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27, 2006

[書] 荒村公寓


2006.04.28 荒村公寓


圖書館借的, 上半年的新書。 書介上的"深沈的愛超越了五千年的時空" 可能讓我有點期待會讀到像"秦甬"這類的小說, 所以看完書發現所謂的"五千年時空"是怎麼回事之後, 不由得敬佩寫書介的人斷章取義的能力。 "恐怖至極"再加上"令人窒息的緊張氣氛" 則讓我期待會被驚嚇得不敢夜裡一個人上廁所的滋味(in vain)。

不是我愛看書前先看書介, 只是現在圖書館的網頁上都很貼心地附上中文介紹 (我覺得應該是取自博客來網頁), 連click都不用就一目了然, 兩行重口味的介紹當然是激發我想享受"恐怖+懸疑+偵探+唯美"的純閱讀樂趣呀...

我覺得寫得最好的是一開始的鬼故事版的羅生門荒村由來。 作者在簽書會上遇到來自荒村的歐陽小枝, 與她來到遺世獨立的荒涼的海邊與墓地間的荒村裡的進士第。 從小死了媽媽的小枝說了第一個版本的胭脂與笛的故事, 吹笛的歐陽先生說了另一個版本。 城裡文化館的館主又說了一個古墓的版本, 再回到荒村的作者卻見到歐陽先生與他因笛聲而活過來的妻, 然而隔天又從村人那聽說歐陽先生三年前已死, 小枝也於一年前在上海地鐵站裡失足意外死亡...

故事開始在四個大學生看完小說之後執意要去找荒村。 他們果真找到了, 回校後卻接連兩人死亡, 一人發瘋, 另一人在轉交給"作者"他們在進士第的地道裡發現的古玉之後也告失蹤。 在此同時, "作者"收到熟悉進士第的自稱聶小倩的女子的email, 電話, 在警察朋友的幫助下讓女子現身, 並進而一起開始調查荒村公寓的故事。 經由古老的戶政資料查出當年歐陽家的人離開荒村來到城裡蓋了一棟房取名叫荒村公寓, 在一樁命案後再無人居住。 拆遷在及, 主角搬了進去, 欲找出曾經發生的事。 藉著套上去就拔不下來的玉指環的力量, "作者"看電影般地目睹了五十年前在屋裡發生過的事, 再加上從天而降的日記, 串起了整個故事。

首先, 荒村既是個車路不通, 又得走上幾十里山路的荒涼地帶, 手機怎麼收訊呢? 探險的大學生們還能一再從荒村打電話給主角。 其次, 夜半到了荒村, 用的是沒有閃光燈的手機拍的村口牌坊的照片嗎? (還是帶了數位相機再傳到手機上再寄給"作者"?) 還有, 古玉的鑑定只要專家五天的時間就可以強力證明的嗎? 鬼故事能跟有諸多玉器出土的古文明良渚文化扯上關係應該算是不錯的創意, 只是... 實在不恐怖也不懸疑耶...

Monday, April 24, 2006

[書] 追風箏的孩子(The Kite Runner)

