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23, 2008

[書] 無形之城



2008.11.09 無形之城(La ciudad invisible)


書看了一半, 我就忍不住上網去看看人家的心得感想。 看到這一篇時幾乎是忍不住大笑稱快。 但我沒法如此暢快淋漓--我有很多的不吐不快非得發洩一下才行。

看書習慣從第一頁看起--不管是作者序譯者序出版序推薦序: 好的序可以言簡義賅地介紹書中的微言大義又不破壞閱讀的樂趣, 更好的序旁徵博引, 從作者到作品到文學理論等等通通含括在內, 序文本身或許還值過書中內容-- 我喜歡知道我將讀到的是怎麼樣的書, 尤其我現在常常在圖書館看到"新書"就先借回來再說, 很多時候根本不知道手中拿著的是本怎樣的書。 比方說, 在翻開這本書之前, 我一直以為它是屬於奇幻類的! (大概是因為這書名跟永夜之城很像吧!)

不過說真的, 看到序裡的介紹我的心就涼了一半。 譬如這個: "這是我看過難得集藝術、建築、歷史、情愛及自我探尋過程的超越時空奇遇"(郝廣才)。 這本書還不到300頁厚, 字不小, 行距也不窄, 真的能容下這麼多的題材嗎?

能的。 因為是以第一人稱的方式訴說, 所以只要"我"用講的就好了。 不用鋪陳不用發展不用循序漸進, 只要主角說了就算。 比方說, 在某場還算關鍵的雞尾酒會中他的朋友們突然開始圍剿他的死個性諸如: "好啦, 倒是你, 沉浸在你自己的世界裡, 被精緻的藝術保護得好好的, 自以為有能力客觀評斷別人的言行, 彷彿你和世間這場鬧劇沒啥關係似的, 我的意思是說, 你好像根本沒有在劇中扮演任何角色.."(P.71)。 (噫, 他是說戲人, 怎麼能在戲中扮演角色?); 不爽的他只需要一段的篇幅來解說此三個人[蘇菲亞-前女友, 約拿斯-蘇菲亞的老公, 亞曼-學長, 現為政客]的個性外加評論一番, 幾行就可以搞定了(P.72)。 又比方說, 突然想到某人(以約拿斯為例), 他寫了一段回憶用劇情來表現這個人的過往(P.66); 過了幾頁他又想到什麼, 再加了一段(P.102); 可能還是覺得有所不足, 所以那人的媽媽又跑出來講了一段話(P.111), 硬是要這樣斷斷續續豪不連貫地才能把這人跟他的糾纏不清講過一遍。

當然不能說不可以用分段甚至前後相距很遠的方式來介紹一個人物, 只是他的表現手法讓人覺得不是有安排有條理的, 所以顯得很雜亂。

再比方說, 是不是真有什麼契機, 讓你在一回眸一顧首之間, 世間便為之不同? 我們的現代主角, 某一次因著蘇菲亞講一段話時的眼神, 竟然就徹底改變了看待世事的看法。 接著他回味了一次之前跟蘇菲亞相識相戀的經過, 不知是不是要作為解釋, 但我還是看不出他看待世事的看法如何徹底改變。 無獨有偶的, 古代主角也有同樣的經歷。 同樣是他的戀人講了一句話, (要他在聖彼得堡時一定要寫信給他), 他"頓時明白, 這位女孩的內心想法已經有所轉變"(P.126)。 啊, 一句話便明白, 一個眼神便改變.. 人生其實一點都不複雜, 就想書中裡的愛恨情仇一樣。

簡介上說到這是"進入一場跨時空的身世探索之旅"。 我覺得唯一跟"身世探索"有關的戲份, 就是被媽媽跟外公撫養長大的主角一點都不想知道他的親生爹是誰。 他覺得那像是需要離得越遠越好的毒酒, 只要不被捲入其中, 他能自由自在生活的機會越大, 無需像他媽跟他外公一樣傷痛或畏懼。 我覺得這聽起來很合理啊, 人到了一定年紀--尤其可以獨立自主之後, 知不知道他娘一直沒有告訴他的親生父親是誰真的不是那麼重要了, 尤其他本身也不在意的時候。 可是熱心的校長跟曾經被他們捉弄的同學虎弟卻一定要突然冒出來勸他去問他娘他的身世。 前面提到一次還不夠(P.37), 後來又要搞了一次, 便又批判了一下他的死個性: "你蒙上雙眼, 不去正視自己的過去, 卻沉迷在十八世紀的文史資料裡, 彷彿你只想選擇你喜歡的過去, 或者你想用那段歷史取代你自己的過去?"(P.135)。 我一點都不覺得往前看不往後看有什麼錯, 更不覺得沉迷在十八世紀或西元前兩世紀而不是二十世紀有什麼錯呀! 只因為沒興趣知道親生爹是誰竟也就不能"選擇喜歡的過去"嗎?--而佔了一大段篇幅的這些對話的結論卻是讓他找出無形之城的謎底的念頭更強烈了! 哇, 真是不管什麼話題都可以跟本書的主題扯上關係啊!

網頁簡介上也提到"聞名世界的濕壁畫大師提也波洛,竟是串連書中兩代故事的關鍵人物?" 你知道這位提也波洛大師是怎樣跟現代的"我"扯上關係的嗎? 就在一場晚宴上, 一位知名畫家馬拉吉斯(據說現在正跟"我"的前女友蘇菲亞走得很近)莫名其妙就跟"我"講了一句:"你看著吧, 她一定會找到那幅提也波洛的"(P.58)。 沒有頭沒有尾喔, 主角"我"跟這位大師一點關係都沒有喔, 他們也不是在討論這個話題喔, 就這樣冒出一句。 然後這位前女友的現任老公因為販毒吸毒被抓被關, 主角去探監時, 這位先生最後也突如其來地冒出一句:"這些年來她唯一有興趣的, 只有提也波洛"(P.106)。
更別說到了後來, 這位前女友還歇斯底里地要主角幫他找這幅畫, 然後我們的主角才恍然大悟, 原來線索都在他年輕時代的女友身上。 這位女友不是別人, 就是這位戴綠帽老公的親妹妹安麗雅娜。

然後搞了半天才知道, 原來主角一直在讀的這一份不知出自何處, 用義大利文寫就的神秘手稿《無形之城回憶錄》, 也就是書裡另一個"我"(安德瑞.羅塞里)的故事, 就是這位妹妹寄來的。 說真的我是有點厭煩這種來路不明的手稿莫名其妙上身的故事--雖然後來作者做出了解釋, 可是在這之前,
這種種莫名其妙的巧合(故事的進行又用這種突然冒出來的手稿或很容易或不容易卻很巧合地能在圖書館中找到參考書籍或對話來做媒介實在是很糟糕), 已經讓我很不耐了。 比方說, 如果你真的這麼幸運, 收到一份與你小時候的夢想或跟你最愛的謎團有關的神秘手稿, 上面無庸置疑地會有你想知道的資訊或謎團的解答, 即使它是用英文寫的, 你會不會先坐下來, 秉著不先偷看結局的原則, 在夜裡一字一句地翻譯成中文, 然後白天去上你的班做你的事, 邊想著不知道手稿裡後續發展如何? 要是篇幅更長的小說, 搞不好這份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手稿就會被神秘竊賊偷走, 你只能空空地猜想接下來呢接下來呢。.. 是不? "正常人"來講, 這麼有興趣的話, 就算要翻一堆字典或需要不少跳讀也會邊看邊猜地立即先讀起手稿, 天塌下來也先把手稿內的來龍去脈搞清楚再說--真愛翻譯, 也等全看完了再動手也不遲啊!

故事開始在主角小時候。 小男孩嘛, 總是愛玩愛冒險, 這所謂的"無形之城"的廢墟就成了他們的最愛。 故事開場得有點懸疑: 比方說大人們不許他們提到這城, 也不許他們靠近, 自己卻又會說著能被小孩們聽見的悄悄話(來增加小朋友的好奇心?)(P.27), 彷彿這憑空消失的城有著超級神秘的力量(增加開場白的懸疑感吧?)。 不過你看到後來, 你一定也看不出它們被禁止提到的原因。 有啥禁忌嗎? 沒有。 在廢墟玩耍有危險性嗎? 好像也沒有。 他們連在裡面談情說愛也都沒事--主角在約完會後騎機車把年輕的戀人摔成殘廢不算吧? 這種沒有理由沒有解釋的懸疑劇, 在我看來也不及格喔!

至於什麼"熾情烈愛"或什麼"喚醒兩段驚心動魄的情愛秘史"(書介)--我除了崇拜這些超有兩把刷子的廣告行銷人能把文案做得如此"刻骨銘心"之外別無話說。 現代的我的"情愛秘史"就是1. 跟年輕的戀人在廢墟裡談戀愛, 騎車把人家的腿摔斷了之後因為種種種種的原因(好吧, 因為他年紀尚輕, 我們也就不責怪他的沒有責任感了)就不再上門不再聯絡, 連女孩其實已經可以拿柺杖走短程路都不知道; 2. 他覺得已經一點都不愛的前女友, 口口聲聲他沒有愛過但還是忍不住她的魅力一再登門滿足她的要求; 3. 他始終不願認真承認的現任女友可羅伊, 老想著要甩開她, 但一旦人家走了, 他又在那邊空虛寂寞。 在我看來所謂的驚心動魄就是他始亂終棄沒有能力掌握感情卻又自以為情聖的自私。 (段譽他爹雖然見一個愛一個, 但好歹在那當下感覺起來還是真的有愛, 雖然我也覺得, 都愛的結果其實只是愛他自己而已)。

至於手稿裡的古代那個"我"呢? 他被派去當說客, 想勸服美麗的小姐塞希麗亞答應他的師長/老闆的求婚。 哇, 結果只需要一頁的功夫(P.120), 兩人就乾柴烈火地愛上了, 還真的是不管白天黑夜, 不管是否會被別人發現的"熾情烈愛"喔! 美麗的小姐為了能常跟他在一起就毅然絕然地嫁給了她一點也不愛的老頭, 但當然紙包不住火, 小夥子被派去新興的聖彼得堡做一年的都市計畫考察, 才正說著他有多想念他的戀人呢, 一個神秘的美麗女子出現之後他才又想起越來越疏遠的塞希麗亞(P.167)。 同時還在俄國女皇的晚宴上與另一神秘女子第一次見面就立即翻雲覆雨恩愛了一番(P.188-190)。 神秘的女子消失之後, 一切成空之後, 嗯, 他又開始無限想念起他遠方的戀人了。

第一位神秘女子是受到政治迫害的俄國公主(彼得大帝的女兒, 伊麗莎白女沙皇的妹妹)。 她想逃到西班牙去, 但不找西班牙大使幫忙卻神秘兮兮地找上來聖彼得作客一年的小夥子, 還一見面就先湊上雙純外加緊緊的擁抱。 我怎麼想也想不出來沒勢沒力的他能做什麼, 這公主的眼光不僅有問題, 辦事能力也有待加強: 大費周章地把小夥子帶到一處神秘的地方見面之後, 還以為神不知鬼不覺, 過幾天這小夥子就被關到黑牢裡去了。

好不容易回到西班牙的小夥子又被派去厄波羅河, 為國王卡洛斯三世蓋一座新城「聖卡洛斯」(San Carlos), 在那裡他認識了一個年輕女孩。 因為遠方性情善變的戀人時冷淡時熱情, 再加上建城的計畫一直不確定, 他就在那邊落腳, 跟年輕女孩共組快樂的家庭了。

而所謂"原本集君主、朝臣、藝術家和工程師等,多人以夢想和熱情豢養多時的偉大計畫,僅僅因一人的妒忌和仇恨,便摧毀殆盡", 當然是嫉妒的遠方戀人的老公出手阻止了這件工程。 起因是這位嫉妒年輕女子的遠方戀人拿出她私下請提也波洛畫的肖像畫(用聖卡洛斯的藍圖當背景)給她老公看... 對啦, 這就是現代的"我"的前女友處心積慮要找出來的畫作啦! 但說真的, 關主角啥事啊?

當然有關, 他還得去利用那位他幾百年沒關心沒探視過的殘障女子來找出這幅畫啊!

唉, 還搞得這起了個頭的無形之城多神秘似的, 好像沒有文獻記載的歷史懸案, 所謂的謎團原只是這樣的愛恨情仇罷了。

至於書中提到的藝術建築歷史部份, 先記一下就好, 有空再來查史實(沒辦法, 西班牙太遙遠了): 俄國女皇葉卡捷妮娜的部份很混亂, 我一直沒搞清他們複雜的宮闈角力跟政治局勢, 只看到這些不怕被砍頭的人在嚼女皇的舌根; 來自那不勒斯的西班牙的波旁王朝國王卡洛斯三世(為什麼西班牙人要一個來自義大利的國王呢? 忘了書裡有沒有提到了..)在境內開刀闊斧大興建設, 其中就包括書中提到的這座無形之城; 為馬德里建造了宏偉市容的建築師薩巴提尼, 跟巴洛克畫派的巨擘提也波洛(Giambattista Tiepolo)。

關於這位壁畫大師提也波洛。 想當年, 年輕小夥子費盡千辛萬苦將他從義大利帶來卻受到極端冷漠的待遇和無人迎接的羞辱(P.88), 讓崇敬大師的小夥子很是沮喪, 但到了書末卻話峰一轉, 變成"當時皇室對我們的高規格接待和禮遇已不復見" (P.219)。

「隨著時光的消逝,我早已悟出一個道理:唯有已逝去的才會存在,城市如此,愛情或父母亦如此」 (P.24)。 大部分的書評都會引到這句話。 "終究, 時光又履行了沉默的任務, 世世代代皆如此: 到了某個年紀, 曾經填滿生命的恐懼, 煩憂或喜悅, 突然就消失了, 曾經編織的美好夢想, 就這樣崩塌了。 夢, 終究只留在夢裡" (P.26)。 其實書中也不少這樣有著淡淡的憂愁的字句, 在主角茫然的追尋與茫然的生活中展露出作者所謂"創作則可以非常私密,追索個人內在的靈魂"(P.08)。

但, 也就這樣。

Thursday, December 4, 2008

[書] 黑塔II-三張預言牌


11.12 三張預言牌 (The Drawing of the Three)


英文版花了33年的時間才出版完厚厚七大冊, 還好中文版只花了兩年就翻譯齊了, 所以不用上演那種病危的老婦人或臨終前死囚渴求結局不成的悲劇。 我一次借回兩本, 連等都不用等。

既然羅蘭的世界裡所有人(槍客)都死光光了, 有希望成為槍客的小傑克也因為羅蘭選擇要黑衣人而掉下深淵, 羅蘭只能到另外的世界去尋找有潛力的槍客作為共業夥伴(ka-ket)囉!

