense out of overnight failure. Trying to grab the fallen pieces and arrange them in a shape to convince everyone-sepecially me-that all was not lost. I'm nervous, and scared to let go." (P.48) 還好的是他沒有像"猜火車”裡那位荒謬的失戀者一樣向下沉淪怨天尤人, 他知道要往前看不要往後看, 知道此路不通要換條路走, 於是有著雄厚的金錢做後盾(就那個嚇死人多的bonus), 他跟弟弟相偕流浪去看世界。


"We agreed that prepaid hotel reservations and prearranged tours limited our flexibility. Vacations, like life, needed room for improvisation."(P.48) 在Costa Rica的蜜月旅行中他們得到這樣的結論, 於是在接下來的環遊世界, 他們決定放空, 不排定緊鑼密鼓的行程, 跟著感覺走。: "Throughout my life, I'd made plans, set goals, and saw them through. .. Now I was discarding plans, going on feel, listening to signs. The experience felt strange, yet oddly promising. I wanted to dig deeper, yet I struggled to let go." (P.68)


計畫難道就不是"感覺”嗎? 不管是什麼樣的計畫, 都是”用心”排出來的, 都是”感覺”想要才去計畫出來的呀! 或許少了那麼點逍遙自在, 但如果能因此玩得經濟實惠有效率(畢竟大家都不是有錢有閒人啊), 有什麼不好呢? 很多時候只是, 在現行計畫中有什麼事讓我們不能往下執行, 換個跑道換個方向, 就成了另一個計畫了呀! 問題不在"according to the plans", 而是在who made the plan吧! 如果要以今天的後知之明說過去的計畫不對就毫無意義了, 因為那就是當時在那樣的條件情況下做出的決定呀! "決定了就去做而且不管如何都不要後悔" -- 我總是這樣相信。 生命沒有對錯, 只是隨著時光經歷我們看事物的角度不同, 做決策的心態不同, 追求的目標不同, 所以我們適時修正計畫, 或毅然修改大方向, 或大方向不變的方針下走點小叉路, 不能說這就不是”感覺”呀!


"Nobody ever told me it would feel better to leave everything behind and walk away" (P.80) 只是, 當你沒有走到那一步, 就算有人告訴你, 你能懂得, 能聽得進去嗎? 我們聽過也知道的"真理”那麼多, 有多少不是非要自己在跌跌撞撞之後才能懂得? 如果不是自己能走出來, 沒有人能讓你明白”how better it is"。 


Franz可能跟大部分平凡的你我一樣, 或者不習慣在人前表達內心想法, 或者不知道該怎樣展露內心世界, 也或者根本就不懂得如何感懷而作, 所以我們在書裡看不到太多珠磯, 儘管這樣的經歷應該能是很感人且特別的分享。 尤其, 雖然標題表明了"brother"這個重點, 我們只看到他說 ".. and it struck me how few hours we had shared since childhood. My mind tried to assemble his story, patching together bits of information. Sitting there, I relized how little I knew about him. I felt like someone who'd watched a soap opera for years, tuned out for a decade, thentuned back in. The characters were the same, but I knew I'd missed many plot lines." (P.40) 看到他一再強調他想利用旅行間的相處來好好認識他似乎一點都不了解的弟弟: "I always love him. Now I felt a new, powerful commitment to him. Kurt was there all along. I just didn't take the time to know him. I was intrigued by the discovery. I felt I was reading a good novel that had sat untouched on my library shelf for years. I wanted to read more. At the same time, I knew I was just beginning to plow through the pages. ... I wanted the ability to program the relationship like a computer, take out the viruses and bad files, upgrade RAM and speed." (P.110)。 於是我們一路等著他開口, 等著看他如何去認識了解他的弟弟, 等著他抽絲剝繭呈現這個主題。 然後, "I'm sorry if I've been a shitty brother", 他跟他弟說, "When you got divorced two years ago. ... I wan't really there for you. I didn't jump on a plane the next day and help you make calls. ... I'm sorry"(P.189) 哇, that was it! 兄弟的距離拉近了, "The conversations deepened", 大功告成, 任務圓滿結束!


還是少了點文采跟深度, 很可惜。


旅行是書裡的另一個重點。 但這方面的文字也相當鬆散。 除了在每一洲的旅行前有放了一張地圖顯示他們的路徑之外, 很多地方就是蜻蜓點水一筆帶過, 既不寫景, 流水帳也沒有。 他們最先去的莫斯科跟東歐就文化衝擊或觀光景點應該都頗有可聊之處, 不過可能他們剛剛出門, 還不知該如何”旅行", 只看到他們去bar, 一夜情, 怎樣被女生黏了四天後怎樣使詐擺脫她, 認識哪些女生, 和一點點的今昔相比(作者多年前去過這些地方)。 來到敘利亞, 我們看到他在邊界如何請出跟布希(對, 現在當總統的那個)的合照(這張照片後來又出現, 真的很好用)而得已順利入境。 "Indiana Jones world of Syria"! 這又該是更可觀的地方了吧? 但他舉了一些例子說當地人對他們(白人?)多麼熱心, 就結束了。


亞洲還好。 雖然我對於他到底到過哪些地方還是很混亂(嗯, 很多字沒查字點就不知道是哪個風景名勝)。 只是他寫到一些人的故事, 讓故事本身終於顯得溫暖而有了生命。


他詳細地講一個朋友跟他越南妻子(是個很獨立的女子)交往的經過。 友人帶她回美國見家人時: She draped it across a coffee table in the living room and asked his mother and father to sit on the couch. Tom had no idea what she was doing. Yen carefully arranged four teacups and opened a bottle of Vietnamese wine. She dropped to her knees and served his parents. Formal, seriouis, gracious, she thanked them for condoning the relationiship with Tom and asked for their blessing in the future. His mother started to cry. (P.150) 腦中浮現起一位溫柔卻獨立勇敢的女子影像, 在陌生的異地面對如陌生人一般的in-law-to-be, 用傳統的方式宣示她對婚姻與愛情的慎重--我也差點掉淚呢。


最讓人回味的是來自奧地利的退休老師Helga。 在講到她多年來在醫院陪伴她意識不清醒的丈夫時, "I'd be lying if I said I never looked out the hospital windows from time to time and dreamed of being in a place like this." 她並不覺得罪惡, 因為"those were my true feelings. You never want to keep those thoughts bottled up. That's not to say you should always act on them." 久病床前無孝子啊! 這不是同樣濱臨死亡的夫妻的關係嗎? 作者幫我們問。 "Truthly yes. Or entering another phase. But he gave me so much early on. It was my turn to give him something back." (P.153) 所謂"至死不渝", 不就是這樣嗎?


久病的丈夫逝世後, 她背起了行囊。 有年輕的背包客同行當然很好, "but these places are too good for them to have it to themselves. I want my generation to see it, too. They can do so much more than they think. They don't need three large meals a day, five-star hotels, or lots of expensive luggage on wheels. Grab a shoulder bag and join the backpackers. They'd love it out here." (P.152) 是啊, 退休後有大把大把時間可以利用卻讓它白白老去的人們有多少? 很多時候只需要第一步, 但跨出第一步何其艱難? (唉, 我最近對那個generation真是深有所感)。


兄弟倆跟沒有血緣關係的step-grandma的感情也讓人動容。 老奶奶LaRue住在老人院, 牆上貼了世界地圖, 標註著兄弟倆的足跡。 每次旅行結束他們去探望老奶奶時總會在老人院裡引起一陣騷動, 大家都來跟繞著地球跑的年輕人聊天。 老人們惋惜當年可以去旅行的時候沒有能去, 只能跟著明信片/信件旅行。 老先生跟他說: "We've tried to read everything you sent LaRue, and we followed the hourney on her map. Great stuff. Keep it up." 老太太在旁邊說:"We're all traveling through you." (P.169) 兩個人的旅行能帶給那麼多老人期待與喜悅, 應該是兄弟倆意想不到的收穫吧?


當兄弟倆第一次告訴LaRue他們的旅行計畫時, LaRue毫不遲疑地說道"Wonderfaul! I love travel. It's one of the few things in life you never regret."。 而Franz爹娘則憂慮"Can you go back to your job after the trip? How will you pay for it? ... Let me ask you, what do you plan to do about insurance? What if you need a blood transfusion in one of those countries?"(P.67) 他說"Our parents' generation asks when we're going back to work. Eskaton asks where we're going next."(P170). 這就是當父母跟當祖父母的不同吧。 父母要把小孩當”小孩”養, 要為他們操煩所有的現實問題, 擔心他們有沒有競爭力, 未來有沒有發展, 而爺爺奶奶才不管呢, 只要不保留地寵愛, 只要孫子們開心就好!


最後他們來到非洲。 (哎呀, 南美洲除了我也想去走的印加古道, 沒留下什麼印象)。 雖然他們至此已經知道該如何旅行了, 可是接受人家的招待當採訪記者? 感覺怪怪的。 在擁擠的公車上跟當地人”肌膚相親"的顛沛行寫得誠懇又實在, 但講到safari時就覺得不如去看有照片的WildHeart雪兒的肯亞探險。


有朋友問他, 柬埔寨適不適合帶小朋友去(P.265)。 ”Absolutely", 他說, "They could learn a lot from the poor. So could their parents." 然後就列了一堆they'd know, they'd learn, they'd undersatnd, they'd experienced. 老實講也沒有很多新意在這, (就是要寫論說文時我們也可以洋洋灑灑的那些), 但如果這些東西真的能進到他們的心裡, 也是旅行的另一個收穫吧。 雖然, 呃, 我猜大部分的人即使去到"比較落後”的地方, 可能還是不食人間煙火地住好旅館吃好餐廳享受便宜的物價吧。 我們秘書有一次發了信說她的教會要去非洲進行什麼mission, 請大家贊助。 回來後她貼了些照片給我們看-第一天教一年級的小朋友, 第二天教二年級的小朋友, 第三天到第七天去safari, 有人烤肉給他們吃之類的, 然後說非洲的小孩多窮, 物質條件多差卻又多快樂, 知道自己有多幸福, 很高興能對他們有點貢獻。 Come on, 先不說沾醬油似地上幾個小時的課算什麼幫助(作秀吧), 接下來吃好住好的safari呢? 這才是mission的重點吧。


在亞洲的時候作者決定把Longly Planet跟所有的旅遊書丟掉, 決定路長在嘴巴上, 跟當地人聊天才能發覺正宗的各種資訊。 哎, 我才剛開始在看Lonely Planet呢! 知道很多背包客都是用這一套書, 所以我也蠻好奇想看看它究竟長什麼樣子。 他舉了Orange County為例, 說書上會講哪些點必去, 而如果問當地人則會有不一樣的答案(可惜他自己並沒有舉出他會推薦的具體名單)。 如果我是觀光客, 一生只有一次機會去那裡, 我還是會想去Disneyland, 去看星光大道中國戲院Hollywood(雖然我也會覺得它很無聊)。 就像.. 嗯, 雖然覺得舊金山的漁人碼頭真是觀光化到不行, 有觀光客來我還是會帶他們去, 而他們也會覺得那是到舊金山必去之地吧! 再者, 問了一百個當地人, 他們會指給你不同的一百家他們覺得好的餐廳吧。 那麼跟吃喝娛樂無關的當地特色? 問問一百個當地人, 看看有多少人能找出一條好的步道給你。


當然不要被旅遊書牽著走(去到一個沒有本地人卻擠滿了捧著Lonely Planet的遊客的餐廳一定很昏倒), 但書還是不能不看--我是不相信餐廳旅館之類要捧著銀兩去消費的場所的介紹啦, 主要還是看有哪些點哪些景可以看, 而且書不能單看一本, 多看點不一樣的交互參考, 多做點功課, 去了當地再隨心所欲走也不遲。


"I knew the trip would be a lifetime education. It's been hugely rewarding to turn Trivial Pursuit geography questions into experiences while "shrinking the world". What I didn't expect is that our main source of education would come not from museums or churches, but from the people we've been fortunate enough to encounter." (P.165) 同意跟人的相處交談才是最最有意思。 的確, 人的故事總能令人回味再三, 久久難忘, 而再怎樣棒的靜態典藏也只能是照片上難以重現的無言影像或難以描述的文字獨白, 但我還是覺得musuem也是一種精華所在。 人是屬於現世的精華, 而musuem則收容著時空的精華。


PS. 從來沒有想過"猜拳”的英文該怎麼講, 看到rock-scissors-paper時小小地開心了一下, 剪刀石頭布!












Sunday, October 1, 2006

[書] A Walk in the Woods

圖書館借的。 以前有出過一系列Bill Bryson的中文版, 買了一本"哈!小不列顛"(Notes from a Small Island)。 只記得讀後甚不喜歡, 卻也不記得為何不喜歡(99年3月讀的)。 看到這書時著實考慮了一陣子, 決定再給它一次機會。


呃。 果然還是不喜歡。 但還是把它看完。 當然不喜歡可以把它擱一旁去, 可是我實在很想寫下我不喜歡這本書--沒看完的書我都是不記的, 看到人家review說書很爛很不值得只看了50頁100頁就看不下去等等, 都覺得很不專業也沒說服力, 所以得努力看完, 才能名正言順記上一筆(嗯, 真是無聊的規矩)。




第一章先來個下馬威, 講到走AT的種種危險狀況--連AT全長究竟多少英哩都可以寫掉3/4頁。 其實讀著還蠻有真實感的, through-hike這些跨州的長步道想起來很是灑脫很有山林閒情, 但是作者洋洋灑灑各種名目寫來, 硬是立下好大一座門檻。 寫到他進店裡去買全付裝備讓我很是吃驚: 怎麼能這麼有膽量, 沒有練體力沒有經驗沒有準備就這樣單獨去走長步道? 我是絕然不敢的。 於是又疑惑又羨慕地繼續讀下去。 (這是全書我覺得最有興味的一章)


第二章在講熊。 用了幾頁的篇章引述他在一本書(Bear Attacks: Their Causes and Avoidance)裡讀到的一些熊攻擊事件。 我承認我真的開始認真考慮它的嚴重性-一直以為遇到熊又被攻擊的機會應該不大, 但同時, 對他這樣大手筆的放他的讀書筆記在此覺得很不以為然(當然, 為了湊字數的話, 他倒是做得蠻好的)。 事實是, 在後來的章節裡, 每一篇都是從一些很生硬的"論文"開始, 講天氣講歷史講一些有的沒的, 我想他真的是有查過資料, 所以數據理論俱全。 但是他讓我覺得他在吊書袋。 如果是要寫本有深度的論述的書, 我會期待看到他的資料出處(沒辦法, 他的筆調讓我覺得不太相信他)和做學問的恭謹; 但如果是要寫他走AT的經歷跟心情, 我希望能在裡面看到"我", 而不是一堆沒有生命的文抄公。


讀書的時候一直會想到窺看印度裡的妹尾河童。 想像中兩人都是有點年紀的旅人, 也都是帶著很主觀的人。 可妹尾河童主觀得可愛又親切, 而Bill Bryson卻讓我很反感。 我很不喜歡他對所有人刻薄-每一個他遇到的人: 不論是山友, 經營營地旅館的主人, 讓他們搭便車的人, 南方人--所有人! 說人家老婆很醜女侍很醜; 說一個跟了他們幾天最後被他們硬是甩掉的女獨行俠:"I have long know that it is part of God's plan for me to spend a little time with each of the most stupid people on earth, and Mary Ellen was proof that even in the Appalachian woods I would not be spared"(P.51); 在Burger King外面:"... that people who go into hamburger management always look as if their mother slept with Goofy"(P.84); 在路過的人關心地說了句掉到水裡了嗎時說人家"You moronic fit twit"(P.247); 在一對through-hiker的男女在回答為何一路走來始終沒有想過停止或中斷"...we put our faith in the Lord and His will prevailed" 時註解說他"made a mental note to lock my door when I went to bed"(P.250)... 如果這是本書的笑點所在, 我的英文跟幽默感果然沒有好到讓我覺得好笑。 每個人當然都能有自己的偏見與愛惡, 也不是我們需要眼前所見皆美, 但所有人在他眼裡筆下不是怪胎就是低能弱智, 這種閱讀經驗真的很不好!