圖書館借的, 今年上半年的新書。 總是在書局裡很顯眼的櫃子上看到這本書, 知道它是最近很暢銷的暢銷書。 但一直沒想看(加上圖書館request的list很長, 可能要排上個幾個月才能借到書), 因為覺得這會是一本很深沉的書。 不過WC講書, 一次就很印象深刻了, 還提了兩次, 實是令人好奇。 見到有中文版的, 即使連書都還沒進呢, 就預約了。 Somehow我決定把閱讀這本書作為一種測試 -- 有那麼多人說他們看書看到掉淚了, 那我來看看我會得到的感動指數是多少吧。 關掉電腦, 躺坐在床上專心地看書(喔, 我常邊看書邊上網)。 心無雜念地屏除讀小說時狼吞虎嚥囫圇吞棗的"壞習慣", 以治小學的精神一字一字讀著, 邊讀, 邊不斷停下來想一想, 尋找感覺。 我覺得應該有抓到點什麼, 卻有點霧裡看花, 摸不真詳是什麼東西。 直到最近開始練琴, 我才有點恍然大悟, 尋思我應該是真的缺乏某種sensor吧。 第一堂課(我念著說要學琴念了十年有了吧), 老師不盯我指法技巧就盯我抑揚頓挫。 我彈琴一向只是手指 頭在動, 節奏不分, 拍子不會算, 既無快慢也無強弱, 甚至以前還不懂人家彈琴為什麼要搖頭晃腦, 一付耗盡心力無限陶醉的模樣--小時候或許真是沒感覺, 大學時有一次去鋼琴社也是被很娓婉地說 道"可以加點感情啊", 而時至今日依舊一無長進。 這或許可以用來做為佐證吧: "感覺"這東西果然是天生的, 不會隨著年紀漸長而提練出來的。 看到"為你, 千千萬萬遍", 心中總算站起來了個驚嘆號。 老實講我實在不知道這驚嘆號是來自看過太多的廣告所以格外親切, 還是我真的有所感... 很感人的句子, but honestly, 我很不進入狀況地問道:他幹嘛熊熊冒出這句話來? 又不是第一次去追風箏。 我倒是好奇, 英文原文是啥。 上網一蒐尋, 果然也是滿坑滿谷的"For you, a thousand times over"。 於是測試結束, 我回復正常速度, 嘰哩咕嚕把書看完了。 但我實在讀不太出來"背叛的代價、贖罪的可能"。 沒有挺身相救是背叛? 逃離戰亂的家園是背判? 所謂恐懼愧疚和救贖等等都是太深奧的課題, 不是我能理解甚或演譯的吧。 而且.. 很糟 糕的是, 我邊讀邊有個問題在腦中迴旋不去:"這是不是寫給美國人看的阿富汗小說啊?" 就像那些拍給美國人看的中國或東方電影, 那種昔日的美好, 神秘的東方。 就像二十多年後主角重回"祖國"時 被鄙視道:"你? 你一直都只是觀光客, 只是你自己不知道罷了。" 哎, 有點小人心態~~ 到處都找得到這本書的大意, 所以我就可以省下來了(看暢銷書的好處啊, 不用自己打字)。 故事起承轉合接得很好, 實在不能說有什麼奇特的地方。 我甚至不是"猜", 卻是很自然地反應 , 雲淡風輕地, 在故事開始不久後就覺得哈山是阿米爾爹的私生子。 覺得他說的世界唯一一種罪行-偷竊-就是要講他自己: "如果你撒謊, 就是偷走其中人知道真相的權利"。 覺得哈山的兒子會自殺, 但不管怎樣, 他們會回到美國。 倒是沒有想到後來帶走哈山子的人就是小時候當初欺負哈山的傢伙(哇, 書還了, 名字通通都記不得了!)--說真的讀到後來就像消失的童年往事我已經完全忘記他的存在 了。 他跟他那兩個小跟班(是兩個嗎?)讓我覺得好像看到哈利波特裡的拽哥·馬份, 很平面地對種族血統與階級的偏執。 呼~ 為什麼大哥大或大姐大兩旁都要站著兩個小囉囉呢? 然而當他講到他相信有上帝(還是為什麼留下來的原因? 嗯, 又忘了, 有書的人麻煩指正一下)--折磨他許久的腎結石在被人一陣拳打腳踢之後竟被踢掉了! 於是他活了下來, 留了下來, 為他相信的上帝做見證。 這倒是我比較有感覺的地方: 上帝為什麼不讓他死亡要讓他活蹦亂跳地活著好殘害更多的人? 但為什麼不? 如果上帝對所有的事都有祂的安排, 這後面是不是也有我們不了解的 深意? 也或者, 他的上帝跟我的上帝果真不是同一個上帝? 是的, 所有人都相信他的上帝也相信他知道上帝的旨意所以做很多事都是應上帝之名。 但如果說教會裡牧師講的聖經是"人"在詮釋的聖經, 是不是也可以等同地說, 回教的可蘭經也是"人"在說明的可蘭經? 經過人的口出來的話語, 究竟是不是上帝的原意? 但我喜歡阿米爾爹說的:"如果真有真主, 我希望祂關心更重要的事情, 別只管我們 喝威士忌, 吃豬肉這些小事。" 阿米爾千方百計想謀求父親的認同也讓我印象深刻。 一切, 也不過起因於他好希望好希望父親會以他為榮。 兒子希望得到父親的重視或是女兒渴盼母親的認可, 每次看到這樣的故事總是很欷 歔: 我實在不能體會這樣的心情, 但, 對子女的漠視甚或冷嘲熱諷真是為人父母者可以給的最大的殘忍啊。 當年的小男孩沒有挺身而出解哈山之危, 不知該怎麼辦的無助與惶恐甚至陷害哈山以求躲避, 讓人確實跟著心也糾緊了。 拉辛汗說得好: 當時, 你只是個12歲的孩子。 是啊, 他只是個孩 子, 是個本性軟弱依賴的孩子啊! 但為什麼拉辛汗非得遲至今日再說呢? 如果不是為了哈山的兒子, 就讓阿米爾一輩子愧疚下去? 哎, 但長大後的阿米爾, 如果沒有拉辛汗那通電話, 他會擱多少往事 在心上? 他會有多少懺悔的自責? 一本書, 足以窺視阿富汗的過去與現在嗎? 但總算, 我有點小小地弄懂了這些年來的阿富汗大事記--雖然所謂的大事, 只不過是走了一批人又來一批人的烽火連天。 還有"遜尼派"跟"什葉 派": "書裡說,普什圖人之所以迫害哈札拉人,部份原因是普什圖人屬於遜尼派回教徒,而哈札拉人是什葉派。" 為什麼人可以屠殺人只因為不同的種族或不一樣的宗教? 我大概永遠都不會明白。 可惜作 者沒什麼著墨在歷史淵源上, 但的確激發我想去找點書來多認識一下回教世界。 還有還有, 曾經只是課本上的地名, 像喀布爾, 伊斯蘭馬巴德, 開伯爾山口, 居然出現在不是課本的白紙黑字上, 是活 生生地可以供人來往行走居住的, 感覺好神奇。 我想到同事湍。 有一次我們要conference call, 他到我辦公室來。 那天電話有問題, 一直撥不進去。 我們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天。 湍是越南人, 一累積到足夠的假就回越南去。 他說 他很喜歡那裡, 不過現在回去實在找不到工作, 只能老了回去退休。 我們聊了一點越南的現狀, 然後我問他來美國多久了, 他說很久了。 很久是多久呢? 18歲就來了。 高中畢業直接來念大學啊? 沒 有, 那時待在camp裡。 啊? 什麼camp? 原來湍是越戰時的難民。 共產黨來了, 他們只能逃逃逃。 不逃就只能被殺。 難民船在海上飄流, 不知能去哪, 也不知會去哪。 等待有哪些國家願意伸出援手, 接收難民。 後來他來到美國 , 待在San Diego的難民營裡, 整整半年。 完全沒事做的半年, 每天只能走來走去, 繼續等待願意接收難民的國家。 講一講他還笑了, 說當時有些媽媽, 一心想把女兒嫁給他, 因為他會講英文, 他們覺得會英文一定會有前途。 也因為他會英文, 所以有教會算是願意幫助他自立, 將他"擔保"出來, 安插個工作給他做。 他說老闆很壞, 欺騙他還扣他工錢, 他很努力存錢, 一有錢就去買書讀, 希望能去念大學。 一直拿著難民的身份, 十幾年後才有真正的居留權。 所以他很痛恨戰爭。 他下了一個結論。 小時候也是聽過什麼海上難民的事, 只是親耳聽到面前的人這樣說他的事, 還是讓我很震攝, 愛八卦細節如我卻一句話也問不出來。 然後說到他弟弟。 十年來沒有人知道他在哪裡。 家人一 直以為逃難時他是跟了湍的, 而一直到十年後可以通訊息了才知道弟弟沒跟湍在一起。 當年兄弟倆在一片混亂中失散。 因為根本完全沒有辦法顧到別人。 後來, 十年後他們開始找人, 他們拿了很多錢給 最高警察單位的頭頭, 查出他弟弟被關在某個戰俘營裡。 當年他實在太小, 交代不出任何資料, 被抓到了就扔到戰俘營裡。 十年, 就關在營裡, 他沒有受教育, 也不會讀書寫字。 湍說得既不激昂也 不傷痛, 彷彿在說別人的故事。 只是再下一次結論: 他痛恨戰爭。 他唯一略微激動處就在這一句"I hate war"。 這後半段更是讓我講不出話來。 我無法想像怎麼能把年紀還小的弟弟丟了。 當全家族就指望兄弟倆相依為命逃脫虎口, 那不該是再怎麼樣都要握緊了手怎樣也不分離? 當真是大難來時各自飛 , 只能個人顧性命嗎? 當年倉惶而逃的, 卻是如今仍一再留戀一再想回去的土地。 這一切意義而在? 戰爭到底為的是什麼? 但故事裡的阿富汗可以輕易被換成任何一個戰亂中的國家。 甚至無需戰亂。 僅管阿米爾說了:"我突然對這片古老的土地湧起親情.. 。"(P.236), 可, 我還是覺得, 那終究只是陪襯的 過客。 但當然, 這不是在講歷史或戰爭的書, 卻是我在書裡看到的東西。 無聊PS: 書裡面講到他們的遊走garage sale的路線有經過我們家的city喔!

