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22, 2009

[書] 媽媽是最初的老師

2009/06/29


(這一篇是前一陣子比較閒時在公司寫的。 以為帶回家了, 最近突然想起要來把它歸檔時, 在口紅筆跟電腦內卻遍尋不著; 回到公司的電腦裡一個個檔案夾去找, 原來存到一個風馬牛不相及的地方去了。 很有失而復得的感覺, 因為我不僅已經完全想不起來到底寫了啥, 也完全記不得書裡說了啥) 。

這是最近的吃飯書。 一個人吃晚餐, 或是週末有空慢慢吃早餐時, 配菜也配書。 通常配的是大部頭的書(超過四百頁的那種), 但對這書實在是太好奇了, 加上看起來輕薄短小, 外加有借期的壓力, 便插隊了進來。

昨晚, 讀到作者女兒申請大學唯獨耶魯沒上那篇, 不看書卻又愛看我在看什麼書的小毛爹剛好經過, 忍不住跟他說道: "你知道看完這本書的感覺是什麼嗎? 生個聰明的小孩真好!" 想想不對, 修正了一下: "生個聰明又會自動自發的小孩真好"。

Monday, February 9, 2009

[書] 偵探伽利略



02.01 偵探伽利略



會看東野圭吾, 是因為他的嫌疑犯X的獻身。 雖然我並不同意他說的, 這是"最純粹的愛情", 但還是覺得故事好看。 可惜當時不知在忙什麼, 沒有寫心得... 。

所以看到湯川學跟草薙時, 很有故人重逢的親切感--不過這書寫於1998, 比2005的嫌疑犯X的獻身還早上許久。 題外話, 圖書館這一期近了不少他的書, 從wiki跟導讀看來, 東野圭吾也是一位很量產的作者呢。 我應該都會去借來看吧...

Sunday, February 8, 2009

[書] 會說話的骷髏


2009.01.31 會說話的骷髏



會借這本書回來純粹是因為夢枕貘吧。 蠻喜歡他的陰陽師, 雖然才看過兩本。 所以也是在完全不知這書是在講什麼的情況下借回來的。 很簡單的句子跟很多的留白, 所以兩百頁出頭的書也很容易一個多小時可以翻完。 雖說是"一部融合驚悚、奇想、趣味的短篇傑作集", 倒不覺有讓人在讀時或讀後的驚悚, 或讚嘆出人意表的怖局奇想, 讀起來也同陰陽師一樣溫溫的。 是也不錯看啦, 不過還是比較喜歡晴明跟博雅那種帶點淡淡的禪意的感覺。

Wednesday, January 21, 2009

[書] 龍紋身的女孩(Män som hatar kvinnor)



2009.01.07 龍紋身的女孩


久仰此書大名, 不過很難得的, 都沒有先看各家書評。 更難得的是, 我花了三個晚上才把書看完, 居然都很循規蹈矩, 沒有先跳到後面去看看人究竟是誰殺的喔!

印象中沒看過什麼北歐作者的書, 連書中正文跟序文都有提到的, 也是心魚超愛的"長筒襪皮皮"我都沒看過, 所以不能以偏概全地說, 我真喜歡瑞典作家這種中規中矩的寫作方式。 可是此等嚴謹不浮誇, 注重細節又不拖泥帶水, 線條簡潔不囉嗦的敘事方式, 真讓我想把它稱為北歐風格呀! 這位作者的書自然是要再看的(可惜他只寫了三本就與世長辭了, 據說瑞典犯罪小說系列一般多以十集作結, 而這所謂千禧系列原也是以十集作為目標), 但如果其他人的作品也是同樣的格調, 我也想一網打盡都找來看呢!

之所以一反常態, 沒有先去看結局, 主要是因為它很循序漸進的寫實吧。 同樣是解謎, 這裡沒有漫天浮誇的特殊高科技, 天外飛來幾筆的莫非巧合(雖然所謂的"巧合"或"契機"對於破案還是需要的), 和無頭蒼蠅般的追趕跑跳碰; 不論是主角配角受害者加害者都跟我們一樣是再正常不過的人。 沒有刻意製造的高潮迭起, 所以不會讓人緊張到想要先知道結局才能安心看下去; 但也不會沉悶遲緩到讓人翻閱的手指意興闌珊的地步, 只會想跟著主角們一步一腳印地走下去, "享受"慢活中抽絲剝繭的過程。 只能說, 這樣的風格很適合我吧! (或者應該說, 我很適合這種style?)

Friday, January 16, 2009

[書] 人生一瞬



10.23 人生一瞬


我對詹宏志的印象, 應該是他作為PC Home集團董事長的身份, 和所謂"縱橫數位時代的鬼才"吧。 據說他的書評跟導讀也寫得好, 但我唯一的印象是在WC家中看到說他的導讀"從所羅門王到蘭馬翠"讓她兩度抓狂。

書難得可以留在家中許久(因圖書館搬家, 借期延長), 只是我一直理不出個頭緒來寫。 因為很明顯地, 看完書之後, 我不斷地自問, 如今想要/喜歡看什麼樣的散文? 我原是愛讀散文不看小說的人, 為什麼如今這樣的散文不能吸引我? 尤其, 這書佳評如潮, 還得了個什麼年度獎之類的。

書的前身是來自壹週刊的專欄。 不知是不是因為這樣, 有些段落重覆。 書裡分成兩輯, 輯一標為時間, 有很大的篇幅寫的是他對童年的回憶, 而其中又有大部份與他在遠方山區礦場工作的父親有關。 片段的記憶, 回憶的不確定性, 拍成電影應該就是帶著柔焦的矇矓畫面吧? 他的文筆很好, 說故事也很平易近人, 但就是不會讓我感動或覺餘韻繞樑而忍不住稱一聲好。 我想到小時候很愛的琦君, 想到百讀不厭的英子。 難道離我較近的這塊土地上的童年竟比不上一份已經失去歲月顏色的古老嗎? 亦或者, 二十多年的生命歷程可以如此輕易地改變所謂對"別人的私事"的看法? 還是我對散文的喜愛已經真的變成對"文字"本身的需求了?

於是他說的: "你永遠會被同一種書的描述所吸引, 永遠會被同一種主題或聲調所吸引, 你會被同一個人所吸引, 不管是四十年前還是四十年後"(P.165), 顯然就不適合於我。

倒是他反復提到/問到的, 關於記憶的真實性。 或許是因為擅長記憶的他因著記憶力的衰退而對記憶這件事起了興趣或恐懼。 在序裡他說: "這是發生過的事嗎?還是僅僅為我曾經擁有的想像?"; 在文章裡他說: "記憶可以是這麼騙人的東西, 你發現它已悄悄依你的需要做了假, 但你卻找不出中間編造的界限與痕跡, 如果你發現記憶的一個謊言, 你就開始擔憂,會不會自己真實的一生都是依自己的喜愛編造的, 那些美好的記憶有多少是真實的?"(P.75)。 但虛虛實實, 對讀者是不是真正有很大的意義? (愛讀三毛的人成千上萬, 也就那麼個某人硬是要上山下海去戳破所謂的三毛神話, 但也不見得有共鳴)。 不管我們是跟著他父子倆走過颱風夜前的山路, 雨港陰濕的巷道, 嘉義的鄉下農家; 看著他仰望過水溝外的光亮, 漂浮在水池裡無重量的介質中, 張望海上漂流的花朵, 面對羅斯金的憤怒, 打蛇捉蜻蜓釣青蛙; 跟著他和穿山小孩走長長的山路回家, 跟著他和老師北上首都住在廉價的後車站旅館參加全國科展, 跟著他和髒兮兮的醉漢在紐約唐人街孔子雕像前見面; 裡面有土地的容顏, 童顏的純真, 歲月的痕跡, 真的會有人那麼白目地去追問真假嗎?