不只人, 其他能抱怨的他也都沒錯過: Civilian Conservation Corps是a kind of army of the unemployed(P.54), National Forest Service(只會砍樹開路), National Park(細數有多少生物在國家公園後滅絕的速度比之前快, again, 我想知道他漫天飛舞的數據是哪來的), 還有地圖:"Appalachian Trail maps are so monumentally useless that I had long since given up using them"(P.73) 哎, 我懷疑究竟他有沒有做功課-是沒買到正確的地圖, 還是他一貫地覺得別人低能? 一張地圖的資訊夠不夠, 是不是你需要的, 只要翻開來研究一下就會知道, 不需要等到了步道上才發現吧?


有趣的是, 儘管NPS被他批評得一文不值, 我還是在好幾個國家公園的遊客中心/書店裡看到這本書放在平面架上。 不曉得是NPS心胸寬大, 是沒搞清這本書究竟在寫什麼, 還是很認同他不能沒有可樂/餐廳/枕頭/床鋪的所謂愛好自然?


在花了很多段落批評美國人不愛自然不愛走路不愛在自然裡走路後, 他說: "I was beginning to appreciate that the central feature of life on the Appalachian Trail is deprivation, that the whole point of the experience is to remove yourself to thoroughly from the conveniences of everyday life that the most ordinary things-processed cheese, a can of pop gorgeously beaded with condensation- fill you with wonder and gratitude."(P.55) 因為這樣的信念, 在步道上時, 他不斷地想念城裡能提供的種種便利與舒適, 他會花很多很多很多的篇幅來寫有幸讓他到訪的城鎮下榻的旅館光顧的餐廳等等(少不了又是一番尖酸), 真正與步道有關與自然有關的書寫卻少之又少, 更不用說這當中還有一堆是他跟他的山友Katz的對話(還有好幾頁肥皂劇一般的Katz勾引人家老婆被老公追殺的驚逃畫面)和各種引經據典(還有一段是引自他自己的書!)。


他又說了:"I know the Appalachian Trail is supposed to be a wilderness experience, and I accept that there are countless places where it would be a tragedy for it to be otherwise, ... , the ATC seems to be positively phobic about human contact. Personally, I would have been pleased to be walking now through hamlets and past farms rather than through some silent "protected corridor"(P.155) 咦, 不是出發前就應該知道AT是走在無人的荒郊野外嗎? 如果這不是你想要的, 為什麼要來走, 然後抱怨沒有人煙? 所謂的"rediscover America"就是發現它的步道沒有像英國湖區一樣, 只要背著day-pack, 每晚都可以落腳在溫暖乾淨的民宿享受不可或缺的現代文明嗎? 更何況, 他根本沒有走完。 (嗯, 至少我有讀完)。


是的, 在第114頁(全書273頁), 我們驚愕地發現他們倆跳上計程車, 飛車越過某些段步道, 因為"已經走了50萬步, 不用再走400萬步 to get the idea of the thing"! 接下來有一百多頁, 是他當dayhiker零零碎碎地走著: 每天開著車到登山口, 走路, 吃著老婆做的可口便當, 回家睡舒服的床, 和一大堆AT附近景點的歷史介紹。 當最後Katz又回來跟他要走完位於Maine的最後步道, 只剩下40頁: 這其中還包括Katz再一次隨地扔了背包裡的食物跟水瓶, 又犯了酒癮, 又莫名其妙地走失! (我也跟某些讀者一樣, 對Katz的真實性存在很大的問號)


最後, 他計算出他走了870mile(out of 2100mile), "and I don't care what anybody says. We hiked the Appalachian Trail"。 Oh, Well, 至少我不會一本書看了2/5就宣稱我看過這本書了。


我很失望關於AT的書是這樣子在熱賣。 真正走過的人或許沒有文采跟知名度來寫它, 而能寫作的這人不過是為了出書便走幾步路代表他行過。 它沒有認真看待行走荒野這件事, 它與步道是疏離的沒有感情的, 更完全沒有對大自然的尊重和關切。 然而它在暢銷。 失望且遺憾。


看完之後很想看Muirwood推薦的也是寫AT的Blind Courage, 不過圖書館沒有, Amazon上也沒有新書, 得再研究一下該去哪找書。












Wednesday, September 13, 2006

[書] The Time Traveler's Wife

PS. 看人家講書講電影的文章前都會樹立"非讀勿入"或"安全可進"的警告牌突然想到我是不是也該弄一個 -- 所有[書]開頭的文章都是紀錄看過的書的大綱或努力擠得出來的丁點感想(以求年久失修之後還能依希記得當年見過的身貌), 不想知道故事內容的請跳過不讀喔!



圖書館借的。 在各種書局的平面架上看到這本書很久了, 一直沒有想看它的欲望。 這書名讓我聯想到"Time Machine", 感覺會是一個癡癡等待的女人, 而在不願等待之後不斷地想要去改變時間改變歷史, 卻沒有成功。 於是, 這一兩年來, 總是無動於衷地跟它錯身而過。 一直到看了二楚的介紹


拿到書的隔天, 正好又看到WC的文章。 喔, 這下我應該比較能進入狀況了, 放下手邊記錄著他們見面的日期跟年紀的紙張, 不再反覆往前翻閱對照時間, 什麼都不要管的就這樣看下去...


花了總共兩天半的時間才看完。 517頁的精裝本硬生生捧在手上真是沉重的可以, 闔上書, 我衷心希望以後只要看些不超過300頁的平裝本書就好了。 (可是圖書館的書十有八九是精裝本呀!)


有內容大綱介紹的文章好幾篇, 我就不寫了。 只想記一下看的過程的感覺。 喔, 是的, 因為故事實在太長, 看得實在很久, 感覺也起起落落。


在前面有很多時光跳躍的地方, 十幾歲(甚至更小)的Clare跟三四十歲的Henry的場景總讓我覺得很怪。 僅管三四十歲的Henry在"現在"已經跟Clare結婚多年, 但"眼前"的Clare還是小朋友啊! 在草地上把玩著Clare的腳.. 不要說Henry自己覺得太sexual, 我也覺得他是很曖昧的怪叔叔。 是個性使然還是對Henry的愛, 讓Clare願意拒絕童年, 拒絕追求, 拒絕約會, 守候著後來的唯一成為他的妻? 我實在沒有感覺到究竟是什麼能讓還沒成年的Clare愛上總是來無影去無蹤的Henry(陪她聊天? 教她法文? 幫她揍虐待她的小混混?還是純粹的宿命?)。 六歲, 看到一個赤身裸體的老男人, 不會驚嚇得趕快逃跑? 如此詭異的出現方式, 來路不明的老傢伙, 為什麼會讓幼年的Clare期待, 等待, 甚至迫不及待待跟他做愛--18歲的Clare跟41歲的Henry。 是少女的憧憬還是少女的幻想? 還是, 這在美國人是很"正常"的?


時序進入"現在"。 20歲的Clare終於遇到"現在"的Henry。 Clare欣喜若狂, 但還未在"未來"遇到"過去"的Clare的Henry卻是一無所知。 然而Clare的出現, 卻讓惡名昭彰的Henry立刻洗心革面, 馬上扔掉食之無味的Ingred, 不再買醉酒吧。 戀愛的兩人, 共組家庭的兩人-- 不愛讀愛情小說的我在中間這一段其實覺得蠻無聊的(who cares how they celebrate new year! and why bother those punks?), 我讀到瑣碎--詳盡平凡的瑣碎一如你我的日常, 但沒有深刻。 用小時分割的結婚當天更讓我覺得很冗長-很想跳過, 可是對英文實在沒有跳讀的能力, 只好撐著。 同樣的節奏出現在Henry臨死前, 既不懸疑也不緊張更不感人--這種特效顯然對我沒用。


後半段, 兩人小家庭開始有點變化, 才讓這種冗長舒緩些。 他們找上Dr. Kendrick, 想看看有沒有方法治療Henry的Chrono-Disorder。 之所以找上Kendrick是因為回到未來的Henry知道Kendrick會是他未來的主治太夫。 預言Kendrick即將出生的兒子會是唐氏症成真並沒有讓醫生相信他, 但眼睜睜看著Henry消失, 醫生相信了。 研究出Henry變異的基因, 複製在老鼠身上, 成功地讓老鼠時空轉換(到同一地點)! 這樣驚人的成就與發現只是單單一句"論文即將刊登在Nature雜誌上"就結束了。 哎, 我以為這樣子的事一定會在科學界在新聞界掀起喧然大波, 嗜血的記者一定蜂擁而至, 即使不是本書的重點, 也不至於Henry跟Dr. Kendrick都還是一如常人的過日子, 船過水無痕呀!


所以我不太明白Dr. Kendrick是安排來做啥的--發現懷孕母老鼠的高死亡率與解決之道來證明Clare的一再流產並不驚訝?


我也不明白為什麼Clare堅持要一個小孩。 如果總是會不知消失到何時何地的Henry會讓她擔憂受怕, 為什麼一定要堅持生一個有可能有同樣Choro-Displaced問題的小孩? 要被迫偷竊行搶逃跑的童年不會讓父母心疼嗎? 同時, Clare也堅持不肯讓Dr. Kendrick抽她小孩的血來解析基因尋求"可能的"醫治之道--兒女有病, 父母不是都會想方設法尋求所有可能的醫療方式? 不能說她不對, 但是總該有點心路歷程跟內心的掙扎吧? 但不孕/流產/收養等的討論都沾到邊了就嘎然而止(同樣的還有determined vs. free will)。 拖到六次流產.. 我都幫他們累了。 喔, 無法勸止Clare的Henry決定去結紮, 還會寫在記事本上透印到下一頁讓Clare發現--那結紮後小孩怎麼生出來呢? 過去的Henry來到現在, 在不知道有沒有睡著的現在的Henry旁邊跟睡夢中迷糊醒來的Clare製造小孩! 呃, 很怪。


儘管Clare從幼年就開始等候Henry, 拒絕所有追求, 在遇到"現在"的Henry前她還是跟Gornez上床--她最好的朋友Charisse的男友(後來變成老公)! Clare一直害怕Henry知道, 但不動聲色直到結婚多年之後才終於有一天不知為什麼忍不住全盤托出。 Henry當然不計較兩人相遇之前的事, Clare於是釋懷。 哎, 不曉得她會不會在意Charisse知不知道, 會不會對她覺得歉意? Charisse當然知道, 在"剛好"跟Henry喝咖啡時突其來地不小心吐露出Gornez原來是愛著Clare的--可是這兩家人的關係卻始終深厚毫無嫌隙毫無芥蒂! Clare要臨盆的半夜還不讓Henry叫救護車, 硬是要Gornez跟Charisse來送他們去醫院。 兩人也二話不說就出門救急--我真好奇這對熱心助人的夫妻有沒有考慮到三個小孩單獨在家沒有baby-sitter是不對也不合法的?


然後Henry死後Clare又跟Gornez上床了(why?)--用叫出Henry的名字來表達她即使跟別人上床也是無限想念Henry的? 當然不是不能看夫妻間男歡女愛的畫面啦, 只是我又開始好奇諸如cunt, cock之類的, 出自一位女人在講她自己的故事, 是不是"正常"的用法? 是不是一定要一再重覆? 中文版裡不知是怎麼翻譯?


Time Travel。 雖然這好像該是主題, 但我只覺得這算是個蠻新穎的寫作題材, 卻不能算上"科幻"的。 為什麼沒有辦法掌握Choro-Displacement何時會發生, 會去到哪個時間地點的Henry能夠去到未來, 找到Lottery的中獎號碼(隔天看報紙就好了, 幹嘛還要特地買一台電視回來看明知一定中獎的開獎?), Dr. Kenrick小孩的出生證明, 他自己的訃聞? 又是怎樣的機制在亂數中能讓Henry一再出現在幼年的Clare家的草坪上? Alba回到Henry跟Ingrid狂歡後的夜晚的這一幕戲是要表達什麼? 老是提到Henry傷痕累累甚至鮮血淋漓地回到"現在"又是要說明什麼? 明知自己的死期卻不肯讓Clare知道, 是愛還是操弄?


今天又去書局繞了一圈。 儘管在台灣時一向不信什麼暢銷書排行榜, 對於滿書滿櫃的英文書實在是無能為力(就不討論是不能也還是不為也了)。 會拿起來翻閱讀書背簡介的, 還是會被擺在平面書架上的Best-Seller或各種推薦。 無奈, 卻還是只能以蝸步梳爬。 期待有朝一日可以在書市浩瀚中覓得一方舒適的小小角落。 不說這本書的好壞, 它倒是激發了我對"看英文書"的企圖心呢!












