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31, 2007

[書] 穿著PRADA的惡魔

拿著書, 走到我最愛的閱讀椅坐下, 還沒翻開來就深嘆了口氣。 若是在台灣, 這應該不會是我會看的書吧。 我對時尚/流行一概不知, 也沒有興趣。 Prada? 聽都沒聽過。 只是可以免費借閱的*新書*實在很難抗拒(哇, 中文版居然2004年就出版了)。 於是就這樣, 我始終沉浮在雨後春筍般冒出的*新書*中(呃, 好吧, 是我看書速度太慢), 任憑其他可能更想看的*舊書*擱淺著。

但好在, 這書一點都不難讀, 是很輕鬆愉快的page turner。 虛構的Runaway雜誌是流行界的長銷雜誌, 知名編輯米蘭達掌管此雜誌, 在業界的名聲地位正是如日中天。 23歲的安德莉亞是社會新鮮人, 讀英國文學的她對時尚界一竅不通, 在畢業後小遊了列國之後, 莫名其妙(履歷表一寄, 面試一談就通過)就找到米蘭達的資淺助理職位。 可想而知, 侍候這樣可以呼風喚雨的老闆可不容易。 比方說, 千里之外的她會一通電話打來, 說要一件裙子。 什麼樣的裙子? 什麼樣的場合要穿? 沒有上下文, 助理們就得攪盡腦汁, 揣測出她要的裙子快遞寄出; 人在巴黎的她, 會打電話給遠在紐約的助理要她們轉接給人也在巴黎的某某某, 助理們一陣雞飛狗跳好不容易找到那人的電話, 才發覺老闆手中就有電話; 或者要助理去報上某家亞洲餐廳訂位。 哪份報? 哪家餐廳? 就靠助理的本事囉! 又或者, 她相中七十幾街上某傢具店的紅酒櫃, 助理多方尋覓無蹤之後, 才發現原來老闆有著店家名片, 店也不在七十幾街上。



安德莉亞(小安)常常要叫上三四份早餐, 只因為老闆隨時會進來卻又不知何時, 早餐得保持適合食用的溫度, 20分過去, 只好扔掉再叫; 寒冬的清晨一早也要跑好幾趟starbucks, 只因為回到辦公室咖啡可能已經冷掉; 買回來一份昂貴的晚餐, 還被老闆怒斥說她已吃飽, 這東西何用, 一把扔掉。 我想, 那樣穿金戴銀的浮華社會, 錢多到計較這種零頭已經沒有意義, 對食物對物資的浪費, 真是司空見慣到根本不會進到腦海裡吧。 要怎樣能知道盤中飱是粒粒皆辛苦呢? 為了身材為了減肥可以眼都不眨地將剩了半盤的食物整個倒掉, 而此同時, 世界上有多少人不僅是吃不飽, 還沒飯吃。


哎, 不過這是個太大的課題。 好命到極點的美國人應該不太會懂。


米蘭達日理萬機, 隨時一通電話就可以把助理們的生活搞得天翻地覆; 她始終搞不清(或不願搞清)助理們的名字, 因為這不值得她花心思; 她要什麼就非得馬上要到不可, 30秒的等待都會讓她抓狂; 跋扈專制, 無法溝通, 可她是時尚界的女王, 流行界的權威, 人人都急著攀親帶故, 也因此, 靠著這份招牌, 即使是位卑職賤的助理們也能打著她的名號, 在人脈的市場上嘗點甜頭-比方用她的名義在很難訂位的餐廳訂到位; 比方硬是ㄠ到還沒上架販售的哈利波特第四集, 專機橫渡大西洋讓米蘭達的雙胞胎女兒可以在巴黎搶先讀。 這也不正是小安想要的? 再不合理再不爽, 等一年約期滿, 有米蘭達的推薦信或引介, 她就能進入她一心想要的紐約客工作--也就是書介上說的, 你願不願意用一年的痛苦換取之後順利往上爬的機會?


又或者, 換句話說, 願不願意去startup被狠操個三五年, 以換取(可能的)IPO後早早可以退休的美好光景?


每天五點半要起床, 一天工作14小時, 累到回家只想攤下來睡覺, 卻還得提心吊膽老闆半夜找人。 這樣沒日沒夜地為了工作, 可以想見首先遭殃的一定是男女朋友關係。 兩人見面說話的時間越來越少, 約好的週五聚會可能隨時因老闆一聲令下要取消, 更沒意外地, 男友艾力克斯精心策劃的美好週末返鄉行一定會有突如其來的意外撞期而被撇下.. 爸媽說她太忙, 都沒時間回家, 連姐姐剛生下的小男嬰她都沒空去看。 好友莉莉呢? 她是不是注意到她意志消沉喝酒過量?