很多人都說第二集比較精彩--終於比較有劇情了嘛。 所以我也是蠻期待的。 不過讀完後我還是比較喜歡第一集, 至少裡面還有蒼涼的影子, 有孤獨得不知所以然的荒涼。 第二集在我感覺上是, 公路電影的部分只剩下本來一人變成兩人再變成三人的沙漠行走, 再加上很多很多的警匪槍戰, 毒梟內鬥, 跟不怎麼深刻的擬雙面夏娃。 我對主角們打不死的蟑螂般的槍戰實在沒興趣; 要看人格分裂的話, 三面夏娃24個比利也好看多啦。 但總之, 這也算是個長一點的引子, 用更長的篇幅交代了接下來要一起出生入死的夥伴們的來龍去脈。 除了任意門跟羅蘭可以附身在其他人身上以外, 並沒有太多的奇幻。

話說羅蘭遵循黑衣人的指示西行來到海邊, 首先就遭遇了每逢日落就會冒出來不斷問問題的龍蝦怪, 一晃眼就被咬掉兩根手指頭跟一根腳趾頭。 本來兩手都能彈無虛射的槍客一下子只剩下左手能用, 而接著來的是更糟的發燒, 感染, 使他奄奄一息, 性命垂危。

他來到第一個任意門, 鑽了進去, 附身於1987年的毒蟲艾迪身上。 艾迪正在飛機上, 帶了兩磅的海洛因要闖紐約的海關。 羅蘭幫助他把海洛因藏到羅蘭的世界 (是的, 所有東西都能穿過任意門來到羅蘭的世界, 而羅蘭卻只有精神(或靈魂)能來到我們這個世界), 只因為他需要艾迪能順利過海關才可以幫他取到能讓他退燒/病情好轉的藥。 總之, 經過一番激戰(在一間小房間裡), 販毒的老大跟他所有的手下都死光光了, 包括艾迪最親愛的哥哥。 為了逃避聞風而來的警察, 艾迪就跟著羅蘭回到羅蘭的世界, 踏上追尋黑塔的旅程。

陰影之女, 塔羅牌上的預言。 她乘著輪子來, 女妖的預言。 1963年的黑人女子, 關心黑人權益, 有錢富翁的獨生女, 溫柔善良的歐黛塔, 曾被從地鐵月台上推下軌道而被輾斷了雙腿, 坐在輪椅上。 和她小時候因為被從高樓掉下的磚塊砸到頭而分裂出的暴力的無法溝通的滿嘴髒話的黛塔。 第二座任意門出現時她正在百貨公司偷東西, 羅蘭附身到她身上, 飛快地鑽進試衣間, 穿過任意門來到羅蘭的世界。 比艾迪的故事簡單多了 (沒坐過輪椅的人可以在高速中前進逃亡外加轉方向也蠻不簡單的), 但之後則花了很多的篇幅在搞定這個傷腦筋的黛塔... 粗話真的很多很多。

然後到了第三個任意門。 先前艾迪看到門上寫著兩個字(我猜是"死神", 但作者並沒有說明), 但等羅蘭看到時, 就變成三個字: 推人者。 我猜英文原文是The pusher吧? (書上的插畫是這樣寫的)。

說到這我一定要打岔一下。 羅蘭先前使用的貴族語基本上跟現代英文很像, 英文似乎是貴族語的語源, 所以除了有些現代用詞因為羅蘭的世界的科技還沒有進步到那個地步而不認得外, 其它都溝通無礙 (所以他跟來自20世紀的人也能聊天聊得很開心嘛)。 但就在P.147處, 我們赫然發現, 羅蘭不識得"THE"這個字--更精確的說, 是不認識"H"! 我才在一本文法書上讀到說在口語跟書寫英文中出現頻率第一高的字都是THE呢! 這下我就想去翻翻原文, 看看羅蘭是不是從頭到尾說話都沒用到the, 而這門上寫著的, 也不是The Pusher!

第三座門後是1977年的杰克摩特, 他不是羅蘭要帶回來的第三位槍客, 卻是個愛推人者。 就是他在小男孩傑克上學途中將他從路邊推倒而讓傑克喪生在車輪下(才得以進入羅蘭的世界)。 羅蘭及時扭轉了這件理論上已發生的事實(對歷史會發生什麼影響就要等到下一集才知道囉)。 他同時也是當初丟磚頭砸到歐黛塔並將她推下地鐵軌道的元兇。 羅蘭藉著他的身體去搶武器行拿到幾百顆的子彈(之前所剩無幾的都拿來打龍蝦怪當晚餐了), 搶藥局拿到他要的可以讓他退燒好轉的復凱力(大概是某種抗生素吧), 然後就把摩特的身體推下地鐵站讓車子輾過(也就是先前預言裡說的, "死神, 但不是找你的), 然後帶著所有的戰利品及時回到他的世界(比我們的世界晚個幾分鐘), 解救了被黛塔捆綁在海邊快要被龍蝦怪吃掉的艾迪, 而歐黛塔和黛塔也結合成溫和理性又堅毅的第三人格蘇珊。

之後, 羅蘭病好了, 艾迪跟蘇珊結婚了, 兩人開始被訓練成槍客, 子彈也不虞匱乏, 皆大歡喜地往前走。

這書裡, 艾迪也是個讓我覺得性格很模糊的角色。 他好像勇敢, 又不; 好像膽小, 也不; 好像能將事物看得透徹(比方他在分析羅蘭), 又常常好像不行(明知黛塔危險, 還是不聽勸要把槍給她還不小心謹慎), 他似乎絕望, 能理性地質疑前方的旅程, 但又不為什麼地乖乖追隨羅蘭, 感覺很朦朧。 倒是羅蘭, 我有時覺得他才是有隱性人格分裂的人, 像個狂熱的宗教份子, 信仰他的黑塔和... 他信仰的東西。 看看他對艾迪說的話:

"前方有偉大的奇蹟, 偉大的冒險, 此外還有壯烈的長征, 你還有機會重拾你的榮譽感, 而且不只如此, 你會成為一名槍客。" (P.241)

還有:
"人皆有死, 不只是因為世界會前進, 但我們能活得轟轟烈烈, 我們贏得的將不只一個世界"(P.455)

不知道為什麼讓我想到十字軍。 啊, 連他都不知道等待他的黑塔究竟是什麼還能如此信誓旦旦, 自信滿滿。 哎, 這世界還是有人信仰奇蹟, 信仰轟轟烈烈, 信仰能贏得世界。

我覺得艾迪說的好:"我了解你, 我看過很多像你這種人。 你只是另一個瘋子, 一隻手拿著旗子, 一隻手拿著槍, 喝著前進吧! 基督教的精兵!"(P.242)。

頗有趣的主角設定。 我還是覺得如果作者能好好地寫寫這個人, 應該比那些槍戰的場面有趣多了。

但這書我一直讀得很"卡"。 他的(作者的或是羅蘭的)方向感一直讓我如哽在喉, 不知是原文的問題還是譯文的問題, 還是作者在暗示一個真的很奇幻的世界。 這是地球, 同一顆有太陽東昇西落的地球。 羅蘭從東方而來, 越過荒漠(Salt Lake?), 越過高山(Nevada Sierra?), 來到西方的海邊(Pacific?)。 然後他在P.46處決定往北走。

所以這時候他的左手邊應該是海洋, 右手邊是高山。 但在P.47它是這樣說的:"左邊是山, 右邊是海"。 到了p.49它說"下午三點, 他的影子在左方拉長"。 下午三點太陽應該偏西了, 影子應該在東方, 也就是右邊而不是左邊。 還想說我的方向怎麼會跟他的偏離得這麼離譜, 它總算跟我一致了:"往北前進, 望向右方, 也就是東方"(p.208)。 但一眨眼來到p.333, "望向右方, 也就是西方"。 唉, 這左右東西, 可跟羅蘭這人一樣, 矛盾得緊呢! (更奇的是, 他明明可以只說左右或只說東西方, 但它偏偏一直要兩者並用來強調什麼, 更讓人困惑...)

圖書館只有這系列的前兩本, 但它也沒有引起我找原文來往下讀的欲望, 先這樣。

Friday, November 28, 2008

[書] 黑塔I-最後的槍客


11.11 黑塔I-最後的槍客 (The Gunslinger Born)


黑塔系列是Steven King耗時三十三年寫就的超長篇奇幻小說--而光這第一本書, 就用去了12年的光陰。 他在自序裡提到, 這系列也是托爾金的魔戒啟發下的產品。 但雖然早在19歲時就看了魔戒, 他並沒有立刻提筆寫作。 19歲的他, 還在等著自己的時刻, 等著屬於他自己的故事, 直到他看了Sergio Leone執導的電影黃昏三鏢客(The Good, the Bad, and the Ugly), 他才知道他要的是什麼樣的小說: 要有托爾金那種追尋與魔幻的感覺, 但背景是要壯闊的西部荒野, 還有史詩般的巨大尺寸。

故事發生在一片荒蕪的內世界。 這是個"前進"的世界, 時間發生了一些事情, 越來越弱(P.182), 字裡行間充滿了夕陽末日而了無希望的頹廢的世界。 它似乎是地球的未來, 或說是存在於未來的另一個世界, 還留有地鐵的痕跡(不知道為什麼要蓋在山底下), 還有被當成神明膜拜的AMOCO無鉛加油機殘骸和在廢棄驛站中以原子發電的抽水機; 這裡的人們也讀聖經, 也上教堂, 也傳唱著地球上的歌曲Hey Judy, 雖然他們的文明僅止於槍, 而紙張是超級昂貴且珍貴的物資。

主角羅蘭.德斯欽出身貴族, 來自曾經繁榮如今已成廢墟的國度(或因戰亂, 原因未明) 那是個以身為槍客為榮的國度, 須經過嚴格戰鬥訓練與武器使用與決鬥般的成人禮才能達成。 但如今, 所有人都死光光了, 只剩下他一人--最後的槍客, 踽踽獨行, 走向中世界, 踏上追尋的旅途。

追尋黑塔。 那是他的業(Ka), 是他的天命, 是他說什麼都要完成的目標。 然而黑塔對他來說是個很模糊的概念。 它是啥? 在哪? 為什麼要追尋? 找到了又如何? 不知道。 所以他要追到一直走在他前頭的黑衣人: 似乎會魔法或有神力的黑衣人。

雖說這書作為長篇巨著的第一本其實只是像個引子一樣用來導出正文而已, 但作為一本書他應該還是有能自我滿足的啟承轉合。 它成功地營造出屬於這世界的氣氛, 帶出了主角的現在與過去, 為未來鋪好路; 但我想, 大概得看到第七本的結尾才能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或伏筆的巧妙與否了, 因為故事才正開始。 要不然, 說什麼追尋, 說什麼勇氣, 說什麼不屈不撓永往直前--如果你連你一心想要的是什麼都不知道, 要怎樣去爭取你的目標也不知道, 卻還能義無反顧地往前走, 不管需要放棄什麼, 不管會失去什麼, 即使犧牲信任你的朋友也在所不惜, 還得靠不知是敵是友的別人來指引你方向告訴你答案, 那也不是特糟糕嗎?

於是整本書看起來就像公路電影。 羅蘭出現在一片荒漠大地上。 滴水不見, 景色單調的鹽鹼大地。 追趕黑衣人, 追蹤他留下的營火痕跡。 他遇到一個叫布朗的棄民, 在荒漠邊上種玉米維生, 養了一隻會唱"豆子豆子懂音律"的鳥(還得來查查這是什麼樣的童謠, 因為據說這與我們所處的世界拉得上線)。 羅蘭跟他說了自己屠城的經過。 故事裡的故事。

那是個拓荒似的邊境村落塔爾城--在無人能跨越的荒漠邊境。 他在那住了幾天, 聽酒店老闆娘跟他說到黑衣人在此行過的神蹟: 讓一個已經死亡的人復活。 小城裡有偏激(或說信仰堅定?)的女牧師和諸多如此這般度日的人們。 酒店老闆娘艾莉忍不住說了那個黑衣人留給她的死亡與來世秘密的數字19(為什麼是19? 不知; 就像為什麼是42? 不知)。 然後全城的人都瘋了, 變成暴民要來殺羅蘭, 只為了不讓外來者毀壞他們以為所擁有的平靜生活。 身為槍法奇準的槍客, 當然是彈無虛發地砰砰砰全殺了光。

在什麼都沒有什麼都不殘存的世界還能有這麼多子彈可用(可浪費), 真是不錯。 而這麼多人命, 到頭來只成了一樁圍爐夜話的故事。

羅蘭的騾子在他說故事的夜裡死了。 但他再次徒步踏上旅程。 這回, 他遇到從我們所在的這個時間的地球上的紐約來的小男孩傑克, 兩人便結伴同行, 穿過荒漠, 攀過高山, 渡過峽谷。 羅蘭從女妖處得到神諭: 男孩是通往黑衣人的大門, 黑衣人是通往三的大門, 而三是通往黑塔的大門(P. 175)。 三是羅蘭的命運之數, 他的追尋中心(P. 173); 同時也接收到和預言--預告了第二集的人物跟內容。

然後來到鐵道縱橫的黑暗地道裡, 靠著還能動的手搖車前進, 不覺時光之流逝。 在這裡, 他們遇到行動遲緩的變種怪(因為速度慢, 當然傷不了他們), 經過有商店遺蹟跟報紙遺骸的地鐵站, 來到鐵軌的終點, 需要徒手爬過一座跨於懸崖上的鐵橋。

接下來有點混亂, 我看了幾次仍沒弄清楚當時的地理地景。 但總之, 羅蘭為了垂手可得的黑衣人, 放棄了一路跟隨他的小男孩。 他沒伸出援手, 眼睜睜地讓傑克墜落深淵, 然後終於追上了黑衣人。

兩人一夜長談。 黑衣人拿出塔羅牌幫羅蘭算命, 再次訴說了預言, 說了他的(Steven King's?)宇宙觀。 宇宙外還有宇宙的世界。 宇宙悖論。 尺寸。 要有光就有光。

不過羅蘭不懂。 黑衣人說的好:"你從來都不了解, 也永遠不會了解。 你沒有想像力, 你的想像之眼已經瞎了"(P.250)。 是的, 這正是我感覺到的羅蘭。 一個沒辦法接受新事物新理念卻有他自己的堅持的人。 是個不聰明(P.147)卻依舊固執而頑強的傢伙。

一夜長談, 醒來時黑衣人只剩下一堆白骨(真是黑衣人的嗎? 伏筆之一吧), 轉眼已是十年。

(如果時間真能快轉, 我真能在醒來時的我身上看見我已老了十歲, 不是九歲也不是十一歲? 明年的我與去年的我或此時的我在形態上會有什麼區別能讓我定出"十"這樣準確的數字?)

但不管, 這是個"不問年月, 也不問遠近, 方向"(P.41)的世界, 十也好, 二十也無妨, 時間在此沒有意義, 也無需有意義。

在某方面來講, 我覺得羅蘭是個個性很模糊的人。 他似乎冷酷無情(可以不眨眼地屠殺整城的人, 可以不留情地對他的恩師寇特下重手以求勝利, 好像還有弒父還是弒母之類的); 他似乎習慣獨來獨往, 但儘管追趕黑衣人這事應是十分迫切, 他還是有時間跟第一次見面的艾莉上床, 一停留就是好幾天; 他遇到棄民布朗講沒兩句話就"挺喜歡布朗"(P.43), 忍不住滔滔不絕地講他屠城的故事, 興奮地講到夜深, 之後更確定"他喜歡布朗, 是真的喜歡"(P.103)。

我覺得"喜歡"二字出現在荒漠中的槍客身上, 真比看到海市蜃樓的綠洲還要突兀。 或許, 他孤獨的外表下存著一顆熱情澎湃的心, 只待適合的人來開發? 又或者, 是Steven King自己說的, 年輕作家比下的矯揉造作(P.26)?