不, 我不是厭煩他一再地質問推敲記憶的過程。 說真的我覺得這比他的童年往事來得有趣, 只是這些探討記憶的段落散落在諸多文章中, 我又沒有好好作筆記, 一時也很難找起, 實在有點可惜啊。

輯二標為地方, 寫的是他的旅遊。 我覺得這一輯比回憶有韻味多了, 尤其他在字裡行間展現出的博學多聞, 無論是史蒂文生窮病之處的銀礦小徑(Silverado Trail)[在此地的舊書店他巧遇尋覓多年的1878年推理小說"李文渥斯謀殺案"(The Leavenworth Case)], 在波士頓的推理小說書局擁有的美好購書經驗[開一張空白支票請老闆幫他郵寄三十幾本書回台灣. 他說:如果這樣一位溫文儒雅的舊書店老闆也打算坑你的錢, 世界離末日毀滅也不遠了, 保住財產又有什麼用?(P.266)], 在鱈魚角住到的無比舒適的同性戀小旅館, 在倫敦的舊書店裡以"極便宜"的價錢買回有兩大歷史人物交流的藍色小書"極地探險":獻給約瑟夫.虎克先生, 謹致敬意, 威廉.布魯斯, 1911年五月[前者是有名的植物學家, 後者是有名的探險家, 不過我都不認識...]; 或是跟著他在"康有為全集"裡看著顧車遊巴黎的康有為, 或跟著謝清高的"海錄"遊世界... 都蠻有意思的。

他說他是個不合時宜的旅行者(P.270), 喜歡在不適當的時間去旅行。 我多半也有這個習性吧? 除了不喜歡去湊冰天雪地的熱鬧之外。 如果知道當地有節慶有嘉年華會之類的, 我一定會避之唯恐不及地躲開吧。 我對溫泉對日本都不是很有興趣, 不過在看他寫了一堆冬遊北海道泡溫泉之後, 哎, 還真是蠻心動的呢。 那種一片潔白中獨立的蒼茫啊 ...

不過到頭來, 真正吸引我的是他提到的書。 記下來, 想找來看。

在"回到沼澤地"一文中他提到葛文‧楊 Gavin Young, 說讓其成名的應該是旅行作品"慢船到中國"(Slow Boats to China) 和 "慢船回家"(Slow Boats Home), 但讓
他真正心嚮往之的, 是Gavin的第一本書"回到沼澤地"(Return to the Marshes)。 這書其實包含了兩段旅行。 第一段是1952年作者一場如夢似幻的沼澤奇遇, 第二段則是1973年作者重回舊地的發現旅程(P.280)。

葛文‧楊在牛津大學讀的是歷史,但他受到英國諸多阿拉伯沙漠探險家的感召, 立志要騎駱駝完成橫跨阿拉伯半島的壯舉。 他研讀旅行文獻, 學習阿拉伯語, ... 隨時等待夢想實現的機會。 有一天他終於見到了當代最偉大的沙漠旅行家威福瑞.塞西格(Wilfred Thesiger)。 ... 塞西格二十歲就因為入丹納吉爾(Danakil)沙漠,解決了阿瓦許河(Awash)流向之謎而享大名; 1940年代又兩次穿越阿拉伯半島南端沙漠, 也就是人們認為不可能穿越的空白之地。 .... 滿懷希望的葛文.楊向塞西格請教探險之藝, 也鋪陳自己的計畫; 但塞西格不動聲色, 淡淡地說:"你不可能得到入沙烏地阿拉伯的簽證, 就是這樣"。 這ㄧ句平淡無奇的話,道出了探險的新時代,你的困難不再是自然險阻,而是現代國家的「主權」; 阿拉伯人已不再願意讓西方人在後院裡走來走去, 還在祖先居住數千年之地, 大言不慚地說發現這個發現那個。 做為一個替代, 塞西格建議葛文可以考慮沼澤地。 「阿拉伯沼地」其實就是底格里斯河與幼發拉底河匯流出海,在海口所形成的大片濕地,也正是古文明蘇美文化與美索不達米亞文化的家鄉,在今天伊拉克境內。 ... 它的青翠濕潤, 肥沃豐饒, 與沙漠形象的阿拉伯極不相似, 極可能是聖經上伊甸園形象的由來, 別忘了世界三大宗教幾乎都誕生於此。 可是這個獨特的地方, 不知道什麼緣故, 竟被世界忽略了好幾個世紀, 直到塞西格再度喚起人們注意為止。 ... 塞西格一生的冒險行動不斷, 卻惜墨如金, 從不輕易發表他的行動。 他1930年在丹納吉爾沙漠的探險日記一直遲到1996年才出版; 而他的兩部經典之做, "阿拉伯沙地"(Arabian Sands)出版於1959年, "沼地阿拉伯人"(The March Arabs)發表於1964年, 都是在事情發生十幾年之後。 如果我們讀賽西格的作品也許可以明白,那種冷凝收斂的詩似文字,簡約樸素的敘述風格,他顯然是自覺到自己是歷史上一個特立獨行的人物,從一開始,他就沒打算只在一個時代被閱讀與被了解。 (P.282)

在"給我全世界"一文中則提到蕾拉.赫德麗(Leila Hadley)。 他從網路上訂書, 收到這一本1958年出版的"給我全世界"(Give me the world), 卻想不起來為什麼買了這本書, 只依稀記得這書的廣告是".. 我要在某個世界當個陌生人, 在那裡, 一切我所見所聞所觸所嘗, 都將是既鮮且新..."。 作者當時25歲, 剛離婚, 帶著一個六歲的小孩, 因為下決心要當個世界的陌生人, 便展開了一場海上冒險。 讀著讀著, 他突然覺得這位女子有點熟悉, 於是他去找他的書架, 找到另一本作者也叫蕾拉.赫德麗的書"與艾莎.克勞德同遊"(A Journey with Elsa Cloud) [這書名的由來也有趣, 她把女兒叫做Elsa Cloud, 因為女兒小時候作文說:I'd like to be the sea, the jungle, or else a cloud. Elsa Cloud就是從or else a cloud來的], 出版於1997年。 他寫道: 這書一開始, 像是一本旅行書, 後來你就發現它隱藏著一本自傳或懺情錄, 隱藏著對自己一生總的回憶, 追悔和反省。 比起年輕時的蕾拉.赫德麗, 這本書的作者更老練更世故, 更洞悉人生世情的種種幻滅; 但年輕的赫德麗則更勇敢, 更熱情, 更想探究世間生命的種種可能。 於是他感慨道: 年輕叛逆的自己, 終究要成為心焦似焚的母親, 不得不面對另一個年輕叛逆的自己, 這究竟是輪迴的懲罰, 還是世代接力的追尋? 而這世間人事的重複與循環, 也足以令人稱奇。 另一種感慨, 則純屬於個人。 你以為自己有多大的幅度和彈性, 事實證明自己的反應如同帕伐洛夫之犬。 你永遠會被同一種書的描述所吸引, 永遠會被同一種主題或聲調所吸引, 你會被同一個人所吸引, 不管是四十年前還是四十年後。 也就是說, 你比自己想像中更簡單, 更同一, 更狹小。 但了解自己的局限, 有時反而覺得釋懷, 或者說, 你可以卸下必須寬廣或博聞的重擔(P.165)

先這樣, 再抄書下去就沒完沒了了。

他也提到的, 艾薩克.艾西莫夫(Issac Asimov)的"夜幕低垂"(Nightfall)。 這故事我想讀很久了, 可是圖書館跟Amazon都沒有。 "獻給阿爾吉儂的花束"(Flowers for Algernon)在書裡提到兩次, 我在看完作者的另一本24個比利之後就很想看, 剛一查發現圖書館有, 不知為什麼一直沒下單?