 

 

 

Friday, April 14, 2006

[書] 漫走, 在熊的國度裡


我喜歡生活裡的, 小小的巧合。

PCT放到網上, nobody35留了言:

"PCT的中文譯名是「太平洋山道」嗎? 我前不久才剛買了一本中文書:「漫走在熊的國度裡」,是作者和他先生一起走太平洋山道的故事。
看完之後,我就去買了LP的walking in the Alps和walking in switzerland。
雖然現在孩子還小(女兒才剛滿五歲),能夠day hiking就很滿足了。
不過,有夢最美,對不對?"

(PS. 我回她的留言: Scott的幻燈片裡有一張照片是2004年yo-yo時遇到的一對夫妻跟他們的女兒. 他們thru-hike成功, 十歲的女兒成為最年輕的PCT thru-hiker. 小孩從小訓練也是大有可為啊!)

沒想過PCT的中文譯名是什麼, 上博客來網站看簡介, 果然是寫PCT的。 哎, 先前還想說來查查看有沒有台灣人走完全程過, 要不然我來當第一個好了(真是異想天開啊!)。 既然有人走過了, 那我先讀書吧。

隔天nobody35說她看完了, 感想貼在她家跟大家分享。 她的文章裡提到徐如林和楊南郡。 我忍不住跑去書櫃旁摸摸這批早期跟我漂洋過海來的移民, 心裡滿滿的, 因為有人跟我一樣, 曾經因為閱讀他們而澎湃。 有些書, 你其實不會一再翻閱, 但你會想確定它們在垂手可得的地方, 因為有它們的陪伴而安心。 再忍不住摸摸旁邊幾本古道舊路探察, 丹大札記和南湖記事, 遙想對台灣山林的想像與熱情, 卻驀然有種昔日已遠的生疏感。

訂了書, 等黃小妹回台灣時幫我帶來。 禮拜天一拿到手, 便讀了起來。 時間撥快了一個小時的夜裡, 我一口氣看到快三點, 再不去睡不行了, 才勉強放手, 在禮拜一下班後讀完。

本著看書的壞習慣, 總是有著先睹為快想知道"接下來呢"的迫不及待, 字裡行間我等不及消化完一個個或哲理或美景的晶燦的感動便猛趕路, 因為允諾自己要再細讀一次而無所顧慮的放縱。 掩卷, 舒了口氣, 坐在電腦前發呆。 或許, 我應該等心情沉澱一下再來寫感想吧。

禮拜二馬上展開第二次閱讀。 這回不搶快, 加上已經明瞭這一路在哪邊有怎樣的景點可以期待, 於是緩步走來, 讓自己充份浸淫其間, 享受純紙上爬山的樂趣。 赫然想起這是自己的書! 很開心地拿起尺和鉛筆來畫線, 加眉批(批了兩個字而已!)

該怎樣說這書呢? 它不像一般常見的每天從哪邊走到哪邊的登山行程紀錄, 但行走的軌跡自在其中可以從容追索; 它有山野裡生活作息柴米油鹽的現實面, 也有與世隔絕山中無歲月的空靈; 它既是旁觀者的自然寫作, 又主觀地跟自己也跟"你"對話; 她寫景, 山水雲天栩栩如生, 美國的荒野裡映對著古詩詞的典雅; 她寫人, 短暫的邂逅有著言簡意賅的暢意; 思緒百轉千迴一如天氣曲折變幻; 花草鳥樹各有名姓; 歷史典故娓娓道來, 包含著對荒野的愛與尊重。 這是長篇的步道記錄, 卻一篇篇都能獨立成章, 各有骨幹生命; 合集成冊, 卻又圓融貫通一氣呵成。 這一路隨她走來, 步道上的風景見了, 動植物認名了, 生態植被識了, 風土民情聽了, 見識長了, 視野開了, 人與自然的反思淺嘗了。 一本簡約卻又豐富的小書。

網頁上的介紹讓我有點誤會這是個thru-hike的紀錄, 然而, 這是作者林滿秋在1999年九月第一次section-hike Washington境內的PCT的經驗, 和她的英國男友, 在山道上走過之後, 也決定一生一起走過。

第一篇, 看得我立即哀嚎不已(我去我去我去! 我在心裡喊著)。 如果有人肯帶我去走PCT(或是任一個長途步道), 尤其是有經驗又與我熟悉的人, 會打包會檢查我的裝備會不嫌棄我的缺乏經驗會在我走不動走得慢時願意耐心地緩下步來等我的人, 我一定二話不說請假上路, 感恩都來不及了, 哪來這麼多有的沒的莫名的吵嘴跟脾氣! 不是因著情人或戀侶, 即便是朋友, 只要是山的孩子, 你知他會不慍不火不離不棄的, 單純的信賴。

寫到這, 突然想起當年班上那些山社的男生。 我們不曾熟過, 不曾多聊過, 肉腳的我也不會是他們願意拎上山的角色, 然而記億中卻是唯一幾次上山, 他們交融在自然裡的安靜的微笑, 快手快腳洗菜煮飯的俐落的身影*, 扛著公器公伙沉重的大背包的堅挺的身軀, 與不論路況上坡下坡始終穩健的步伐**。 (就像這樣: "你走得很慢, 呼吸與步伐一致, 很有節奏感, 不像我, 像隻猴子似地只想快快走, 走不動就停下來, 休息幾分鐘又開走, 走得毫無章法"(P. 190)) 只是很單純地相信, 不論發生什麼狀況, 他們都會知道該怎樣處理應對, 我們都會被好好照顧的安全感。 一如書上說的, "我帶你到野外去, 就得為你的安全負責"(P.22)。 他們不曾說出口這樣的話語, 然而你知道這是他們會對自己的要求。 之後也跟一些登山社團去爬過山, 但從來都不曾再有過與山社那些同學爬山時那種安然舒坦的信任感。 此刻突然湧現的, 是僅管山會在而人卻不再的逝水光陰。 山永遠會在, 然而下一次你會跟什麼樣的人在山裡?