因為, 還沒完。 羅蘭跟小男孩同行的路上, 忍不住又開始講起長長的故事。 講了他的國度他的過去它的成年禮。 某一次意外之後, "他抱著男孩,感覺他滾燙的臉靠在懷裡,乾燥的雙手扶在胸前。他可以感覺到男孩急促的心跳。之後他才恍然想起,他就是在這個時候愛上男孩"(P.?)。 又有一次驚險之後, "他緊緊抱住男孩,用乾裂的雙唇在他的臉頰上留下一吻,發覺自己愛上了男孩。這麼說或許不太正確。也許事實上,他第一眼看見男孩的那一刻就愛上了他(就像他第一眼看見蘇珊‧戴嘉多就愛上她一樣),只是現在才肯承認事實,因為它的確是個事實"(P.164)。

他真的很容易喜歡上會聽他說話的人耶! 我是還不至於想太多啦, 但是之前的"喜歡"已經讓我覺得很詭異, 那愛上小男孩這事, 可就更讓我目瞪口呆了。 要這樣沒頭沒尾地徹底愛上了也就罷了, 但沒幾頁之後, 他就很明白地跟傑克撒謊說"我會照顧你"(P.187), 又更快地在幾頁之後, 他對傑克的感情就消失了(P.190)。 愛與不愛都是如此須臾瞬變來無影去無蹤--這實在無可厚非, 因為很多人在談戀愛或很多感情的發展都是這樣的。 只是啊, 這樣的愛與不愛未免膚淺, 怕的是羅蘭自己都沒搞清狀況吧。 但這也有趣, 我覺得羅蘭是個自我矛盾得很嚴重的傢伙呢! 作者沒有專門為羅蘭來點細膩的人物刻畫真是有點可惜了。

Steven King在修訂版前言是這樣說的:最後的槍客是個年輕的作家寫的, 所以所有年輕作家的問題, 全都能在這本書裡找到(P.25)。 那時的他, 覺得"寫作是為了別人, 不是為了自己, 詞藻比故事重要, 模糊比清楚簡單好"(P.26), 可是, "雖然它有很多缺點, 但是也有它獨特的魅力。 將它改頭換面, 等於是完全否定了那個在1970春末夏初創造槍客的年輕人"(P.26)。

於是我們有了這樣一個故事, 這樣一本書。

Wednesday, November 26, 2008

[書] 盜墓筆記(1)~(6)

很喜歡這一句: 與死人過不去的神秘行業, 合法的叫考古, 不合法的叫盜墓。(P.11)

考古的書有歷史根據, 有古書典章的參考, 有為歷史翻案或再加註解的驚喜, 有文物出土的考據, 團團迷霧中抽絲撥繭, 好看; 而盜墓呢? 添加了小說筆法的冒險犯難, 懸疑刺激, 該是不一樣的丰采吧?

知道盜墓筆記這系列很久了。 這樣的題材, 一看就很吸引人。 想像中會有許多考古知識, 舉凡用具, 探勘, 歷史, 文物; 再加點稗官野史, 鄉野傳奇, 陰陽五行, 奇門盾甲等等, 炒起來一定是一盤繁雜華麗的大拼盤。 不過我在網上看到很多人說讀起來很恐怖害怕之類的, 害我遲疑了很久。 我知道所有駭人的情節都來自心中的想像, 我可不想半夜起來上廁所時在腦中創造出從電視螢幕上爬出來的貞子(這電影我當然是不敢看)或是從馬桶裡伸出一隻手的畫面來嚇自己。

不過, 久了實在是按耐不住好奇心(看來我也有當土夫子的潛力), 還是借了前三冊回來。 哇, 結果一點都不恐怖--因為你知道的, 那些粽子啊(殭屍的江湖術語), 血屍啊, 屍胎啊等等, 都是天馬行空來的。 而且作者顯然不想花費力氣在營造那種心理驚悚(不像Steven King)。 就像"暫時停止呼吸"一樣, 殭屍女鬼都不可怕, 可是故事依舊講得好(我始終覺得這電影很經典, 之後蔚為成風的後續片就都不行了)。

那種感覺, 就像在環球影城逛埃及鬼屋。 你預期每個房裡都會有東西冒出來嚇你一跳: 或許是機械式的彈跳, 或許是真人演出的蹦蹦跳跳, 但那些都傷不了你。 不管佈置得再逼真再陰森, 通通都是假的。 當你走向下一個房間, 它們都會留在原地嚇下一批遊客, 不會追過來。 暗道曲曲長長, 一簾簾一幕幕過, 看的是它有多少創意, 有多少成功的驚嚇。 你或許被突如其來的好創意嚇了一跳而開心不已(然後研究一下它的機關是怎樣安排的), 或許因為某個明顯的破綻取悅得大笑不已, 待你走到出口, 白晃晃的陽光下, 你大概已經忘了就剛剛在裡面到底遇到哪些妖魔鬼怪了。 諾, 若下面還有個日本鬼屋, 你去不去? 去呀去呀, 雖然鬼屋大抵長得一樣, 但你還是忍不住想去探探有什麼異同。

所以, 這不是需要細讀的小說。 不需要思考不需要問問題, 跟著主角一路往下衝就是了(不管如何, 他一定會化險為夷才能留下來講故事啊!)。 除了上面提到的人形鬼怪, 還有各式各樣可以致人命的蟲子, 各種名目的猴子, 很常突然冒出來的一張慘白的臉(可以是任何東西), 或突然伸出來的一隻枯手。 不管是在山底, 在海底, 在野林, 在山上, 這些墓穴都會有錯綜複雜的迷宮通道讓主角跟他的夥伴們連環似的追趕跑跳碰。 這其中, 隊伍一定會分散, 沒有法力對盜墓又很半調子的主角可能會落單來增加一點恐怖氣氛, 但其他人該出手相救(或被救時)一定會有大團圓(或小團圓)。 該死的一下就會掰掰了, 不該死的怎麼摔怎麼跌怎麼被咬被追都能有驚無險, 就連骨頭斷了還是可以跑呀跑追呀追。 當然, 每次探險結束, 在怎樣信誓旦旦說再也不倒斗(盜墓的江湖術語)了要過小平民老百姓的生活就好, 也還是會在一樁樁躲不過的因緣下再一次忙忙碌碌去又回(啊, 野生的粽子要保護, 因為它們太珍貴)。

說真的, 故事到後來感覺有點欲振乏力了。 除了夥伴間相互漏氣鬥嘴和主角自言自語的笑點變多了之外, 不論是鬼怪的創意或追逐線索的方式都在走下坡。 但往不往下看? 當然看。 圖書館要有續集, 我依舊借來看。 就像看好萊塢的特效片, 不管內容合不合理, 享受它不用動腦的聲光效果就是: 三本書快節奏地消磨一下午, 還是蠻過癮的。

作者名南派三叔。 盜墓分南北兩派, 方式信念迥異(書已經還了, 詳情記不住了)。 三叔是故事敘述者"我"的三叔, 對盜墓有家學淵源, 不過在第一冊之後就消失, 一直到第六冊才又出現, 這其間還被塑造成不知是正是邪的角色(反正消失了嘛, 死無對證, 正好增加懸疑感)。 書裡比較常出現的夥伴(也就是沒有被用完就扔掉), 有個滿腦子只想拿了明器賺錢, 看似頭腦簡單卻蠻力衝勁十足的王胖子, 講話還蠻好笑的; 有個神秘兮兮的張起靈, 綽號拖油瓶, 法力高強(卻不知師承何處), 常常一進到墓穴裡就搞失蹤, 然後又神秘兮兮地冒出來, 不知他去了哪做了啥, 但出現時顯然都已掌握到更高深的秘密, 我猜應該是到了連作者要讓他自圓其說都很困難的境地。 不過沒關係, 故事顯然還沒完沒了, 一時半刻也不急。 此外還有個阿甯, 跟主角亦敵亦友(互相利用吧), 是故事中唯一的女子, 感覺上是美女卻又驃悍。 她似乎很幹練, 總是帶著一支人數眾多設備精良的探險隊伍上山下海, 但每次都沒啥收穫的鎩羽而歸。

基本上一次盜墓是一本書, 但它的編排方式比較特別, 因為一本書並不結束在一次盜墓的結束, 而是接著下一段探險的開始。 就商業考量可能是個不錯的方式吧。 畢竟留下伏筆的結局遠不如在懸疑處畫下句點讓人更會迫不及待地往下讀。

圖書館前三冊各有好幾本, 下了單很快就可以拿到; 後三冊則各只有一本, 雖然排在我前面借閱的只有5,6人, 但也得等上三個月才拿到書。 等到我都忘了前三冊到底在幹嘛了, 尤其是已經進行了一半的第三段盜墓就在第三冊後段。 但無妨, 大同小異囉。


 
 

08.25 盜墓筆記(1)(2)(3)


第一冊七星魯王宮開始在主角爺爺的筆記: 一個關於血屍還有導致主角太爺爺, 太祖爺爺跟叔伯死亡的故事(這段到了第六冊又再度被提起, 又進行了不少篇幅)。 爺爺拿到一份戰國帛書, 事隔多年來到主角手上, 然後blahblahblah(忘了~), 主角跟三叔, 拖油瓶和另外兩個人就上路了。 很辛苦地翻山越領, 還歷經驚險的水道來到離墓穴不遠的山中小村(為什麼不走車道呢???)。

這裡我比較有印象的是, 當他們最後划行在兩岸都堆積了一堆屍骨的水道時, 有個白衣女鬼出現了。 拖油瓶不知作了什麼法念了什麼咒(主角都不知道, 我也不會知道啊!), 女鬼就朝他叩拜之類的, 一行人就有驚無險地出了水道。 但就在那當時, 雖然被嚴厲警告不要回頭看, 第一次披掛上陣的主角還是忍不住往水中倒影一瞧, 然後一陣猛擊之類的攻擊, 主角就昏了過去, 醒來時已在岸上了。 我們當然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不錯的留白, 請讀者自行發揮想像力。 但是接下來遇到的妖魔鬼怪蟲毒魍魎大致如此, 上場都是串場跑龍套的, 不用深究。

這故事裡還有樹妖, 有懸棺, 有玉俑, 有作夢般的女屍, 有青眼狐屍, 有屍鳖, 還有埋藏某種線索的第一尾蛇尾銅魚出場... 不過我已經忘記魯王是誰了.. 好像是傳說中能用鬼璽借陰兵的傢伙? 我對考古界當然是一整個沒概念, 不知是不是真有能一眼讀出戰國銘文(到了第五六冊則是女真文)或一眼就能判定文物所屬年代或所屬少數民族的能人->這應該是一系列幾冊讀下來唯一會讓我好奇想知道的東西吧。 其他不論是他講的歷史, 少數民族的祭祀崇拜, 人物等等, 都不會讓我想去一探究竟(我可能還更有興趣去研究殷商諸王的家庭姻親關係)。 到底是歷史是杜撰, 雖然說是虛虛實實, 我寧可信其無吧。 認真了就沒意思囉! 要不然, 他們走到哪都用炸藥爆破的方式, 可真讓人心疼這些應該很有研究價值的古墓文物就這樣毀於一旦啊!

他們最後是從山裡打了一個洞冒出來, 再放一把火來燒掉怪物--燒掉多大一片老林子的公共危險罪就不在討論之類--畢竟他們也是救火有功啊!

然後主角的三叔就消失了。 為了尋找三叔同時解開三叔失蹤之謎, 主角再次踏上旅程, 目標南海西沙群島, 也就是第二冊的怒海潛沙。 除了要有潛水工具潛到海底墓穴的入口, 同時要算好退潮的時間才能從海底冒出來之外, 基本上這個墓穴跟地上的差不多。 喔, 還有一個陸上沒有的幽靈船。 那個阿甯就是被幽靈船上的怪物抓走, 還須勞動主角去救她, 最後卻恩將仇報。

幽靈船上某種常常突然冒出來的怪臉就是這一集裡主要的海猴子怪物, 此外還有頭髮長著人臉的禁婆。 這墓穴是汪藏海的明代沉船葬墓(忘了是他的還是他設計的墓), 這位汪藏海可是真有其人喔!(查了一下, 所有的條目都跟盜墓筆記有關, 懶得找了)。 接下來到了第五六冊, 主角的隊友們還要再跟這位汪藏海鬥一次智, 但目前在這裡, 主要的機關是電梯般的造景。

這裡的主要謎題是二十年前三叔(原來他叫吳三省)跟一群人來過這裡, 但那些人後來就失蹤了。 再次出場的拖油瓶赫然也是20年前的成員之一, 而且20年來形貌不變! 只是不知為何後來他就失去記憶, 所以這回他是為著找回失去的時間來的。 而主角在逃命中還看電影般地看到20年前那批人在討論事情的一幕... (荒村公寓裡也有同樣的方式來解謎)。 還好主角只是"看到", 沒有進入時間甬道去攪20年前的局...。 最後他們用炸藥爆破海底墓穴的屋頂逃了出來。

主角再次拿到第二尾元末明初的蛇眉銅魚, 同時對這前後兩個在時地都距離十分遙遠卻同時出現的六角鈴鐺感到十分好奇。 這時他的舊日好友老癢出現了, 還戴著先前他在秦嶺盜墓時取得的六角鈴鐺耳環! 老癢坐了三年牢剛出獄, 力邀主角再跟他上秦嶺尋好貨去, 也就是第三冊的秦嶺神樹。 好奇心殺死一隻貓, 主角當然還是去了。 這回是要翻過深山野林, 爬上一片懸崖峭壁從頂上的山洞進入。 裡面有食人的大鯉魚, 有水道熱泉瀑布, 有帶面具的猴子和咬死人不償命的蠣蠱。

銅製的神樹長得很高很高很高, 他們一直爬呀爬呀爬, 然後為了躲避面具怪物便用繩子盪到另一邊的山壁上--不知為什麼主角到了這裡就變成百毒不侵, 蟲子見到他都聞風而走。 之後再沿著幾百年前修築的棧道(仍然很堅固)上到樹頂。 銅樹中還有不知哪來的電波干擾, 影響了無線電通訊, 讓主角跟假扮成別人的老癢在裡面惡鬥一番後跌入空棺床的棺井裡, 又跌下中空的樹幹內, 發現一個琥珀般的屍繭, 主角因此發現來到這裡的好處不是什麼值錢的明器, 而是"要什麼有什麼"的物質化能力!

然後叫燭九陰的巨蛇出現了, 他倆一咕嚕往上爬逃生, 躲到個洞穴裡, 主角發現一具帶著身份證的屍體--是三年前來此盜墓死去的老癢! 這一路辛苦地把主角帶來此的老癢, 是死去的老癢臨死前物質化出來的(複製人?)! 他希望主角也能有能力物質化, 可以從主角對老癢媽媽的記憶中物質化出容貌正常的老癢媽媽(因為老癢出獄後發現媽媽死在家中, 臉黏在裁縫車上, 所以他物質化出來的媽媽.. 可能沒有臉吧[因為老癢也沒講清楚])。

啊, 我差點以為倪匡現身了。 最後突然又跑出一隻大蛇與燭九陰相鬥, 主角被一腳踢到水裡, 便沿著地下水道漂呀漂地漂回到人世間, 結束這次探險。

PS. 有我記錯的內容麻煩告訴我一聲喔! 因為書還了才在寫這篇, 記憶不牢靠啊!