也蠻想讀他的詹宏志私房謀殺

Sunday, January 11, 2009

[書] 幽冥行者 (The Greywalker)



11.10 幽冥行者 (The Greywalker)




我不是很喜歡這本書。 不過這純粹只是我對所謂的奇幻小說(或奇幻偵探)不是那麼有興趣。 尤其, 主角海波並沒有安東可愛(跟聰明), 她那總是散發著腐臭味的幽冥境界也沒有拉起影子就可以進入的幽界來得平易近人。 同樣都嫁人生子, 女法師瑪拉沒有斯薇塔來得沉穩優雅, 加上一堆有野心但城府不夠深的吸血鬼... 唉, 我還是喜歡巡者系列。 要講都會奇幻, 在我心中要超越有日夜巡者的莫斯科應該很難吧。

作者說她從構思到成書用了六年的時間。 這期間她閱讀了許多關於粒子物理學, 量子理論, 玄學以及神學之類的書籍, 最後建構出一個存在於更高層能量型態的平行世界, 將故事中的鬼魂及魔法放置在位於純粹物質界以及靈魂界之間的空間之中(P.11)。 她試圖用這些來架構出一個處於生界與死界間叫幽冥境界的灰色地帶, 裡面住著許多奇幻詭異的超自然生物, 而能遊走其間的主角因此成為幽冥行者。

但我倒真是沒看出屬於"閱讀許多"此類書籍的痕跡。 而且, 不要說粒子/量子物理, 連普通物理我都覺得很難, 這些主題真的是可以純粹用"閱讀"來吸收了解的嗎?

故事發生在多雨霧的西雅圖。 主角一出場就是一陣兵荒馬亂的打鬥場面 -- 跟客人的繼父交手, 被打到曾經死亡兩分鐘後又被救活。 就是這個濱死的經歷讓她莫名其妙成為幽冥行者。 一開始她很抗拒... 喔, 基本上她大概抗拒了有大半本書。 之後她開始會頭昏顫抖, 會見到迷霧裡的奇怪景象, 一度還懷疑她精神狀況出了問題而去看醫生。 在完全不懂醫的我看來, 幻聽幻視感覺上是身體機制有了問題會出現的生理反應, 雖然不見得容易找出病因來根本治療, 也或許牽涉到更多的生理跟心理影響: 濱死或是生死經驗真的是個講不完的話題--因為沒有辦法有科學性的探討, 是"屬於型而上學的研究範圍"(P.23), 但是海波體驗到的這些狀況是不是真的有奇特到讓受過專業訓練的醫生一聽就知道不是生理也不是心理出了狀況, 而是跟"靈界"有關? 所以不用檢查不用治療, 只要心理諮詢就好?

總之, 醫生立刻放下專業, 介紹她認識了女法師瑪拉跟她的麻瓜老公班, 也因此附加認識了住在他們家的鬼魂亞伯特。 這兩人雖然都是不得幽冥境界之門而入, 但對這一層生死界之間的陰陽魔界發展出來的理論卻很有一套。 就是他們倆在海波不斷的抗拒中不離不棄地教導她, 幫助她, 帶領她適應她的新身份。 有趣的是, 好人一枚但愛高談闊論的班在書裡發表了一堆理論之後, 最後卻不讓理論上法力高強的他兒子的媽上戰場去對抗惡魔拯救地球, 氣得瑪拉跟它說:"如今理論對上實際應用, 終於可以看出你根本一點也不相信魔法。 你認為魔法不過是令人心情愉快的小把戲跟女性主義份子在月光下裸舞之類的事情"(P.388)。 噫, 女性主義份子在月光下裸舞有什麼特殊含義啊?

除此之外, 海波其實是個平凡的偵探, 平凡的女人。 接點芝麻綠豆大的案子, 談點單身都會女子的戀愛, 獨立自主賺錢謀生過日子。 只是身不由己地變成幽冥行者之後, 生活有了無從選擇的改變。 但由於她也不是打不爛的女藍波, 到頭來整本書讀下來最深刻的印象是她常常被扁得渾身是傷, 常常在頭暈目眩, 噁心想吐, 常常很疲累(不管是被扁還是因為進出幽冥境界), 常常要喝很多咖啡(還好她真的是平凡人, 咖啡喝多了還是會常要跑廁所)。

成為幽冥行者之後, 她可以藉由進入幽冥境界來逃避現實世界的危機, 但也因此吸引了一些有的沒的東東要來尋求她偵探本領的幫助。 於是她接的案子看似平凡, 也都變成跟奇幻有關。 先是個有錢的媽媽要找她失蹤的大學生兒子卡麥隆。 找到了之後發現她兒子其實已經變成吸血鬼, 又因為不乖不聽話被吸血鬼老大愛德華遺棄, 沒法學習到做為吸血鬼該懂得的求生之道, 小命堪危, 所以海波還要幫他想辦法要怎樣讓吸血鬼老大願意派個導師來教導他。 接下來的案子是神秘人士要找尋據說是傳家之寶的管風琴。 因為要找古董讓她認識了迷人的中年帥哥威爾, 有機會談了場平凡人的戀愛。 她其實沒有花很多力氣就找到了這個被擺在博物館的古董, 但這原來是個蘊藏黑暗能量的法器 -- 存在了幾百年都沒事, 但就在海波找到它時它卻已經累積了足夠的能量足以毀滅世界。 所以這東西既不能交給神秘委託人也不能放著它不管, 那怎麼辦呢? 所以她只好用計(比起夜巡者老大蓋瑟愛耍的詭計, 這裡的實在是一塊小蛋糕)策動死靈法師跟吸血鬼老大和她聯手, 來個黑吃黑, 好解決這心腹之患... 神秘惡靈委託人加入了混亂的局面(搞了半天就一口被幽冥境界的守護獸吃掉), 想爭權奪利卻蠢得可以的吸血鬼艾莉絲也跑來攪局(已經被吸血鬼老大修理了一頓還沒死, 這回好像也沒死成), 但經過幾頁的篇幅就大功抵定, 該死的該該毀的毀, 要留待續集的就不知所蹤。 最後連海波的戀人威爾都要搬到國外接新工作去... The End。 (當然是有續集, 好像還要再出個五六本之類的吧)。

書裡讓我印象比較深刻的其實是昆登跟葛雯。 昆登是"獨立作業的問題解決專家, 對於小型但是複雜的問題來說, 比那些具有強大學歷背景跟專業經驗的人來得合適多了"(P.130)。 他幫海波的辦公室和卡麥隆睡覺用的汽車行李箱設定保全系統, 還幫他們破解博物館的保全設定讓他們可以進去搞破壞。 我本來還以為是他會跟海波談戀愛呢! 不過雖然他展現出很強的電子方面的專業能力, 但他沒有穩定的工作, 因為"穩定的工作是給奴隸做的, 說穿了不過是用時間去換取金錢(P.130)"。 哎, 我們都是隨波逐流的奴隸啊。

葛雯是吸血鬼, 愛好是看電影跟玩角色扮演。 她只不過出場了兩三頁的篇幅, 可是瘦得像鉛筆的她 卻是一幅很清晰的畫面。 她說:能夠感受到生命, 死亡, 冒險與榮譽的重要性是很美好的一件事。 起碼比漫無目的地四處遊蕩有意義多了。 有時候角色扮演比看電影還棒, 感覺幾乎就跟活著的時候差不了多少。 我喜歡看電影, 因為我能夠去喜歡這些電影裡的角色; 因為我可以關心他們; 因為他們不會老不會死, 也不會因為不老不死而成為怪物。 他們都是好人, 即使大反派都是很好的人"(P.298)

Friday, January 9, 2009

[書] 二手雜貨店之戀



12.28 二手雜貨店之戀




很喜歡這樣簡單清淡的故事, 可是這種像是小品的簡單卻完全沒法用幾行或幾段的文字來紀錄劇情大意。 所以抄一下博客來網路上的介紹好了:


「這家店不賣古董,專賣二手貨。」中野先生如是說。

散發著獨特氛圍的二手雜貨店裡,堆滿了各式各樣的二手商品。看似無用的舊玩意,或許是滿懷各自心事的客人心中獨一無二的寶物。

每天在這家店工作的瞳美、健夫、店長中野先生,以及時常出入這家店的店長大姊雅代,他們四人也都有著一段故事。
覺得談戀愛很麻煩的瞳美,面對幾乎天天見面的健夫,卻無法猜透他的心思;
拙於言辭的健夫,被前女友逼喝醋,只為了治療某種障礙;
屌兒啷噹的中野先生,已婚卻又欠下一堆糊塗風流帳;
風韻猶存的雅代姊,身為熟女藝術家,但陷入一段不倫戀……
在二手雜貨店這個奇妙的空間裡,受過傷的人們各自展現了愛情不同的樣貌,並在這裡找到跨出一步的勇氣。

本書以十二件二手商品為題,串聯起二手雜貨店裡發生的各項溫馨小故事,樸實卻又發人省思。幽默風趣的對白與情節,與二手雜貨店的獨特氛圍做了完美的結合。


以前我都不太懂怎麼會有人就抄錄這些網路上隨手可得的書籍介紹作為心得報告, 但現在想想, 很多時候, 真的能被濃縮被提示卻又不爆雷的, 大概也就是這樣的介紹了吧。 尤其, 是只想紀錄這是本怎麼樣的書的時候。


所以我說, 好看的書除了去看書外別無他法啊。 不過, 當然每個人對好看的定義跟感觸不同, 因為我也看到有人說不曉得這本書在寫什麼...