家庭/事業/感情/personal life。 永遠的課題。 值不值得? Priority是什麼? 真的是取捨在個人。


我一直想說艾力克斯會不會後來就跟莉莉搭上了; 或者所謂的天才作家克瑞斯也將成為小安因為米蘭達的人際網路得來的貴人幫她在她想寫作的事業上有所發展, 結果都只是在吃喝玩樂打情罵俏而已; 又或者突然在莉莉家冒出來的毒蟲男原來只是跑龍套的 ... 繁枝雜節很多, 像人生, 放到小說裡無法呼應鋪陳, 就顯得雜亂了。


當然, 也不難預見, 一定有什麼導火線會讓小安決定不再為五斗米折腰, 掛冠求去。 遠在巴黎服侍米蘭達出巡時裝發表會的小安接到通知, 莉莉酒醉駕車肇事, 重傷在醫院昏迷, 不知醒不醒得過來。 自小跟祖母相依為命的莉莉的緊急聯絡人填的是小安, 通知的電話輾轉找到小安爸媽, 而艾力克斯也在醫院照料。 他們紛紛*善意地*關心, 小安難道不該為昏迷的好友連夜趕回紐約, 好讓莉莉醒來第一眼就能看到她嗎?


小安選擇了留下來, 留到時裝發表會結束。 反正莉莉昏迷中, 她在不在她都不會知道.. 小安安慰自己。 對我, 這實在不是很有說服力 -- 昏迷的好友 vs. 工作? 尤其, 先前的情節看來, 小安又沒有讓我覺得她真的很關心莉莉過, 除了兩人從小認識, 十多年來從同校到同居"似乎"是很有話聊的手帕交, that's it. 只因為被列為緊急聯絡人就要很感動到不顧工作跑回去? 讓我覺得啊, 好像是故事發展到該結束了, 就找個人發生什麼事製造點衝突的張力, 再補上一份輿論的壓力來收尾罷了。


直到再度發飆的米蘭達丟下最後一根稻草。 米蘭達欲接一雙女兒前來巴黎參加派對, 不料她們的護照過期, 氣急敗壞地要小安把事情搞定, 把女兒如期送來。 小安非常白話地寫道:那兩個小孩有爸有媽還有繼父和全天候的保姆, 她們的護照過期關我什麼事?", 於是她跟米蘭達說:"去你的" (不知英文原文是什麼), 轉身離去。


離職後的小安, 你猜如何? 穿回陳年的牛仔褲, 每天睡到飽, 愛吃啥就吃啥地把失去的體重吃回來, 而後也是一路順風, 福星高照地找到不錯的下一個工作(雖然不是她要的紐約客)...


另方面來說, 女強人似的米蘭達除了好像整晚不用睡之外, 我們看不到她為什麼能坐穩/擁有那樣的地位/事業, 書裡似乎只想/能彰顯她惡魔般的不合情理, 但我想, 那是因為她強悍強勢幹練的那一面是小安看不到或無法理解的(因為程度不夠層級有差啊)。 第一人稱的小安, 或許會耍耍嘴皮子, 但表現出的就像米蘭達說的, "對時尚一無所知, 更糟的是, 根本就不在乎。 叫妳做事你還會不高興。 妳的能力尚可, 但工作態度不行。"(P.356)。 真的誰就比較可取比較有水準, 誰就比較惡劣誰就比較值得同情嗎? 只不過是在其位謀其事, 大家都該做好自己的份內吧。


總之, 人物刻畫非常平面, 劇情也沒有令人驚訝的轉折, 但還算是不用花腦力閱讀的輕鬆小品, 口語簡單有趣, 但不值得深究。 就, 當作看看另一個離我們很遙遠的世界是怎樣在運作的吧。


同時再想想, 一天14小時工時, 如此壓力, 如此薪水。 "成千上萬的女孩都想要你的工作", 書裡一再重覆的句子。 "你難道不知道有成千上萬的女孩都想做妳這份工作嗎? 她們懂得也不比你少", (P.270) 米蘭達說。 哎, 每次說到經濟不景氣, 裁員多, 工作機會少, 我就是這樣的心情。 聰明能幹又肯幹的人多的事, 或許懷才不遇, 或許時運不佳, 而我在這裡。 但人生啊, 各人有各人的功課吧。