Wednesday, August 9, 2006

Summer Reading

圖書館的網頁上有很多有趣的link, 是我無聊時會去亂晃的網站之一。 很早之前就看到Summer Reading的廣告卻不以為意(我會自動自發念書, 不需要這個活動來督促), 直到有一天在圖書館門口親眼看到大大張的海報突然有了感動有了衝動, 跑去問這活動要如何參加(其實是想問贈品之一的CD是什麼樣的CD, 多寫多送的CD是不是同樣的CD..)。 和藹可親的櫃檯奶奶拿了一份講義夾出來(五顏六色的紙張包括兩份說明, 三份參考書單, 跟六張卡片), 登計了我的資料(第62號報名的), 詳細地跟我說明(最後還一再問我有沒有喜歡講義夾的顏色, 要不要挑別的顏色)。 基本上就是讀完一本書就在一張小卡片上寫下心得, 截止日回去之前交回去就行了。

當下我是很有要發憤讀英文書的豪情壯志啦, 也立即在心中擬好了書單, 但計畫總是趕不上變化, 拖到今天, 為了不浪費拿到的這幾張卡片, 我只能作弊交卷--拿我讀的中文翻譯書來寫讀書心得。 


圖書館真的是提供不花錢也可以讀書的好地方。 嗯, 好吧, 說"不花錢"也不太對, 因為裡面也有我們辛苦的血汗錢繳的稅, 那自然更該好好物盡其用。 而且多借中文書, 讓館方知道有廣大的需求, 才會再繼續進更新更多的書--跟同學聊天時她們還會念幾句在台北的圖書館還借不到怎麼我就看完了, 還是蠻開心的。 哎, 是的, 我還在讀中文書。 總想著有朝一日看完所有想看的中文書, 再開始來讀英文的吧。


圖書館也有很多service。 新書或熱門書可在網上預約, 書到了會保留在櫃上, 寄email通知再去領取, 不用翻箱倒櫃到處找。 (那個預約人數超過百人的韓劇, 就還是別等了吧)。 訂了它的Nextreads email--對美國書市除了超級暢銷書外實在無法follow, 有人可以按時分類整理介紹閱讀做為參考, 甚是方便。 每每讀著書介, 總希望自己的英文可以好到照單全收。 Novelist可以以書找書或以作者找書, 還有閱讀難易度指標, 也是個有趣的tool。 圖書館每月有一次讀書討論會, book club kits將要討論的書10-12本不定裝成一袋, 一次借齊。 有適合各種年齡層的booklist, 還可以為小朋友量身訂做書單。 除此之外, 辦活動放電影的節目也不少。

在不抱任何期望的標準之下, 這些圖書館真的是很不錯的社區福利之一, 著實該善加利用 -- 因此名列我不餘於力的推銷物之一。

Thursday, July 20, 2006

[書] 2006Q2

有看書, 沒寫字。


  • 漫走, 在熊的國度裡

  • 理想的下午--關於旅行也關於晃蕩


    Remy帶了一篇刊在世界日報上的舒國治的文章來借我看, 講美國公路的, 我們倆都很喜歡。 於是她買來了這本書, 看完借我。 我們都很好奇他究竟是靠什麼維生, 能夠這麼多年地行遍各
    地。 這書, 我最喜歡的是寫斯德哥爾摩那篇, 算是比較花篇幅
    地從各方面來講一個城市, 雖然也是夾雜著一股信手捻來的清冷。 除此之外, 整本書讀下來的感覺真的是跟著他晃呀晃地, 跳躍過許多地名, 夾了賴床或清晨五點或理想下午的心情
    , 再講狗講人的生活瑣事... 連文章都能寫得如此閒散, 當真是晃蕩的功力吧?


  • 飲膳札記


    前一陣子blog在流行"最愛的五個作家"的串連時, 我在
    SunnyPie家看到她提了好幾本食譜。 Forward給
    也愛烹調的Remy, 她說其中好幾本她都有呢, 就帶來借我了。

    我不是愛吃會吃的人, 只要不是太離譜, 一向答以好吃, 有時想想, 真的好東西給我吃可能也就可惜了, 因為我很可能辨不出其中精華, 所以食譜一向不會是我想看的書籍 -- 要挑到材料簡單易尋, 作法
    簡單易懂的食譜還真不太容易。 而且我超級沒概念, 食材份量一定要求個精準, 要不然我可不會拿捏。 因此當我看到作者林文月一再提到對於佐料多寡材料放法全憑感覺, 不覺莞爾

    先挑了幾篇我也做過的菜餚當食譜讀, 餘著的顯然難度甚高, 便只能當散文讀, 而兩者皆令人興味盎然。 平易近人的菜香與回憶在溫文典雅之中交融, 讀著只覺通體順暢, 舒
    服極了。


  • 清明上河圖


    圖書館借的。 一直有聽過張國立, 不過是第一次看他的書。 應該是很簡單易讀的小書 (封面上的古裝男女很怪異), 可是我斷斷續續看了許久, 大概是三心兩意的兒女情長和無關己
    身的國仇家恨不太能吸引我一口氣讀完吧, 也沒有必要一鼓作氣吧。 只有最後比較像史實的異國飄泊讓我比較有感覺...

    清明上河圖是小時候很喜歡的一套郵票--沒錯, 我對清明上河圖的第一也是唯一印象就是那套好不容易才收集齊了的郵票, 除了知道是宋朝之外, 當真是不曉得作者是誰, 背
    後的故事是啥。 後來在機場買了一本給小朋友看的(還有注音的)-清明上河圖的故事, 我端詳著比郵票大了好幾倍的圖, 卻也一直沒有細看內容。


  • 洗澡


    圖書館借的。 初看到書名還真不知這是本什麼樣的書, 但楊絳我是識得的, 雖然也不曾讀過她的書。 從架上取下來, 同時記下來要找"我們仨"。

    原來"洗澡"是做思想工作, 根據問題多少分為大中小盆, 由群眾收集材料提出批評並決定過不過關--洗不過再洗, 澡盆甚至還得升級。 故事繞著幾個知識份子, 寫他們被收隴
    的經過, 在組織裡的勾心鬥角跟男女感情互動, 和最後在洗澡時的各人反應跟表現。

    一起頭, 幾個鮮活的比喻就讓我想起錢鍾書的圍城。 可楊絳卻溫婉多了。 很簡單的故事, 但在簡單樸實的筆調下, 各人個性嘴臉, 人心的轉折, 人性的醜惡或良善, 俱在雲
    淡風輕中鮮明的展現 -- 嗯, "鮮明"這詞可能用得不妥, 太亮眼, 可她的文字不是用這等色彩分明的字詞來形容的。

    "在平凡中越見功力大概就是這樣", 我說, 在跟心魚在msn上面聊到, 苦於找不到適當的表達方式。

    她說: "很多老作家她們的文字是"雋永", 會想要一看再看 ... 我就都很喜歡這些"老人"的書, 她們不太用華麗的辭藻, 可是講的那種意境, 讓讀者彷彿又有另外一種體
    會"。

    "雋永"這兩字下得好。


  • 荒村公寓


  • 奇巖城


    沒錯。 你沒有看錯。 是亞森羅蘋的奇巖城, 而且不是圖書館借的。

    我一直喜歡亞森羅蘋甚於福爾摩斯, 因為大盜亞森羅蘋比起一絲不茍的福爾摩斯顯然有"人味"許多, 一冊冊的冒險情節也具故事性, 還帶著濃濃的浪漫色彩。 奇巖城是我買的第
    一本亞森羅蘋, 不知是我真的慧眼識英雄, 還是第一次總是刻骨銘心, 我始終覺得這本是全系列中最好看的。 也或許小時候特愛的是那種剝絲抽繭的解謎過程, 和海上炊煙的"空洞
    之針"的漫妙想像吧?

    書輾轉借人終至不見, 於是已經長大後的我又上書局補了一本新的。 儘管書買來不曾再翻閱, 卻在一次搬書運動中將它和另外幾冊童書搬了來。 後來發現美國人原來是不識亞森
    羅蘋的! 這真是美國小朋友的損失啊! 不僅感謝台灣的書市, 讓我們在英語系書籍之外還有機會遇到其他語系的文學。

    於是, 在亨利媽接連提了兩次奇巖城(我所期待的一種小說題
    , Le Mont-Saint-Michel)之後, 我終於
    忍不住將新書一般的奇巖城從書櫃內一堆書後的夾縫中請了出來, 著著實實再讀了一次。 隨著紙頁進展喚起記憶, 雖然明知結局, 熟悉的故事轉折仍讓我興致盎然, 想像過的畫面一
    頁頁地浮現, 溫書的過程也溫習著兒時舊夢的光陰啊!


  • The Witch of Blackbird Pond [Audio]

    要出門去backpacking的時候, 隨手抓了幾片有聲書CD--每本書各抓了兩三片-- 我需要足夠的CD來應付來回十小時多的車程。 沒有計算正確的結果是, 在陽光明亮的午後跟車水馬龍的公路上聽完熱熱鬧鬧的Narnia, 當夜色低垂, 車子緩行在黝黑無人的山路時, 只剩下單調的念書聲陪伴著我, 真是孤寂得有點可怕。

    書是去年看的--我的政策是先看書再聽CD, 有認真在查字典時會幫助很多。 但儘管我已經知道故事的發展, 我還是有不忍聽下去的感覺, 於是之後斷斷續續又聽了很久才終於聽完。

    知道該鼓勵孩子們要能不默守成規, 能有自己的判斷, 要有主見有定見, 能在逆境中成長, 但"聽著"跟清教徒社會格格不入的Kit游走在該與不該之間, 我不禁在心裡喊著:"你就乖乖的聽話, 不要再出狀況了吧。" 大風大浪之後的花開果結或許甜美(端看作者怎麼安排囉), 但能安安靜靜平平安安的過日子, 其他都沒那麼重要了吧。

    不知道為什麼我會有這樣的想法-真的, 我看到小說裡有著善良美好的個性男女主角因為不能適應壓抑或刻苦的環境而忍不住要順著心性做"不該做的事"挑戰"權威"時, 這樣怪怪的想法都會直衝腦門--我應該是很標準的有奴性的小老百姓吧。


  • 池袋西口公園


    圖書館借的。 有些詞翻譯得很口語的"台", 讓我覺得讀起來很親切。 -- 好吧, 這樣說這本書有點怪, 但神乎奇技的跟監系統, 足不出戶的破案關鍵, 卻讓我在讀著彷彿很現實
    的故事中覺得又有點不真實 -- 不過破案所需, 還是得這樣安排吧? 讀完會想再讀接下來幾集, 但圖書館只有這一本。





  • 什麼事都在發生


    圖書館借的。 幾天前才收到人家轉寄來的幾篇他的漫畫, 還存檔了下來。 總是先看它的字。 幾句話就可以寫盡世間百態: 愛情的無解, 人生的無奈, 生命的炎涼, 的確是一番功力
    。 然後才看它的畫--我不看漫畫, 偶爾翻閱時也光看字不看圖, 因為覺得所有的人都長得一樣, 分不清誰是誰--跟文字一樣淡, 淡淡的筆調淡說著無言的故事, 淡淡的色彩妝點
    著書頁裡眾多的留白, 彷彿在困境中仍舊綻放著終究日子要過下去的甜美。

    哎, 男女間的感情追逐已經離我太遙遠, 而人生的意義我又還沒有資格說.. 總渾渾噩噩覺得日子也就這樣過吧, 茫然又如何, 無奈又如何, 看得太洞徹又如何 -- 雖然,
    能一針見血地點出令人不禁輕喟的清明, 該也是淬取自生命的歷練。


  • 羊肉爐不是故意的


    圖書館借的。 嗯, 我的確有收到過人家轉寄來的這篇文章, 不過大概花了1分鐘瀏覽了一下知道這個事件就跳過去了。 在圖書館看到, 想說一頁沒幾個字, 帶回來增加一本看書量吧
    。 不過說真的, 進到博客來網頁看到它得了好幾個某某百大, 某某TOP, 居然有點.. 厄.. 無法理解。 還有那個英文:"The most famous bird in Taiwan"...
    真是臉上三條線....

    絕對不是說它不好。 我只是很簡單地覺得作者是苦中作樂把這個事件寫出來, 很口語地紀錄一下事件始末, 要列入"散文"? "生活風格"? 而且, 我並沒有覺得它"很好笑"或
    "很爆笑"或"很搞笑" -- 好吧, 我果然是很難取悅。


  • Pride and Prejudice


    其實很難相信, 都這把年紀了, 居然還會看這書看得無限激動。

    第一晚, 很認真地邊看書邊查字典再對照網路上的翻譯看了20頁, 第二晚捨棄了查字典的求知欲, 再看了20頁。 禮拜六閒閒的夜晚(其實是因為根本就不想工作), 從八點半
    看到三點, 看了一百頁(哎.. 真的很慢), 焚皋繼晷地, 一早起來在亮花花的白日裡奮鬥完最後一百頁, 天也黑了。

    本來搭配的背景音樂是貝多芬的"熱情"跟"月光", 不知怎麼的覺得很不搭嘎, 換上齊豫, 相伴這一口氣下來的兩百多頁。

    第一次看傲慢與偏見應該是國小五年級時。 還記得那是一本字很小的書, 沒有序沒有跋, 可能連譯者的名字都沒有。 我不曉得珍奧斯汀, 也不知這書的有名, 家裡有著就拿來
    念。 讀完很是喜歡, 又看了幾次。 一直到20幾年的今天才又因緣際會拾起這一本書。 首先, 是href="http://blog.yam.com/noral/archives/1143132.html" target="new">Nora一連串講書講電影的文章看得我心癢難耐, 買的這一本就是
    她推薦的版本; 其次是四月時看了DVD。 那天急著要出門去backpacking, 看完後滿心激盪, 卻無能細嚼, 只能趕緊還片匆匆出門。 那份激動一直不去, 買了書, 擱了一陣
    子, 卻是一翻閱就不可收拾, 不到讀完不能罷手。

    (書有四百頁厚, 小說的254頁之外, 是一些評論等等, 還沒看。)

    不可否認地, 邊看書會邊想到電影裡的情節。 其實當時我聽說了2005年電影版的傲慢與偏見時, 第一個想法也是: "這不是已經拍過好幾次的電影了? 舊酒新瓶, 能賣得好嗎
    ?" 幸與不幸, 之前的所有版本我都沒看過, 所以這一版的選角改編等等, 全無比較地一盤接收。

    很怪的是, 我邊讀著邊渴望有忠於原著的電影演出。 沒看過1995年版, 我很難想像Darcy在游泳的樣子; 我也不是很喜歡電影裡他們在Pemberley見面的方式; 還有最後
    那個應該是甜蜜浪漫的結局也很... 嗯, 好萊塢。 而且, 很不能"接受" Darcy說"I Love You"。 不過或許就像Nora說的吧, 每一代人都應有他們對經典的詮釋。

    記得小時候看書時很訝異於作者對各家年收入的數字的不厭其煩地精詳--雖然那時我也不知五千英磅或一萬英磅到底值多少。 現今看來, 雖然還是不甚有感覺, 但是我可真好奇
    , 他們這些收入是怎麼來的呢? 書裡不論是Darcy或是Bingley, 好像總是閒閒地輪流在各個豪宅裡吃飯聊天玩牌, 唯一的business似乎就是寫寫business mail而已。
    而年輕的小姐呢, 也是閒閒無事地社交...怎樣能如此攸沃又悠哉地過著不虞匱乏又有品味的日子呢?

    當然, 真的要講, 我也不知Darcy究竟是怎樣/為什麼會愛上Lizzy的。 他們有什麼相同的嗜好, 共同的興趣, 聊不盡的話題可以保證快樂地ever after? Darcy得怎
    樣handle那位實在很誇張的丈母娘? 不過, 愛情可能真的就是莫名其妙地在某個回眸間烙下了不可逆的化學反應, 一燎原變無可回頭, how and why, 真的無足輕重。

    那我究竟在激動什麼? "How could you begin?" A question I can never get any meaningful answer.