有時候也不一定要寫什麼, 就是有個感覺在吧。 看到每個人都有過不了的關解不了的煩憂答不了的疑問, 但還是要認真地過生活, 繼續著不斷地日復一日啊。 個性註定的生活走向或戀愛哲學中, 平淡真的比轟轟烈烈或激情刺激來得動人。

當我以為這是某種很"清純"的戀愛(我一直以為打工的瞳美是個20歲上下的學生, 可原來她27歲了呀), 連五十多歲的雅代姐跟丸山的感情, 已經結婚過三次的中野先生跟早紀子之間的分分合合, 都那樣的平淡如水簡單清純得可以時, 有人覺得這是她看不懂的熟年之愛... 很多時候, 看別人的心得的樂趣就在這裡, 看到好的分析是一大樂事, 看到不同切入點的著眼處值得思考, 而看到全然不一樣的感受也是有趣。

我很喜歡譯者網頁上說的: 真正懂得享受小說的人, 懂得在不同的心情時, 選擇不同主題、 不同風格的作品。 像川上弘美的這本《二手雜貨店之戀》, 很適合在假日的午後, 為自己泡一杯咖啡, 慵懶地坐在沙發上, 感受一個溫馨的「愛的世界」, 找回心中那份純愛百分百的感覺。

對呀, 就是這種感覺--只不過我是在夜裡躺在沙發上看完的, 而且只有白開水可以喝。 不過, 我沒有什麼"純愛百分百的感覺", 跟她說的"尤其是最後一章,更將為讀者帶來滿滿的幸福感"也不一樣, 我不是很喜歡那個結局說, 總覺得曲終人散就好, 比較寫實且有留白的韻味, 無需大團圓的圓滿。

12項物品分別是: 長方形二號, 鎮紙(我一直覺得應該是紙鎮), 巴士, 拆信刀, 大型狗, 賽璐璐, 縫紉機, 洋裝, 碗, 蘋果, 琴酒, 拳擊球。

下面純粹只是筆記一下讓日後可以想起來這本書到底在幹嘛...

長方形二號算是開幕式, 介紹書中的人物出場。 中野先生愛以"所以說呢"的口頭禪作為句子的起頭。 25年前當他厭惡了朝九晚五的上班生活時, 就離職不幹了, 在以學生居多的街上開了這一家二手雜貨店。 右手指斷了一截(被鐵門夾斷)的健夫也在店裡打工, 通常他會跟中野先生去收貨--到客人家去把貨物收回來。 所以這時候就會由瞳美一個人看店。 中野先生的姐姐雅代姊是個藝術家, 常常會來店裡晃晃。 她登場時正在小藝廊開個人展, 展覽主題是"創作人偶展"。 喔, 我才剛從乙一的優子裡的一堆人偶的詭異氣氛中振作過來, 一下子又掉到現代人的人偶包圍中。 不過我很喜歡這種隨便拿起的書中出現的呼應或關聯。 而所謂長方型二號是信封的大小, 是70歲了卻還愛來跟瞳美搭訕的田所先生用來裝寄賣的色情照片。 簡單的談話中, 有田所先生年輕時荒唐的故事。

"我很喜歡雪, 雪讓人不再有孤單的感覺。" 雅代姊說。 呵, 我覺得雪讓人很有孤單的感覺呢, 讓人愛戀孤單的感覺。

鎮紙。 雅代姊好一陣子沒出現了, 中野先生的美智姑姑去找雅代姊時發現雅代姊家裡有男人。 瞳美說:"雅代姊是單身, 即使帶男人回家, 又有什麼關係?" 但是中野先生還是託瞳美去關心一下。 瞳美帶了藍莓塔派檸檬派千層派和蘋果派去拜訪雅代姐, 原來雅代姊的男人是之前的男朋友丸山, 最近跟老婆離婚, 兩人又重聚了。

"傳統的東西就是不一樣, 很漂亮吧。" 雅代姊拿出鑲嵌木工藝品說。

"小瞳, 你會不會覺得男人在上面的時候, 自己好像變成了被鎮紙壓住的紙一樣?" 雅代姐說。

巴士。 中野先生收到北海道的朋友寄來的機票要他去收貨, 留下健夫和瞳美看店。 中野先生寄了好幾封明信片到店裡來, 還單獨寄給健夫要健夫不要對女人用情太深。 健夫說:"真正有煩惱的人才沒有閒工夫寫明信片"。 健夫跟瞳美到串烤店吃飯, 第一次約會。 之後健夫留了言說:"今天玩得很愉快"。 瞳美邊吃布丁邊聽了三次健夫的聲音才小心翼翼地按下消除鍵。 一星期後瞳美約健夫到家裡吃飯, 點了外送披薩, 不過什麼事都沒發生。 瞳美抱著絕望的心情想道: 這個世界上的年輕男女, 到底是怎麼打發等待披薩送來的這20分鐘? 之後兩人再度回到沒什麼話題可以聊天的白日時光。 講話有一搭沒一搭的。 健夫說:"不知道中野先生一個人坐巴士時, 會露出怎樣的表情"。

我曾經把山友在答錄機裡的留言都留著, 想到的時候就放出來一遍一遍聽著。 搬上來之後居然就被他們家來這裡住的人一按鍵就清除光光。

拆信刀。雅代姐到店裡幫一些商品拍照作為"本周推薦商品"。 雅代姐告訴中野先生以後是網路拍賣的時代了, 中野先生的商品要在叫做多喜澤行的西洋古董店的網路上寄賣。 中野先生跟瞳美討論到愛情賓館跟他的女人。 瞳美在街上看到了中野先生的"銀行"--中野先生說"我去銀行一下"時, 就是去和女人約會。 中野先生遇刺住院。 之前買了一把拆信刀的客人抱怨刀子不利, 中野先生帶了磨刀石去幫她磨利, 客人要試刀子利不利的方式是將刀插進中野先生的側腹。 瞳美和健夫去醫院探病時看到中野先生的女人早紀子小姐。

大型狗。 丸山先生的房東對房客非常刻薄, 可是很寵愛他們家的狗。 不過後來狗死了, 就葬在房東最珍貴的庭院裡。 但丸山還是決定搬家。 健夫跟中野先生到黑道大哥家收貨收到頭盔和盔甲賣出了一筆好價錢。 健夫又到瞳美家吃飯, 幫瞳美畫了素描"著衣的瑪哈"(西班牙畫家哥雅), 兩人做了短暫的愛。 後來瞳美在客人買的畫框裡看到一幅和健夫畫的一模一樣的"裸體的瑪哈"。

賽璐璐。 瞳美生氣地質問健夫關於素描得事。 中野先生給瞳美看早紀子小姐寫的情色小說。 兩人在不知算不算互相性騷擾的情況下討論這些事。 健夫打電話跟瞳美道歉。

"這個空調絕對是女人。 常常突然發怒, 而且把想說的話一吐為快後, 就安靜下來了。 你以為這樣就結束了? 才不是這麼回事, 過一會兒, 又會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發怒。" 中野先生說。