至於譯者的後記.. 真不知在幹嘛。


Sunday, July 15, 2007

[書] 優勝美地四季之歌

這本書早就在我的"想借閱清單*中, 只是priority一直被其他突然出現的*新書*一路往下擠。 看完"凝固的波浪"後很喜歡, 立刻去把這本書預訂下來。

當然也是一口氣看完。 啊, 我從頭到尾就是一個感覺: 真的好希望好希望能認識他們, 跟他們一起去爬山, 攝影。


很難說這本書裡的照片是不是比前一本美, 因為對Yosemite的熟悉度更高更多--即使是沒去到沒走過, 書裡提到的地名我都是識得的, 還知道它們該是在地圖上的哪個角落, 每一個都可以是我下一個想去的目標(想到要四輪傳動的The Wave, 真的是太難了) -- 所以讀起來特別親切, 是老朋友坐談品茗的親切, 輕鬆而愜意。



顧名思義, 書裡講的是Yosemite的四季流轉, 從不似在人間的冬的雪白開始, 奇蹟似的馬尾火瀑是一年之中少之又少的罕見難得; 追尋春的腳步, 幽谷絕壁飛瀑間有*發現*Yosemite的經過, John Muir的傳奇; 夏季的山裡正要開演一則則登山的故事, 荒野許可一票難求, 夜裡的熊蹤既迷離又刺激; 金燦的秋是悲哀是輕盈? 不妨先從火與冰的結晶退下, 看看Mariposa Grove裡的Sequioa, 美國環保史上一大重挫的Hetch Hetchy Valley。


Yosemite對住灣區的我們而言, 已經可以算是近得像後花園一樣。 第一次去是來美第一年的冬天, 跟著local團, 除了Tunnel View之外, 似乎只繞著valley開了一圈? 自此知道不能跟團去玩。 第二次是帶我弟去, 新年之前的冬, 打聽到路上沒積雪不用雪鍊, 我們便驅車上山, 當天來回。 所有的步道都埋藏在積雪下, 其實也不太能做啥, 可是那滿樹滿地的晶瑩白雪, 慢慢籠罩而下的薄霧, 霧裡的如夢似幻, 真是美得令人難忘。 之後過了很多年才又再次上山, Labor Day的long weekend我們去camping, 第一次拜訪了Glacier Point, 上面的Sentinel Dome成為我的最愛之一。 一個月之後再上山, 有機會走到北邊的Tioga Road跟南邊的Mariposa Grove。 可我還沒見過瀑布呢, 於是六月雪融的初夏裡, 觀瀑, 上Half Dome


原計畫今年去爬Cloud Rest。 原想要好好去認識春天的Tuolumne Meadows


書裡最讓我震撼的是那幅全頁開的, 從Cloud Rest眺望Valley的照片。 本以為從它上面看到的景或許與從Half Dome所見差不多, 但它似乎更震攝人心! 而且, 較之Half Dome的哩程, Cloud Rest算是平易近人多了。 我總說它是雲休息的地方。 "那一顆是雲休息的地方", 我常說, 指向遠方。 "我們下次去爬雲休息的地方", 我也說過幾次。 可是作者林心雅稱它為雲歇峰, 白雲歇腳的地方。 我總佩服人家能把英文地名翻成美美的中文, 這是一例, 聽起來很不怎樣的Half Dome翻成"半穹頂", 一下子就增添了思古幽情的詩意。


真的好想能去山裡backpacking。 計畫中每年一次的Yosemite三天行跟一年一州的旅遊因為這個那個原因都沒有成行, 這是個無聊而寂寞的夏天。 於是從書裡尋求滿足。 不是讓我第一次讀罷便拍案稱奇的一瞥驚豔, 可接下來的每一天, 我都不斷地再次翻閱, 不論是隨機選幾頁, 或是挑一季細讀, 有種老友似的難捨難分。


下次回去再把這本書跟*跟我去阿拉斯加*買回來。



[書] In the Woods

灰鷹巢城也是我近來很喜歡逛的網站之一。 由於他做的是版權的工作, 這些文章說來不能算是讀後心得或書評, 而是書介, 除了內容大綱之外, 有時還有作者介紹, 出版過程, 暢銷排行, 海外版權狀況等等, 讀來也算有趣。 對於我們這種只能在網路上看著中文書讀後感的文章而有搔不倒癢處之感的人, 來自他的網站的資訊也算為我們提供了另一個可行性: 至少英文書我們借得到或買得到。 或者最起碼, 對於沒有能力去了解美國書市的我們, 也能窺得冰山一角--哎, 他只介紹他有代理版權的書喔!