  • 天使與魔鬼(Angels & Demons)


    圖書館借的。 倒是沒想過"全球資訊網"是誰發明的, 不過讀這種"緊張刺激懸疑"的小說的好處就是: who cares! 管他說的對不對呀! 故事才是重點。

    跟"達文西密碼"一樣, (這樣講有點怪, 因為這本書其實是出得比較早的), 故事開幕在兇殺案的現場, 而後, 羅伯蘭登, 身手敏捷又打不死的符號學教授, 從睡夢中被叫醒, 詭異的命案端上來, 要開始跟時間賽跑了。

    這一次解的是光明會(Illuminati)的謎, 夾雜著宗教與科學的辯證, 要在24小時內找出被盜走的反物質樣本--否則失去電源之後的爆炸將會毀滅整個梵諦岡城。

    速度是音速15倍(18450km/hr)的高速民航機載著羅伯蘭登在一個小時內從美東到日內瓦, 見到了被紋身且眼球被挖的屍體, 證實了光明會的復出, 所長寇勒眾裡尋他地要羅伯來解謎。 在那之後一整天都穿著短褲跑來跑去的女主角薇多利雅是死者的女兒, 父女倆發明了大型強子對撞器, 重現大霹靂的無中生有。 理應只有父女兩知道的秘密卻在清察實驗時發現大型樣本失蹤, 倒數計時開始。

    梵諦岡內, 教宗改選, 四個候選人主教卻無緣無故失蹤。 BBC的記者接到爆料, 直指第一樁命案的現場。 -- 每隔一小時將有一位主教在特定的教堂裡被殺, 死法跟地點還得應證光明會的"土,氣,水,火" (那幾個雙向圖真的設計得頂不錯的)。 男女主角當然是東奔西跑走遍羅馬城要找出這四座教堂--而當羅伯跟理論上應該辦事很俐落的兇手面對面時, 當然是使出打不死的看家本領, 不論是棺材戰, 噴泉戰, 還是室內戰, 都能很厲害地"死裡逃生", 還在最後一戰把兇手摔死了。

    在新聞報導之後, 總司庫親自上台, 發表了一篇鏗鏘有力的演說, 從此, 唯恐天下不亂的記者跟攝影機就這樣跟著一路狂跑, 該拍的拍, 不該拍的也拍, 有趣得緊。

    四位主教當然是都救不回來, 而即將在12點引爆的反物質呢? 總司庫終究得到神啟, 找出了反物質的所在, 就在倒數幾分鐘內將反物質送上了唯一引爆時不會影響到梵諦岡城的所在--

    "第十一時的撒瑪利亞人"--突然從天降臨的寇勒要求單獨會見總司庫, 卻在一陣混戰之後被殺, 總司庫也被烙印上光明會最後一個菱形印--出現時, 僅管懸疑仍在, 但心念一轉, 對於接下來會有的轉折也能預測得八九不離十了。 故事當然是要高潮迭起, 可嘴挑的我還是有點期待真的出乎意料之外的surprise吧。

    但總之, 是會讓人一直想讀下去的好看的故事 (覺得比達文西密碼好看)。



  • The Lovely Bones [Audio]

    也是backpacking時帶去開車時聽的有聲書之一。 在心情愉悅的回程聽著, 車子走在安靜無人的山路上, 先是美麗的山谷景色, 而後是穿梭在巨大的紅木間。 我就是在這時候聽到Susie訴說著自己的死亡。

    我並不覺得Narrator有念得特別好或特別感人, 可聽著卻有椎心的痛--在見證著千年光陰的巨木間聆聽著一個14年生命的隕落, 不捨不願不肯卻無能為力--好大的對比。 很深沉的憂傷到無法自己--害我在幾個轉彎要上交流道時差點去撞護欄。

    很怪。 從來不覺得我是那種"聲音"會對我有用的人(甜言蜜語, 就免了吧), 且在看中文版的"蘇西的世界"時並沒有這樣強烈的感覺, 怎麼聽著聽著就有這麼濃烈的難過呢? 於是, 突然想起之前剛進公司時收到的一封信: 不知道哪個部門的同事的八歲女兒先失蹤, 而後證實被殺害, 兇手是鄰居。 真實得可怕的故事。

    心糾結著, 覺得一定要告訴所有的媽媽們, 一定一定都要讓女兒們讀這本書, 要她們牢牢記住, 要小心保護自己。


  • 麥可K的生命與時代













  • 到黑夜想你沒辦法


    圖書館借的。 "「我不管中國大陸的評論家對曹乃謙的看法,……我覺得曹乃謙是個天才的作家。」" 網路上摘錄的瑞典漢學家馬悅然寫的序裡的一句, 這本書被他翻譯爲瑞典文。 這第一句是個"很怪"的句子: 是說, 大陸的評論家都沒給好評價嗎?。 直到我翻了書來讀才懂的: 現代社會有多少人會願意看這樣的書? 我邊讀邊想著, 其實自己也不太讀得下去: 有些詞有些俚語, 看不懂, 不理解。


    翻了幾篇之後就擱著了。 擱了幾個禮拜才又拿起來讀, 這一回倒是欲罷不能地讀完了 -- 不懂的詞語就暫且跳過去吧。 我一向喜歡讀跟土地依存的故事, 總覺得這樣的風貌才是真實的存在。 但所謂的"真實風貌", 其實也是我一廂情願地自以為是吧。


    精簡的文字, 精練的故事。 字字句句不論是對話或描寫, 都是精簡得再也擰不出一點多餘的汁液; 簡單清淡的對話和描寫, 卻建構出彷彿天經地義的強烈無奈 -- 全書是一串獨立的短篇小說, 但彼此間人物的關聯又將它串成一篇長篇小說, 寫的是雁北農村裡的窮困生活, 很單純地, 講食欲, 講性欲如何勾勒著村人的生活。 餓不死卻也吃不飽的貧困, 因為出不起錢娶不起妻的光棍們為了想"做那個啥"的種種荒謬 ...


    真實, 卻悲涼。




  • 直到約定的那一天


    圖書館借的。 雖然書背上說"一本看過之後絕對不能向朋友透露結局的小說", 但我早已在WC家看到了故事大綱。 這一點也無損於閱讀的樂趣, 因為我並不覺得這是一本以"遠遠超乎想像之外的讓人驚異的劇情發展"取勝的小說。

    我喜歡書裡描寫家人親情間的溫馨。 故事在爸爸寫給兒子弘海的信細說從頭, 和一家人一路相伴走來的點點滴滴交錯著進行。 或許是因為早知道弘海"發生了什麼事", 所以我一點也不會去計較是不是太科幻或不夠科幻, 而能"專心"地感動於細膩溫暖的字裡行間爸爸對兒子的愛, 媽媽對兒子的愛, 妹妹對哥哥的愛, 父母對孩子的信任, 對遠行的孩子的不捨。 -- 我真的被說服, 在腦海中構築起他們一家真的很窮的畫面, 可他們對彼此的關心與緊密連結的愛, 卻讓一個平凡的小家庭充滿著最富裕的幸福。

    會讓人心裡都溫暖起來的故事。




  • 風之影


    圖書館借的。 WC介紹的書對我一向有效, 看到她如此大力推薦, 真令人心癢難耐, 便去圖書館借了英文版回來。 厚厚的精裝本, 捧在手上很有質感。 我算了算, 486頁, 20天的借期, 我一天得看上25頁同時沒有任何一天可以偷懶的情況下才看得完這本書。 預約要借這本書的名單很長, 我絕對沒有續借的機會, 加上我又蹉跎了前兩個夜晚, 思前想後覺得是看不完書的, 於是只看了50頁不到便把書還了--等熱潮退了我再借來慢慢磨吧。


    然後就看到中文版的在書單上了。 說到這, 我還是對於圖書館的進書真是感激又好奇。 感激當然是讓在異邦的我能就算不同步也不會落後太多地讀到一些新書, 好奇當然還是在他們如何決定要進哪些書呢? -- 而且絕大多數都是繁體中文。 愛未雨綢繆如我其實也不免擔心再過多久這一片寶地會全部淪陷在簡體中文的鐵騎之下。


    拿到的絕對是第一手的新書--我可是排名第二的借閱者呢!

    原先以為這是一本講書講愛書講愛書人的故事--可這樣的鋪陳, 會讓人忍不住畫線的感動, 僅僅在開始的數十頁。 當達尼開始追尋"風之影"的作者胡立安, 開始在幻滅與愛情中成長之後, 其實就跟"書"沒什麼關係了。 是好看的故事, 但我總覺得可惜了"遺忘書之墓"這樣棒的創意, 遺憾它實在不是故事的重心。

    網頁介紹上說是"驚悚、推理", 但看到一個點上(是的, 還不到書末), 突然也就了悟了全書的構局跟結局, 所以實是不能當"驚悚、推理"讀的。 但作者仍是會說故事的, 會讓人想一直讀下去, 純閱讀的樂趣, 無關歷史, 情愛, 或仇恨。 故事的發展有大半是來自於諸多相關人士的回憶與訴說, 拼湊出一幅全圖。 以第一人稱的"我"來敘述著全觀的劇情發展算是別出心裁, 但也不容易吧。 先不說達尼總是能循線找到適當的當事人拼湊出特定的拼圖部位, 訴說者對他們不在場的聲光影像能描繪得彷彿身歷其境, 還真是讓我不甚習慣。
















  • Thursday, April 27, 2006

    [書] 荒村公寓


    2006.04.28 荒村公寓


    圖書館借的, 上半年的新書。 書介上的"深沈的愛超越了五千年的時空" 可能讓我有點期待會讀到像"秦甬"這類的小說, 所以看完書發現所謂的"五千年時空"是怎麼回事之後, 不由得敬佩寫書介的人斷章取義的能力。 "恐怖至極"再加上"令人窒息的緊張氣氛" 則讓我期待會被驚嚇得不敢夜裡一個人上廁所的滋味(in vain)。

    不是我愛看書前先看書介, 只是現在圖書館的網頁上都很貼心地附上中文介紹 (我覺得應該是取自博客來網頁), 連click都不用就一目了然, 兩行重口味的介紹當然是激發我想享受"恐怖+懸疑+偵探+唯美"的純閱讀樂趣呀...

    我覺得寫得最好的是一開始的鬼故事版的羅生門荒村由來。 作者在簽書會上遇到來自荒村的歐陽小枝, 與她來到遺世獨立的荒涼的海邊與墓地間的荒村裡的進士第。 從小死了媽媽的小枝說了第一個版本的胭脂與笛的故事, 吹笛的歐陽先生說了另一個版本。 城裡文化館的館主又說了一個古墓的版本, 再回到荒村的作者卻見到歐陽先生與他因笛聲而活過來的妻, 然而隔天又從村人那聽說歐陽先生三年前已死, 小枝也於一年前在上海地鐵站裡失足意外死亡...

    故事開始在四個大學生看完小說之後執意要去找荒村。 他們果真找到了, 回校後卻接連兩人死亡, 一人發瘋, 另一人在轉交給"作者"他們在進士第的地道裡發現的古玉之後也告失蹤。 在此同時, "作者"收到熟悉進士第的自稱聶小倩的女子的email, 電話, 在警察朋友的幫助下讓女子現身, 並進而一起開始調查荒村公寓的故事。 經由古老的戶政資料查出當年歐陽家的人離開荒村來到城裡蓋了一棟房取名叫荒村公寓, 在一樁命案後再無人居住。 拆遷在及, 主角搬了進去, 欲找出曾經發生的事。 藉著套上去就拔不下來的玉指環的力量, "作者"看電影般地目睹了五十年前在屋裡發生過的事, 再加上從天而降的日記, 串起了整個故事。

    首先, 荒村既是個車路不通, 又得走上幾十里山路的荒涼地帶, 手機怎麼收訊呢? 探險的大學生們還能一再從荒村打電話給主角。 其次, 夜半到了荒村, 用的是沒有閃光燈的手機拍的村口牌坊的照片嗎? (還是帶了數位相機再傳到手機上再寄給"作者"?) 還有, 古玉的鑑定只要專家五天的時間就可以強力證明的嗎? 鬼故事能跟有諸多玉器出土的古文明良渚文化扯上關係應該算是不錯的創意, 只是... 實在不恐怖也不懸疑耶...

    Monday, April 24, 2006

    [書] 追風箏的孩子(The Kite Runner)