縫紉機。 昭和50年代中期的松田聖子的等身硬紙照片, 宣傳縫紉機的廣告立牌。 瞳美跟健夫說:"我們別再見面了。" 健夫也生氣了, 說"請你不要再打電話給我, 也不要再傳簡訊了"。 瞳美跟雅代姊抱怨男生怎麼可以把女生生氣的話當真, 說再也不打電話傳簡訊了。 雅代姐說:"這種事情, 要看當事人的心情。 我可沒意見"。 兩人開始互傳沒有內容的簡訊。 有女人拿著跟聖子宣傳的縫紉機來寄賣, 但聖子的立牌沒賣到好價錢。

"太近了反而無法相互凝視, 真的喔!" 雅代姐說, 在討論老花眼鏡的時候。

洋裝。 瞳美決定每天打一通電話到健夫的手機。 健夫始終不接電話。 瞳美跟雅代姊討論到目前的進展, 雅代姐說:"年輕的時候, 經常責怪對方。 ... 責怪對方當然很簡單。 ... 年紀越大, 反而對別人越嚴苛, 但越來越善待自己。 ... 因為, 被我責怪的人很可能死了。 常在責怪對方以前, 擔心對方是否健康, 能否承受我如此激烈的憎恨和責怪時, 就代表自己真的老了"。 瞳美奪門而出, 跑向健夫家的方向。 健夫沒有死, 瞳美在路上遇到他出門買菸。 中野先生和來自中國的毛先生做買賣, 賣文革後的中國掛畫, 賺了一大筆錢。 雅代姊要健夫跟瞳美一起去銀行幫她匯錢。 瞳美說:"健夫, 我喜歡你"。 健夫保持沉默。 健夫覺得人很可怕, 還是無法相信別人。 瞳美說:"對不起"。 健夫問為什麼。 瞳美說:"因為我還是喜歡你"。 健夫和瞳美一言不發地擁抱在一起, 在雷雨中, 牽著手走在街上。 瞳美用員工價買下店裡的洋裝換下濕了的衣服。

瞳美在心裡想道: 我討厭手機。 到底是誰發明這種不方便的東西? 可以隨時隨地接聽電話, 對戀愛百害而無一利。

。 中野先生又有了別的女人, 想去波士頓逃避所有的女人。 有個叫荻原的客人拿了個高麗青瓷來寄放, 碗是前女友送的, 客人想要結交上司介紹的女孩子要跟女友分手, 女友終於放棄之後要求他收下碗當紀念品。 荻原開始諸事不順, 原來是因為那個碗帶著怨念, 但既不能賣又不能留在身邊, 所以想要來寄放。 雅代姊覺得這個碗比較適合早紀子小姐經營的飛鳥堂。 早紀子過來拿碗, 還出錢算要承租, 但從頭到尾都沒有理中野先生。 中野先生帶瞳美去參加拍賣會, 請瞳美邀早紀子一起吃飯, 之後還到早紀子的店裡用青瓷碗玩骰子。 瞳美贏了, 早紀子露出微笑, 跟中野先生說:"你撿回一條命"。 原來早紀子把中野先生的事交給骰子決定, 瞳美贏了的話就讓中野先生留校察看。 瞳美問早紀子小姐原諒中野先生了嗎, 早紀子小姐說當然無法原諒, 但也不是不分手。

蘋果。 丸山離開了, 雅代姊很寂寞。 雅代姐覺得, 如果是因為性欲在一起, 首先會感到煩躁, 不會立刻感到寂寞。 這是她第一次一開始就覺得寂寞。 有男人來要求在網路上寄賣黃銅製手槍型打火機, 要價五十萬。 健夫很喜歡, 用四千五百塊得標。 瞳美帶了同樣在波吉咖啡店買的派去探望雅代姐。 瞳美其實不是很喜歡藍莓派, 只是每次都被那種滋潤的紫色所吸引, 情不自今地挑中它。 丸山回家了, 解釋不告而別的原因就是瞳美說的, 突然想一個人去旅行。 瞳美跟雅代姐邊吃麵邊聊到丸山。 雅代姐說真的很愛丸山。 雅代姐說:"幾乎沒有性欲的戀愛那種進退維谷的感覺你怎麼可能懂?" 兩人吃著用來做蘋果派的紅玉蘋果。 紅玉真的很酸。

琴酒。 中野先生想改便經營方針, 開始跑真正的銀行要借錢。 他帶健夫跟瞳美和早紀子去參加高級的交換會, 標到一個黑色表面的琴酒酒瓶。 早紀子想離開中野先生了。 她覺得好像終於能離開了。 中野先生宣布雜貨店要暫時歇業。

拳擊球。 快三年後, 瞳美搬到有白色外牆的漂亮歐室公寓, 在一家健康食品公司上班。 搬家時接到雅代姊的電話, 要去參加因心臟病發的丸山的告別式。 瞳美通過二級考試, 換到一家電腦公司上班, 在走廊上遇到去讀了專科學校而變成網站設計師的健夫。 健夫去上班後有在上健身房, 他喜歡打拳擊球。 中野先生的店重新開張, 店面更小但感覺更寬敞。 中野先生說:"我終於了解到什麼是空白的美"。 所有在書裡出現過的人都來參觀。 之後中野先生拉下鐵門, 四人在店裡喝紅酒。 健夫跟瞳美說對不起, 瞳美覺得此時此刻才真的喜歡上健夫。

Thursday, January 8, 2009

[書] 夏天.煙火.我的屍體



12.28 夏天.煙火.我的屍體




儘管胡亂借書踩到地雷的機率蠻大的, 我還是很難抗拒每每看到圖書館又進了新書時先借為贏的快感。 翻看乾淨的書的感覺真好呢。 而說真的, 只要十本裡有一本好看的書, 其實也就划算了。 更何況看到好看的書的機率其實也不小, 只是這時候通常寫不出東西來... (或是像這篇一樣, 寫出來但是完全不能表達出真正閱讀時的盡興...)

看到"乙一"這名字時不知為什麼就想到"九把刀", 感覺上像是網路作家出身的筆名呢, 沒想到是日本人, 而這書, 還是他在17歲(有的說16歲)時的初試啼聲之作, 早在1996年就以此同名小說出道得獎, 贏來書裡推薦序裡"早慧天才", "驚世傑作"的美聲。 還好我已經不再相信這些讚語--要不然, 有時候這實在是很適得其反的宣傳呢。

我覺得這本書很好看的原因是它很短吧。 才短短的200頁, 字大行距大再加上頭尾寬敞的留白, 最重要的是故事進行的流暢, 很輕鬆地就能在一兩個小時內翻完, 在感覺還滿滿的時候(也就是還來不及想到任何不合邏輯的劇情發展時)劃下句點, 不得不佩服這位年輕的小朋友真的很會說故事。

第一篇同名小說分成四天進行, 以"我九歲, 夏天"作為開場白。 其實封面上已經開章明義地寫道"那年夏天, 我九歲--然後, 我死了"。 這讓我想到蘇西的世界(The Lovely Bones)的開場白: 「我姓沙蒙, 唸起來就像英文的『鮭魚』, 名叫蘇西。 我在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六日被殺了, 當時我才十四歲。 兇手是我們鄰居, 媽媽喜歡他花壇裡的花, 爸爸有次還向他請教如何施肥」。

同樣的開頭, 同樣的死者會說話。 但九歲的亡者說的故事跟十四歲的會有什麼差別呢? 我不知這書是被歸於推理小說或驚悚小說, 似乎它兩者兼具, 也似乎兩者的力道都很薄弱, 不過對於我, 也只是想看好看的故事而已。 畢竟我從來不會去猜兇手是誰的結局, 也不會對結尾的意外與否有激動的反應, 所以看這樣的小故事其實很舒服呢。

五月和彌生坐在神社的階梯上等著彌生哥哥阿健跟村中男孩討論即將舉行的煙火大會的討論會結束, 險些遭到村中巨猛的雜種狗66的攻擊, 11歲的阿健身手不凡地登場, 用石頭砸退了66。 11歲的阿健有"溫柔的舉止跟擊退66的勇氣"(P.18)。 啊, 9歲的小女孩懂得什麼叫溫柔嗎?