他們也在REI買裝備, 西雅圖的REI顯然比我們這邊的豪華許多, 有機會也要去逛逛。 為什麼要去REI呢? 因為還沒出門, 裝備就引發了情侶間的關係緊張, 所以補貨來啦! 看到她拿出7-11買的一包十元的輕便型雨衣我不禁笑了出聲。 還有不防水的運動鞋, 很重的睡袋, "九月會下雪? 我才不信!"的輕率。 這可不像是有到處在"爬山"的人會拿得出手的裝備喔! 輕乎與不適當的裝備很容易導致野外活動的意外, 所以我寧可相信這一篇是以令人印象深刻的方式來寫出對正確裝備的要求以及它的重要性。 英國友人因為鞋底已經磨平而在天雨路滑的情況下失足跌下溪谷, 因睡袋不夠暖而失溫, 雖是虛驚一場, 不礙事, 但"平平安安的回家"卻是千金難買, 若有心出門, 豈能在乎金錢而疏忽自己與他人的安全? 好的裝備會讓旅途更舒適, 若有心長長久久從事這樣的活動, 投資是一定要的。 怕沒有下一次會浪費? 不不不, 錢都花了, 可得強迫自己多加利用才不可惜了呦! 反過來說, 當資本不足以添購完善的裝備時, 就應該考慮現有的裝備適合的路線, 不可心存僥倖。

"我是喜歡走路, 經驗卻只局限於郊區的山道, 而且是像你說的散步(stroll), 而非健行(hiking)。" (P.18) 不論是大山郊山, 習慣用的詞都是"爬山"。 在規劃良好的步道上走著, 我總是覺得這不像在爬山, 充其量只能說在野外走路罷了。 這樣的路走再多, 似乎都不足以增強體能。 hiking/健行, 似乎不是在口語中會出現的詞。 當她說到台灣沒有這樣的長途健行步道時, 我幾乎要脫口而出:有啊有啊, 我們有中央山脈大縱走, 有南一段南二段..。 但見她繼續侃侃而談, 我想她是對的, 因為這些山路都不是親民的。 看過再多的行程紀錄, 對我都只是紙上談兵, 我還是不知道這些山徑的面貌如何。 事實上我一直有個疑問, 台灣的步道/山徑, 尤其是爬大山的, 都是人走出來的, 還是有人整修維護的? 我以前都以為是前人走出來的, 來到這才驚訝地發現, 這裡的步道, 都是"蓋"出來的, 所以路線和路況都有經過憑估, 量身打造。 是因為台灣的山徑難度高所以乏人問津, 是因為路跡不定所以令人卻步, 還是缺乏宣導? 台灣的山林之美, 真的是該好好介紹給民眾, 同時介由親近教導大家對自然的尊重。 一條規劃良好的山道, 能近悅遠來, 甚至吸引各國愛山的人士, 不也是一樁美麗的廣告? 親炙土地, 才是對的政策, 而不是想一些有的沒的蓋高山纜車之類的好大喜功吧?

他們預定從White Pass走到stehekin, 全程約300mile (我前兩年紀錄到的hiking哩程也不過比這多一點), 作者的背包重達20公斤。 "背包一上肩, 一陣劇痛立即從肩膀竄及全身"(P.33) -- 咦, 在家裡沒先背過, 試重量, 調肩帶? 甫上路, 又是兩人同行的小考驗。 誠如她說的, "城市中的便利很容易遮掩一個人真正的性格, 到了野外就不同了。 是驢是馬, 背包一背, 到山裡走一遭就知道了。" (P.25) 扛著重擔, 作者開始抱怨為什麼要背這麼多東西, 為什麼要走這麼多天, 為什麼要自討苦吃。

我總是覺得, 走不走得動是一回事, 願不願意有沒有心要走又是一回事。 體力不夠可以由易漸難, 漸次地堅持磨練自己進步, 然而沒有心沒有意願, 一切都是徒然。 或為愛同行或趁一時爽快出門, 到了山裡才這不爽那不滿地發脾氣鬧彆扭不想走走不動, 這是招誰惹誰又是何苦呢? 雖然愛爬山, 但我的體力一向很差, 腳程也不好, 空有滿腔熱血但還是不免怕會拖累別人而止步。 於是, 總一再想起去走瓦拉米時高大哥不斷鼓勵的, "有心最重要, 體力可以慢慢培養"。 有心, 認識自己, 知道自己為什麼上山, 量力而為, 再給自己一點點超出的極限, 一步一腳印, 為自己負責。


OK, 我還是把這一段抱怨當成是為了引自下一段哲理的戲劇化演出。

"沒有人喜歡扛著大擔子, 不管是有形, 或是無形。 我會不惜千里來美國走太平洋山道, 是因為這種長途的荒野健行, 讓我享受到別的地方難以出現的景致。 我承認這不是浪漫的旅程, 沒有路標, 只能依靠地圖、 指南針和自己的腦袋來判斷方位, 選擇路徑, 但它的樂趣也在這裡。 它給人一種全新的生存感, 讓人學會尊重自然, 懂得取捨。" (P.35)

"只有這種長程的, 沒有經過文明的健行, 才能體會到大自然的節奏; 更重要的是, 讓自己置身於真正的荒野中, 才能避免文明的誘惑, 激發出潛在的本能。" (P.36)

"人性因文明而怠惰, 也因文明而軟弱。" (P.36)

"文明退化了現代人的肩膀, 卻又加諸許多無形的擔子。 一個人能挑多大的擔子, 現在你一定知道了。 因此, 在準備這些裝備時, 我們必須割捨掉許多重要卻不需要的東西, 這何嘗不是一種取捨的訓練呢? 這也促使我們去思考, 什麼是生命中最基本的東西。” (P.36)

當我們有了滿屋子的東西仍嫌不足之餘, 20公斤, 兩個星期的家當在身, 生活原本也可以這麼簡單! 但是, 我想我可能還是會塞進去一本書吧! 在layover day時, 看山看湖看天看雲看草看樹看自己與文字的纏綿。 文字成了我們與文明的唯一聯繫。 文字是文明的智慧結晶, 而智慧焉能與自然的生息無涉呢?

所以, 還沒完。 當文字缺席時, 美麗的哲理就在對話之間:

"長途健行是一種自我沉思, 一種心靈的沉澱。 相較於城市生活的忙亂, 喧囂, 山野給人的是一種清新, 原始和寧靜的自我空間。" (P.175)

"走路看似平常, 好像是一種與生俱有的本能, 其實不然, 那是一種很複雜很細膩的心理活動。 在美國有個愛走路的梭羅, 在英國, 華茲華斯走出了英國文學的浪漫主義, 也把走路變成一種流行運動。 德國大哲學家歌德每天都準時出去散步, 法國的盧梭則為走路做了一個最好的詮釋:只有走路才能思考。 這句話精妙地點出走路與心理活動間的巧妙關聯。" (P.176)

"當我們在走路時, 所看到的外在風景, 其實映襯著我們內在的景觀, 只有走路, 才有可能將心理, 生理跟外在的世界融成一種互動的三角關係。 那是一種健身活動, 也是修行。" (P.176)

邊畫線邊不免感嘆, 才第一次上山就把哲思說盡了, 下回要聊什麼呢? 呵, 我是祁人憂天了吧! 一花一世界, 智慧如海, 無垠無涯, 豈是幾句話可以說盡的? 我繼續期待著他們之後的對話。 (出版社的編輯說, 他們正跟作者洽談接下來幾本書)。

第一夜, Alaska Lake湖畔, 太疲累的作者壓壞了僅有的一付眼鏡。 好吧, 我已經不能再說這是製造出來的戲劇化效果了。 但或許老天爺對每件事都有祂的安排喔! 除了安全上的顧慮, 英國友人為了讓她能看到大自然的所有美麗細節, 要下山幫她拿眼鏡 -- 我們實在不能說這叫浪漫, 但, 能懇切希望你眼裡也能映照出我眼裡收容的美, 這可不真是浪漫到不行?-- 於是, 我們的作者有了一天獨自在野外的經驗。