這本書就是在他家看到的。 書在五月上市, 我就算不是第一個借到書的, 也是排名前幾名的借閱者。 對能借到新書有著莫名的偏執: 乾淨的新書在好讀性上不免就先加了幾分印象分數。


看看他的介紹, 會不會讓你想要把書找來讀讀? 先前看時讓我很想找書來看, 看完書的此時再讀, 覺得他真的講故事發展內容講得很精準。 言簡意賅卻面面俱到。 尤其倒數第二段 -- 寫得真好, 精鍊的文字不僅顧到了故事的"末了", 意境也有了。 我常想我要什麼時候才能寫出這樣詳實有內容的讀後感, 讓不識此書的人讀來不覺莫名, 讀過此書的人則再重溫一遍字裡行間?



並不特別喜歡看偵探/懸疑小說, 但這書真的能吸引我一直讀下去--不是我真的在意誰是兇手, 而是它的書寫方式會讓我想要往下看。 說過了我喜歡看那種有著*追憶中帶點時光之不可逆的徒然與枉然*味道的故事, 這本書就有點是這樣, 雖然就情節發展它是一直線往前的, 沒有斷裂也沒有回顧。 就像灰鷹提到的*文學性*, 我喜歡它嚴謹的佈局, 不疾不徐的案情鋪展, 有說服力的推理解謎, 跟*很有深度*的文字。


呃, 好吧, 其實是我英文不好啦, 才需要一本字典隨侍在側, 但我可是很心甘情願這樣三不五時中斷下來查字典明字意解句意 -- 也就是說, 不是只想求得劇情發展而快快翻過。 雖然講到頭來, 這種偵探小說真的是看中文就好了: 一晚可以看200頁的中文, 一整個不出門的週日還看不滿200頁的英文。 只能安慰自己, 就學點不一樣的單字吧, 比方說necrophilia, pedophilia, psychopath.


作者Tana French(我不小心看到她的照片, 竟有點小小的失望... )對考古頗有興趣, 她說有一次在挖掘16世紀的城堡時(她還真的挖到一個16世紀的硬幣), 看著考古遺跡上方的樹林想道: 如果有三個小孩走進樹林, 卻只有一個小孩走出來, 且完全不記得發生的事?


1984年八月, 愛爾蘭都柏林附近的小鎮旁, 12歲的Peter, Jamie, Adam跑到住家附近的森林裡玩耍, 就此失蹤。 Adam被搜索人員尋獲時, 鞋襪都泡在血水裡。 他對當天發生的事全無記憶, 甚至在多年後童年的回憶也是一片空白。 他的父母遠遠搬離此處, 他去英國寄宿學校念書, 學得了一口英國腔, 改名Rob, 回到都柏林成為Murder Squad的一員。 一切相安無事, 直到當年出事的樹林旁邊一處叫Knocknaree的考古祭壇上發現了一位12歲小女孩Katy的屍體。 案情似乎與20年前的失蹤相關, 涉案關係人的Rob理應退出, 但他卻執著要參與此案, 或許能同時找出當年發生的事情...


他跟搭檔兼好友Cassie的友情是書裡極讓人動容的部分--所有有男女主角的故事總不免跟著某種既定公式而心生情愫擦出愛情火花-- 我喜歡它的不落俗套, 兩人間既親密又坦然的純友誼, 直到想去樹林裡睡一夜看能否尋回往日記憶卻被嚇得逃回來的Rob不小心睡了他的哥兒們--懊悔, 深沉, 對自己的不理解不諒解, 這是我唯一快快翻過完全沒有查字典的一章。 但即使連這些推演, 以及到後來的轉變, 卻又顯得如此合情合理。 有讀者評論說這書不好, 20年前失蹤小孩的謎題未解, 此案雖破但主嫌卻全然無事, 男主角破案有功仍被降級, 女朋友還嫁了別人 -- 但這不就是人生嗎? 讀者總是習慣了水落石出皆大歡喜的結局, 但人生有多少能夠如此? (蘇案三人從死刑的無罪到死刑, 哪裡有真相?) 也因此這書更顯得不只是偵探小說而已。 也當然, 這可能是點明了會有續集。