他們回到彌生家, 在冰淇淋工場工作的綠姊姊已經準備了堆積如山的冰淇淋等著他們。 彌生家可以邊吃東西邊看電視, 五月很羨慕彌生有這麼溫柔的媽媽。 看完卡通, 吃完冰淇淋, 電視上開始播報附近村落失蹤小男孩的新聞, 小女孩們覺得無聊, 決定趁天色還亮著去後面的大森林玩, 而阿健送綠姐姐回家後會加入她們。

爬到大樹上, 五月跟彌生談起心來。 彌生想生在別人家, 這樣就可以叫哥哥阿健, 可以跟阿健結婚; 而五月因為"後悔揭露了彌生的心事, 覺得這樣實在太不公平, 所以也紅著臉告白了"(P.25)說她喜歡阿健。

就在五月看見阿健的身影而快樂地揮手招呼的時候, 她感受到一雙灼熱的小手在她的背後, 那雙手用力地把她推出去。

我失去平衡,就這樣從樹枝上滑落。簡直像慢動作一樣,四周的景色緩慢地向上流去。我劈哩啪啦地壓斷了好幾根剛才爬上來的樹枝,不停地往下掉。身體結結實實地撞上一根樹枝,我聽見自己撞壞的聲音。身體往奇妙的方向扭曲,我吐出不成聲的吶喊,更繼續往下掉。我最喜歡的拖鞋在半空中掉了一隻,令人傷心極了。
最後,我的背部撞上拿來墊腳的大石頭,然後我死了。(P.26)



確定五月死亡的阿健依舊溫柔地微笑著, 詢問彌生事情的經過(彌生說, 五月不小心掉下來了)。 阿建要回家告訴媽媽, 可是彌生不要, 說告訴媽媽會讓媽媽傷心, 阿健想想也怕綠姐姐傷心, 於是想到要把五月藏起來。


「對了,把五月藏起來吧!只要不被人發現她死在這裡就行了!」
聽到這個提議,彌生悲傷地、卻又高興地仰望著阿健。
我一直睜大著的雙眼,只是羨慕地凝視著這樣的他們。(P.28)



於是, 從活潑的小女孩的"我"變成屍體的"我", 就這樣繼續訴說著故事, 以清淡的口吻敘述著兄妹兩怎樣討論隱藏/搬運屍體的過程。 阿健先想到把屍體藏在有水泥蓋蓋住的水溝裡, 非常仔細地把現場佈置得很自然, 也很小心地抹去石塊上的血跡, 但怎麼樣就是找不到不見了的另一隻花拖鞋。 五月的媽媽來尋找獨生女, 兩人說五月已經單獨回家, 聽到五月的媽媽要去森林裡尋找時, 彌生的表情僵住了, 而阿健則愉快地看著卡通。

不斷想要找好地點藏屍及搬運的過程中, 彌生總是很容易就因為心虛而驚慌失措, 不是快哭出來就是臉色大變, 而只大她兩歲的阿健則表現得異常冷靜, 冷靜得不像11歲的小男孩, 彷彿他們要處理的不是會發臭發黑的屍體, 而是要跟大人鬥智的玩具。

隔天在森林裡, 就在搜索隊員差一點點就要翻出水泥蓋下的五月的屍體時, 一直躲在旁邊觀察的阿健急中生智要引開注意力的結果居然是: 他把手中的石頭使盡全力地往自己的臉上砸去。 從正面,一次又一次毫不手軟地砸上自己的臉(P.47)。 不止彌生忍不住驚叫, 我也想尖叫。 不是因為阿健的狠, 而是光想著我就很痛, 而一個11歲的男孩居然能使出這樣的手段。

然而在五月平淡的口吻中, 阿健卻始終只像是個很會安撫妹妹的好哥哥, 是能臨危不亂的聰明小孩, 是始終掛著微笑享受著這過程的遊戲者, 而不是冷血的狠角色。 對於自己的死亡, 她沒有過多的遺憾或心疼, 對於這對兄妹, 她也沒有憤怒或怨恨, 就是這樣雲淡風輕地, 用著溫和的同理心看著兄妹倆不斷動腦筋的忙錄, 搞到連我也都很擔心起他們究竟能不能把屍體藏好, 而不是希望他們會被發現"繩之於法"。

有鑑於森林裡的藏屍地太危險, 兄妹倆決定換個藏屍處。 想來想去還有什麼比家裡更安全的? 於是第二天的夜裡, 兄妹倆連夜把屍體運回家, 藏在兩人共用的房間的櫥櫃裡。

要說這是驚悚小說, 我覺得驚悚的是這樣的片段。 先不說屍體搬來搬去已經很匪夷所思, 把屍體放到自己的睡床旁邊, 還用自己的毛巾毯子去覆蓋屍體! 這些小孩真的沒聽過鬼故事, 一點也不害怕嗎? 然而, 對於被層層棉被壓住的自己的屍體, 卻蓋不住她的全身而露出一隻穿著拖鞋和一隻光溜溜的腳時, 溫和的五月也只是說: "我覺得有點難為情"(P.62)。

但即使藏在家裡, 也是險象環生。 先是早上媽媽說要幫他們摺被子跟蚊帳, 兄妹倆返校日回來又看到媽媽在櫃子裡翻找吸塵器要幫他們打掃房間, 只是都在阿健鎮定的微笑保證會自己來的情況下化險為夷。 而綠姐姐也再次送冰淇淋來了, 聊天聊到彌生睡著, 綠姐姐打開櫥櫃想拿出蓋著五月的腳的毛巾幫彌生蓋上時--千鈞一髮中端來咖啡的阿健把綠姐姐撞倒在地, 用弄濕得一團亂的榻榻米為代價化解了這次危機。

接著, 兄妹倆想到要把屍體丟到神社石牆的洞穴裡。 那是個被小朋友用來丟各種垃圾, 很深的洞穴, 把屍體藏在那鐵定萬無一失。 於是第三天晚上, 兄妹倆再次摸黑上路, 拎著手電筒要搬屍體到神社去。 路上卻遇到了來人! 兄妹兩急忙丟下手電筒往旁邊的稻草田裡一躲。 來的是有雷公爺爺之稱的老爺爺, 看著放在路邊的手電筒大思不解, 很認真地往田裡找去。 就在快要來到兄妹身旁時, 被他的太太叫了回去。

此時天色也快亮了, 兄妹倆決定先把屍體留在田裡, 等到晚上再作打算。 只是這天晚上在神社有煙火大會, 如何能在眾人聚集的情況下將屍體運入會是最大的考驗。 更糟糕的是, 稻草田長得一模一樣, 他們已經記不得五月的屍體是在哪裡, 而農家也開始放水要灌溉田地。 只是到這時候, 再沒感覺的人也會知道, 他們應該還是會能從容不迫地度過一劫又一劫吧?

聽我這樣講或許會對這些能讓他們全身而退的巧合感到牽強或造作, 但是在作者營造的氣氛之下和孩童純真的敘述口吻中, 很容易讓人忘記--或是不自覺地容忍下這些不太合理的巧合。

沒錯, 到達這裡已經是險象環生到屍體幾乎完全曝光的地步, 高潮隨著照亮夜空的煙火瀑布接近尾聲... 阿健終於難得出現了不甘心跟悲傷的激動表情, 因為出現的, 抱著草蓆, 看到屍體並為之闔上眼睛的, 竟是阿健最不希望看到的人...

接著, 是他們坐看神社石牆被拆掉的畫面。 怪手跟推土機齊動, 這個預定萬無一失的五月藏屍地點要被拆除來蓋什麼公民館。 如果五月的屍體就在裡面被發現呢?