一個人走寂不寂寞? 見到或燦爛或縹緲的美景, 是不是很希望他/她在身邊與你分享? 而只有你在, 所以你努力地與自己對話, 用自己的對話記憶下這樣的安靜沉著的感動, 只為歸來後可以說與"你"聽。 是不是一轉眼, 突然風吹草動密林茂草突然因幽深因喧囂而讓你驚疑不定? 我一個人走時, 其實都是怕著些很虛無的東西。 我怕水潭裡冒出尼斯水怪, 猖狂凶惡見人就攫; 我怕林子裡搖擺出樹妖, 張牙舞爪見人就拖; 好不容易攆退想像力之後, 我也怕遇到人。 這算不算我對人性的不信任呢? 雖然我相信會到山裡來走的都是好人, 但也有種東西叫做"臨時起意"吧。

這是一種矛盾的想法。 總覺得到了山裡人都變得特親切, 不分國內國外, 錯身而過都會有滿臉笑容的招呼。 世間千萬種人, 但若能將時間凝固, 將2650mile步道上來來往往的健行者取個snapshot, 我相信那會是千百種"好"的縮影。

獨自在湖畔的作者, 先遇到因作息不同而與朋友分道揚鑣的第一個thru-hiker(P.47), 跟著是帶著獵狗(雖然是狗也要背自己的背包裝自己的食物)thru-hike的女人笑說自己怪(P.48)。 每一份相遇都有一層緣份: 第四度上山的七十一歲的山羊比利像金庸小說裡跳出來的人物(P.92); 從人類學系退休的教授家產散盡還娶不到墨西哥老婆只好走路回加拿大的家(P.167); 坐立天地之間, 獨享那份蒼涼寂靜卻只能掙扎是否在離終點三百多英哩處離開的青年(P.184); 雖然不是時刻在一起, 卻是有始有終的夫妻(P.192)... 再樸素的人的故事到了山裡依舊動人。 說真的每當他們又遇到全程健行者, 我便會小小地心跳好幾下, 揣測他們會不會遇到Scott, 會不會我看過的現實世界裡的人要在書裡出現了...大半本書之後才想起, 不論是thru-hike或是yo-yo的Scott都不會九月還在Washington境內啊!

(PS. 他們在山裡走的人都有trail name喔! Scott 的是Let It Be)

不斷搖醒枕邊人一遍又一遍"熊來了"的可愛故事讓人泛起微笑。 英國友人舉了一堆數據說遇到熊的機率有多低, 為我至今沒看過熊的"遺憾"稍做舒解。 當作者抱怨英國友人沒跟她說去取水時看到熊時, 英國友人回道: "告訴你湖邊有隻熊, 快去跟牠照一張?" (P.65) 真是寫實得讓我不禁掩嘴偷笑: 雖然"似乎"知道熊的危險, 但對於稀有動物的期待與想像的心態多少有點像逛動物園吧。

如同帶獵狗的女人說的, "九點是健行者的午夜。 山道上的夜是很漫長, 但不寂寞。" (P.50) 露營的日子裡, 我們大抵也是日落而息, 天尚未全黑已經躺在睡袋裡呈半昏迷狀態。 如果不巧夜裡醒來, 在松濤風聲中, 耳朵旁的帳篷外傳來細細碎碎的腳步聲, 久久不去。 想像力眼看就要起航, 為寂靜的夜憑添魅影...。 帳蓬一布之隔何其薄弱, 但小小的空間卻也是山林裡一份似家的歸屬。

"有了火光, 荒野便有了家的溫馨"(P.148) 我們不常點營火, 然而一但升了火, 我很喜歡長時間盯著躍動的火光看。 木祡骴牙裂嘴霹啪作響, 把黑夜屏退在幾步外, 晚風如水灌得背上涼涼的, 熱情如火則烤得臉上暖暖的, 一團酣黑之中只有眼前閃耀的光亮, 除去偶爾的人聲車聲和舒適的椅子(露營必備道具之一), 凝眸的姿態可不像上古時代的人坐擁天地寧靜的身影? 夜和火攜手穿越時光, 很是宇宙洪荒。

(寫太長了, 以下先這樣)

迷霧枯林講的是火與林的生命輪迴。 "一大片白色枯木, 密密麻麻地矗立在地表上, 宛如一支支釘在山坡上的白色長釘, 又像一具具白色的枯骨, 黯然挺立在天地之間, 做為大火的見證者。 (P.71) "那是一種生與死的強烈對比, 一種悲愴的新生之美。" (P.75) 白色枯木林我也見過, 也為翠綠細巧的小樹讚嘆不已, 卻寫不出這樣有震撼力的形容。 (我是這樣寫的:看雨聲颯颯雲霧緲緲和滿山遍野焚燒之後的死亡樹林。林邊有新生的小樹, 為黝黑蕭瑟的畫面注入希望與未來。)

每場森林大火都有它的宿命, 一張衛生紙燒毀一座山(P.72)讀來蒼涼,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絕不只是宣傳單上的詞。

"火是大自然新陳代謝的工具"(P.74), 因火得以新生的例子我還可以加上加州有的redwood跟sequoia.

"越橘莓(Huckleberry)成熟時, 不需要廣告, 也毋需言語, 瀰漫在空氣中的果香, 和健行者紫色的嘴唇, 便說明了一切。 在陽光照耀下就像懸掛在枝葉間的紫色珍珠, 又像滑過穹蒼的流星, 璀璨明亮得令人難以轉移目光。" (P.79) Scott講到這片紫色的天堂時笑說儘管知道要節制不要搶光熊的食物, 但一遍又一遍的停留就是無法抗拒這甜美的誘惑。 我當時還不能領會這一步三回頭的癡迷與熊的淵源, 在這裡終於明白了Huckleberry跟印第安人和熊的愛恨情仇。

梭羅:"越橘莓的鮮美是無法從山丘轉運到市集的。 (P. 82)

"荒秋一夜雨, 洗白翠羅裙" (P.91)。 作者還引了很多詩詞, 我都是第一次讀到。 佩服她的國學涵養之餘, 也不禁讚佩優美文學的歷史性與時代感: 千年前寫下的字句, 物換星移到了新大陸上卻依然能貼切地被引用鑲嵌配對。 現代人啊, 爭得了一時的繁簡爭得了一時的白話文言是否爭得出得以流傳千古的生命形態與價值?