[書] 謎宮(Labyrinth)

圖書館借的。 雖然有厚厚540頁之多, 卻是可以很快速地在半天內翻完。 因為, 呃, 我不知道那些發展中的旁枝末節有什麼重要。 只想知道最後是怎麼了, 中間那些有的沒的, 真的不太知道它們出現的意義在那裡。

在於將現代跟古代接起來吧。 文案上提到"尼羅河女兒", 還真是這樣。 只是這不是一個人穿梭在兩個時空, 是兩個女子, 在1209年與2005年, 曾經停留過同一個城市。 生活在現代的是艾莉絲(Alice), 中古世紀英文文學博士, 受友人之邀來到法國西南部的沙巴提斯山當考古義工幫忙挖掘。 她不知道為什麼要選擇遠離所有人的一個場址挖掘, 但是她去了; 她不知道為什麼要往那個方向挖, 但是她挖了; 弄塌了一個大圓石, 露出了一個洞穴; 她知道不應該獨自進去, 但還是被吸引進去了; 她知道不應該亂碰洞穴裡的東西, 還是有一股似曾相識讓她拾起了一顆戒指...


不用她的朋友席拉跟她大吼大叫她這是破壞遺蹟現場的愚蠢行為, 我也覺得這傢伙真的是亂來, 席拉說得好: "很明顯的, 你就是那個不當一回事的人。 ... 為什麼已經不重要了, 而是事情就是這樣, 哪些規定要緊, 哪些可以不予理會, 並不是由你來決定。 ... 妳總覺得自己想的都比別人好, 永遠想要打破規矩, 想要不一樣。 ... 重點就在這, 除了你自己之外, 你從來不做思考, 並且為所欲為。 " (P.104)


這大概是整本書裡最淋漓盡致的段落了。 雖然作者似乎想描述席拉反應過頭, 也在後面的章節證明席拉的生氣其來有自, 可是我看著艾莉絲的不經大腦的作為跟只會說對不起又不覺得自己錯的辨解, 真的也很想扁她。 這就是我們的女主角之一。



接下來她繼續又不知道為什麼地去到這個那個城市, 在這個那個地方繼續感受到不知所以的似曾相識或莫名的排斥, 始終沒注意到街角或路對面的跟蹤, 但還是能很聰明地擺脫跟蹤的人。 帶著自己的背包躲在圖書室的沙發後終於能逃出來時居然會忘了自己的背包。 站在看得出來是長隧道的洞穴口點亮打火機以證明裡面有氧氣。 (咦, 打火機可以一直點著不會燙手, 還看得到長寬10/5公尺的密室?) 在死去的姑姑家看到巴拉德寫的書, 之後就有人來傳話說巴拉德約她在墓園見面她也就不疑有它地去了... 。 雖然也算是刻劃得很鮮明--正如巴拉德/薩耶說的: 衝動的個性, 不甘於服從命令, 愚蠢的勇氣(P.513), 可真的一點都不討喜。


八百年家譜之首的艾萊絲(Alais)則感覺起來溫柔許多。 毅力與勇氣。 只是那是個紛亂的時代。 她堅信自己夠獨立夠勇敢夠能力可以獨騎到遠方的城市找她爹, 在林子裡只遇到兩個法國士兵打劫就敗下馬來, 但雖然被捆綁還是可以在不被他們發現的情況下逃往路邊, 有幸被剛好經過的騎兵解救一路護送到城裡; 她爹低調地到猶太村裡訪老友, 所有的壞人都查不出來她爹去找了誰, 一進城的她就能直奔此屋加入討論。 戰事欲起, 她爹堅信路上危險不讓她出城送三書到山裡去, 混亂的好幾頁圍城跟戰爭場面之後幾段話她就一路無事地平安抵達山裡--只是此時三書只剩一書在手。 唉, 這一路顯然沒什麼大礙, 幹嘛不在三書都安全時早早送出就好? 真是讓人不禁掩卷長嘆--或許是這樣故事就掰不下去了吧, 要不然, 好端端的, 怎麼會在夏季裡把書縫到冬季的獵衣上, 還讓此衣高放椅上好讓人可以進來將它竊走? 門不鎖的呀?