故事的首頁是一首叫竹龍眼的兒歌歌詞:


竹籠眼、竹籠眼
籠中的鳥兒
何時何時放天飛
黎明夜
鶴與龜,滑一跤
背面的正面
是~誰



註釋說: 玩法為做鬼的人矇住眼睛蹲在中間, 假裝籠中鳥, 數人在周圍牽著手, 一邊唱歌一邊轉圈圈。 歌唱完畢的時候, 中間的人要猜出背面的人是誰, 被猜中的人要代替原來的人當鬼。 歌詞的起源不明, 其中意義也有諸多說法。

故事的結尾自然是要前後呼應的, 五月說:


可是, 我一點都不寂寞。
若問為什麼, 因為來到這裡之後, 我交了許多新朋友。
他們全都是男生, 長相都和阿健有點相似。 然後他們都和我一起玩竹龍眼。
雖然大家都一臉慘白, 我還是和他們玩得很高興。



關於故事中的"我"的敘述角度切換, 這邊有篇討論視點問題的文章蠻有趣的。 雖然我對"風之影"裡在信件中不僅全知還有即使不在現場也可以用一堆有的沒的形容詞來鋪陳的第一人稱敘述很感冒, 在這邊倒是一點閱讀障礙都沒有。 所以我真的很相信, 故事的好壞真的是看個人怎麼說。 我不想討論乙一是不是天才(好吧, 我不覺得很年輕就很會說故事是天才), 但套句顏九笙文章裡的結尾: 他(乙一)掌握了某種本能的節奏感, 讓他的故事敘述方式脫離常軌, 卻又不露痕跡, 讓大部分讀者都能毫無障礙地讀完這個故事, 而且覺得驚喜。 這看起來像是很厲害的技巧, 卻是不可能算計得出來的。

第二篇是名為"優子"的短篇小說。 "這是那場大戰終結之後還沒有經過多久的事"(P.137), 故事是在這樣帶點古老氣氛的時光中展開。 清音的父親是人偶師, 在其父肺結核過世之後, 被父親好心的朋友烏越政義收留, 來到政義家幫傭。 這是幢有著光滑老舊黑木板走廊, 走起路來會有木屐"喀拉喀拉"聲響的豪門大宅, 有著開著繡球花, 鋪滿沙粒跟石板路, 竹林夾道的清幽小徑的大院子; 而裡面, 就住著三個人: 清音, 主人政義, 和從來沒有現身的主人之妻優子。

被指定要到鄰村去買菜, 被吩咐不可擅入主人夫婦房間, 被要求只要一人份的飯食, 始終乾淨得像沒人穿過的睡衣, 廚房櫃子裡貼有人偶標籤但空無一物的盒子, 主人房裡擺滿了的人偶, 竹林小徑盡頭的大墳... 一切一切, 在清音眼中都充滿了神秘與不解, 導致她不僅要偷窺, 要去找前任女傭打聽消息, 還要在主人不在時偷偷潛入房內看看是否真有優子的存在...

這邊有故事大意, 我就偷懶不寫了。 (哎, 網路真好用)。

印象中整個故事都是在彷彿雨中的潮濕或雨後的清新氣氛中進行的, 再加上幾乎是清音獨白的敘述觀點, 配上片首就說的: "好幾代以前, 來到烏越家的女人和她的孩子的事。 孩子握在手中的花朵的事"(P.136), 讓像電影般的淡雅畫面始終瀰漫著很古典外加淡淡的鄉野傳奇的味道。

不過我不太喜歡它理性到不行的結局。 本來還以為是要讓清音跟政義的解釋上演羅生門的版本呢, 在意外之餘有點小小的失望。 如果讓真相更撲朔迷離, 更能融入前面經營得很出色的清冷詭異氛圍吧。

Wednesday, January 7, 2009

[書] 書中謎(The Secret of Lost Things)



12.27 書中謎(The Secret of Lost Things)




覺得是在一再告誡自己要有耐心有耐心的情況下看完這本書的(哎, 看書看得這麼辛苦, 真是何必呢)。 也不是真的那麼不好看, 但我頻頻翻到書末看到底還剩了幾頁.. 然後告訴自己, 要寬容要寬容..。

故事中的我-羅絲瑪莉(Rosemary, 即迷迭香,莎士比亞所謂「代表回憶」), 在沒有告知目前年齡的回憶中, 回憶其18歲時初到紐約, 在一家二手書店工作的青春。 十八歲的混亂, 十八歲的口吻。 害我也一再翻閱書頁前的說明, 想看看作者到底是幾歲(無解)。 鍾曉陽寫作最近再版的"停車暫借問"時也是十八歲, 卻不會如此生澀啊。

當然, 格局不一樣。 鍾曉陽專注於寫一份感情, 而這書裡企圖裝滿了各種東西: 成長/性別/解謎/友情/愛情/鬥爭, 卻架不出一個中心骨幹, 讀來只覺四分五裂, 誰也不屬於誰地在書裡(在主角的18歲裡)湊在一塊。

一開始, 羅絲瑪莉用了長長的篇幅描寫她到紐約之前的生活。 自小與母親相依為命(父不詳), 在澳洲的塔斯馬尼亞(Tasmania)島上長大, 兩人以母親開的帽子店維生, 直到十八歲喪母。 母女倆的好友查普(開了一家小書局)接了她同住後不久, 送給她一份禮物--飛往紐約的機票, 只因為查普堅信這是Rosemary的機會, 是她能改變, 離開, 不再回頭, 追尋美好事物的開始。

帶著母親的骨灰跟查普送的禮物(一直到書末她才將其拆開), Rosemary孤伶伶地踏上旅程。 Rosemary從小有一本剪貼簿, 貼滿了紐約的照片, 大城市對她來講充滿了自由與想像, 或許就是因此查普幫她劃了往紐約的機位, 而不是雪梨。 只是, 對(大)城市迷戀, 跟真正要生存其間, 應該是兩回事吧。 我不知道澳洲人入境美國的簽證需求是啥, 不管是不用簽證還是要觀光簽證, 她都應該沒有能在紐約長住或工作的身份吧? 但總之, 她入境, 找到一家便宜旅館, 每天在街上晃呀晃地, 有一天晃到一家叫拱廊的二手書店, 一見便驚為天人, 不管它多髒多亂多寒酸, 決定要把那邊當成家(P.25)。 儘管冒失, 她仍勇往直前地毛遂自薦: "我在書局工作過, 你一定要錄用我", 她說。

書店主人派克跟我一樣對於這個"一定"覺得很莫名其妙, 只是, 雖然我覺得甚不合理, 她還是被錄用啦! 而且還是當下立即上班。 這是個匯集了諸多怪人的所在, 派克先生看錢比什麼都還重; 坐收銀台的珍珠是即將要去動手術的變性人, 以無限的溫柔跟愛心對待我們的主角; 很喜歡做筆記而且什麼都懂的奧斯卡管的是非小說區; 老好人似的米契爾管樓上的珍本室; 出口尖酸又愛戲謔主角的雙性戀亞瑟在藝術區, 熱愛藝術圖片尤其是裸男攝影; 傑克跟布魯諾(忘了是哪一個喜歡開黃腔)在平裝書區, 還有個不茍顏笑的書店經理蓋斯特, 是個矮個子的白子。 除此之外, 在她住的廉價旅館坐櫃台, 愛讀波赫士的莉莉安則有段傷心的過去: 她在阿根廷軍政府的恐怖統治中失去了兒子(半夜被抓走就不見了), 接著又失去了丈夫(心臟病發), 被哥哥接到紐約來幫忙看店, 冷漠中慢慢跟主角變成朋友。

這些人能串起什麼樣的故事呢? 大致上都是串場的, 就像一般人生活中的同事一樣, 再怪的人或再和善的人, 也就是來來往往, 在雞毛蒜皮的事中有點互動, 湊成了一日又一日的白天時光。 不是說這樣的閒雜人等就成就不了好看的故事, 而是在於作者怎樣將這些食材妥善炒成佳餚--硬是混成大雜燴就失去了各自的味覺了耶。 即使要煮成火鍋, 也該有濃厚熱烈的溫度呀。

少女情懷的主角無可救藥地愛上大她十歲的奧斯卡, 而這位什麼都懂, 尤其懂布料跟織料的帥哥卻偏偏誰也不愛, 男的女的都不愛。 而另一方面, 眼睛已經瞎到看不見的老頭蓋斯特則無可救藥地愛上我們的主角。 為什麼? 不知道。 但是可以很容易想像, 能誘惑老頭子的, 不外乎年輕的面龐, 青春的身軀, 和單純的頭腦吧。 怪的是, Rosemary對蓋斯特也一直是在又害怕又著迷的模糊狀態中, 大多數只因為他是個白子。 為此, 奧斯卡還去找來白鯨記給她看, 只因為其中有一章在講白子。 但書中對於白子vs白鯨記卻再著墨, 頂多只能說, 這也是為了跟梅爾維爾扯上關係吧。

梅爾維爾(Herman Melville)第一次出現在書中是因為某個偷書賊要偷梅爾維爾的某本首刷書卻被當場逮獲, 書終於還是進了收藏家琵巴第獨步全美的十九世紀美國作家收藏室, 而根據Rosemary自己說的, 在知道這個典故之後, 梅爾維爾就變成她最喜歡的作家(P.52)。 不過, 小朋友的"最xx"都不能信任, 因為到了第167頁, 這位她最喜歡的作家已經變成: "我對赫曼.梅爾維爾沒有這麼大的興趣, 對他的手稿也是, 我當時只想到可以藉由梅爾維爾讓奧斯卡注意到我" ...