政府草原的故事(P.96) 西雅圖酋長(P.101) 人類以歷史為榮, 很多歷史對大自然卻是一種傷害。(P.104)

如此優美的地方, 因失去了經濟價值, 竟如此快速地被遺棄。 但就山林的角度來說, 被人類遺棄未必是件壞事。 少了人, 就少了破壞。 可是人類偏又喜歡留下所謂的歷史。 回復山林原有面貌比我們知不知道這裡曾是個礦區更重要。 保存歷史的方式很多, 比方說可以記載於史料上, 未必要將這些廢棄的建築留在山裡。(P.209)
[眉批之一: disagree]

當你覺得健行變成一種負擔, 而非樂趣時, 在繼續走下去就沒意思了。 現在放棄了, 並不表示永遠放棄, 隨時可以再回來呀!(P.110)

皆伐, 擇伐, 漸伐與更新(P.119) 荒原法案(P.120) 走在被剃了頭的山腰步道上, 就像走入樹的墳場。 這是一個沒有牌位, 沒有整飭過的墳場, 反正沒有人在乎。(P.121)
Julia Butterfly Hill樹坐(P.122)
[很感人, 我該多涉獵這些有著無怨無悔, 畢路襤縷以不啟山林的故事]

大自然讓它們恢復既有的功能(P.132)

荒野的時間是靜止的, 時間的荒野則是靜默的(P.140) 我發現荒野中的時間是存在的, 就如同那股清澈的水流, 一點一滴地從我身旁流淌而過。(P.141) 荒野在時間中流動, 時間的荒野也在變化著。 是無邊無際的荒野給了時間流動的空間? 還是漫長的時間給了荒野變化的舞臺? 還是在那個午後, 我的心中沉靜得能感受到自然界的變化?

我不停地問自己, 雪落到地上需要多少時間, 雪到地上能發出多大的聲響。(P.151)
[心魚一定知道為什麼我抄錄了這一句]

美景當前, 我又何必為了拍照而心煩呢? 把握當下, 就是抓住永恆(P185)
[很難啊, 我需要照片來幫助記憶, 讓回憶不會褪色也讓我有看圖說故事的依據]

很多破壞源自圖一時之便, 無知和缺乏思考也是原因之一。 (P191)
[有多少對我而言已覺得是common sense的東西, 其實還是需要宣導?]

英國北部的平寧步道(Pennine Way)從曼徹斯特沿著平寧山一路往北直抵蘇格蘭邊境(P.69)
[有機會到英國時該去走走吧!]

Together we walked the high trails,

That run west of the moon, east of the sun. (P.192)

我想到我們家那個走了一半遠爬了一半山就會開始一直碎碎念著"我走不動了我要回家"的老爺。 無可名狀的深沉的失落。 而轉念, 在我念著要背大背包去backpacking時他還是會滿臉笑容滿心歡喜義無反顧地說要跟我去然後還是被我體貼地安置在舒服的家裡無憂無慮等我歸來。 各自的缺憾中有著皆大歡喜。 的確, "能找到一個可以長期在荒野中健行的伴侶是多麼幸運啊!"(P193) 但人生需知足, 選你所愛,愛你所選, 便是最大的圓滿與幸運。

看到她描寫的風景, 你是不是也跟我一樣, 恨不能身在其中一窺大自然換季的粉彩? 是不是有一剎那間, 你有點扼腕, 怎麼沒有附上幾張彩色照片? 可說真的, 我越看越愛它的內文"插畫", 黑白的色澤中有古樸的婉約。 我們總以為美麗的相片是最好的說明, 不需言語, 照片自己便能說明一切。 但就像書與電影, 沒有影像的限制, 文字上的描述卻讓想像越見鮮明。 而足以激發想像力的文字又是何等功力?

幽遠深邃, 好比嵌著藍寶石的綠墜子的Pipe Lake(P.34); 松針飄然飛落, 宛如綠色雨絲在空中翻飛(P.46); 山色映湖光, 湖光藏山色(P.130)的詐欺湖; 霜葉紅於二月花的漫山遍野紅燦(P.199)

九月是毬果成熟的季節, 鵝黃細片在陽光照耀下透明澄澈, 比黃玫瑰花瓣更鮮豔, 比琥珀更光華(P.51)

多麼想剪下一塊秋天的地毯帶回家去, 或將那滿山秋色裝進背包裡。 (P202)

人生的得失, 有誰料得到呢? (P202)
[既然另一條路是不會去走了, 也就別想了吧]

那一片片扁圓形的樹葉透著明亮的光彩, 像一枚枚掛在樹上的金幣, 風兒一吹便叮噹作響, 好聽極了。 當金幣隨風而落, 我總會隨手拾起, 將秋天收藏在口袋中。 (P201)

[收過我寄自北國的楓紅與葉黃的請舉手]

山坡彷彿鋪上一層彩色地坦, 炫爛地令人難以轉移目光。 彩色地坦的基色是冰山藍莓(cascades blueberry), 火紅色的葉子上油亮光滑, 亮麗透明。 白頭嬰(Towhead baby)昂頭挺立在金黃色的葉片中, 任由秋風吹散一頭白髮; 棉菅(cotton grass)也恣意綻放著, 和秋風在地毯上玩起追逐翻滾的遊戲。 地毯的頂端是一片近乎桃紅的紫, 石南花緊貼著地面生長, 燈籠小花朝下綻開, 不畏不懼地挺立在強風中。 站立在貧瘠沙土上的是矮火草(Dwarf fireweed), 以優雅的桃紅花色點綴著秋天的畫布。 (P201)

是因為對PCT充滿想像而喜歡上這本書, 還是因為喜歡這本書而憑添了更多對PCT的嚮往? 我突然有種莫名的想法: 我這可是在別人家裡讀著自己家的人寫著走過別人家土地的事。 網路上一蒐尋, 寫PCT的怕不滿山滿谷吧? 而感動卻只能來自我所熟悉的語言。 像最近, 我也偶爾看著一些在AT上健行者的文章 -- 是的, 四月了, 是很多thru-hiker上路的季節了 -- 野人出版社的編輯說, 他們已經預約了一個台灣女孩要一個人去走AT四個月的書。 山徑上的平凡和傳奇有許多, 但當其中一則來自與你用著同樣文字說著同樣語言在同一塊土地上有著同樣生長經歷澆溉過同樣歷史養份的女子時, 識與不識, 閱讀起來是否都倍覺溫柔? 我等待, 也期待。