    圖書館借的, 今年上半年的新書。 總是在書局裡很顯眼的櫃子上看到這本書, 知道它是最近很暢銷的暢銷書。 但一直沒想看(加上圖書館request的list很長, 可能要排上個幾個月才能借到書), 因為覺得這會是一本很深沉的書。 不過WC講書, 一次就很印象深刻了, 還提了兩次, 實是令人好奇。 見到有中文版的, 即使連書都還沒進呢, 就預約了。 Somehow我決定把閱讀這本書作為一種測試 -- 有那麼多人說他們看書看到掉淚了, 那我來看看我會得到的感動指數是多少吧。 關掉電腦, 躺坐在床上專心地看書(喔, 我常邊看書邊上網)。 心無雜念地屏除讀小說時狼吞虎嚥囫圇吞棗的"壞習慣", 以治小學的精神一字一字讀著, 邊讀, 邊不斷停下來想一想, 尋找感覺。 我覺得應該有抓到點什麼, 卻有點霧裡看花, 摸不真詳是什麼東西。 直到最近開始練琴, 我才有點恍然大悟, 尋思我應該是真的缺乏某種sensor吧。 第一堂課(我念著說要學琴念了十年有了吧), 老師不盯我指法技巧就盯我抑揚頓挫。 我彈琴一向只是手指 頭在動, 節奏不分, 拍子不會算, 既無快慢也無強弱, 甚至以前還不懂人家彈琴為什麼要搖頭晃腦, 一付耗盡心力無限陶醉的模樣--小時候或許真是沒感覺, 大學時有一次去鋼琴社也是被很娓婉地說 道"可以加點感情啊", 而時至今日依舊一無長進。 這或許可以用來做為佐證吧: "感覺"這東西果然是天生的, 不會隨著年紀漸長而提練出來的。 看到"為你, 千千萬萬遍", 心中總算站起來了個驚嘆號。 老實講我實在不知道這驚嘆號是來自看過太多的廣告所以格外親切, 還是我真的有所感... 很感人的句子, but honestly, 我很不進入狀況地問道:他幹嘛熊熊冒出這句話來? 又不是第一次去追風箏。 我倒是好奇, 英文原文是啥。 上網一蒐尋, 果然也是滿坑滿谷的"For you, a thousand times over"。 於是測試結束, 我回復正常速度, 嘰哩咕嚕把書看完了。 但我實在讀不太出來"背叛的代價、贖罪的可能"。 沒有挺身相救是背叛? 逃離戰亂的家園是背判? 所謂恐懼愧疚和救贖等等都是太深奧的課題, 不是我能理解甚或演譯的吧。 而且.. 很糟 糕的是, 我邊讀邊有個問題在腦中迴旋不去:"這是不是寫給美國人看的阿富汗小說啊?" 就像那些拍給美國人看的中國或東方電影, 那種昔日的美好, 神秘的東方。 就像二十多年後主角重回"祖國"時 被鄙視道:"你? 你一直都只是觀光客, 只是你自己不知道罷了。" 哎, 有點小人心態~~ 到處都找得到這本書的大意, 所以我就可以省下來了(看暢銷書的好處啊, 不用自己打字)。 故事起承轉合接得很好, 實在不能說有什麼奇特的地方。 我甚至不是"猜", 卻是很自然地反應 , 雲淡風輕地, 在故事開始不久後就覺得哈山是阿米爾爹的私生子。 覺得他說的世界唯一一種罪行-偷竊-就是要講他自己: "如果你撒謊, 就是偷走其中人知道真相的權利"。 覺得哈山的兒子會自殺, 但不管怎樣, 他們會回到美國。 倒是沒有想到後來帶走哈山子的人就是小時候當初欺負哈山的傢伙(哇, 書還了, 名字通通都記不得了!)--說真的讀到後來就像消失的童年往事我已經完全忘記他的存在 了。 他跟他那兩個小跟班(是兩個嗎?)讓我覺得好像看到哈利波特裡的拽哥·馬份, 很平面地對種族血統與階級的偏執。 呼~ 為什麼大哥大或大姐大兩旁都要站著兩個小囉囉呢? 然而當他講到他相信有上帝(還是為什麼留下來的原因? 嗯, 又忘了, 有書的人麻煩指正一下)--折磨他許久的腎結石在被人一陣拳打腳踢之後竟被踢掉了! 於是他活了下來, 留了下來, 為他相信的上帝做見證。 這倒是我比較有感覺的地方: 上帝為什麼不讓他死亡要讓他活蹦亂跳地活著好殘害更多的人? 但為什麼不? 如果上帝對所有的事都有祂的安排, 這後面是不是也有我們不了解的 深意? 也或者, 他的上帝跟我的上帝果真不是同一個上帝? 是的, 所有人都相信他的上帝也相信他知道上帝的旨意所以做很多事都是應上帝之名。 但如果說教會裡牧師講的聖經是"人"在詮釋的聖經, 是不是也可以等同地說, 回教的可蘭經也是"人"在說明的可蘭經? 經過人的口出來的話語, 究竟是不是上帝的原意? 但我喜歡阿米爾爹說的:"如果真有真主, 我希望祂關心更重要的事情, 別只管我們 喝威士忌, 吃豬肉這些小事。" 阿米爾千方百計想謀求父親的認同也讓我印象深刻。 一切, 也不過起因於他好希望好希望父親會以他為榮。 兒子希望得到父親的重視或是女兒渴盼母親的認可, 每次看到這樣的故事總是很欷 歔: 我實在不能體會這樣的心情, 但, 對子女的漠視甚或冷嘲熱諷真是為人父母者可以給的最大的殘忍啊。 當年的小男孩沒有挺身而出解哈山之危, 不知該怎麼辦的無助與惶恐甚至陷害哈山以求躲避, 讓人確實跟著心也糾緊了。 拉辛汗說得好: 當時, 你只是個12歲的孩子。 是啊, 他只是個孩 子, 是個本性軟弱依賴的孩子啊! 但為什麼拉辛汗非得遲至今日再說呢? 如果不是為了哈山的兒子, 就讓阿米爾一輩子愧疚下去? 哎, 但長大後的阿米爾, 如果沒有拉辛汗那通電話, 他會擱多少往事 在心上? 他會有多少懺悔的自責? 一本書, 足以窺視阿富汗的過去與現在嗎? 但總算, 我有點小小地弄懂了這些年來的阿富汗大事記--雖然所謂的大事, 只不過是走了一批人又來一批人的烽火連天。 還有"遜尼派"跟"什葉 派": "書裡說,普什圖人之所以迫害哈札拉人,部份原因是普什圖人屬於遜尼派回教徒,而哈札拉人是什葉派。" 為什麼人可以屠殺人只因為不同的種族或不一樣的宗教? 我大概永遠都不會明白。 可惜作 者沒什麼著墨在歷史淵源上, 但的確激發我想去找點書來多認識一下回教世界。 還有還有, 曾經只是課本上的地名, 像喀布爾, 伊斯蘭馬巴德, 開伯爾山口, 居然出現在不是課本的白紙黑字上, 是活 生生地可以供人來往行走居住的, 感覺好神奇。 我想到同事湍。 有一次我們要conference call, 他到我辦公室來。 那天電話有問題, 一直撥不進去。 我們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天。 湍是越南人, 一累積到足夠的假就回越南去。 他說 他很喜歡那裡, 不過現在回去實在找不到工作, 只能老了回去退休。 我們聊了一點越南的現狀, 然後我問他來美國多久了, 他說很久了。 很久是多久呢? 18歲就來了。 高中畢業直接來念大學啊? 沒 有, 那時待在camp裡。 啊? 什麼camp? 原來湍是越戰時的難民。 共產黨來了, 他們只能逃逃逃。 不逃就只能被殺。 難民船在海上飄流, 不知能去哪, 也不知會去哪。 等待有哪些國家願意伸出援手, 接收難民。 後來他來到美國 , 待在San Diego的難民營裡, 整整半年。 完全沒事做的半年, 每天只能走來走去, 繼續等待願意接收難民的國家。 講一講他還笑了, 說當時有些媽媽, 一心想把女兒嫁給他, 因為他會講英文, 他們覺得會英文一定會有前途。 也因為他會英文, 所以有教會算是願意幫助他自立, 將他"擔保"出來, 安插個工作給他做。 他說老闆很壞, 欺騙他還扣他工錢, 他很努力存錢, 一有錢就去買書讀, 希望能去念大學。 一直拿著難民的身份, 十幾年後才有真正的居留權。 所以他很痛恨戰爭。 他下了一個結論。 小時候也是聽過什麼海上難民的事, 只是親耳聽到面前的人這樣說他的事, 還是讓我很震攝, 愛八卦細節如我卻一句話也問不出來。 然後說到他弟弟。 十年來沒有人知道他在哪裡。 家人一 直以為逃難時他是跟了湍的, 而一直到十年後可以通訊息了才知道弟弟沒跟湍在一起。 當年兄弟倆在一片混亂中失散。 因為根本完全沒有辦法顧到別人。 後來, 十年後他們開始找人, 他們拿了很多錢給 最高警察單位的頭頭, 查出他弟弟被關在某個戰俘營裡。 當年他實在太小, 交代不出任何資料, 被抓到了就扔到戰俘營裡。 十年, 就關在營裡, 他沒有受教育, 也不會讀書寫字。 湍說得既不激昂也 不傷痛, 彷彿在說別人的故事。 只是再下一次結論: 他痛恨戰爭。 他唯一略微激動處就在這一句"I hate war"。 這後半段更是讓我講不出話來。 我無法想像怎麼能把年紀還小的弟弟丟了。 當全家族就指望兄弟倆相依為命逃脫虎口, 那不該是再怎麼樣都要握緊了手怎樣也不分離? 當真是大難來時各自飛 , 只能個人顧性命嗎? 當年倉惶而逃的, 卻是如今仍一再留戀一再想回去的土地。 這一切意義而在? 戰爭到底為的是什麼? 但故事裡的阿富汗可以輕易被換成任何一個戰亂中的國家。 甚至無需戰亂。 僅管阿米爾說了:"我突然對這片古老的土地湧起親情.. 。"(P.236), 可, 我還是覺得, 那終究只是陪襯的 過客。 但當然, 這不是在講歷史或戰爭的書, 卻是我在書裡看到的東西。 無聊PS: 書裡面講到他們的遊走garage sale的路線有經過我們家的city喔!

     

     

     

    Friday, April 14, 2006

    [書] 漫走, 在熊的國度裡


    我喜歡生活裡的, 小小的巧合。

    PCT放到網上, nobody35留了言:

    "PCT的中文譯名是「太平洋山道」嗎? 我前不久才剛買了一本中文書:「漫走在熊的國度裡」,是作者和他先生一起走太平洋山道的故事。
    看完之後,我就去買了LP的walking in the Alps和walking in switzerland。
    雖然現在孩子還小(女兒才剛滿五歲),能夠day hiking就很滿足了。
    不過,有夢最美,對不對?"

    (PS. 我回她的留言: Scott的幻燈片裡有一張照片是2004年yo-yo時遇到的一對夫妻跟他們的女兒. 他們thru-hike成功, 十歲的女兒成為最年輕的PCT thru-hiker. 小孩從小訓練也是大有可為啊!)

    沒想過PCT的中文譯名是什麼, 上博客來網站看簡介, 果然是寫PCT的。 哎, 先前還想說來查查看有沒有台灣人走完全程過, 要不然我來當第一個好了(真是異想天開啊!)。 既然有人走過了, 那我先讀書吧。

    隔天nobody35說她看完了, 感想貼在她家跟大家分享。 她的文章裡提到徐如林和楊南郡。 我忍不住跑去書櫃旁摸摸這批早期跟我漂洋過海來的移民, 心裡滿滿的, 因為有人跟我一樣, 曾經因為閱讀他們而澎湃。 有些書, 你其實不會一再翻閱, 但你會想確定它們在垂手可得的地方, 因為有它們的陪伴而安心。 再忍不住摸摸旁邊幾本古道舊路探察, 丹大札記和南湖記事, 遙想對台灣山林的想像與熱情, 卻驀然有種昔日已遠的生疏感。

    訂了書, 等黃小妹回台灣時幫我帶來。 禮拜天一拿到手, 便讀了起來。 時間撥快了一個小時的夜裡, 我一口氣看到快三點, 再不去睡不行了, 才勉強放手, 在禮拜一下班後讀完。

    本著看書的壞習慣, 總是有著先睹為快想知道"接下來呢"的迫不及待, 字裡行間我等不及消化完一個個或哲理或美景的晶燦的感動便猛趕路, 因為允諾自己要再細讀一次而無所顧慮的放縱。 掩卷, 舒了口氣, 坐在電腦前發呆。 或許, 我應該等心情沉澱一下再來寫感想吧。

    禮拜二馬上展開第二次閱讀。 這回不搶快, 加上已經明瞭這一路在哪邊有怎樣的景點可以期待, 於是緩步走來, 讓自己充份浸淫其間, 享受純紙上爬山的樂趣。 赫然想起這是自己的書! 很開心地拿起尺和鉛筆來畫線, 加眉批(批了兩個字而已!)

    該怎樣說這書呢? 它不像一般常見的每天從哪邊走到哪邊的登山行程紀錄, 但行走的軌跡自在其中可以從容追索; 它有山野裡生活作息柴米油鹽的現實面, 也有與世隔絕山中無歲月的空靈; 它既是旁觀者的自然寫作, 又主觀地跟自己也跟"你"對話; 她寫景, 山水雲天栩栩如生, 美國的荒野裡映對著古詩詞的典雅; 她寫人, 短暫的邂逅有著言簡意賅的暢意; 思緒百轉千迴一如天氣曲折變幻; 花草鳥樹各有名姓; 歷史典故娓娓道來, 包含著對荒野的愛與尊重。 這是長篇的步道記錄, 卻一篇篇都能獨立成章, 各有骨幹生命; 合集成冊, 卻又圓融貫通一氣呵成。 這一路隨她走來, 步道上的風景見了, 動植物認名了, 生態植被識了, 風土民情聽了, 見識長了, 視野開了, 人與自然的反思淺嘗了。 一本簡約卻又豐富的小書。

    網頁上的介紹讓我有點誤會這是個thru-hike的紀錄, 然而, 這是作者林滿秋在1999年九月第一次section-hike Washington境內的PCT的經驗, 和她的英國男友, 在山道上走過之後, 也決定一生一起走過。

    第一篇, 看得我立即哀嚎不已(我去我去我去! 我在心裡喊著)。 如果有人肯帶我去走PCT(或是任一個長途步道), 尤其是有經驗又與我熟悉的人, 會打包會檢查我的裝備會不嫌棄我的缺乏經驗會在我走不動走得慢時願意耐心地緩下步來等我的人, 我一定二話不說請假上路, 感恩都來不及了, 哪來這麼多有的沒的莫名的吵嘴跟脾氣! 不是因著情人或戀侶, 即便是朋友, 只要是山的孩子, 你知他會不慍不火不離不棄的, 單純的信賴。

    寫到這, 突然想起當年班上那些山社的男生。 我們不曾熟過, 不曾多聊過, 肉腳的我也不會是他們願意拎上山的角色, 然而記億中卻是唯一幾次上山, 他們交融在自然裡的安靜的微笑, 快手快腳洗菜煮飯的俐落的身影*, 扛著公器公伙沉重的大背包的堅挺的身軀, 與不論路況上坡下坡始終穩健的步伐**。 (就像這樣: "你走得很慢, 呼吸與步伐一致, 很有節奏感, 不像我, 像隻猴子似地只想快快走, 走不動就停下來, 休息幾分鐘又開走, 走得毫無章法"(P. 190)) 只是很單純地相信, 不論發生什麼狀況, 他們都會知道該怎樣處理應對, 我們都會被好好照顧的安全感。 一如書上說的, "我帶你到野外去, 就得為你的安全負責"(P.22)。 他們不曾說出口這樣的話語, 然而你知道這是他們會對自己的要求。 之後也跟一些登山社團去爬過山, 但從來都不曾再有過與山社那些同學爬山時那種安然舒坦的信任感。 此刻突然湧現的, 是僅管山會在而人卻不再的逝水光陰。 山永遠會在, 然而下一次你會跟什麼樣的人在山裡?

    他們也在REI買裝備, 西雅圖的REI顯然比我們這邊的豪華許多, 有機會也要去逛逛。 為什麼要去REI呢? 因為還沒出門, 裝備就引發了情侶間的關係緊張, 所以補貨來啦! 看到她拿出7-11買的一包十元的輕便型雨衣我不禁笑了出聲。 還有不防水的運動鞋, 很重的睡袋, "九月會下雪? 我才不信!"的輕率。 這可不像是有到處在"爬山"的人會拿得出手的裝備喔! 輕乎與不適當的裝備很容易導致野外活動的意外, 所以我寧可相信這一篇是以令人印象深刻的方式來寫出對正確裝備的要求以及它的重要性。 英國友人因為鞋底已經磨平而在天雨路滑的情況下失足跌下溪谷, 因睡袋不夠暖而失溫, 雖是虛驚一場, 不礙事, 但"平平安安的回家"卻是千金難買, 若有心出門, 豈能在乎金錢而疏忽自己與他人的安全? 好的裝備會讓旅途更舒適, 若有心長長久久從事這樣的活動, 投資是一定要的。 怕沒有下一次會浪費? 不不不, 錢都花了, 可得強迫自己多加利用才不可惜了呦! 反過來說, 當資本不足以添購完善的裝備時, 就應該考慮現有的裝備適合的路線, 不可心存僥倖。

    "我是喜歡走路, 經驗卻只局限於郊區的山道, 而且是像你說的散步(stroll), 而非健行(hiking)。" (P.18) 不論是大山郊山, 習慣用的詞都是"爬山"。 在規劃良好的步道上走著, 我總是覺得這不像在爬山, 充其量只能說在野外走路罷了。 這樣的路走再多, 似乎都不足以增強體能。 hiking/健行, 似乎不是在口語中會出現的詞。 當她說到台灣沒有這樣的長途健行步道時, 我幾乎要脫口而出:有啊有啊, 我們有中央山脈大縱走, 有南一段南二段..。 但見她繼續侃侃而談, 我想她是對的, 因為這些山路都不是親民的。 看過再多的行程紀錄, 對我都只是紙上談兵, 我還是不知道這些山徑的面貌如何。 事實上我一直有個疑問, 台灣的步道/山徑, 尤其是爬大山的, 都是人走出來的, 還是有人整修維護的? 我以前都以為是前人走出來的, 來到這才驚訝地發現, 這裡的步道, 都是"蓋"出來的, 所以路線和路況都有經過憑估, 量身打造。 是因為台灣的山徑難度高所以乏人問津, 是因為路跡不定所以令人卻步, 還是缺乏宣導? 台灣的山林之美, 真的是該好好介紹給民眾, 同時介由親近教導大家對自然的尊重。 一條規劃良好的山道, 能近悅遠來, 甚至吸引各國愛山的人士, 不也是一樁美麗的廣告? 親炙土地, 才是對的政策, 而不是想一些有的沒的蓋高山纜車之類的好大喜功吧?