 
 

11.18 盜墓筆記(4)(5)(6)


此時其實已經到了第四冊中間, 雲頂天宮正要出場。 (書名跟故事內容有落差其實也蠻討厭的)

在下一波探險開始前先交代了第三尾蛇眉銅魚的現身, 以第三人稱說故事的方式倒敘了陳皮阿四如何在一座北宋佛塔鏡兒宮(地上地下對稱的建築)尋獲此物還導致眼瞎的經過。 光這樣又花去大半本的篇幅。 其中跟怒海潛沙一樣, 也有"多了一個"的場景: 在這裡是多了一尊不知哪來的羅漢, 在海底時則是進墓穴前點人頭時發現多了個"人"...。

三叔的愛徒潘子在第一次盜墓後休息了很久終於出現, 來找主角時才知道最近的經過, 打電話到長沙要查問三叔的下落。 不查而已, 一查之下, 拉著主角上了往長沙的火車, 冒險再度開始。

不知躲在哪邊的三叔一手策畫了這次的行程, 於是拖油瓶跟胖子再度出現, 而幾頁之前, 故事中的故事裡的陳皮阿四居然也在其中! 眼也不瞎了, 90多歲的人, 還硬朗著跟人家去爬雪山要找寶藏, 只是後來跟主角分散後不知是死是活。 總之, 一群人浩浩蕩蕩, 經過種種波折, 終於來到冬日裡的長白山上, 讓一個叫順子的退伍軍人帶路, 往山上去。

阿甯的隊伍當然也出現了, 往同樣的方向去。 陳皮阿四有個會讀女真文(但需筆譯)的徒弟叫華和尚, 阿甯則有個能立即口譯的手下, 前者解開了第三尾神尾銅魚上的秘文, 而後者則解開了主角身上揣著的兩尾魚的內容。 基本上他們要來探的是東北的某個神秘小國叫東夏的萬奴王的墓。 銅魚上說, 歷代萬奴王死後都會有繼位者從一銅門內出現, 而且這些萬努王都不是人! 這是被擄來為萬奴王修改陵寢的汪藏海在身陷此處20(10?)年將其匪夷所思的見聞紀錄下來的成果(不要問我任何問題, 因為我也想不通)。

我本來以為這次出巡終於有點搞頭了, 因為作者講了不少風水啊, 龍脈啊, 地宮建築啊, 冰川啊, 壁畫啊, 冰葬啊, 保護建築的冰砌啊, 崑崙胎啊之類的東西, 尤其他們後來進到空空如也的陪葬陵時還花了不少力氣在討論它的真假(這一組團隊因為前人的設計而被根本就失靈的指北針擺了一道), 感覺上有點上道了。 不過, 該死的蟲子馬上又出現了。 這回是叫蛐蜒的百足蟲。 又是一陣兵荒馬亂的逃命之後, (拖油瓶當然又失蹤了), 出現了冰川葬的大頭屍胎(假的墓穴怎麼會有養屍地呢? 真真假假中他們又被擺了一道)。 但幸而如此, 他們發現了一條通道, 走呀走, 就來到位於火山口頂的雲頂天宮。

很常出現的慘白怪臉再度冒出, 一陣槍彈亂射之後, 順子用計甩開了陳皮阿四一群人--原來他是幫神秘三叔帶口諭來的! 然後他們當然是要照著三叔的指示前行囉! 來到一斷橋處, 因為意外, 主角跌落已經無水的護城河底, 而這居然是真正的入口處! 真是天佑有心人啊! (要不然要找到何年何月啊?)

經過一堆不知是哪些前輩留下的不知什麼記號(是英文字母耶!)的迷宮通道之後, 他們來到一處堆滿了金銀珠寶珍珠瑪瑙的房間(東夏國小雖小, 財力還是很豐富的!), 而裡面有六具屍體! 其一是順子的爹, 他在很多年前帶隊進山從此失蹤, 而這群在極端絕望中死去的人則是當年在西沙探險的那夥人!(顯然有兩人脫險了..) 究竟是什麼讓大家一起走向同樣的路線踏上同樣的旅程呢? 答案不在蛇眉銅魚, 不在六角鈴鐺, 也不在這裡!

他們在這裡遇到了鬼打牆--出門一路直線前進會回到同樣的房間, 不論是快走慢走怎樣走, 連子彈都會在射出的瞬間打了回來--而這可不是墓穴的機關喔! 而是真的有鬼! 是先前那個大頭屍胎在搞鬼啦!

追著屍胎跑, 他們遇到了正被毒蟲攻擊的阿甯的隊伍, 失蹤已久的三叔居然也在裡面! 百毒不侵的主角驅走了毒蟲(大概是這樣, 總之後來就沒事了), 供出兩條銅魚來解密, 然後收到一張拖油瓶的字條要他們回頭不要再玩了。 這怎樣可能呢? 明知山有虎, 怎能不往虎山行? 所以他們當然是照著指示往不該去的方向去, 下到一處峽谷, 看到傳說中的九龍抬屍棺和歷代新萬奴王爬出的銅門。 接著他們開始被人面怪鳥和與怪鳥成寄生關係住在怪鳥嘴裡的猴子攻擊, 一群人逃的逃死的死, 最後殿底的胖子跟主角看到一隊陰兵往突然打開的三十公尺高的銅門裡走去, 失蹤了半天的拖油瓶也在其中(還回頭對兩人一笑)!

這回他們是順著一條通道出來的--主角的隊友們曾在一次雪崩後進駐於此避難。 出來後, 探險結束, 各奔東西。

怕三叔又再次落跑, 主角這回可緊緊地看著在住院治療的三叔。 不得已三叔只好開始講故事--曾經他誤打誤撞地進了他爺他太爺他伯伯葬身的血屍地, 拿到了一個藏有屍鳖的丹丸。 接下來的蛇沼鬼域就此展開... 不過第六冊就此結束。

看起來書已經出到第八冊了(我猜應該還沒有結束的意圖), 不過圖書館只有這六冊, 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往下看? -- 是的, 只要有貨, 我一定會再接再勵的。 在此之前, 先來看鬼吹燈吧。 只是圖書館不論繁體簡體都只有鬼吹燈II的一二兩冊, 不曉得沒有看鬼吹燈I會不會有影響?

這書共有四篇推薦序跟一篇出版序, 不厭其煩地出現在每一冊的前面, 我對這些序其實更有意見。 說真的, 這書很吸引我看下去, 會覺得是消磨時光的有趣娛樂, 但不是會餘音繞樑的那種。 作者能從"旁門左道"開創出一條途徑, 除了可能的家學淵源外, 不可否認的是有很不錯的想像力--除了在"包公遺骨記"讀到的洛陽鏟之外, 所謂的專門知識, 歷史典故, 科學論證等等, 我因不知真假, 就不提了(比方說黑驢蹄子能治殭屍? 可是他們帶來帶去好像都沒用上)--我覺得那是種能融合現有材料的瞎掰能力配上能天花亂墜的敘述能力外加題材特殊的新鮮感所帶來的"耳目一新"的娛樂效果. 但到頭來還是得收尾收得好, 能保持一貫的新鮮度與一山還有一山高的高潮迭起, 才能見真章 -- 總不能每次都用外星人作怪或鬼作祟來收攤吧? 所以, 要由這樣一本(一系列)書來"比較兩岸創作競爭力"(P.5)也未免太嚴重了吧? 還到了要"台灣的文字工作者們加油, 一定要加油"(P.4)的地步! (好啦, 我寧願台灣的文字工者加油寫點有深度的東西吧..) 更甚者, 居然還有人說, "對作家而言, 這絕對是一本勵志書"(P.10)!

"本小說幾乎是由一個個無法解開的謎團所組合而成"(P.8)。 的確是, 書未到底, 在不知道謎團如何破解之前, 這些都是空說無益。 不過說真的, 瞎搞了這麼多冊, 我覺得已經有點像不老的"尼羅河女兒", 無窮迴圈大概會繼續下去, 因為謎底或結局已經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解謎的過程啊!

但還是希望接下來的故事能多點新意才行。 廣大的讀者們還等著, 作者可不要這麼年輕(25歲!)就江郎才盡。 在第十冊會看到第一冊裡的自己可能跟盜到自己百年前的墓一樣可怕(或狼狽?)。

PS. 題外話, 台語的"曾祖父"跟"曾曾祖父"你怎麼說? (其實這個"爺爺的爸爸"跟"爺爺的爺爺"的國語也讓我想了很久, 還是山友一語驚醒夢中人, 原來是如此簡單的(曾)^n祖父)。 前者我們叫"阿祖", 後者我記得是"阿太" (無從考據, 因為好像沒有人有機會叫到)。 但中部人是不是前者就叫"阿太"啊?

Monday, November 24, 2008

[書] 德朵夫人的「小」不列顛 & 不列顛.旅人

總覺得網路上熱銷的blog作者開始出書後, 其網站的可看性就會或多或少下降。 德朵夫人就是。 雖然她仍舊勤於更新貼文, 但大多都是貼貼美麗的照片, 很少再看到有深度的長篇文章。

要把時間挪去寫書吧, 這是可以理解的。 有好文也該會放在書裡賣錢吧, 這也無可厚非。 所以會很想看看她的書, 看看她一再強調的品質, 也想看看她的遊記與坊間的, 與她的blog上的有什麼異同。



10.15 德朵夫人的「小」不列顛


封面真的很漂亮, 很有質感, 也很吸引人。 依地區分為三輯的目錄頁手繪地圖也很可愛(真羨慕能手繪地圖跟風景的人...)。

但看後我卻有點失望。 不是那麼不好, 而是我期待過高了吧。 期待和想像中的深度, 我沒有看到。 原也就是一般的遊記啊, 也會有尋常人家如我常會出現的"時間不夠/這次來不及逛到, 下次再來吧"的點到為止, 就是一般過客的行旅方式跟筆記罷了。

哎, 我只是期待更多。 而它看起來好像大多數是從她的網頁上摘取下來的選集。

照片的編排方式也糟。 看過他們網頁的人應該都會讚嘆他們的照片的質與量, 所以我很相信他們應該有很多很多很多的照片可用來出書(她說, 有幾十萬張照片的資料庫呢!)。 但是我不知道為什麼它常常要用一張照片切成1.x張的方式連在一塊來填版面。 如果長度不夠一頁, 留白無妨; 或是擷取不同照片的局部來填空也成, 但它硬是要從原來的整張照片切出一小角來並排, 看起來實在有點紊亂。 加上紙質跟印刷的關係, 照片縮得小小的, 實在不如在她網上直接看來得過癮。

雖然標榜的是私房景點, 但到底有多私房, 還得請教待過大不列顛的朋友囉。



10.16 不列顛.旅人


這書就好多了。 封面一樣很有質感(沒話說的吸引人)。 書重多了, 也厚多了。 這回的文章是以主題方式排列, 雖然還是有那麼點遊記的味道, 但因為有著"介紹"的意味, 文章讀起來就有組織多了--顯然是真的有認真在寫, 不是只是從blog上搬下來。

不過距我想像中的"深度", 還是有段小小的差距: 沒辦法, 只因她說 "寫的過程中, 找了許多資料, 閱讀了大量的文獻, 現在再看到為了寫書而整理的筆記, 自己都很感動..."。 啊, 我大概是很想能夠不勞而獲地吸收到她大量閱讀之後的融會貫通, 而錯過了她的下一句話:"不管那些文獻最後是否真的在書中派上用場...", 但是我相信, 如她接著說的: "經過了自己腦袋的過濾, 轉化到我的英國經驗中, 相信是一種無形的成長, 也是寫作過程中最大的收穫。"

照片編排的方式也好多了。 整頁甚至跨頁的照片不少, 而且每張都有說明, 雖然仍是比不上網路上所見, 但以書籍能呈現的方式, 這樣已經很不錯了。

拿到書, 我最先翻閱的是健行的主題。 (嘿嘿, 這不難理解吧)。 雖然她所謂的他們喜歡健行在我看來.. 嗯.. 就不討論了。 但是要記一下她提到的健行指南達人Alfred Wainwright(1907-1991)。 她說他"的書, 從文字地圖目次等高線地形圖風景繪圖頁數以及整本書的細部編排設計, 全部來自作者精心琢磨的手繪功夫, 鉅細靡遺的呈現健行資訊與風景描匯...。" 在13年間, "Wainwright陸續出版了七本, 共214條步道的健行指南, 成了湖區健行指南的經典。 ... 之外還有六本湖區之外的健行指南, 其中最知名的就是190英里長, 從英國東岸Robin Hood's Bay到西岸St Bees的'東西岸大縱走'(Coast to Coast Walk), 與'本寧山大縱走健行指南'(Pennine Way Companion)。 ... 更出版了另外35本畫冊"(P.219)。

哇, 手繪書跟手繪地圖耶! 看得我好想立刻下單去買下這一套Pictorial Guide to the Lakeland fells。 只是, 唉, 我買湖區的健行指南做啥呢? 是可以挑一本買來過乾癮啦, 只是挑哪一本呢? 那地方我一點概念也沒有啊! 還是留待下次有機會去到湖區(希望明年能成行!)再挑一本買吧!

Saturday, November 22, 2008

[書] 最西. 新疆記憶

2008.10.14 最西. 新疆記憶

作者說他"用一年說完15天的新疆記憶"(P.135)。 或許是讀者幸運, 只要1~2小時就能讀完15天的旅程跟一年的歲月。

總覺得新疆應該是個可以耗上很多筆墨的地方, 雖然我沒有去過, 也沒有研究過。 但想像中, 空闊的地景, 多變的地形, 諸多的民族匯集, 應該是有很多故事可談的, 不管是永恆或短暫。 但遊記這件事, 本來就是隨人所好; 寫景寫史寫食寫人, 吃喝玩樂的, 緬懷抒情的, 做比較學功課的, 走馬看花的, 隨人隨興囉。 像我就愛記柴米油鹽, 舉凡幾點出發, 幾點回到旅館, 開了多久的車, 走了多遠的路, 各項花費多少, 看了啥吃了啥混了啥都愛記, 越流水越好, 彷彿可以一再確切地重溫曾經的旅途。

但怎樣都好。 用心記, 用眼記, 用筆記, 用照片記, 用影像記... 所以這一本難以歸類的"記憶"讓我特迷惑, 看完之後還真如"記憶"一樣飄渺無涉, 印象朦朧, 摸不著邊。

一向沒有在看目錄, 而這書又無序, 便直接進正文。 在不知此書是如何安排的情況下, 一讀有些駭然: 怎麼只有這樣? 說是自助旅行, 怎麼也像是拉車跑路, 到點了下車照相的那種?

一頁是一天的行程, 少則一兩百字, 多則三四百字。 地名提到, 路徑或許提到, 風景或許提到, 感懷或許提到... 但想像中既可寫真又可寫意的新疆居然只又這樣?