整書其實也沒什麼surprise。 不用猜就知道艾莉絲的姐姐歐麗安偷情的人是誰, 據說是好僕人的佛朗克斯好像沒講過什麼話, 但你也知道它有問題。 瑪麗-塞西爾大抵是歐麗安轉世的, 她的新歡美國人威爾見到艾莉絲一面就想抱她吻她愛她, 大概是前世辜負了艾萊絲的紀嵐。 冷酷無情的律師歐提耶手上的案子總是戰無不勝告無不敗, 沒有要不到手的東西, 不管艾莉絲再怎樣從一個城市到一個城市都能在他的掌握中, 就總是在需要的時刻遺失了她的行蹤; 最後面對敵人伸手到口袋的動作居然會以為是兒子要打電話給媽媽--唉, 這讓我想到某一部電影, 女主角逃呀逃, 據說是天下第一的殺手始終殺不死她, 還會酷酷地說女主角聰明啊...


說是聖杯嘛, 書都進行了一半還沒見個影, 突然出現時就是在講三書的對話中沒來由的出現, 至於謎宮.. 除了象徵永生的途徑, 我也不知道它究竟是要幹嘛的。 但我想我終於明白, 為什麼不喜歡/不覺得好看的書我通常能寫得更多--對於不合理的bug我有不抓不痛快的偏執。



Friday, July 13, 2007

書跟書

最近一連看了幾本大部頭的書:三百多頁的The Stolen Child, 四百頁的"不存在的女兒", 跟四百多頁的"In the Woods"。 四百頁的中文不難, 可這兩本英文的可耗了我很多青春, 尤其精裝本既厚又重, 鍛鍊了不少手臂肌肉。

In the Woods的封面蠻清爽的, 白色底, 從書名跟作者名旁邊/後面長出淡淡的樹枝, 簡單的黑白灰感覺甚好。 可這書名讓我怎麼看都覺得配上The Stolen Child的封面
正好, 再配上他們幾個小小人在幽幽深深的樹林裡無窮無盡的歲歲年年, 當真是可以移花接木了呀。

Everyone has an unnameable secret too dire to confess to friend or lover, priest or psychiatrist, too entwined at the core to excise without harm. Some people choose to ignore it; others bury it deep and lug it unspoken to the grave. We mask it so well that even the body sometimes forgets the secret exists. (P.284, The Stolen Child)

抄到這一段時才猛然*發現*, 故事中取代了Henry Day的人生的這位主角之一(糟了, 想不起他的德文名字了), 可不在痛苦地堅守著一個不知能不能開口的秘密? 對最愛的妻兒, 想告解又不敢, 怕開口會失去, 不開口又受煎熬, 不是正與"不存在的女兒"中的主人翁David Henry將秘密埋在心裡不能訴與妻兒的苦楚如出一轍?

而"In the Woods"對童年失去記憶的主人翁拼命想要回想起過往, 與The Stolen Child裡只能躲在樹林中的Henry Day努力點點滴滴想拼湊起失落的古老記憶又何其相像?

全然不同的三本書, 卻在某種人生的面貌上如此糾結交錯。

於是我拿起"優勝美地四季之歌"。 在這些*辛苦*地閱讀之後, 我需要一點簡單的輕鬆, 保證沒有秘密沒有失憶沒有追悔。

書裡提到一本"The Photographer's Guide to Yosemite", 我跳起來, 跑到房間另一角的床頭櫃上確認, 果然是我前一次去圖書館才借回來的書。 公司的mailing
list上有人推薦, 我就借回來看, 看完了還沒捨得還。 也算種串連吧, 我想。

然後我就看到作者說他們遇到一位在優勝美地拍了40年照的攝影師, 叫David Henry。 Ooops, well, 沒錯, 就是"不存在的女兒"裡那位爸爸, 那位名字莫名其妙在入學通知上被少寫了一個而成為David Henry的醫生爸爸。

好吧。 休息夠了, 我再拿起540頁厚的"謎宮"。 一開始就是考古的場面。 "In the Woods"裡的命案現場就在一處考古遺跡。 挖掘。 屍體/骨骸。 帶出故事和所有的謎團。

還有, 看看這個句子: "春天的翠綠滑進了夏日的金黃, 明亮的秋令調色盤消失在冬季的純然雪白下" (P.168), 可不輝映著"優勝美地四季之歌"裡的"春嫩的鮮花, 翠綠的夏草, 金黃秋色與銀白冬景"(P.16)?

這樣幫書本們搭起友誼的橋樑也挺有趣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