    他們預定從White Pass走到stehekin, 全程約300mile (我前兩年紀錄到的hiking哩程也不過比這多一點), 作者的背包重達20公斤。 "背包一上肩, 一陣劇痛立即從肩膀竄及全身"(P.33) -- 咦, 在家裡沒先背過, 試重量, 調肩帶? 甫上路, 又是兩人同行的小考驗。 誠如她說的, "城市中的便利很容易遮掩一個人真正的性格, 到了野外就不同了。 是驢是馬, 背包一背, 到山裡走一遭就知道了。" (P.25) 扛著重擔, 作者開始抱怨為什麼要背這麼多東西, 為什麼要走這麼多天, 為什麼要自討苦吃。

    我總是覺得, 走不走得動是一回事, 願不願意有沒有心要走又是一回事。 體力不夠可以由易漸難, 漸次地堅持磨練自己進步, 然而沒有心沒有意願, 一切都是徒然。 或為愛同行或趁一時爽快出門, 到了山裡才這不爽那不滿地發脾氣鬧彆扭不想走走不動, 這是招誰惹誰又是何苦呢? 雖然愛爬山, 但我的體力一向很差, 腳程也不好, 空有滿腔熱血但還是不免怕會拖累別人而止步。 於是, 總一再想起去走瓦拉米時高大哥不斷鼓勵的, "有心最重要, 體力可以慢慢培養"。 有心, 認識自己, 知道自己為什麼上山, 量力而為, 再給自己一點點超出的極限, 一步一腳印, 為自己負責。


    OK, 我還是把這一段抱怨當成是為了引自下一段哲理的戲劇化演出。

    "沒有人喜歡扛著大擔子, 不管是有形, 或是無形。 我會不惜千里來美國走太平洋山道, 是因為這種長途的荒野健行, 讓我享受到別的地方難以出現的景致。 我承認這不是浪漫的旅程, 沒有路標, 只能依靠地圖、 指南針和自己的腦袋來判斷方位, 選擇路徑, 但它的樂趣也在這裡。 它給人一種全新的生存感, 讓人學會尊重自然, 懂得取捨。" (P.35)

    "只有這種長程的, 沒有經過文明的健行, 才能體會到大自然的節奏; 更重要的是, 讓自己置身於真正的荒野中, 才能避免文明的誘惑, 激發出潛在的本能。" (P.36)

    "人性因文明而怠惰, 也因文明而軟弱。" (P.36)

    "文明退化了現代人的肩膀, 卻又加諸許多無形的擔子。 一個人能挑多大的擔子, 現在你一定知道了。 因此, 在準備這些裝備時, 我們必須割捨掉許多重要卻不需要的東西, 這何嘗不是一種取捨的訓練呢? 這也促使我們去思考, 什麼是生命中最基本的東西。” (P.36)

    當我們有了滿屋子的東西仍嫌不足之餘, 20公斤, 兩個星期的家當在身, 生活原本也可以這麼簡單! 但是, 我想我可能還是會塞進去一本書吧! 在layover day時, 看山看湖看天看雲看草看樹看自己與文字的纏綿。 文字成了我們與文明的唯一聯繫。 文字是文明的智慧結晶, 而智慧焉能與自然的生息無涉呢?

    所以, 還沒完。 當文字缺席時, 美麗的哲理就在對話之間:

    "長途健行是一種自我沉思, 一種心靈的沉澱。 相較於城市生活的忙亂, 喧囂, 山野給人的是一種清新, 原始和寧靜的自我空間。" (P.175)

    "走路看似平常, 好像是一種與生俱有的本能, 其實不然, 那是一種很複雜很細膩的心理活動。 在美國有個愛走路的梭羅, 在英國, 華茲華斯走出了英國文學的浪漫主義, 也把走路變成一種流行運動。 德國大哲學家歌德每天都準時出去散步, 法國的盧梭則為走路做了一個最好的詮釋:只有走路才能思考。 這句話精妙地點出走路與心理活動間的巧妙關聯。" (P.176)

    "當我們在走路時, 所看到的外在風景, 其實映襯著我們內在的景觀, 只有走路, 才有可能將心理, 生理跟外在的世界融成一種互動的三角關係。 那是一種健身活動, 也是修行。" (P.176)

    邊畫線邊不免感嘆, 才第一次上山就把哲思說盡了, 下回要聊什麼呢? 呵, 我是祁人憂天了吧! 一花一世界, 智慧如海, 無垠無涯, 豈是幾句話可以說盡的? 我繼續期待著他們之後的對話。 (出版社的編輯說, 他們正跟作者洽談接下來幾本書)。

    第一夜, Alaska Lake湖畔, 太疲累的作者壓壞了僅有的一付眼鏡。 好吧, 我已經不能再說這是製造出來的戲劇化效果了。 但或許老天爺對每件事都有祂的安排喔! 除了安全上的顧慮, 英國友人為了讓她能看到大自然的所有美麗細節, 要下山幫她拿眼鏡 -- 我們實在不能說這叫浪漫, 但, 能懇切希望你眼裡也能映照出我眼裡收容的美, 這可不真是浪漫到不行?-- 於是, 我們的作者有了一天獨自在野外的經驗。

    一個人走寂不寂寞? 見到或燦爛或縹緲的美景, 是不是很希望他/她在身邊與你分享? 而只有你在, 所以你努力地與自己對話, 用自己的對話記憶下這樣的安靜沉著的感動, 只為歸來後可以說與"你"聽。 是不是一轉眼, 突然風吹草動密林茂草突然因幽深因喧囂而讓你驚疑不定? 我一個人走時, 其實都是怕著些很虛無的東西。 我怕水潭裡冒出尼斯水怪, 猖狂凶惡見人就攫; 我怕林子裡搖擺出樹妖, 張牙舞爪見人就拖; 好不容易攆退想像力之後, 我也怕遇到人。 這算不算我對人性的不信任呢? 雖然我相信會到山裡來走的都是好人, 但也有種東西叫做"臨時起意"吧。

    這是一種矛盾的想法。 總覺得到了山裡人都變得特親切, 不分國內國外, 錯身而過都會有滿臉笑容的招呼。 世間千萬種人, 但若能將時間凝固, 將2650mile步道上來來往往的健行者取個snapshot, 我相信那會是千百種"好"的縮影。

    獨自在湖畔的作者, 先遇到因作息不同而與朋友分道揚鑣的第一個thru-hiker(P.47), 跟著是帶著獵狗(雖然是狗也要背自己的背包裝自己的食物)thru-hike的女人笑說自己怪(P.48)。 每一份相遇都有一層緣份: 第四度上山的七十一歲的山羊比利像金庸小說裡跳出來的人物(P.92); 從人類學系退休的教授家產散盡還娶不到墨西哥老婆只好走路回加拿大的家(P.167); 坐立天地之間, 獨享那份蒼涼寂靜卻只能掙扎是否在離終點三百多英哩處離開的青年(P.184); 雖然不是時刻在一起, 卻是有始有終的夫妻(P.192)... 再樸素的人的故事到了山裡依舊動人。 說真的每當他們又遇到全程健行者, 我便會小小地心跳好幾下, 揣測他們會不會遇到Scott, 會不會我看過的現實世界裡的人要在書裡出現了...大半本書之後才想起, 不論是thru-hike或是yo-yo的Scott都不會九月還在Washington境內啊!

    (PS. 他們在山裡走的人都有trail name喔! Scott 的是Let It Be)

    不斷搖醒枕邊人一遍又一遍"熊來了"的可愛故事讓人泛起微笑。 英國友人舉了一堆數據說遇到熊的機率有多低, 為我至今沒看過熊的"遺憾"稍做舒解。 當作者抱怨英國友人沒跟她說去取水時看到熊時, 英國友人回道: "告訴你湖邊有隻熊, 快去跟牠照一張?" (P.65) 真是寫實得讓我不禁掩嘴偷笑: 雖然"似乎"知道熊的危險, 但對於稀有動物的期待與想像的心態多少有點像逛動物園吧。

    如同帶獵狗的女人說的, "九點是健行者的午夜。 山道上的夜是很漫長, 但不寂寞。" (P.50) 露營的日子裡, 我們大抵也是日落而息, 天尚未全黑已經躺在睡袋裡呈半昏迷狀態。 如果不巧夜裡醒來, 在松濤風聲中, 耳朵旁的帳篷外傳來細細碎碎的腳步聲, 久久不去。 想像力眼看就要起航, 為寂靜的夜憑添魅影...。 帳蓬一布之隔何其薄弱, 但小小的空間卻也是山林裡一份似家的歸屬。

    "有了火光, 荒野便有了家的溫馨"(P.148) 我們不常點營火, 然而一但升了火, 我很喜歡長時間盯著躍動的火光看。 木祡骴牙裂嘴霹啪作響, 把黑夜屏退在幾步外, 晚風如水灌得背上涼涼的, 熱情如火則烤得臉上暖暖的, 一團酣黑之中只有眼前閃耀的光亮, 除去偶爾的人聲車聲和舒適的椅子(露營必備道具之一), 凝眸的姿態可不像上古時代的人坐擁天地寧靜的身影? 夜和火攜手穿越時光, 很是宇宙洪荒。

    (寫太長了, 以下先這樣)

    迷霧枯林講的是火與林的生命輪迴。 "一大片白色枯木, 密密麻麻地矗立在地表上, 宛如一支支釘在山坡上的白色長釘, 又像一具具白色的枯骨, 黯然挺立在天地之間, 做為大火的見證者。 (P.71) "那是一種生與死的強烈對比, 一種悲愴的新生之美。" (P.75) 白色枯木林我也見過, 也為翠綠細巧的小樹讚嘆不已, 卻寫不出這樣有震撼力的形容。 (我是這樣寫的:看雨聲颯颯雲霧緲緲和滿山遍野焚燒之後的死亡樹林。林邊有新生的小樹, 為黝黑蕭瑟的畫面注入希望與未來。)

    每場森林大火都有它的宿命, 一張衛生紙燒毀一座山(P.72)讀來蒼涼,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絕不只是宣傳單上的詞。

    "火是大自然新陳代謝的工具"(P.74), 因火得以新生的例子我還可以加上加州有的redwood跟sequoia.

    "越橘莓(Huckleberry)成熟時, 不需要廣告, 也毋需言語, 瀰漫在空氣中的果香, 和健行者紫色的嘴唇, 便說明了一切。 在陽光照耀下就像懸掛在枝葉間的紫色珍珠, 又像滑過穹蒼的流星, 璀璨明亮得令人難以轉移目光。" (P.79) Scott講到這片紫色的天堂時笑說儘管知道要節制不要搶光熊的食物, 但一遍又一遍的停留就是無法抗拒這甜美的誘惑。 我當時還不能領會這一步三回頭的癡迷與熊的淵源, 在這裡終於明白了Huckleberry跟印第安人和熊的愛恨情仇。

    梭羅:"越橘莓的鮮美是無法從山丘轉運到市集的。 (P. 82)

    "荒秋一夜雨, 洗白翠羅裙" (P.91)。 作者還引了很多詩詞, 我都是第一次讀到。 佩服她的國學涵養之餘, 也不禁讚佩優美文學的歷史性與時代感: 千年前寫下的字句, 物換星移到了新大陸上卻依然能貼切地被引用鑲嵌配對。 現代人啊, 爭得了一時的繁簡爭得了一時的白話文言是否爭得出得以流傳千古的生命形態與價值?

    政府草原的故事(P.96) 西雅圖酋長(P.101) 人類以歷史為榮, 很多歷史對大自然卻是一種傷害。(P.104)

    如此優美的地方, 因失去了經濟價值, 竟如此快速地被遺棄。 但就山林的角度來說, 被人類遺棄未必是件壞事。 少了人, 就少了破壞。 可是人類偏又喜歡留下所謂的歷史。 回復山林原有面貌比我們知不知道這裡曾是個礦區更重要。 保存歷史的方式很多, 比方說可以記載於史料上, 未必要將這些廢棄的建築留在山裡。(P.209)
    [眉批之一: disagree]

    當你覺得健行變成一種負擔, 而非樂趣時, 在繼續走下去就沒意思了。 現在放棄了, 並不表示永遠放棄, 隨時可以再回來呀!(P.110)

    皆伐, 擇伐, 漸伐與更新(P.119) 荒原法案(P.120) 走在被剃了頭的山腰步道上, 就像走入樹的墳場。 這是一個沒有牌位, 沒有整飭過的墳場, 反正沒有人在乎。(P.121)
    Julia Butterfly Hill樹坐(P.122)
    [很感人, 我該多涉獵這些有著無怨無悔, 畢路襤縷以不啟山林的故事]

    大自然讓它們恢復既有的功能(P.132)

    荒野的時間是靜止的, 時間的荒野則是靜默的(P.140) 我發現荒野中的時間是存在的, 就如同那股清澈的水流, 一點一滴地從我身旁流淌而過。(P.141) 荒野在時間中流動, 時間的荒野也在變化著。 是無邊無際的荒野給了時間流動的空間? 還是漫長的時間給了荒野變化的舞臺? 還是在那個午後, 我的心中沉靜得能感受到自然界的變化?

    我不停地問自己, 雪落到地上需要多少時間, 雪到地上能發出多大的聲響。(P.151)
    [心魚一定知道為什麼我抄錄了這一句]

    美景當前, 我又何必為了拍照而心煩呢? 把握當下, 就是抓住永恆(P185)
    [很難啊, 我需要照片來幫助記憶, 讓回憶不會褪色也讓我有看圖說故事的依據]

    很多破壞源自圖一時之便, 無知和缺乏思考也是原因之一。 (P191)
    [有多少對我而言已覺得是common sense的東西, 其實還是需要宣導?]

    英國北部的平寧步道(Pennine Way)從曼徹斯特沿著平寧山一路往北直抵蘇格蘭邊境(P.69)
    [有機會到英國時該去走走吧!]