還好, 是因為編輯的方式。 接下來的記憶篇, 有長一點的篇幅(大致上是2頁)來介紹行止中提到的地名, 和其他諸如兒童, 口腹, 老城之類的小分類。

基本上我不是很喜歡這樣的編排方式--說過了我喜歡流水帳, 所以我也喜歡看流水帳。 如果他寫得詳細一點, 這樣的分門別類倒也無妨。 或是純粹看圖說故事也行, 言簡意賅也有乾淨的美。 但是他的文字, 文不文, 散不散, 詩不詩的, 時而像慘綠少年強說愁般地孤獨感嘆, 時而又像跟鄰居聊天式地冒出特白話的團裡人事。 更多的是似乎文字是為照片當註腳(於是同樣的一句話會出現兩次, 一次在照片說明中, 一次在本文中)。 偶有佳句, 但大致上讀起來很鬆散。 書封的折頁上說作者"喜歡讀字、寫字,在城市中習以捷運擺渡,總能找到安靜的一角看書。 現任台灣某軟體公司行銷長,十五年的軟體產業理性生涯,一輩子的感性恣意生命。在旅行中內在敏感參詳,外在奮勇交流。" 奮勇交流我沒看到, 感性的一面倒是見識了。 只是大老遠這樣一趟路, 能跟人分享的是如此充滿距離感的感性, 真是可惜了。(咦, 關我啥事啊?)

書裡有大量的照片, 感覺上拍得很不錯。 說感覺是因為, 受紙質, 印刷跟縮圖的影響, 看不出照片真正的品質。 如果在網路上有大營幕看應該不錯吧? 作者有網頁( http://www.fred.idv.tw ), 不過我只有大概喵了一下。

曾經總想說, blog的時代, 那麼多人寫而優則出書, 但什麼樣的人可以出書? 我想, 出版社願意出資就可以吧!

Wednesday, September 3, 2008

[書] Under the Tuscan Sun

08.08.30


很久前看過電影, 覺得很不怎麼樣, 所以一直不太能理解以前的室友怎麼會愛它愛到收集了各種版本的中英文書。 後來才聽說電影跟原著差很多--我覺得很糟的電影只是借了書的外殼而已。 可是一直沒有動力去找書來看(大概是因為對義大利也不是那麼有興趣吧...), 直到日前因為實在太無聊了, 把在costco看到覺得很便宜而買下來的書找出來(書後居然沒記上購買日期!)。


在有陽光灑進來, 有涼爽的微風吹入簾的窗邊, 躺在床上閱讀。 書不重, 怎樣拿著都輕鬆。


只是在相見不相識的一堆義大利文中, 外加完全沒有查生字, 同時跳讀了三章的情況下, 還是結結實實讀上兩天才讀完。 真累人。



不知道是我變得太務實了, 還是老到失去作夢的能力, 現今看這樣的書已經不能感動, 更別說有什麼憧憬了。 首先, 最簡單的原因是: 我不能"忍受"有度假小屋這件事。 這意味著[能|要]愛一個地方愛到願意一再再地就去跟它長相廝守, 也意味著只要有空多半要往小屋跑--但世界這麼大, 想去的地方輪上一圈還輪不完, 怎麼[能|可能]將假期跼限在只取一瓢飲的那一處? 其次, 我一輩子都不可能有三個月的暑假跟一個月的寒假可以完全忘掉案牘勞形的工作, 所以也別肖想了。


作者是在大學任教的女詩人, 文字不能算不優美, 我還是讀得很累。 她跟男友/老公Ed在Tuscany買下的房子叫Bramare, 意思是to yearn for sun; 地有五英畝大, 換算成義大利的丈量單位是: the land it takes two oxen two days to plow。 如此地廣加上老房子三十幾年沒人居住, 可以想見整修工程能輕易地列出浩浩蕩蕩一串。 前幾章在講房子的整修, 原該是我愛的主題, 可是石屋跟石牆, 磁磚跟中央暖氣系統? 再加上很神奇的, 屋主夫妻倆在舊金山用傳真機"遙控"整修工程的進行!


所以一直要很努地地撐過施工黑暗期來到中段, 我才終於能跟作者一起享受樹蔭下的長桌午餐和悠閒的鄉間度假樂, 享受滿園多到可以奢侈的香草和森林一般的百來顆橄欖樹。 這一段無關主旨, 只是看書時剛好想到的, 就記了下來: 我一向不太明白旅行者用"實地融入當地人的生活"來有別於"觀光客"身份的想法。 因著不同的生活習慣文話背景等等, 長居此處的移民者都不見得能完全融入所謂的"當地", 旅行者以幾天的時間幾個禮拜的功夫去了幾家當地人愛吃的餐廳點了當地人愛吃的菜色, 跟當地人聊天到當地人家裡做客就能"融入當地人的生活"?


於是, 很喜歡當中色彩鮮明的"我"的動線跟感受。 她不詡為當地通, 但也不自外於當地人(雖然她的義大利文似乎不太靈光), 以帶著外來者的新鮮度跟少了觀光客的生澀感的眼光進行她的舊羅馬道散步, 到市區的小餐館喝杯濃濃的expresso, 吃盤清爽的pasta, 在市集裡採買新鮮的食材回到讓人想一長長才的廚房烹調簡單卻美味的食物, 在微風中濃蔭下的木桌上食用, 再休息個長長的三小時午休, 然後在院子裡terresa上辛勤地工作, 一天將盡時洗個讓疲勞盡消的舒爽泡澡, 而夜裡, 有銀月星辰跟貓頭鷹為伴, 真是愜意得好自在啊! 我也想穿著亞麻衣拿著本食譜坐在午後的椅上看著蜥蝪看螞蟻啊! (不過我猜多半幾天後我就會改成抱著電腦看遠方有著藍色湖水的谷地雲霧縹緲發呆了吧。)


也因此, 當她開始帶點導遊色彩般帶著讀者在Cortona城內外行走參觀時, 我的閱讀樂度就降低了不少。 下一章Riva, Maremma: Into Wildest Tuscany, 他們在鄰近地區的短期旅遊筆記也同樣沒那麼吸引我: 沒有地圖照片的遊記, 那酒再好喝, 餐點再好吃, 遺跡再迷人, 旅館再精緻, 讀起來都隔靴騷癢, 太疏離了! 接著又有一章好像是在講教堂的, 略讀到幾乎整章跳過。


也或許是心情不對。 她能有對一處一地的熱愛, 能夠也願意義無反顧地在20多小時航程之外的遠方砸錢置產, 用時間精力去擬定大大小小的整建計畫來打造理想的家園, 可以告別過去超越舊我吐納異地氣息擁抱他鄉風情, 也是種有魄力的執著。 而我有什麼堪用的能力跟執著呢? 離作者五十多歲的千帆過盡也不遠了呀。


或者更多是因為對英文的感受力還有待加強。 總覺得這些橫行的字母們不斷的排列組合中就是少了方塊字的繽紛香郁啊! 而園圃之樂, 田園之趣, 少了色彩跟味道, 總是缺乏感同身受的生命力啊!

Sunday, May 25, 2008

[書] 老師的十二樣見面禮

我一直覺得, 是不久前才讀了的紅嬰仔, 怎麼一眨眼, 這位名字很特別的小姚遠已經搖身一變, 長大成了姚頭丸了? 一晃眼是十年的光陰啊!


話說簡媜一家因為姚同學進行學術交流, 來到Colorado的Fort Collins, 借住於CSU已婚宿舍裡, 頭大如丸因而得名的姚頭丸則在離"家"不遠處的Dunn IB elementary school上了一學期的書。 作家就是作家, 這伴讀伴宿伴遊的四個多月, 也就成就了一本書。


我本來以為這會是像楊小妹留洋記之類, 記述小男孩在不同的教育體制裡遇到的各種有趣的功課/實驗/project; 畢竟, 不論是書名中的"老師", 和副標題"一個小男孩的美國遊學誌", 都點名這應該是跟*教育*有關的呀!



書介上是這樣說的:

"從美國的基礎建設、小學教育看到這個國家重視的品格、價值,流露出對台灣這塊土地因深情而生的怨懟;從異國廚房的「豪華」設備、超市的柴米油鹽,延伸出一連串飲食生活的喜怒哀樂;再從湖濱小徑的日常漫步,寫到遼闊的哲學問題,關於生死失去、創傷陰影、工作熱情和生命期許。自稱「不可救藥的散文愛好者」,簡媜的筆調犀利幽默又優美靈動,文字細膩婉約,卻總難掩澎湃熱情。"

所以就這方面來講, 我其實是有點小失望的。 因為簡媜是以非常旁觀的姿態在寫她的觀察, 她的想法--不管怎麼讀都讀到她對台灣政治混亂的厭惡與不滿。 所以我很訝異, 當她寫到台灣父母跟老師/學校之間的缺乏溝通時, 她仍是很被動地, 純粹以家長的身份, 只有在被通知時才到學校跟老師會談/參加頒獎典禮等等。 我很訝異她*居然*沒有自願到學校當義工, 更主動更深入地, 以文化觀察的角度去接觸關於教育/教學這個主題。


不過這大概是我聽太多了這類必須要去學校當義工或參加一堆有的沒的活動的抱怨, 所以很先入為主地以為, 這不該是大多數的父母逃不掉的宿命嗎? 而這書裡, 並沒有除去家庭聯絡簿之外/被通知被展現之外的觀察或切入點。


儘管有枝生花妙筆, 也不太可能在四個多月裡記下深切的刻骨銘心吧?


(我承認, 關於教育/教學這件事, 我也不想多費筆墨了)。

前陣子燕子轉寄了一篇大陸作家沈寧的"台北六日"。 我沒有回信, 因為我覺得這"問題"真要講起來實在好大喔! (燕子啊, 我不是故意不回信的啦! 首先我沒有聽過這位作家, 其次我不知道他講得有多真心)。 簡單來講, 我覺得人到一處, 看到的都是跟他本身習慣/認知不一樣的地方。 眼中的好的壞的, 則是不同處經意識型態篩選後的成果。


這就是我看完這本書的感覺。 字裡行間, 我知道她看到了什麼不同處--跟大多數初來此生活的人會看到感覺到的或許沒多少差異, 你我或許都曾經驗過, 都曾在給親友團的信中提起過。


不過我倒是看到了妹說到的, 簡媜搞笑時的樣子。 我到現在還是搞不清楚, 究竟我是見過忘了, 還是我當真只擷取了她年輕時文字清純超然的模樣。


還有, 容我偷偷分享一下書裡的字跟畫。 那字, 讓我想起黛黛的字。 雖然比不上黛的漂亮, 但乾乾淨淨的, 有一分秀氣 (哎, 文章寫得好的人的字都是這樣的嗎?)。 至於畫呢, 哎, 會畫圖真好。






Wednesday, April 16, 2008

[書] 狼兄弟-遠古幽暗的紀年系列之一


Wolf Brother-Chronicles of Ancient Darkness


很簡單可愛的一本小書。

常在圖書館的架上看到它。 美麗的紅土封面包著透明的厚書套顯得特別乾淨, 在滿架磨損泛黃的書堆中很是一枝獨秀。 照面過那麼多次, 卻因為副標題那幾個小字總讓我沒想把它取下來翻翻。 這"遠古幽暗"總讓我想到黑暗魔法, 滿地奔跑的野獸跟長相詭異的史前怪獸。 我對打打殺殺的奇幻作品不是那麼有興趣, 對動物更是能避之就避之, 就這樣無緣至今。

後來還是借了回來, 想說帶著在墨西哥時看。 旅行時帶小說最容易打發時間了。 不過後來沒帶這本書。

儘管把它從書架上帶回來很困難, 一翻開來閱讀, 進入故事倒是一點也不困難。 十二歲的托瑞克跟爸爸相依為命, 他們不僅不跟族人一起生活, 還刻意避開人群, 單獨在森林中過活。 故事一開始, 被邪靈附身的熊猛烈攻擊托瑞克的爹。 臨終之前, 托瑞克爹要托瑞克發誓往北方去, 在天上的紅眼(不知是不是天蠍那一顆美麗紅星)昇到夜空的最高點之前找到世界靈棲身的聖山。 父親說托瑞克的守護者會找到他, 幫他找到往聖山的路。

為什麼? 怎麼找? 父親原以為未來的路還漫長, 有時間再慢慢說, 但突然之間一切就來不及了。 小男孩必須單獨踏上危險的旅途, 達成任務。

孩童的冒險與成長。 永恆的主題。

這是個人類還沒有進入農耕的年代。 所有氏族都在森林中以狩獵為生, 各有各的守護者。 托瑞克的父親是狼族的人, 他的母親來自海豹族, 後來跟托瑞克一起去冒險的芮恩是渡鴉族。 森林南邊有蛇族, 海邊有鯨族跟鮭魚族。 人們衣服上肩膀處會縫有各氏族圖騰動物的毛, 讓守護者與自己同在; 吃飯時也不忘先獻上一份給氏族的守護靈。 在這個世界, 每個人都有三個靈魂: 氏族靈魂、名字靈魂以及世界靈魂。 在這個世界, 人尊敬死亡也尊敬前人。 人將死時, 要用赭土畫上死亡印記。 那是大地暗紅色的血液, 用來幫助辭世的靈魂們認出彼此, 以便在來世重聚。 赭土畫圈圈在兩個腳踝上標示名字靈魂, 在心臟上方標示氏族靈魂, 在額頭標示納路亞克-世界靈魂。 人死亡後五個夏天內也不能提到這個人的名字。 在這個世界, 能幫人治病/預知天氣/夢見獵物藏身之所/使用魔法, 仰仗的是族裡的魔奇師。 在這個世界, 人們聆聽森林的脈動, 傾聽自然的聲音, 與萬物同在。

托瑞克的守護者現身的時候還是小狼。 做大水的時候牠正在高地上玩, 但是牠的家人都來不及逃生。 不了解為什麼父母兄弟姐妹都躺著不動不理他了, 悽哀的孩童狼語讓人同情, 也解釋了牠對能與牠對話的托瑞克一見傾心的信賴。 又餓又累的牠遇到又餓又累的托瑞克時, 托瑞克本來是要把牠宰來吃的--但總之, 兄弟般的情誼慢慢建立起來, 一人一狼都不再孤獨, 自此結伴闖天涯。

書中有些章節會用小狼的口吻說話, 我覺得很可愛。 比方說奪走牠家人性命的是"流得很急的濕", 托瑞克有時候是可憐的"無尾高個子", 因為他幾乎沒有嗅覺和聽覺, 尤其在"黑暗"裡, 他喜歡一直盯著那一團"會咬人的亮獸"。 有時候他會把後腳的爪子直接拿掉, 有一次更恐怖, 連皮都剝下來(P.67)。 而牠第一次見到芮恩時還蠻討厭她的, 這隻"無尾雌性"當時正用那種會飛的長爪子"指著牠的兄弟(P.158)。 小狼的心情故事被提到的篇幅不多, 只是不修飾的口吻讓每一段都很溫馨, 人類和自然的一切在牠眼裡只剩下最簡單的原型, 天真簡約, 卻直指核心。

落入渡鴉族人手裡的托瑞克差點被殺。 在這裡, 他發現自己是預言中的"傾聽者"。 "身為一個狩獵者, 最重要的特質就是學會傾聽--必須去聽懂風和樹想告訴你什麼, 必須去聽懂其他狩獵者和獵物訴說了什麼森林的話語。 也因此, 身為狼族魔奇師的托瑞克爹沒有教他魔奇術, 只教他狩獵, 運用機智。" (P.346) 傳說中可以讓影子瓦解的傾聽者。

另一個預言裡提到三項"納路亞克"。 「萬物中至深,溺斃的視線。萬物中至古,岩石的咬噬。萬物中至冷,最暗的光芒。」 要能找到謎語中的這三樣, 世界靈才會幫助他摧毀那隻熊(p.168、169)。