* 我那時完全不認得菜還沒煮熟的樣子, 拿著鏟子在鍋裡亂攪, 後來被派去做打水之類的工作, 等吃飯就好。 幾菜一湯, 一下子就上桌。

** 從排雲下來時, 舜子就走在我後面。 我一路猛竄, 每把他拋得老遠, 停下來大口喘氣兼休息的時候卻又看到他在幾不遠處用同樣的速度走來。 如此數次之後, 他喊我跟我說要呼吸配合腳步。 我依言練習, 跟他維持等距離前進, 果然不累。












Sunday, April 9, 2006

[書] 2006Q1

又是一份純殺時間用的很"輕"的書單... 喜歡的書反而寫不出東西來, 先擱著, 慢慢再來補。

  • Sacajawea



  • 微醺之戀


    Remy借我的書。 之前她老念著說想買個酒櫃, 我說雖然你們家夠大但你又不喝酒買酒櫃做什麼, 她說她看了這本書之後就很想品酒藏酒, 然後就把書帶來給我看。 我一篇一篇慢慢看著, 隨手記下想抄錄的文字的頁數, 後來終於在飛北卡的路上一口氣看完。 想抄下來的東西太多, 決定回台灣時買一本來擺在身邊, 有緣時可以按圖索驥, 親身去體會書上提到的酒。



    是的, 我讀著讀著也想飲酒了。 開始幻想要有懂酒的人帶著我去上山下海喝好酒該有多好, 雖然我很懷疑我是不是喝得出各種酒的不同風韻。 每次去Napa時總是不能免俗地帶了幾瓶酒回來, 但買酒的衝動大於喝酒的樂趣, 回來後扔在櫃子裡也就不去理它了。 我發現我嗜好較甜的酒, 可以當飯後甜點使用的那種。 紅酒白酒我都喝不太出所以然來, 更弄不懂什麼酒該配什麼菜之類的東西。



    至於雞尾酒, 喝過兩次Long island很喜歡, 但因為後勢強勁, 不曾再試, 念念不忘至今。 突然想起大學時學校對面的夜市開了一家喝調酒的溫馨小店, 我跟JJ去過兩次, 我好像都是點了螺絲起子吧...



    一直覺得寫食物的書不容易, 口舌之慾怎能輕易化成文字讓旁人也了解呢? 近來世面上好像有一些評價很不錯的這類書籍, 還沒有機會去跟著別人的味蕾走, 倒先因看了這一本講酒的書而沉醉。 應該還是找個時間把櫃台裡那些酒拿來喝一喝吧。


  • 四季奇譚

  • 金鯉魚的百襉裙

  • 少年醫生天才事件簿


    圖書館借的。 這位歐陽林醫生顯然也已經出了好幾本書了, 可是我也是第一次知道這個名字。 在架上看到時, 第一直覺就是: 這應該是輕鬆好讀的休閒小品, 就借回家了。 果然, 也是那種一頁只有幾行, 行距大字距大的易讀書。


    醫生講了在校時的趣事, 在醫院的事, 及去大陸旅行的事。 書背引的廣告詞只有主題是對的, 內容不全然是那麼回事。 私以為比較好的是"找愛聯誼社", 有一點點小聰明的幽默(不食人間煙火=不會煮飯, 很少碰到煙和火), 和"非常音樂會", 讓我也很想把我的床頭音響架起來, 讓甜美的音樂伴我度過每一日的最初與最後。


    醫生文筆還好, 講故事也算有趣, 只是常常好像故事講到一個點上了, 我很自然期待著接下來該有的轉折, 論述或有感而發時就文章結束了 -- 總之就是嘻笑有餘, 深度不足的消遣書囉!

  • 斷背山

  • 35歲前要做的33件事


    Apple借我書之前, 我就在網路上讀到了這一篇。 當時不知道這是來自這本書,
    只覺得蠻爆笑的。 後來Apple拿書給我時, 說她那幾天好像是看了"邪書", 每天眼睛裏好像都在噴火... 哈哈, 趕快來拜讀一下。


    不管看什麼書一向都當小說讀, 所以這本行距超大的書分兩晚就當小說讀完了。 是的, 一看到這些條列出來的老生常談, 就知道不會是我的style。 也不能說列出來的這33點不對, 我蠻同意
    其中的蠻多點的, 但問題在它的內容。 教條人人會寫, 口號人人會喊, 但在看似再平凡不過的"該做的事"之後都應該會有水深流靜的晶燦。


    讀這樣的書我真的是會期待看到一些庸碌如螻蟻的我們所沒有/還沒想到的人生智慧。 可是我覺得它的筆調太口語, 內容很多重覆, 而舉的例子佔了很多篇幅之後通常都是不知所云, (比方說,
    "至少進一次大公司"這一項, 舉的例子是進大公司的好處是出差可以住高級旅館等等), 論述實在太淺薄。 一點都沒有讓我覺得這幾個人比我們多經歷了點什麼, 多洞策了什麼, 多深刻了什麼, 甚至最起
    碼, 當上述都不成立時, 也應該要假扮專業然後多瞎掰點什麼。 有種感覺, 這些標題要是讓國中時的我當作文題目來寫一定也得更好吧! 哈哈! (以前不是都要寫什麼論說文嗎? )

  • 24個比利

  • 玫瑰蕾的名字


    圖書館借的。 很不一樣的散文。 我邊讀邊這麼想, 但不知道該怎樣講出它的不一樣法。 大概可以這樣講吧: 有點像在寫論文, 會引經據典但還好引的都不艱澀所以不會讓人覺得是在賣弄。


    李黎的書我應該只看過"袋鼠男人"吧。 雖然圖書館有好幾本她的書, 直到現在才借回來看。 另一方面來講, 我也很久沒看曉風簡媜之外的散文了吧。 前兩輯寫書寫影好看, 寫人的就會讓我想
    跳過去, 寫浮生太口語, 最後的書評還不錯。


    她在"天涯何處同學會"講到其實比較好奇國中國小的同學後來的發展。 說到這, 我娘有一次在報上看到李黎的文章, 說那是她國小同學。 我還真的很認真地寫信到報社要幫我娘找人喔, 不過當
    然是沒有回音。

  • 菜鳥醫生上前線


    圖書館借的。 剛好幾本書名有"醫生"的都擺在一塊, 便都拎回家了。 王智弘在台灣念到小學畢業, 赴美念書, 前半本寫的是在哈佛念書的事情: 同性戀室友, 櫥櫃裡的秘密, 在精神病院的實習等等, 中
    間夾了一份關於到美國求學的問答集(有些題目讓我覺得很好笑), 不管問答都沒有比較有建設性的深度。 後半本寫的是在舊金山市立醫院當小兒科醫生遇到的事情: 不是生病是不識字的迷路老人, 長滿頭蝨
    的病人, 大師的治病兼治心病, 整容的隆乳手術等等。


    跟什麼少年醫生比起來嚴謹了許多, 也感覺得到王醫生是真有所感, 美中不足的是為文遣字用詞的能力還是不太足夠。 哎, 還是說, 考慮到作者只念了六年的中文, 這已經是表現很棒的了呢?
    總覺得醫生這行業是最能看盡生死無常人情冷暖的了, 要有隻生花妙筆能寫出這些故事一定能道盡生命的精采與對人生的智慧。


    不過我倒是好奇, 作者的資歷*顯赫* -- 曾獲全美最優二十名高中生首獎、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新英格蘭醫學研究獎、哈佛大學醫學博士,代表畢業生致答詞 -- 我相信這一定代表著真的聰明才
    智, 但是畢業之後, 成為正式醫生之後呢? 在書中沒有提到的專業領域, 他是不是深入什麼樣疑難雜症或病理藥學研究或出著質精量多的論文? 我其實更好奇, 年輕時這樣的資歷之後是不是繼續為病人為
    醫界累積份量, 成為某科或某病的權威, 亦或, 就是這樣看病下去?