    Together we walked the high trails,

    That run west of the moon, east of the sun. (P.192)

    我想到我們家那個走了一半遠爬了一半山就會開始一直碎碎念著"我走不動了我要回家"的老爺。 無可名狀的深沉的失落。 而轉念, 在我念著要背大背包去backpacking時他還是會滿臉笑容滿心歡喜義無反顧地說要跟我去然後還是被我體貼地安置在舒服的家裡無憂無慮等我歸來。 各自的缺憾中有著皆大歡喜。 的確, "能找到一個可以長期在荒野中健行的伴侶是多麼幸運啊!"(P193) 但人生需知足, 選你所愛,愛你所選, 便是最大的圓滿與幸運。

    看到她描寫的風景, 你是不是也跟我一樣, 恨不能身在其中一窺大自然換季的粉彩? 是不是有一剎那間, 你有點扼腕, 怎麼沒有附上幾張彩色照片? 可說真的, 我越看越愛它的內文"插畫", 黑白的色澤中有古樸的婉約。 我們總以為美麗的相片是最好的說明, 不需言語, 照片自己便能說明一切。 但就像書與電影, 沒有影像的限制, 文字上的描述卻讓想像越見鮮明。 而足以激發想像力的文字又是何等功力?

    幽遠深邃, 好比嵌著藍寶石的綠墜子的Pipe Lake(P.34); 松針飄然飛落, 宛如綠色雨絲在空中翻飛(P.46); 山色映湖光, 湖光藏山色(P.130)的詐欺湖; 霜葉紅於二月花的漫山遍野紅燦(P.199)

    九月是毬果成熟的季節, 鵝黃細片在陽光照耀下透明澄澈, 比黃玫瑰花瓣更鮮豔, 比琥珀更光華(P.51)

    多麼想剪下一塊秋天的地毯帶回家去, 或將那滿山秋色裝進背包裡。 (P202)

    人生的得失, 有誰料得到呢? (P202)
    [既然另一條路是不會去走了, 也就別想了吧]

    那一片片扁圓形的樹葉透著明亮的光彩, 像一枚枚掛在樹上的金幣, 風兒一吹便叮噹作響, 好聽極了。 當金幣隨風而落, 我總會隨手拾起, 將秋天收藏在口袋中。 (P201)

    [收過我寄自北國的楓紅與葉黃的請舉手]

    山坡彷彿鋪上一層彩色地坦, 炫爛地令人難以轉移目光。 彩色地坦的基色是冰山藍莓(cascades blueberry), 火紅色的葉子上油亮光滑, 亮麗透明。 白頭嬰(Towhead baby)昂頭挺立在金黃色的葉片中, 任由秋風吹散一頭白髮; 棉菅(cotton grass)也恣意綻放著, 和秋風在地毯上玩起追逐翻滾的遊戲。 地毯的頂端是一片近乎桃紅的紫, 石南花緊貼著地面生長, 燈籠小花朝下綻開, 不畏不懼地挺立在強風中。 站立在貧瘠沙土上的是矮火草(Dwarf fireweed), 以優雅的桃紅花色點綴著秋天的畫布。 (P201)

    是因為對PCT充滿想像而喜歡上這本書, 還是因為喜歡這本書而憑添了更多對PCT的嚮往? 我突然有種莫名的想法: 我這可是在別人家裡讀著自己家的人寫著走過別人家土地的事。 網路上一蒐尋, 寫PCT的怕不滿山滿谷吧? 而感動卻只能來自我所熟悉的語言。 像最近, 我也偶爾看著一些在AT上健行者的文章 -- 是的, 四月了, 是很多thru-hiker上路的季節了 -- 野人出版社的編輯說, 他們已經預約了一個台灣女孩要一個人去走AT四個月的書。 山徑上的平凡和傳奇有許多, 但當其中一則來自與你用著同樣文字說著同樣語言在同一塊土地上有著同樣生長經歷澆溉過同樣歷史養份的女子時, 識與不識, 閱讀起來是否都倍覺溫柔? 我等待, 也期待。

    * 我那時完全不認得菜還沒煮熟的樣子, 拿著鏟子在鍋裡亂攪, 後來被派去做打水之類的工作, 等吃飯就好。 幾菜一湯, 一下子就上桌。

    ** 從排雲下來時, 舜子就走在我後面。 我一路猛竄, 每把他拋得老遠, 停下來大口喘氣兼休息的時候卻又看到他在幾不遠處用同樣的速度走來。 如此數次之後, 他喊我跟我說要呼吸配合腳步。 我依言練習, 跟他維持等距離前進, 果然不累。












    Sunday, April 9, 2006

    [書] 2006Q1

    又是一份純殺時間用的很"輕"的書單... 喜歡的書反而寫不出東西來, 先擱著, 慢慢再來補。

  • Sacajawea



  • 微醺之戀


    Remy借我的書。 之前她老念著說想買個酒櫃, 我說雖然你們家夠大但你又不喝酒買酒櫃做什麼, 她說她看了這本書之後就很想品酒藏酒, 然後就把書帶來給我看。 我一篇一篇慢慢看著, 隨手記下想抄錄的文字的頁數, 後來終於在飛北卡的路上一口氣看完。 想抄下來的東西太多, 決定回台灣時買一本來擺在身邊, 有緣時可以按圖索驥, 親身去體會書上提到的酒。



    是的, 我讀著讀著也想飲酒了。 開始幻想要有懂酒的人帶著我去上山下海喝好酒該有多好, 雖然我很懷疑我是不是喝得出各種酒的不同風韻。 每次去Napa時總是不能免俗地帶了幾瓶酒回來, 但買酒的衝動大於喝酒的樂趣, 回來後扔在櫃子裡也就不去理它了。 我發現我嗜好較甜的酒, 可以當飯後甜點使用的那種。 紅酒白酒我都喝不太出所以然來, 更弄不懂什麼酒該配什麼菜之類的東西。



    至於雞尾酒, 喝過兩次Long island很喜歡, 但因為後勢強勁, 不曾再試, 念念不忘至今。 突然想起大學時學校對面的夜市開了一家喝調酒的溫馨小店, 我跟JJ去過兩次, 我好像都是點了螺絲起子吧...



    一直覺得寫食物的書不容易, 口舌之慾怎能輕易化成文字讓旁人也了解呢? 近來世面上好像有一些評價很不錯的這類書籍, 還沒有機會去跟著別人的味蕾走, 倒先因看了這一本講酒的書而沉醉。 應該還是找個時間把櫃台裡那些酒拿來喝一喝吧。


  • 四季奇譚

  • 金鯉魚的百襉裙

  • 少年醫生天才事件簿


    圖書館借的。 這位歐陽林醫生顯然也已經出了好幾本書了, 可是我也是第一次知道這個名字。 在架上看到時, 第一直覺就是: 這應該是輕鬆好讀的休閒小品, 就借回家了。 果然, 也是那種一頁只有幾行, 行距大字距大的易讀書。


    醫生講了在校時的趣事, 在醫院的事, 及去大陸旅行的事。 書背引的廣告詞只有主題是對的, 內容不全然是那麼回事。 私以為比較好的是"找愛聯誼社", 有一點點小聰明的幽默(不食人間煙火=不會煮飯, 很少碰到煙和火), 和"非常音樂會", 讓我也很想把我的床頭音響架起來, 讓甜美的音樂伴我度過每一日的最初與最後。


    醫生文筆還好, 講故事也算有趣, 只是常常好像故事講到一個點上了, 我很自然期待著接下來該有的轉折, 論述或有感而發時就文章結束了 -- 總之就是嘻笑有餘, 深度不足的消遣書囉!

  • 斷背山

  • 35歲前要做的33件事


    Apple借我書之前, 我就在網路上讀到了這一篇。 當時不知道這是來自這本書,
    只覺得蠻爆笑的。 後來Apple拿書給我時, 說她那幾天好像是看了"邪書", 每天眼睛裏好像都在噴火... 哈哈, 趕快來拜讀一下。


    不管看什麼書一向都當小說讀, 所以這本行距超大的書分兩晚就當小說讀完了。 是的, 一看到這些條列出來的老生常談, 就知道不會是我的style。 也不能說列出來的這33點不對, 我蠻同意
    其中的蠻多點的, 但問題在它的內容。 教條人人會寫, 口號人人會喊, 但在看似再平凡不過的"該做的事"之後都應該會有水深流靜的晶燦。


    讀這樣的書我真的是會期待看到一些庸碌如螻蟻的我們所沒有/還沒想到的人生智慧。 可是我覺得它的筆調太口語, 內容很多重覆, 而舉的例子佔了很多篇幅之後通常都是不知所云, (比方說,
    "至少進一次大公司"這一項, 舉的例子是進大公司的好處是出差可以住高級旅館等等), 論述實在太淺薄。 一點都沒有讓我覺得這幾個人比我們多經歷了點什麼, 多洞策了什麼, 多深刻了什麼, 甚至最起
    碼, 當上述都不成立時, 也應該要假扮專業然後多瞎掰點什麼。 有種感覺, 這些標題要是讓國中時的我當作文題目來寫一定也得更好吧! 哈哈! (以前不是都要寫什麼論說文嗎? )

  • 24個比利

  • 玫瑰蕾的名字


    圖書館借的。 很不一樣的散文。 我邊讀邊這麼想, 但不知道該怎樣講出它的不一樣法。 大概可以這樣講吧: 有點像在寫論文, 會引經據典但還好引的都不艱澀所以不會讓人覺得是在賣弄。


    李黎的書我應該只看過"袋鼠男人"吧。 雖然圖書館有好幾本她的書, 直到現在才借回來看。 另一方面來講, 我也很久沒看曉風簡媜之外的散文了吧。 前兩輯寫書寫影好看, 寫人的就會讓我想
    跳過去, 寫浮生太口語, 最後的書評還不錯。


    她在"天涯何處同學會"講到其實比較好奇國中國小的同學後來的發展。 說到這, 我娘有一次在報上看到李黎的文章, 說那是她國小同學。 我還真的很認真地寫信到報社要幫我娘找人喔, 不過當
    然是沒有回音。

  • 菜鳥醫生上前線


    圖書館借的。 剛好幾本書名有"醫生"的都擺在一塊, 便都拎回家了。 王智弘在台灣念到小學畢業, 赴美念書, 前半本寫的是在哈佛念書的事情: 同性戀室友, 櫥櫃裡的秘密, 在精神病院的實習等等, 中
    間夾了一份關於到美國求學的問答集(有些題目讓我覺得很好笑), 不管問答都沒有比較有建設性的深度。 後半本寫的是在舊金山市立醫院當小兒科醫生遇到的事情: 不是生病是不識字的迷路老人, 長滿頭蝨
    的病人, 大師的治病兼治心病, 整容的隆乳手術等等。


    跟什麼少年醫生比起來嚴謹了許多, 也感覺得到王醫生是真有所感, 美中不足的是為文遣字用詞的能力還是不太足夠。 哎, 還是說, 考慮到作者只念了六年的中文, 這已經是表現很棒的了呢?
    總覺得醫生這行業是最能看盡生死無常人情冷暖的了, 要有隻生花妙筆能寫出這些故事一定能道盡生命的精采與對人生的智慧。


    不過我倒是好奇, 作者的資歷*顯赫* -- 曾獲全美最優二十名高中生首獎、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新英格蘭醫學研究獎、哈佛大學醫學博士,代表畢業生致答詞 -- 我相信這一定代表著真的聰明才
    智, 但是畢業之後, 成為正式醫生之後呢? 在書中沒有提到的專業領域, 他是不是深入什麼樣疑難雜症或病理藥學研究或出著質精量多的論文? 我其實更好奇, 年輕時這樣的資歷之後是不是繼續為病人為
    醫界累積份量, 成為某科或某病的權威, 亦或, 就是這樣看病下去?


    另外就是覺得他們家小孩的名字取得真有禪意: 智觀(姐姐), 智弘, 智貞(妹妹), 通通是醫生呢! 能夠所有小孩都有能力也有興趣當醫生, 真是不容易! :)

  • 怪奇馬戲團


    圖書館借的。 向達倫的第一集。 其實我沒真的那麼喜歡這個系列, 但是因為真的輕薄易讀, 我還是很願意借回家享受一下純娛樂的閱讀。


    因為第二集有講過向達倫之所以變成吸血鬼的原因, 所以這本書就像是有對話的鋪陳板, 用兩百多頁(同樣的, 少少的行樹跟大大的字體)的細節來說兩頁可以說完的故事。 一切從奇怪的傳單開
    始, 宣傳怪奇馬戲團的演出, 達倫一夥四人都想去看, 可是一張傳單只能買兩張票。 史堤因為是出主意及金主, 所以拿得第一張票, 達倫很註定地搶到第二張票。 當晚來到古老的戲院看表演(這樣又可以
    花去很多篇幅), 史提居然認出鬼不理是吸血鬼, 在散場後留下來要求鬼不理收他為徒, 他也要當吸血鬼!


    一切都被達倫看到, 但是他對毛蜘蛛八夫人比較有興趣, 趁夜裡去偷來關著蜘蛛的籠子(嗯, 要不是鬼不理放水, 哪那麼容易被偷?), 花了兩個禮拜跟八夫人培養出默契, 直到史提來訪, 要
    求一起演出。 這時達倫的妹妹安妮突然闖入達倫房裡, 被蜘蛛嚇得尖叫, 達倫一時失神沒控制好蜘蛛, 史提被狠狠咬了一口, 陷入昏迷。 醫生都束手無策, 達倫知道為救好友只能去找鬼不理, 鬼不理要
    求達倫當他的徒弟變成半個吸血鬼才肯救史提, 達倫答應了。 但是在醫院鬼不理以血清救治了史提之後, 達倫反悔奪門而出。 然而他的體能變得漸好, 而後開始有嗜血的渴望... 為免傷害親朋好友, 達
    倫只好再去找鬼不理, 讓他製造一場死亡, 從此才能真正浪跡天涯。


    哎, 我當初的疑惑就是達倫怎麼能這樣就離開家而家人都不聞不問, 原來還有詐死這一節啊! 但這一切史提都看在眼裡也恨在心裡, 僅管此時無能報復達倫跟鬼不理, 或許為以後埋下伏筆吧。

  • 飛行員之妻

  • 銀河便車指南

  • 接骨師的女兒

  • A Week on the Concord and Merimack River

    圖書館借的有聲書。 張愛玲一篇介紹梭羅的文章裡給了這本書很好的評價: "全書分為七章, 每章繪述一天的生活--包括天氣的變化, 情緒的起落和讀書心得等, 描寫細膩, 絲絲入扣, 可以說是一本

    情文並茂的傑作。"(P.151, 同學少年都不賤), 讓我很想讀這本書。


    想到厚厚四百多頁, 我大概看幾百年也看不完, 還是借來用聽的吧。 雖然主講者把書念得很清晰, 沒有"聽不懂"的麻煩, 但沒有劇情的書果然不適合開車的時候聽, 因為總是一不小心就
    晃神, 好不容易回過神來, 雖沒有錯失情節接不上的困擾, 也沒有可以接著故事情節聽下去的喜悅 -- 因為根本不曉得它在講什麼。 總之一盒十片錄音帶聽完了卻沒多少進到腦子裡.. 只記得一些
    key words, such as Confusious。 他真的很喜歡提到孔子喔! 我聽了三本書, 每一本都提到他幾次, 但實在聽不出來翻成文言文應該是論語中的哪幾句。