幫助托瑞克逃跑的芮恩善於射箭, 率真勇敢卻又不失小兒女的情態, 很討人喜歡。 兩人一狼再次歷經艱難險阻, 終於找到了這三項"納路亞克", 成功摧毀了熊。 只是我本來以為接下來前往聖山時至少會有三個難關分別要靠這三項物品來解謎過關才能來到聖山求得世界靈的幫助, 結果竟只是通通奉獻出去就了事了。 這三物原只是用來做為歷險的過程, 不是結果。 只是說真的, 這三樣考驗"好像"並沒有那麼難啊... 。

可是我喜歡它的簡單。 喜歡它蔥鬱的林色, 壯闊的冰原, 和人與自然緊密結合的原始與真誠。 有人說它是石器時代的哈利波特--還好我沒先看到這廣告詞, 要不我肯定就不會看這書了--我覺得它們一點都不像。 這書不黑暗不複雜不囉嗦不故弄玄虛, 單純, 乾淨(老是想到那個很棒的書套), 萬物有靈, 萬物有情。 我愛這樣的世界。

Tuesday, April 15, 2008

[書] 群(上下)


gkw問說德國作者的群好看嗎。 咖啡貓說"還算精采啦,像看好萊塢災難動作片"。 我說"群還不錯看啦..。 只是我看了很久很久說...。 不太喜歡它像電影一樣分鏡多線並行看到我都花了。 不過應該是拍成電影場面會很壯觀的那種"。

嗯, 上下兩本加起來快九百頁, 捧著看到手都廢了, 有多少個夜看它看到睡著, 就這樣兩句話做結, 哈哈。

話說某天爬完山之後要找地方吃飯, 看到新開幕的鹿港小鎮又喜又疑, 喜的是有新餐廳可試, 疑的是新開張的店怎麼沒有嘗鮮的大排長龍。 進來一看才知道是舊瓶新裝的阿宗麵線, 除了店名換了, 一切如昔啊。 我不愛阿宗(為此還跟山友吵過幾次), 不過既來之則安之, 點了個鹹酥雞(還意外地蠻好吃的), 我就繼續沉浸在正準備引起驚濤駭浪的甲烷水合物當中。 鄰桌的男子突然按捺不住似地堆滿笑容跟我說話。

"請問你這書是Cupertino的圖書館借的嗎?"

"不是耶, 是在Milpitas的圖書館借的。" 我一時有點錯愕, 很順口地就回答了。 答完才想起我這書是預訂的, 雖然是在Milpitas取書, 搞不好真的是從Cupertino來的。

他說他在Cupertino的圖書館借到下冊, 一直沒看到上冊, 所以從下集開始看起。 我笑說我只有上集, 也還不知道下集在哪裡。 嗯, 似乎我的下集在他那, 他的上集在我這, 真想跟他說那我們來交換吧, 這樣都不用等了。 不過我當然還是忍不住跟他提到圖書館很方便的網路預約系統--真的真的, 不管書在哪裡, 只要手指輕輕一點就可以安心翹腳等待, 不好好利用真是太可惜了。 (不過越多人知道是不是搶新書的競爭會越激烈?)

讀著的時候真的想到的都是:拍成電影一定很壯觀。 可以搞電腦特效搞到很爽的災難片。 但作者的文字功力也真不賴, 鯨魚攻擊那一段跟大陸棚骨牌似地連鎖倒塌海嘯撲天蓋地而來的時候, 我真的是看到大氣不敢喘, 很入戲地跟著駭人聽聞一番。 用文字能臨摹出臨場感的寫實, 真的很過癮。

但儘管如此, 有不少我實在看不出它究竟是在講什麼的句子, 錯別字也著實不少, 還是有那麼點小小的美中不足啦。 後來才發現這原是大陸譯者翻的書。 但我想, 算到底應該還是編者沒盡到校稿的責任吧。

雖然緊張的時候頗入戲, 可是海嘯結束後, 放下書, 我真的是喟然長嘆。 今天, 只要它淹的不是加州不是灣區, 明天上班, 工作還是要繼續。 已經結束的不會再說話, 其他的都只是隔岸觀火。 管它沖掉了多少土地壞了多少家園死了多少居民, 沒有人會說那我們來想想大自然為什麼反撲想想我們能做點什麼愛護地球所以project delay個半個月吧。



美國人的戲份在下冊裡突然加深了。 雖然覺得作者描繪這種大美國主義實在是很淋漓盡致, 我卻也偷偷想著作者只是想傳達某種事實還是在影射些什麼。 以黎為主角的這些美國軍方就是很典型在好萊塢片裡可以看到的那種只有美國能當世界霸權, 其他非我族類必殺的自大狂, 這是大自然永遠不能寧靜的事實之一。

書中的美國總統說: "只有一個信仰上帝的物種。 這就是人類。 大海裡的這種生物有多聰明, 這是另外一個問題。 它是否有權和我們一樣共享這顆星球, 我們可以深表懷疑。 聖經沒有預言過這種生物。 地球是人類的世界, 是為人類創造的, 上帝的計畫就是我們的計畫。" (P.542) 這是大自然永遠不能安寧的悲哀之一。

所以我甚不同意書介這第一句: "當大海有了智慧,第一個念頭竟是殺人……"。 雖然災難頻傳, 我始終不覺得大海是想殺人, (我比較是"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一德以報天"的信徒), 反倒是驚訝於書中提到的諸多人類*破壞*自然的數據。 比方說長滿了煉油平台的北歐陸棚。 人們怎樣要貪著去壓搾這顆地球。 最真實的觸目驚心。

因著這些討厭的美國人嘴臉(可它又是那麼真), 下半場的災難就沒有那麼驚心動魄。 不知道是陸上的傳染病缺乏海洋的主題還是我對美國比較沒有同情心, 被爬上陸地的無腦螃蟹攻陷的紐約長島華盛頓特區讀來有些隔靴搔癢, 我甚至無聊地想到, 哎, 不知股市還開不開市啊... 。

然後讀到這一句: 他還有遠比這事更大的挑戰要處理。 他正面臨人類有史以來遭遇的最大挑戰。 但這和他的生活毫無關係。 他的生活完全是另一回事, 海嘯, 甲烷災難和瘟疫在其中不占一席之地。 (P.556)

就是這樣啊。 我驚呼。 上半場演完時我的想法。 災難片再演得如火如荼, 日子還是這樣過呀。 這是因著人類堅韌的生命力, 還是因著無能為力的冷漠啊?

我最愛的就是這一節安瓦納克父親過世時, 他返回極圈裡的故鄉努納福特時所勾起的種種。 主角之一的安瓦納克是伊努特人。 19年前他告別了每天爛醉如泥的父親離開了失落沉倫的故鄉, 19年來他盡力想遺忘想擺脫的, 故鄉和過往。 如今, 他在這裡。 伊努特人的藝術中心跟首都多塞特角。

不想上網去查是不是真有這樣的族人這樣的地方跟這樣的故事。 是或不是, 這世上仍有太多如此的真實存在。 被人們幻想或思念的反璞歸真, 被人們遺棄或蔑視的崇尚自然。 就災難片而言這一節顯得離題, 可是卻在蒙塵的變調地球中熠熠生輝, 比緊張懸疑更迷人。

(P.558-559)在母地。 這個辭表達了伊努特人全部的人生哲學。 在母地的意思就是離開保留地, 整個夏日在海灘或冰沿紮營, 垂釣, 獵捕鯨魚, 海獅和海豹。 伊努特人獲准為了生活需要而捕鯨。 人們帶著遠離文明所需的一切, 將衣物, 裝備和狩獵用具裝載到雪橇或船上。 他們去的那塊陸地尚未被馴服: 廣袤無垠的平原, 人們數千年來就在其上漫遊。

母地上沒有時間感。城市和保留地固定好的世界秩序不再存在。 距離不再用英里或公里計算, 而是以天數計算。 兩天到這裡, 半天到那裡。 如果路途上有無法預見的障礙需要克服, 例如冰堆與壕溝, 五十公里又有什麼意義呢? 大自然是無法計畫的。

人們在母地上只活在現在。 因為下一瞬間絲毫無法預料。 母地有其韻律, 伊努特人順從它。 數千年的遊牧生活讓他們學會, 順從即為主宰之到。 直到二十世紀中期, 他們都自由自在地漫遊在母地上, 居無定所比落地生根更符合他們的本性。

如今情況改變了。 世界期忘伊努特人從事固定的活動, 成為工業化社會的一員, 伊努特人似乎同意了; 而回報是, 伊努特人獲得承認, 不再像安納瓦克孩提時代那般受拒。 世界把它取走的部分事物還給他們, 更重要的是給了他們一個視角。 在這個視角裡, 古老傳統和西方標準可以並駕齊驅。


好啦, 我還是想抱怨一下, 怎麼跟演電影一樣到最後人都死光光了勒...。

Sunday, April 13, 2008

[書] 密密語


看完"最後的貴族"有種不能動的感覺(哎, 看到好看的書除了一個好字啥也說不出來)。 沉寂了一早上, 在炙熱午陽下的院子揮汗做了半天農, 調整灑水系統淋了半身濕, 才有了些舒展。 到圖書館借回兩本應該可以不用頭腦的偵探懸疑小說, 擱在腳邊又到網路上來去晃盪, 心裡有點實又有點空。 站到書櫃前盯著那一格買了好久卻始終沒看的書, 取了三本薄的。 這時候需要一些很簡單很簡單的。

可這書也态簡單。 一頁一首詩, 三行半頁不等。 閱畢, 同時啟程的晚餐還沒回到家。 簡媜實在不該寫詩, 我邊看邊悵然。 或許這樣印書成本便宜, 可是不該不該。 她一貫美麗的文字不在詩裡, 又為了言簡意賅而意境不到。 尤其輯二:一念繫三千世界。 文不文, 詩不詩, 得自前朝的陳腐詞彙太多, 不白不文不今不古。 輯三:流水線索則感覺像精簡版的十句話, 要說人生智慧則覺得缺了點餘韻。

於是反倒覺得輯一的詩還好些。

人之卷情人之二標題水草。 我是一株準備遠行的水草。(P.5) 噫, 書外的水草惜書裡的水草啊。 水草沒有準備遠行, 不過水草沉浮在手指下的腦海中的眼睛裡的文字間, 有些漂得不知所蹤。

情人之六江,曲又曲。 十里煙雲的路口, 什麼話都不宜多說。(P.9) 不宜多說, 只宜用眼探路, 因為沒有走的那條路永遠不知會是什麼模樣。

旅人之一一只袋。 旅人的袋繩用夢想做的, 在不願醒的時刻, 愈背愈長。(P.18) 已經不相信流浪也不相信夢想。 希望生命中再也沒有不願醒的時刻, 而該做想做的清單越來越少。

浪人之四撥弦。 瞎婦自有身世, 旅人自有腳步。(P.28) 而大家兀自匆匆走過。

事之卷花事之三孕。 人們若興了賞花的野趣, 你當知道, 是賞我心中的你。(P.50) 和你胸壑中一花一世界的宇宙洪荒。

地之卷來世地之六在迷途。 如果不會, 迷路的故事就不值得記載了。(P.113) 前三句的如果寫得不美, 但迷路的故事總是迷人, 記載更添了多情。

然後看到寫成後記的回音, 才有點釋懷。 她也自知不該稱詩, 然稱小品似乎又有點強作解人。 糾結了兩百多頁的蒼白終於綻出了點亮麗, 不僅是習慣了的她的文字, 還有這以文字安撫生活的寫照。 簡媜還是該寫散文的。

生命中出軌的情事,都當作是遠遊。原本應該端坐綢繆下一本散文集,忽然,小品先來扣門。好比趕路人,明明該尋野店投宿,卻拐彎去探問桃花的開法。

逐漸習慣以文字安撫生活,遇著心情的潮汐,只要坐下來寫幾段不著邊際的文字,彷彿險濤駭浪都近不了身。偶爾必須逼視殘破的現實,也是逃,找家小咖啡館鋪紙,筆一拿出,世界就安靜了。現實當然還在,經過文字裡的南柯一夢,世事好比榕樹掉豆、柳絮拂眼,撿它做啥?(P.217)

......

平生不寫詩,偏偏飲水蜷臥之際常浮現詩的意象。縱使某些文字掉入詩缸,我還是大而化之稱為小品吧!不敢侵犯詩國,惹得蠻夷入侵之嫌。小說之筆若比為大刀闊斧取其勢,寫散文就是木杵搗臼取其精,寫詩的,恰似一支金針度與人。 (P.218)

...

總近二十年來小品、短句篩成一小堆,窸窸窣窣,舊情新嘆交響著。聽在耳裡,恍如多年前曾對遠山吶喊,如今那山才把回音放出來。

若我們在懸崖邊站得夠久,能否聽到前世的回音? (P.220)

Friday, April 11, 2008

[書] 失物之書(The book of lost things)


我很喜歡故事的前幾章節--當大衛還在現實世界中時。 尤其第一章, 大衛小心翼翼地, 依著他自己想出來的方法過日子, 希望生病的媽媽會趕快好起來。

"事實上,所謂「失去」的過程相當漫長。奪去他母親生命的病,像個賊兮兮、怯生生的東西,從內裡悄悄慢慢啃囓,緩緩耗盡裡頭的光亮。" (P.27)

"他做盡一切,只希望能讓母親活著。他祈禱。他盡量聽話,以免母親得為他犯的過錯受罰。他在屋裡躡手躡腳,盡力不發聲響,跟玩具兵玩戰爭遊戲時也會壓低音量。他作息固定並努力遵守,因為他相信母親的命運跟自己的行為息息相關。下床時,總讓左腳先著地,才放下右腳。刷牙時,總是數到二十,次數一滿就立刻停下不刷。碰浴室水龍頭與屋內門把時,總要固定碰滿幾次:奇數很不好,偶數就不打緊,二、四、八特別討喜,但是他不喜歡六,因為六是三的兩倍,而三又是十三的個位數。十三真的很不祥。

如果頭撞上了什麼,為了維持偶數原則,他就會多撞一回——偶爾還得反覆撞個幾次,因為頭要不是碰壁反彈,亂了次數,就是因為頭髮不如願地掃掠過牆。他撞得那麼用力,頭殼也疼了,暈眩欲吐。在母親病最重的那一整年,他每天早上起床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同樣的東西從自己的臥房搬往廚房,晚上睡前再全搬回臥房,包括:一冊小開本格林童話選集、翻得老舊折角的《磁力》漫畫集;童話集還得精確擺在漫畫本正中央。晚上,兩本書的側邊要緊靠臥房地毯一角安放;一到早上,則擺到廚房裡他最愛的那張椅子上。藉著這些方法,大衛就能出些心力,幫助母親活下去。" (P.27-28)

和諸如這樣的句子:

"這個新世界讓人痛苦得無法負荷。他那麼賣力嘗試過:他謹守例行作息,小心翼翼數數。他循規蹈矩,生命卻擺了他一道。這個世界跟故事裡的世界不一樣。故事裡的世界,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循著正路走、遠離森林,就保證安然無恙。若某人生了病(譬如說,某個故事裡的老國王),那麼他的兒子就會被遣去尋找靈丹妙藥、生命之水。如果其中一個兒子勇氣十足、忠心誠意,就能救國王一命。大衛一直很勇敢,媽媽更是堅強。最終,勇氣畢竟不夠,這世界並不因此給予獎勵。大衛愈往這想,就愈不情願當這種世界的一分子。" (P.37)

只因為很真。 生命中不能盡如人意的真。 生命中諸多無能為力的真。 擔憂, 畏懼, 嫉妒, 忿恨, 不滿。 十二歲小男孩的孤獨身影立時便浮現在眼前。 隨著母親病情的變化, 死亡, 到父親另娶, 後母羅絲生子, 在鄉下地方避開二次世戰的空襲, 太忙碌而少了關心的父親, 隨著生活負擔而失去耐心的羅絲..., 小男孩的思維舉止反應都讓人感同身受。 迷戀於類似上述的句子中, 我發現我寧願大衛是在現實中長大。 或許殘酷或許不如人意的現實。 因為一頭鑽進童話故事中畢竟是太"夢幻"了。

當大衛穿過林子, 遇到守林人開始, 我便對故事本身及主角失去了興趣。 之後翻看了數十篇稱好的讀者評論, 我不禁又落入了當初讀"追風箏的孩子"時的困擾: 為什麼就是我不覺得好, 不覺得感動?