除了把她當成單純愛幻想的清純少女, 我實在是不知該說什麼。 她連梅爾維爾最重要的作品"白鯨記"都沒看過(不知道她有看過他的其他哪些作品)就能讓他成為她最喜歡的作家? 又比如在她偷聽到派客講電話講到梅爾維爾, 就讓她覺得是個巧合。 "不過這樣的巧合也可能是某種暗示, 是上天安排好想透露一些訊息的徵兆。 這樣的感覺大抵就是我在紐約的感受, 在拱廊書店裡更是如此; 我總覺得有些事情是老天安排好的。 雖然這些徵兆偶爾是連接到不好的事情上, 但是我總覺得這些預兆是故意安排好的, 而且也不是因為我不成熟才這麼想的。 我們的生命是命運安排好的, 梅爾維爾年輕的時候這麼說, 不過, 當時年輕的羅絲瑪莉無法瞭解這句話的意義的的。"(P.75) 還有她跟奧斯卡聊到琵巴第的手下麥考夫據說跟梅爾維爾有點血緣關係, "梅爾維爾一再出現在我們的對話, 倒是另我感到吃驚。 這樣的預兆出現的次數其實相當多"(P.164) ...

其實我也是很相信所有的事都是老天安排好的。 只是, 作者為了要讓書上的謎題能跟主角們扯上關係, 還真是安排得煞費功夫啊! 用回憶的方式來講故事的好處是可以有後知之明, 很多當下看不清的點可以在時間拉遠之後或看清來龍去脈或多了份理解, 當下的混亂與不解可以經由成長或成熟來釐清來解釋, 最起碼要能說服自己, 其次要能說服讀者, 但這樣的所謂"安排好".. 我仍舊覺得很牽強啊.. (我真是難取悅呀)

為了能湊足押金, 好搬出廉價旅館住到個人小公寓去, Rosemary跟蓋斯特開口借錢。 蓋斯特以個人名義借了錢給她, 條件是她要當他的特別助理, 於是在一次她幫他念信的時候, 她知道了關於梅爾維爾遺失的手稿的事。

蓋斯特想要藉由這份手稿賺到他可以自立的金錢, 不用再寄人籬下; 這麼重要的事他並沒有要Rosemary守口如瓶, 於是Rosemary告訴了面慈目善的米契爾, 當下被他急迫猙獰的口吻嚇到; 她又去跟她仰慕的奧斯卡說, 兩人還因此有了一場讓她過足乾癮的圖書館的約會--為了查出這份遺失的手稿究竟是啥。 我真的覺得, 全書最"真實"的地方, 就是Rosemary對奧斯卡的花癡表現啊。 如果作者能鎖定這條主線, 或許還能將菜色炒得更可口也不一定, 只是或許會因為"精", 而少了某些顧客群吧。

話題到此又岔開來, 岔到梅爾維爾跟霍桑的書信來往, 他對霍桑的超級熱情, 還有關於十字島這個故事的討論。

說真的, 我覺得全書最精采的就在這些書信中, 但顯然它們應該不是作者的創作, 而是真有其信。 比起這些雖然頗有特色但其實很制式的怪人們, 這個十字島的故事更有討論空間。 只是, 就書論書啊..

手稿事件在看似引起軒然大波之後, 也只是造就了蓋斯特的死亡(對大家都是個解脫吧)和奧斯卡的神秘失蹤(反正他一向也都神秘兮兮的)。 就成長小說而言, 這倒是很簡單地為主角解決了心腹之患, 好讓主角無後顧之憂地往前走。 米契爾因為心絞痛在鬼門關前走了一遭又變回原來的慈眉善目, 莉莉安決定回阿根廷把往事埋葬, 珍珠去開刀變性了, 而Rosemary決定跳槽換工作去。

在這樣理論上充滿書香的環境工作, 我們並沒有看到關於書或書店是如何改變Rosemary的地方。 所謂的在書局工作過並沒有讓她擁有或深或廣的書籍/作者知識, 從頭到尾她就是讓我覺得單純的可以, 對書認知不多, 但卻可以隨口引出諸如柯律芝之類的名字.. 雖然她硬是要瞎掰說: 我的美感經過拱廊書店以及同事的洗禮已經有點改變, 這間圖書館全然相反的擺置風格更是讓我很肯定我自己的美感風格(P.173)。 改變或美感是要表達給人家知道的, 不是自己說了就算啊..

此外, 這書的翻譯也蠻糟的。 很多句子翻得非常不成句型, 讓我都忍不住想要來猜猜原文是什麼樣能讓譯者"直譯"得如此拗口。 校對也沒做好, 莉莉安的老公有時是"艾密力歐"有時是"愛密力歐", 梅爾維爾的故居有時是"蘭心堡"有時是"蘭欣堡", 雖然這種音譯的事翻成哪個中文字不重要, 但這種前後(有時隔不到幾頁)不一致的情況大概只能證明譯者或校對者的不用心。

還有個奇怪的地方: Rosemary從十一月搬入小公寓(P.66, 說房租從11月算起), 到了第113頁, 她邀請莉莉安來度感恩節時莉莉安問她沒有暖氣過日子多久了, 她回答說: "幾個月吧, 從我搬來這裡就這樣了"。 感恩節是11月底耶!

關於十字島的故事, 借一下灰鷹的敘述: 梅爾維爾最早由一位律師處聽說這個故事:一位孤島少女救了落難水手,兩人結為夫妻,但水手漂泊成性,無法在一地久留,不久便飄然遠去,在外地再娶。少女生下女兒,痴痴等待丈夫歸來,但是至死都沒能如願。多年以後,女兒長大成人,父親與她搭上線,想要略盡為父關切之責,可是一切都為時已晚。

梅爾維爾生前潦倒困頓,《白鯨記》賣座慘澹,後來出版社被火災殃及,大批庫存盡皆付之一炬,作家原本把《十字島》的故事告訴摯友霍桑,認為他更適合把這個關於追悔和寂寞的故事化為文字。霍桑終究沒有提筆,最後梅爾維爾決定親自完成,只是仍遭退稿,那份由妹妹謄寫的手稿從此下落成謎。

再借用一下奧斯卡跟Rosemary的討論: (P.252)

"這些都是自欺欺人的想法。 有時候甚至沒有欺騙的本意。 事實上, 有時候看起來惡意的行為, 其實是無意的, 或許這就是十字島要講的故事。"

"其實我也不能確定。 不過, 我覺得這是一本討論女人及她們逆來順受的心境。"

"她們是會逆來順受沒錯, 好像這是什麼了不起的成就一樣。"

"你不覺得這樣很了不起嗎?"
"這樣到底算是什麼成就? 活著就算是一種成就嗎? 讓我這麼說吧。 哪一件事情不是稍縱即逝的? 就各個方面來看, 哪個人沒有遭遇過挫折失敗? 逆來順受的, 是世界萬物, 不是人, 這也是我跟收藏家相處得到的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