    也借了Cape Cod, 可是下場還是一樣, 有聽沒有到。

  • 追風箏的孩子














  • Tuesday, April 4, 2006

    [書] 飛行員之妻


    圖書館借的。 簡言之, 是個用空難包裹著外遇的故事。 舊瓶新裝, 但裡面的酒品嚐起來還蠻順口的。


    看完李安的得獎感言, 快九點, 有點想念那次坐在舒服的IKEA椅上用一整晚一口氣看完一本小說的暢快感, 所以拎了這本書, 倒了茶, 拿了包餅乾, 就定位, 馬上進入狀況。 書雖然有點厚, 但是只有350頁。 我每隔15分鐘量著我的閱讀速度: 一百頁45分鐘, 在十一點半把書看完。



    能把故事說得好, 真的是一種功力。 我總是覺得, 看書, 真的不太需要多麼文以載道(雖然閱讀了*有深度*的書還是會覺得很爽), 重點是要能好好地享受一個故事。 Apple給了我一篇"如果牆會說話"的link做為我對亦舒的入門書, 邊讀著邊跟她討論中, 發現我對一本書的評價往往在於它有沒有細節, 不論是場景的描寫, 動作的描寫, 或是心理轉折的描寫。 不太能習慣只有對話而無細節描述的故事, 感覺像在讀劇本, 看沒有舞台佈置演員光念著台詞的戲。


    所以, 這麼簡單的故事可以寫到350頁, 當然都是細節囉! 凱瑟琳在夜半聽到敲門聲, 來訪的洛勃帶來了傑克駕駛的客機爆炸的消息。 在黑盒子尋獲之後更直指導致客機爆炸的炸彈是傑克所帶上去的。 就這樣, 凱瑟琳在震驚/憂傷之中, 在回憶初戀時的甜美, 夫妻間的爭吵, 又要顧及十五歲的女兒的心情中, 悠悠地走過了一半的頁數。 是的, 在我發覺我已經看了半本書而女主角仍在獨自面對空難的哀傷中時, 真的是蠻佩服作者的: 因為我一點都不覺得悶。


    傑克曾告訴凱瑟琳, 他媽媽在他九歲時過世, 而空難調查委員會卻告訴凱瑟琳, 傑克的媽媽是在養老院。 這對一向認為自己對傑克知之甚詳的凱瑟琳不啻是個當頭棒暍。 也因此展開了下半本的故事。 凱瑟琳在傑克口袋發現一些發票隨手記下的筆跡等, 循線追察下去發現是一位空服員的名字及她在倫敦的電話。 親往倫敦登門造訪, 凱瑟琳發現傑克居然在此另有一個家庭!



    "她凝視著海水, 腦海中千頭萬緒。 到底是她, 還是妙雅般藍是機長之妻? 人家妙亞般藍可是在天主教堂結的婚, 妙雅般藍還曉得她有婆婆, 知道丈夫的媽媽人在美國, 也詳知丈夫的童年, 她什麼都知道, 還有個凱瑟琳賴恩都知道。 相反的, 她這個美國老婆卻什麼都不知道, 不知道先生的媽媽其實尚在人間和先生過去的童年生活, 當然更不曉得傑克在倫敦另娶妻室, 還生有一子一女!

    誰才是不折不扣的正牌太太?

    是她這個他先娶, 信誓旦旦要呵護一輩子, 要疼愛一生一世, 最後卻千方百計瞞騙, 卻又不忍拋捨的女人嗎?

    毫無疑問的, 只要她越是挖掘傑克這個人, 越是想要找一個答案, 所有與傑克有關的點點滴滴, 無論大大小小, 無論是正面還是負面的回憶, 都會無時無刻突然地湧現。 就好像在看羅生門或是類似筆法的小說, 說的故事雖然是同一個, 但說的人不一樣, 每個人只要為它加上自己所知道的某一項事實真相, 故事就會有了轉折。 於是故事的結局雖然不變, 但就是因為故事裡的某些細節變了, 聽過事的
    人便衍生了不同的想法與感受。"



    很普通的外遇的故事吧? 但是凱瑟琳在面對先生與另一個女人共組家庭的不堪, 在妙雅家裡的心痛和憤怒和之後一個人流連酒吧的可憐模樣, 因為有著細節的描寫, 讀起來並不因故事的刻板而令人覺得乏味。 只是後來要扯出傑克加入激進派被放炸彈要陷害愛爾蘭共和軍實在是有點扯遠了.. 但也還好, 一路跟進跟出還跟到倫敦的洛勃原來也就是懷疑傑克是走私集團的一員才會盯著凱瑟琳想要查出幕後真相, 要不然--我邊讀邊想說他們孤男寡女的會不會像演電影一樣發生戀情或一夜情--當真是言情小說了。



    這故事讓我想到電視版的"來來往往"。 康偉業不也是在有明媒正娶的糟糠之妻段莉娜之後, 遇到真情投入的紅顏知己林珠, 另組了一個家庭? 究竟該是先來後到, 還是心靈契合比較重要? 當初看完"來來往往"很激動, 可惜沒寫下當時的感想。 啊, 也或許所有的外遇的故事都一樣。 重點是, 之後呢? 看完電視我急著跟倪婉借來池莉的小說原著, 想看看後來同意離婚而後獨立自強的段莉娜的心路歷程, 卻發覺原來這是電視劇加演的--但這一段加得可真是好呢! 看得我眼淚都掉下來了~~ 重點是, 要能放下, 能走出來, 能一個人好好過日子吧。




    Sunday, April 2, 2006

    [書] 斷背山


    在網路上晃到一個讀書會的網頁, 要討論的這本書的副標題"懷俄明州故事集"吸引了我。 老念著要去Montana隱居, Wyoming就在隔壁, 應該有著類似的自然原始與廣漠的大地。 找到英文書名, 圖書館的網頁上一搜尋, 咦, 有中文版? 一如往常, 立即捨英文而就中文。



    書借回來放在待看的幾本書的最上方, 老公進來看到, 大喊"斷背山"。 咦? 這本書應該蠻新的, 你也知道? 原來老公不看書但是看新聞, 所以他知道李安導的這部片剛得獎。 我倒是不曉得電影, 只覺得居然能借到這樣熱騰騰剛出版的"新"書, 好感人呢!


    借到書是聖誕節前, 中間又借給Remy, 拖到現在才看完--哎, 老實講我沒有很被吸引。 書翻開來, 第一頁第一句一讀, 馬上就知道這是該欣賞原文的文字而不是看中譯本的小說。 紀大偉在這篇用英文讀小說講得好, 速度與障礙, 我需要這些障礙讓我咀嚼/思考。


    但我很懷疑我會不會去找英文版來看, 尤其看到人家說原文也是很多俚語, 不易懂。 整本書讀下來, 很鮮明的印象是粗獷, 貧苦, 和困阨。 那塊貧瘠而多災害的土地(嗯, 用"土地"來講美國
    會讓我覺得很奇怪), 和其上為著辛勞的討生活的人們。 原始天然的景觀不在, 有的只是人在其間的渺小, 和渺小的人們庸庸碌碌的一生。 人生有沒有選擇? 可不可以選擇? 需要怎樣的條件(如教育如家庭經濟)才能做選擇?


    Remy問我說, 看完書/電影之後還會想去那種地方住嗎? 我說會啊。 因為立足點就已經不一樣啦! 如果有一天我會到那裡去退休, 那一定是我已經存夠了足夠餘生的錢才會去那邊享受大自然! 我不需要跟自然抗爭, 與土地依存, 只消不虞匱乏地享受自然的無情與柔情。 這是不一樣的故事。



    是的, 電影我也看了。 我的感想是: "風景真的好漂亮! 尤其第一次出現那一大群羊, 趕羊上山的那一幕, 真是可愛又壯觀! 還有他們年年約會的河畔, 逝者如斯夫的水流, 清靜而遺世獨
    立, 我都能感覺到北國的那種冷冽如流水的空氣了。" 在多少感動激動得熱淚盈眶的"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斷背山"之後, 這樣的感想會不會被打啊? :)


    因為先看過書了, 所以我知道它在演什麼, 也知道它接下來會演什麼。 (好奇怪的句子)。 於是我從頭到尾就在很認真要聽懂他們到底在講什麼中度過--因為看過書, 我知道他們應該是在講什
    麼, 可是我就是想聽懂每一個細節! 一部片就在這樣奮力而無能為力地想聽懂中結束, 直到片尾的歌曲響起--啊, 我聽得懂啊! 我每一句歌詞都聽得懂啊! 為什麼剛剛片子裡講的話我都聽不懂勒???



    因此, 我一直以為, 是因為迷失在語言之間所以我沒有震憾也沒有感動。 除了風景之外, 真的讓我回味無窮的, 反而是書上沒有的, 恩尼司和他女兒間的互動與對話 (哎, 這一段剛好聽得懂)。 我相信這是一片好電影, 影片拍得很細膩, 主角配角的演技也很好, 感情自然, 故事很棒, 可以構成一部好電影的元素它都有。 但, 這不是唯一一部講同性戀講禁忌的愛講不能結合的愛, 為什麼它格外感人? 一個愛著/強求著他得不到的人, 一個畏畏縮縮不敢順自己的心承認自己的愛, 這樣一再上演的, 原因可以隨機換成是性別階級年齡身份現實等等的"愛情"故事, 究竟哪裡特別, 為什麼感人? 是我無心無肺還是我不懂被壓抑的感情? 但, 嗯, 我為什麼要知道別人到底是為什麼感動? 單純喜歡一部電影也就是了。



    不過, 書裡的男主角們都長得非常不怎麼樣, 而且是在窮山惡水間求生存, 不是電影裡那個樣。












    Monday, February 13, 2006

    [書] Sacajawea

    圖書館借的有聲書。 我一向只借CD, 這一盒很新(常逛這一區逛到熟到是不是新貨一看便知), 拿下來時還覺得怎麼這麼小盒, 回家才發現是錄音帶。 不過因為是我有興趣的主題, 還是很認真地聽了起來。




    第一次知道Lewis & Clark是在2000年暑假的Douth Dakota行。 當時拿了一張簡章, 上面有兩人指著遠方的背影。 講出來要貽笑大方, 但我當年光看那圖片還以為是一對夫妻的探險。 後來是看了一集公共電視介紹他們的遠征才恍然大悟是怎麼回事, 從此對他們的這一趟旅程十分著迷, 買了一本好厚的書要來認真研讀, 立志把來龍去脈搞清楚, 寫一篇文章來說他們的故事。 當然, 知我習性者都知道接下來又不了了之.. 不過坊間寫他們的書那麼多, 網路上一查也有一堆濃縮精華版, 實在不勞我多事。 :)



    故事是由Sacajawea的兒子Pomp起頭, 將這位對遠征隊有極多貢獻的女子-他的媽媽-帶出場。 故事交叉在Sacajawea和Clark跟Pomp的訴說中, 單數章是Sacajawea跟她的兒子細說從頭, 從她11歲被俘, 在異鄉嫁為人婦, 如何加入遠征隊, 重回故土重逢故人, 一路行抵太平洋岸的經過娓娓道來。 雙數章則以一段Clark的日記起頭, 以一則印第安人的神話傳說結尾, Clark跟後來被他收養的Pomp說著遠征隊的成立, 一路的風塵僕僕艱難險阻終於翻山越嶺來到哥倫比亞河的出海口又再安然返回首都的經過, 以及最後Lewis的自殺死亡。



    故事按時間發展, 敘述活潑條理分明用字不難(ages 9-12), 一本書讀下來(應該說六塊錄音帶聽下來), 對Lewis&Clark Expedition一路上的重大事件及Sacajawea的角色會有完整而概略的了解, 實在是一本不錯的書, 同時男女兩位"念書"的人咬字非常清晰, 完全沒有"聽不清楚"的困擾。 但是, 我的腦袋裡不知有什麼東西在作祟, 一直有點無法融入的感覺: 我沒有辦法接受一個不會講英文的印第安女人用這麼口齒清晰的英文在講她自己的故事。



    查了一下, 作者Joseph Bruchac有著Abenaki Indian的血統, 所以不能說他是用白人的觀點來寫印第安人的心情, 只是在第一章一開始就聽到印第安女人用標準的英文對自己的兒子說著"we are very poor", 和"your great uncle", 感覺還真蠻奇怪的。 同樣的, Sacajawea訴說著她的心情時(比方在她第一次看到航行而至的船上的領隊們, 她的丈夫第一次決定離開探險對, 還有跟她的族人再度重逢時), 我也會有種"憑什麼用你的猜想編造她的心情"的不悅感。 只是, 那是個口說傳承歷史的種族, 而她又還未開始被注意到歷史地位, 連她後來的行蹤都是歷史懸案, 這些過程這些經歷, 不靠作家的想像力, 該如何說故事呢?



    Sacajawea是Shoeshoe族(Snake People)的人, 出生於現今的Idaho州某處。 在11歲時有一次採野莓的途中被Hidatsa部落的人擄走, 被帶到他們濱河的村莊(現今的Bismark, North Dakota)為一位婦人幫傭。 後來French-Canadian毛皮商人Toussanit Charbonneau將她和她的同伴Otter woman買下來當老婆。 當他們加入遠征隊時她才16歲, 已經懷孕了。 遠征隊在Fort Mandan過冬, Sacajawea的兒子於二月出生, 取名Pomp, 意思是第一個小孩。



    Sacajawea並不是遠征隊的一員, 所以後來大家論功行賞時並沒有她的一份並不意外。 她的先生Toussanit Charbonneau被遠征隊聘請為翻譯, 她被允許隨行是因為領隊們認為遠征隊需要從她的族人買馬, 她能夠幫忙翻譯溝通。 帶著婦人小孩的遠征隊很容易讓印第安人信服他們不是要來打仗的, 因為戰士們不會帶著婦孺同行。 當他們終於遇到Shoeshoe族的人時, 赫然發現他們的酋長竟是Sacajawea的哥哥! 遠征隊如期從他們那買到馬匹, 同時要到一位嚮導帶他們穿越洛磯山脈。 他們的溝通過程是這樣的: Sacajawea把shoeshoe話翻成Hidatsa, 再由她老公翻成法文, 遠征隊有個會法文的人再把它們翻成英文給Lewis跟Clark, 然後再以同樣的方式翻譯回去。



    在太平洋岸的時候, 遠征隊決定投票表決紮營過冬的地點時, Sacajawea也享有同樣的一票。 她從不抱怨, 唯一的一次是有人來報說海邊有鯨魚擱淺時, 她堅持要去看海看魚。



    遠征隊回到Fort Mandan之後, 夫婦倆跟其他隊友告別, 回到家園。 隔年(1806)應Clark之邀, 到St. Louis作客, 同時將Pomp留下來給Clark照顧。



    離開St. Louis之後Sacajawea的行蹤成謎, 版本很多, 可是沒有一個是得到證實的。 有一個說法是她在1812年12月20日因斑疹傷寒(putrid fever)死亡, 留下了一個小女嬰。 另一個說法是, 死去的是Charbonneau另一個老婆Otter Woman, Sacajawea在西部流浪了幾年之後輾轉回到位於Wind River保留區的她的部落, 於1884年4月9日去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