想到電影"Sideways"裡的幾段對白:

某人問(忘了是誰了): What is the subject of your book? Non fiction?

主角: Uh, no. It's... it's a novel. Fiction. Yes. Although there is quite a bit from my own life... so I suppose that, technically some of it is nonfiction.

某人: Good I like non fiction. There is so much to know about this world. I think you read something somebody just invented, waste of time.

我是那種相信生命無窮但想像力有限的人, 相信真實人生比能訴之文字的小說情節更詭譎更不可思議更變化多端更苦難更深沉更深刻更讓人無言以對, 所以以前我很少看小說, 就是覺得花時間在別人想像出來的故事中沒意思。 不過現在因為仰賴圖書館維生只好生命力很強韌地改變閱讀生態... 所以當故事開始鋪展開來的生活環境已經如此真實如此艱難, 卻還要鑽進變調的童話中(就某方面而言是純想像/純心理狀態中)來推演孩童出發冒險成長的經歷, 對我來講實在沒有說服力。

最沒有說服力的是那個駝背人。 天下難道就再也沒有其他的小孩會因為嫉妒孤單覺得被忽略被遺忘而願意"出賣"自己的小弟弟小妹妹嗎? 這樣攸關生命的大事, 他卻不惜艱難險阻地一路幫大衛披荊斬棘(好啦, 沒那麼誇張)鏟除危險障礙, 還不斷藉由各種威脅利誘來試鍊大衛, 落得自己生命隕歿卻成就大衛的蛻變, 這位不知是壞得太單純太表面還是上帝派來幫助'欲降大任於斯人也'的駝背人的心路歷程其實更吸引我(但書中當然沒有這些心理描述...)。

這書要怎樣定位其實不關我的事, 但對我而言, 要說是給成人看嘛, 只為"成長"而存在的這些童話旅程實在流於表層過於簡單; 說是給青少年嘛, 書中那麼多斷頭的開腸破肚穿胸而過的血腥又流於太膚淺的黑暗。

不難看, 只是當最後, 我跟醒過來的大衛一起發現, 在旁邊陪睡的竟是(果然是?)蘿絲--還為大衛的甦醒而開心落淚, 我不禁失落於大衛尋得的失落的美好.... 還好還好, 故事沒有結束在"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最後一章短短的, 卻上演了一生的悲歡離合, 總算是畫下一個頭尾呼應的句點。

灰鷹介紹得好。 當初就是看了他這篇序(外加在網上喵來喵去的一堆試讀廣告之類的)讓我記牢了這書想看。 看完書再讀他的文章, 還是覺得他寫得好--這本書最promising的都在裡面了, 書本身讀不讀反倒無所謂。 頂多再看幾篇已經翻成中文的童話典故吧。

Thursday, April 3, 2008

[書] 時間迴旋(Spin)


我覺得書裡最迷人的是時間。

如果二十年後會世界末日, 你還要不要認真工作努力存退休金? 如果一百年後會世界末日, 你還要不要生個可愛的娃娃來繼起宇宙之生命(並期待那一代的人能在地球毀滅之前找出解決之道)? 如果是五十年後, 這答案又該是如何?

從來, 都只是天上一日人間十年。 但如果有一天反過來, 人間一日天上幾百萬年呢?

1秒=35.97年, 1分鐘=2158.2年, 4.38分鐘 = 10000年。 一層隔絕了地球與整個宇宙的時間透析膜帶來這樣一個算式。

突然之間, 人類最最需要的"時間"就有了。 發射一艘載有生命的太空船到火星去, 睡個覺起來, 荒地變良田, 平原變城市, 演化已經繁衍了幾千代。 只是, 太陽會膨脹到把地球吃掉的那一天, 也提早到這一代人類可預見的未來。

眾星熄滅的那一夜, 羅頓家在辦宴會。 十二歲的泰勒跟十三歲的異卵雙生兄妹傑森跟黛安正在院子裡觀星。 這個所謂的十月事件之後, 月亮再也不曾出現, 而頭頂上發光發熱的, 不再是活生生的太陽。 雖然潮汐依舊。

可是生命還是要照舊。 時代的巨輪一直往前滾。 有個有錢有權有勢的爹艾德華再加上過人的天賦與無比的信念, 傑森投入科學, 致力於這件事的始末發展後續。 黛安跟著在一場靈性座談會認識的賽門, 投身於新國度運動。 末日的氛圍呀, 宗教狂熱/享樂份子最知道。 而泰勒在艾德華的經濟贊助下, 念完了醫學院, 後來被傑森延攬到他的研究機構工作。 在這裡, 泰勒有機會接觸到各種一手資料, 並有機會近距離跟來自火星的萬諾文接觸。

泰勒的媽媽在羅頓家幫傭, 是永恆的溫暖母愛形象。 沉醉於酒精中失去自我的雙胞胎母親卡蘿原來暗戀泰勒媽媽多年, 所以兩家近距離地住了這麼多年。 艾德華應變而起, 從叱吒風雲政商界到被時代淘汰。 曾有一段閒錢可以揮霍度日又能單純相信某種理念, 卻在新國度運動失敗暨長長的公路逃亡後悄然離去的賽門。 即使重病也要隱埋也要用重藥換回寶貴的時間為自己一生功業畫出圓滿的句點的傑森。 而黛安, 將所有信託放在賽門身上, 緊緊相隨且尋求的, 她所“想要”的,卻偏也是她“不需要”的。 父子衝突, 夫妻失和, 哥倆情誼, 情愫暗生, 階級間的家人親密度; 基因用藥, 黑道追殺, 公路搶劫, 長征救人, 海上逃亡, 末日亂世, 國際局勢(那個一意獨行的中國啊), 火星殖民, 異形智慧生物, ... 一項項拆開來, 其實每個人都樣板, 每種關係都無新意, 每個劇情都老套, 大雜燴似地煮了一鍋, 可是在頗抒情的文字中, 卻是嘗來溫度正暖濃度正豐的湯煲, 讀來非常迷人。

真要講, 只能說書實在太厚了, 我從椅上坐到沙發上再躺到沙發上, 不管什麼姿勢都覺得書好重手拿書拿得很酸。 可是還是欲罷不能地往下看。 這種吸引人不是在"接下來會怎樣"的懸疑感, 而在於合理又緊密的文字敘述。 不浮誇, 不跳躍, 不散亂, 紮紮實實地描述, 一件件理來, 都是不惜篇幅的細膩, 將這一鍋大雜燴一物引出一物的美味緊密地結合在一起。

跟其他人比較起來, 以第一人稱寫下這個故事的泰勒顯得平面而蒼白。 我不知道他的個性心靈裡究竟是空還是實。 是因為踏實而能放空, 還是因為空無而無需實在, 所以當週遭的人都需要以奮不顧身的熱情或逃避現實的冷漠來抓住一點什麼用以憑附著活下去的理由時, 他卻能這樣無所為而為的冷眼旁觀, 既被動又主動地過日子, 紀錄下這一切。 這一切, 是在*現在*。 公元4x10^9年。 而回憶與現實交織, 個人的成長印記在漸進的回憶中鋪展, 而時間迴旋的真相也在漸進的時光中撥絲抽繭開來。

故事兩線而一, 也就到了尾聲。 這個結尾是整本書裡真正讓我覺得*科幻*的地方。 掩卷, 我當真有點錯愕於如此前途光明又燦爛的結局。 不知該感謝作者還是善良的宇宙智慧生物放了人類一條生路。 後來看到Amazon上面不少人評論說作者的缺點就是收尾總收得不好, 害我一時無法決定要不要再去找他的其他書來看--畢竟, 好的結局可以餘韻繞樑, 而收得不好, 真是糟蹋了一桌美席呀。 或許另一方面來講, 就該是這樣吧, 要讓一切存有希望, 不論是在文學中, 在生活中, 還是在人類的未來之中。


Wednesday, April 2, 2008

[書] 在地圖結束的地方(Timbuktu)


看過的第一本保羅奧思特紐約三部曲, 很愛。 一直想再找他的書來讀。 只是因緣際會的, 圖書館沒有太多他的書, 僅有的幾本我借回來還回去, 始終沒有展卷閱讀。

我愛他故事裡的孤獨, 卻也因為這樣的孤獨讓我後繼為力。

主角是一隻狗。 小小的腦袋裡轉呀轉試圖了解世事的朋廝先生, (前半段的)主人是流浪街頭的社會邊緣人威利。 故事開始在病入膏肓的威利想要在臨死前找到小時候曾經對他很好的老師--已經十七年沒有聯絡的雙聖太太, 於是他們一路流浪到巴爾第摩, 然而威利已經不久人世。

汀泊度(Timbuktu)是離開這個世界的人會去到的地方。 一個在現世鬱鬱不得志的人可以再次充滿期待的地方。 現世地圖結束的地方, 也就是汀泊度地圖開始的地方。

病危。 警察。 逃亡。 夢境與現實交織, 朋廝開始逃亡。 牠遇到了一個很愛牠的中國小孩亨力, 過了一段天堂般的生活, 可是亨力終究是小孩, 他爹不許他養寵物, 朋廝再次流亡。 然後牠遇到了外表幸福甜蜜的中產階級一家: 當機師的迪克, 寂寞的家庭主婦珀莉, 女兒愛莉絲跟兒子老虎。 生活終於歸於平靜, 規律。 直到這一家人要去度假, 將朋廝寄放在某寵物收容所。 高燒又極度不舒服的朋廝再次展開逃亡, 只為了回家。

回得了家嗎? 這一家四口人的的家。 故事結束在朋廝奮力欲衝過車水馬龍的馬路。

好啦, 這些其實不是書中的重點, 只是劇情的發展。 可是我不喜歡狗。 我不喜歡講狗的故事, 或是狗講的故事。 因狗廢書是件愚蠢的事, 但我的確因為這樣始終看不完書。 (也因為同樣的原因, 我不是很喜歡巴別塔之犬, 雖然它跟犬也不是那麼有關係)。 最後只是因為書很薄, 所以勉強看完。

Tuesday, April 1, 2008

[書] Obedience


我常覺得, 把書介寫好, 可能比寫好一本書難。 書可以有一兩百頁去鋪陳去起承轉合, 而書介往往只有幾頁, 只能用精鍊簡短的語言既提大綱又埋伏筆地緊扣人心。 這中間不帶感情大概是很難達成的。 (我常懷疑書腰上或書前書後節取自各種報章雜誌書評之類的推薦有多少可靠性)。 熱情洋溢外加好文筆, 最愛的WC始終在我心中站定天后地位, 灰鷹也是我的書訊來源之一, 他的介紹呀, 是真的有讀過的熱烈推薦還是照本宣科其實字裡行間很清楚, 味道就是不一樣。

這本書就是從灰鷹家看來的。 我實在不是會讀什麼推理呀偵探呀驚悚呀之類小說的人, 可是常常在他家看到很吸引人的介紹就會忍不住跑去找書來看。 在圖書館網頁查這本書時它還在編目中, 喔新書當然更要借回來看囉。

書前頁是這樣介紹的:

When the students in Winchester University’s Logic and Reasoning 204 arrive for their first day of class, they are greeted not with a syllabus or texts, but with a startling assignment from Professor Williams: Find a hypothetical missing girl named Polly. If after being given a series of clues and details the class has not found her before the end of the term in six weeks, she will be murdered.

At first the students are as intrigued by the premise of their puzzle as they are wary of the strange and slightly creepy Professor Williams. But as they delve deeper into the mystery, they begin to wonder: Is the Polly story simply a logic exercise, designed to teach them rational thinking skills, or could it be something more sinister and dangerous?

The mystery soon takes over the lives of three students as they find disturbing connections between Polly and themselves. Characters that were supposedly fictitious begin to emerge in reality. Soon, the boundary between the classroom assignment and the real world becomes blurred—and the students wonder if it is their own lives they are being asked to save.

我覺得這樣的構想還蠻有創意的耶! 可以期待一場精彩的鬥智或各種冷不防的驚嚇。 但是, 誠如Amazon上面好些個評論寫的"with a terrific premise that promises more than it delivers" (書看了一半我就忍不住去看人家的評論), 除了這個美麗的命題之外, 接下來就.. 很匪夷所思了。 再加上我實在英文太爛, 看錯這一句"The mystery soon takes over the lives of three students", 邊看邊等著誰趕快因為修這堂課死掉, 可都等到學期要結束了還沒死半個人, 真是太讓人失望了!

看書最不能忍受的是不合邏輯。 尤甚這又不是奇幻小說。 故事中這位Professor Williams很酷, 他在這間學校教了十四五年, 也拿到終身職了, 可是上課前學生找遍校內的網頁卻找不到一丁點他的介紹, 網頁上期刊雜誌什麼校內出版品上也完全找不到他的大頭照, 出現的不是只露出手就是只露出腳, 絕對沒有廬山真面目。 好吧, 這可能很懸疑, 但是1. 沒有頭的照片你怎麼知道那隻手或腳是他的? 2. 這學校是大到多大沒有人認識這位教了十幾年書的教授, 還是小到沒有人願意做點網頁, 可以讓教授如此神秘? 3. 美國大學生難道都不會去問問學長姊這堂課如何/這位老師如何呢? 再不濟, 也能跟別的老師探聽一下這位超神秘教授吧?

後來用功的學生當然是從google上面硬是找出一丁點神秘教授的資料, 原來教授曾捲入抄襲的醜聞, 但不知是什麼原因(他在系內的人脈夠多夠重)又留了下來。 也是故做神秘的系主任總是欲言又止, 提到神秘教授時總是用模稜兩可的形容詞, 外加神秘兮兮地警告學生不要單獨去他辦公室之類的 --如果這個老師有問題, 系上應該把他辭掉或至少不要他上課, 而不是叫學生要離老師遠一點吧? 這不僅一點都不符合美國國情, 更不符合人情。

教授的授課內容就是找出誰綁架了十八歲少女Polly。 如果學期結束前沒有人能破案, 這位少女就會被殺。 一個學期只有六個禮拜耶! 連quarter都應該有十個禮拜, 不知這六個禮拜的是哪種學制。 而第一個禮拜的課程大綱就是: Polly有個會打她的男友, 有一天她參加完party之後, 回到家發現她爸在看電視等她, 她跟著坐下來一起看電視, 然後就睡著了。 她爹把她抱到床上去睡覺, 第二天起來就發現她已經不見了。 她的紅色車在某處被發現, 但Polly消失了。

如果真的有如此性命攸關, 這樣一個禮拜的解謎份量實在是太混了。 可是我們的主角之一Mary Bulter就已經開始很深陷其中。 Dennis Flaherty是Mary的前男友(書裡也花了不少篇幅在寫Mary對失戀的耿耿於懷), 但他目前搭上年老系主任的年輕老婆, 有一次上床之後, 這位系主任夫人講起她年輕時的故事, 赫然就有"參加完party回到家跟爸爸一起看電視睡著了被抱上床"的橋段! 喔, 這位美豔的準博士候選人系主任夫人跟Polly有什麼關係呀? Brian House比較憤世嫉俗一點, 他覺得這堂課根本就是在瞎搞, 後來憤而不去上課, 但在一次宴會時居然遇到一位"猶抱琵琶半遮面"的自稱Polly的女生!

第二個禮拜上課又多了幾位嫌疑犯。 每一週老師都會寄出一張照片讓他的劇中人更活靈活現, 在其中一張照片Mary赫然發現她最好的朋友Summer跟故事中Polly有暴力傾向的男友勾肩搭背的 -- 很自然地, Mary按下轉寄鍵要問問Summer是怎麼回事。 然後信就退了回來, 校園警察也跳了出來, 打電話威脅說她要再寄黃色照片就要按校規處理。 然後那張照片就不見了。 哎, 我還真不知道要怎樣能讓已經收下來的信裡的attachment自動消失耶! 再者, 難道其他同學的信件裡的照片也通通看了一次就不見了嗎? 還有還有, 就算照片不見了, 也可以打通電話去問問Summer吧! 至於退信這件事, 不出動學校的IT應該不可能搞定吧? IT怎麼可能做這種瞎攪和的事?

一週週時間過去, 嫌疑犯越來越多, 加上教授又請來一位退休警探講一個十幾年前失蹤人口的案件給他們聽, 這一聽可把這個過去的真實案件跟這個虛構的綁架岸串了起來。 三位學生於是跑到那個小鎮去追查當年的案件(Brian的lexus在那幾頁至少出現了一百次, 頗有廣告的嫌疑)--不管怎樣跑來跑去, 都能非常巧合地, 想找的人都在, 要問啥都有答案, 甚至還有不相干的人來提供線索。只除了--教授寫的書在Amazon上找不到, 而圖書館裡館藏的通通只有空白頁! 而"壞人"追他們追了一半竟然就不追了, 這個一半竟也是很巧地, 老師照片上的地景之一!

總之, 我們的Mary小姐的確非常不可自拔地為了追線索放棄了她另一堂課的期末考。 為了劇中人竟能如此執著, 如此奮不顧身, 還蠻符合她對Dennis念念不忘的個性。

書末提到一個1971年的實驗Milgram Experiment (中文Wiki) 來為它的書名作註解。 可說真的, 除了這些學生不知為什麼對這個拯救Polly的課程大綱如此熱心之外, 我還真看不出哪裡有"服從"的影子。

但另一方面來講, 這書的確是page turner, 不用full time就用三個晚上的時間看完了; 因為那些有的沒的故弄玄虛還真是吸引人看下去, 等不及想知道最後究竟是怎麼解釋的。 至於其他的旁支末節(比方Dennis怎麼跟系主任夫人玩欲擒故縱的遊戲之類的, 或者Mary老掛念她另一堂要讀的Paul Auster的The City of Glass裡的Quinn)不僅無聊惱人, 對劇情一點貢獻都沒有, 通通可以跳過--這書大概是拿來練習讀英文時跳讀能力的不錯選擇。

Sunday, March 30, 2008

[書] 隱字書(Endymion Spring)


幾個星期來它一直是我的便便書。 是那種隨時可以停下來, 隔天可以毫不猶豫再繼續的簡單劇情, 但也有著讓我願意多待上幾分鐘的輕鬆愉快。 今天跟著大明王朝被我拎出門, 以備不時之需。

備是備上了。 從140幾頁的地方開始, 讀到150幾頁。 突然很有感觸。 都已經半本書了, 故事似乎還沒有開始, 雖然書裡的人物已經忙裡忙外忙過一陣了。 也不是嫌棄它不好看, 說過了是會願意讀到一個段落再停下來的簡單好讀, 再花一兩個小時讀完不難。 只是突然覺得, 看這樣的書何益? 為什麼要看這種會被我打兩顆甚至一顆星的書? 看書不該是挑了喜歡看的想看的好看的看嗎? 可以小而精, 小而美, 但要小而實。 可我總囫圇吞棗, 因著免費, 有的沒的書都從圖書館往家裡搬。 因為有圖書館, 我有機會可多看了許多平常不會買來讀的書; 也是因為有圖書館, 我老花時間看一些這類不知在幹嘛的書。

更糟的是, 好書把一切都說盡了, 只須細思咀嚼不勞開口; 但這些不知在幹嘛的總讓人覺得不吐不快, 還要花時間寫字發自己牢騷。

"有沒有一本書屬於你,其他人卻都看不到?" 簡介如是說。 一本沒有任何人能看能讀的書, 是怎樣讓大家"對知識, 對力量貪得無厭"(P.311)呢?

故事以兩線進行。 灰色頁的美因茲(Mainz)1452跟白色頁的現代牛津。 Gutenberg在此發明活字印刷術。 他的啞巴徒弟恩狄米翁史普林(Endymion Spring, 英文書名)因為極端的好奇用童子之血開啟了Fust帶來的龍皮書, 被Fust追殺, 逃呀逃逃到牛津。 因為只有"天真的人才能解開裡面的文字"(P.278), 所以主角當然是小孩。 書封上所謂"五百年的隱身 只為了召喚唯一的主人"的這位主人是小男孩布雷克Black。 他的爹娘貌合神離, 幾乎走上離婚的道路, 媽媽帶了他跟妹妹妲可(Duck, 她總是穿著一件黃色的雨衣像一隻小鴨子)離開美國(?)來此做浮士德的研究, 於是小男孩小女孩有很多機會在圖書館晃呀晃。 然後這本無字之書找上了布雷克。 只有布雷克看得到書裡的文字。

聖傑羅姆書院的圖書館。 "由於學生和心不在焉的教授們只記得住一組密碼, 因此每一棟建築的密碼都是一樣的"(P.67)。 書上沒寫明近代是哪個年代, 但已經捨棄了鑰匙, 有著所謂高科技的登入碼的學院/圖書館門禁竟是如此, 真讓人替它的藏書擔憂。 不過為了讓布雷克能摸黑混進圖書館找那本不知道為什麼不見了(但當然後來突然又莫名其妙出現了)的無字書, 只能先讓它這樣如入無人之地。 喔, 還有, 沒人管的貓咪也能在圖書館進進出出(並在適當的時候製造適當的混亂)。 而且兄妹倆把書帶出了圖書館也沒有警鈴會響。 天佑這藏書百萬的圖書館。

寫布雷克等爸爸的信等不到的失望或對父母離異的恐懼, 和不肯脫下雨衣以為這樣就會讓父母不離異且吃味哥哥看得到書但她自己卻看不到的妲可還真實了點。 不過這一對爹娘外加所有的大人全都平面得很。 連故事都很平面。 失而復得的無字書上出現地圖, 帶領小兄妹在迷宮似的地下圖書館跑呀跑追呀追, 然後無字書跑到一個牆上的缺口, 所有的書朝它狂卷而去, 於是成就了傳說了五百多年"掌握著你所渴望的一切世間所有的力量和財富"(P.278)"的終極之書。

所有的書都在等待這本封面上寫著狄米翁史普林的無字書的到來以便投身其中? 我可以想像拍成電影時群書飛舞的壯觀場面, 但也就僅此而已。

這時候當然壞人要把妹妹抓走, 布雷克才能展開救援行動。 被貪念控制的大壞人抓得住瘦小的小男孩卻拿不到他背包裡的書? 好不容易拿到書了, 卻因為遙遠樓下的狗吠讓書掉到桌上又讓小男孩搶了回去?

沒辦法, 這註定的。 書一開始就說了,

when summer and winter in falumn divide

the sun will uncover a secret inside

原來他就是這個太陽, 因為他是Summers(媽媽茱麗葉.桑瑪斯)跟Winters(爸爸克里斯多夫.溫特斯)之子(son)。 夏天與冬天兩個季節的孩子,暫時分開來, 如今又合起來(P.316) -> 這一句翻譯在講啥呀?

這樣的生澀用"第一次寫書"當理由似乎不恰當。 感覺是...來自某種學術象牙塔的產物。 翻回去再看了一次作者介紹, 人家可是牛津大學的英國文學博士呢! 應該是一生過得平安順利, 所以連想像都很平易近人的溫雅書生吧。

有些評論說這是童書, 是給小孩看的奇幻故事。 想起最近開始聽的Newbery得獎作品, 每一本都深刻多了。 可我擱著讓我更有感覺的Island of Blue Dolphins不寫, 倒先寫起這本來了。

但總之, 可以讓人靜下來啥事都不想的讀完, 先不論好壞, 也是種享受。 那個始終看不完的群下集還有三百多頁在等著呢。

Tuesday, March 18, 2008

[書] 大明王朝1566 (1)


近幾個禮拜看書卡在"群"上面卡了很久。 也不是不好看, 但每每看到昏昏欲睡, 進度遲緩。 今天帶了這書出門本只是預防萬一, 不料卻是如此完全不同的閱讀經驗。

已經續借再續借了, 書擱在桌上那麼久, 就是沒有想把它拿起來的欲望。 可下禮拜不還不行了, 得加把勁。 在Q-cup點了鹽酥雞, 炸蕃薯條, 跟一杯飲料, 坐在店裡邊吃邊看了起來。 天氣預報說著今天會下雨, 可是天空雖然擺著一朵朵的烏雲, 陽光還是灑了下來, 彷彿因著烏雲的反射而顯得更明亮。 明亮的陽光從大片窗溜起來, 燦爛得人心也亮了。 除此之外環境不是那麼好: 有點吵的音樂跟來來去去的客人, 可我儘自沉迷在書本的時間裡, 渾然不知光影溜走了多少。

讀小說, 要的真的不過就是故事好看而已。 好看。 合邏輯。 紮實或緊湊。 機巧。 總覺得這樣的歷史小說看的就是作者的機巧。 人物要有血肉, 要嵌入史實, 既要有天威難測, 又要有異己間的黨政衝突。 人心怎樣轉折, 下步棋怎麼佈, 怎樣討好怎樣陷害, 話怎麼說機關怎麼設, 上意如何應付人民如何照顧.... 然而這又不僅僅是作者的機巧, 因為這群人真的曾經活過。 真的有過如此的風塵僕僕, 有過如此的勾心鬥角。 雖然我們不見得真的能知道史書記載下的背後卻是怎樣的暗潮洶湧。

然而再怎麼樣的機巧, 也轉不過命運這雙手。 再高潮再起伏, 明槍暗刀, 風裡來浪裡去, 其實命運都已經註定。 因為歷史早已寫就。 這是讀歷史小說的可預期性, 也是讀歷史小說的無奈。

能改變的只有評價。 不過即使是所謂的史"實"也不見得是實了, 評價更從來不會是蓋棺可以論定的。 尤其, 像我們這種不讀史書的人, 讀到的歷史都是來自課本, 是被編輯過篩選過論斷過以符合當時所宣揚的意識型態。

於是印象中的嘉靖是無道昏君, 迷信方士沉迷煉丹二十多年不問政事不上朝, 到了書裡卻是無為而治, 避守西宮卻仍天下事皆在掌握, 頭腦比誰都清楚; 印象中的嚴嵩貪污專權結黨迎私一意奉承, 在書裡卻顯得視大體知所進退, 老態龍鐘八十餘歲, 卻只是無奈跟個糟糕不成材的兒子嚴世蕃同朝為官, 敗也要敗在兒子手中; 小神童張居正的一條鞭法還記得, 在書裡的謀略卻還比不上生了萬曆皇帝的李妃(但是李妃抱著個嬰兒跟裕王和群臣一起討論議政局不也很怪嗎?); 一切爾虞我詐的導火線--改稻為桑的國策, 卻完全不存在於正史之中。 然而這卻是本書主角之一海瑞上場的引子; 政局中不曾真正起過什麼作用的海瑞到頭來卻跟文革沾上了邊。

歷史上的胡宗憲我沒念過, 不過他在腹背受敵--一邊是提跋他的恩師嚴嵩, 一邊是他認為不可行的國策, 外加假天災真人禍的落井下石--中展現的政治智慧跟勇氣, 還真是讓人敬佩。 還有李時珍也出場了, 他是書裡最讓我覺得親切的人物, 感覺比其他當官的都還要貼近生活, 雖然我相信他應該沒有開過什麼借糧的藥方。

便是這樣。 小說和人物寫得精彩, 會希望它貼近史實; 然而貼近史實, 斷起不了這波譎雲詭之勢。 只能因為它撩撥出的興趣, 讓我們去上上網翻翻書, 看看歷史上的明史, 看看歷史上的這些人物。 (在Wiki上從嘉靖一路看到崇禎, 真是慘不忍睹的明朝後期。)。 但我喜歡作者劉和平在序裡說的: 在說史之外, 寫歷史的人還要用文學賦予歷史以精神。 傳歷史之神--正是我一直以來的追求。 對我而言, 最後只剩下一個真實, 那就是"心的真實", 這是終極真實,而不是所謂的歷史真實和藝術真實。達到了這個真實,讀者不會斤斤計較於歷史而是寧願相信,作者筆下的人物就是活生生的歷史人物,就是嘉靖、就是海瑞。 (P.9)

便是這樣栩栩如生的人物有崚有角的個性勾勒出一幅逼真的嘉靖四十年。 嘴笨又反應慢的我就是愛看這樣的戲, 愛看人家怎樣說好聽的話迂迴的話, 愛看人家能見微知著未雨稠謀, 愛看笨蛋會怎樣辦事兩頭落空, 看謀臣怎樣算計能兩邊討好, 愛看作者怎樣幫各個角色動心思佈局。 一口氣讀完, 欲罷不能的午後四點多, 衝到圖書館果然見不到續集在架上, 抱回來第四冊, 二三冊還得等著。 忍不住, 轉戰YouTube從電視劇看後續發展。

不變的百姓流水的官。 不論是貪官清官佞臣忠臣, 口必稱朝廷, 言必稱百姓; 自作孽不可活的暫且不理, 這些人確是能/願意為國為民不怕捐軀不怕摘烏紗帽的, 不論是血戰沙場或是仗義執言。 只是所謂的朝廷(即使皇帝放任手下瞎搞, 群臣忙著貪污搞政爭)所謂的百姓(民不與官鬥的思維中出得了幾個能寫入劇情的齊大柱?)這樣既大又小的集合名詞在我看來卻又是那麼虛無那麼虛幻。 或許為了不愧對自己的良心, 或許為了留名青史, 可到頭來真的是誰知道誰記得--再過些年, 還會有這樣*舊派*的文人, 會讀史寫史的嗎? 人生辛苦了一場, 汲汲營營了一世人, 到頭來, 終究也就是時光芢苒, 歲月悠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