    另外就是覺得他們家小孩的名字取得真有禪意: 智觀(姐姐), 智弘, 智貞(妹妹), 通通是醫生呢! 能夠所有小孩都有能力也有興趣當醫生, 真是不容易! :)

  • 怪奇馬戲團


    圖書館借的。 向達倫的第一集。 其實我沒真的那麼喜歡這個系列, 但是因為真的輕薄易讀, 我還是很願意借回家享受一下純娛樂的閱讀。


    因為第二集有講過向達倫之所以變成吸血鬼的原因, 所以這本書就像是有對話的鋪陳板, 用兩百多頁(同樣的, 少少的行樹跟大大的字體)的細節來說兩頁可以說完的故事。 一切從奇怪的傳單開
    始, 宣傳怪奇馬戲團的演出, 達倫一夥四人都想去看, 可是一張傳單只能買兩張票。 史堤因為是出主意及金主, 所以拿得第一張票, 達倫很註定地搶到第二張票。 當晚來到古老的戲院看表演(這樣又可以
    花去很多篇幅), 史提居然認出鬼不理是吸血鬼, 在散場後留下來要求鬼不理收他為徒, 他也要當吸血鬼!


    一切都被達倫看到, 但是他對毛蜘蛛八夫人比較有興趣, 趁夜裡去偷來關著蜘蛛的籠子(嗯, 要不是鬼不理放水, 哪那麼容易被偷?), 花了兩個禮拜跟八夫人培養出默契, 直到史提來訪, 要
    求一起演出。 這時達倫的妹妹安妮突然闖入達倫房裡, 被蜘蛛嚇得尖叫, 達倫一時失神沒控制好蜘蛛, 史提被狠狠咬了一口, 陷入昏迷。 醫生都束手無策, 達倫知道為救好友只能去找鬼不理, 鬼不理要
    求達倫當他的徒弟變成半個吸血鬼才肯救史提, 達倫答應了。 但是在醫院鬼不理以血清救治了史提之後, 達倫反悔奪門而出。 然而他的體能變得漸好, 而後開始有嗜血的渴望... 為免傷害親朋好友, 達
    倫只好再去找鬼不理, 讓他製造一場死亡, 從此才能真正浪跡天涯。


    哎, 我當初的疑惑就是達倫怎麼能這樣就離開家而家人都不聞不問, 原來還有詐死這一節啊! 但這一切史提都看在眼裡也恨在心裡, 僅管此時無能報復達倫跟鬼不理, 或許為以後埋下伏筆吧。

  • 飛行員之妻

  • 銀河便車指南

  • 接骨師的女兒

  • A Week on the Concord and Merimack River

    圖書館借的有聲書。 張愛玲一篇介紹梭羅的文章裡給了這本書很好的評價: "全書分為七章, 每章繪述一天的生活--包括天氣的變化, 情緒的起落和讀書心得等, 描寫細膩, 絲絲入扣, 可以說是一本

    情文並茂的傑作。"(P.151, 同學少年都不賤), 讓我很想讀這本書。


    想到厚厚四百多頁, 我大概看幾百年也看不完, 還是借來用聽的吧。 雖然主講者把書念得很清晰, 沒有"聽不懂"的麻煩, 但沒有劇情的書果然不適合開車的時候聽, 因為總是一不小心就
    晃神, 好不容易回過神來, 雖沒有錯失情節接不上的困擾, 也沒有可以接著故事情節聽下去的喜悅 -- 因為根本不曉得它在講什麼。 總之一盒十片錄音帶聽完了卻沒多少進到腦子裡.. 只記得一些
    key words, such as Confusious。 他真的很喜歡提到孔子喔! 我聽了三本書, 每一本都提到他幾次, 但實在聽不出來翻成文言文應該是論語中的哪幾句。


    也借了Cape Cod, 可是下場還是一樣, 有聽沒有到。

  • 追風箏的孩子














  • Tuesday, April 4, 2006

    [書] 飛行員之妻


    圖書館借的。 簡言之, 是個用空難包裹著外遇的故事。 舊瓶新裝, 但裡面的酒品嚐起來還蠻順口的。


    看完李安的得獎感言, 快九點, 有點想念那次坐在舒服的IKEA椅上用一整晚一口氣看完一本小說的暢快感, 所以拎了這本書, 倒了茶, 拿了包餅乾, 就定位, 馬上進入狀況。 書雖然有點厚, 但是只有350頁。 我每隔15分鐘量著我的閱讀速度: 一百頁45分鐘, 在十一點半把書看完。



    能把故事說得好, 真的是一種功力。 我總是覺得, 看書, 真的不太需要多麼文以載道(雖然閱讀了*有深度*的書還是會覺得很爽), 重點是要能好好地享受一個故事。 Apple給了我一篇"如果牆會說話"的link做為我對亦舒的入門書, 邊讀著邊跟她討論中, 發現我對一本書的評價往往在於它有沒有細節, 不論是場景的描寫, 動作的描寫, 或是心理轉折的描寫。 不太能習慣只有對話而無細節描述的故事, 感覺像在讀劇本, 看沒有舞台佈置演員光念著台詞的戲。


    所以, 這麼簡單的故事可以寫到350頁, 當然都是細節囉! 凱瑟琳在夜半聽到敲門聲, 來訪的洛勃帶來了傑克駕駛的客機爆炸的消息。 在黑盒子尋獲之後更直指導致客機爆炸的炸彈是傑克所帶上去的。 就這樣, 凱瑟琳在震驚/憂傷之中, 在回憶初戀時的甜美, 夫妻間的爭吵, 又要顧及十五歲的女兒的心情中, 悠悠地走過了一半的頁數。 是的, 在我發覺我已經看了半本書而女主角仍在獨自面對空難的哀傷中時, 真的是蠻佩服作者的: 因為我一點都不覺得悶。


    傑克曾告訴凱瑟琳, 他媽媽在他九歲時過世, 而空難調查委員會卻告訴凱瑟琳, 傑克的媽媽是在養老院。 這對一向認為自己對傑克知之甚詳的凱瑟琳不啻是個當頭棒暍。 也因此展開了下半本的故事。 凱瑟琳在傑克口袋發現一些發票隨手記下的筆跡等, 循線追察下去發現是一位空服員的名字及她在倫敦的電話。 親往倫敦登門造訪, 凱瑟琳發現傑克居然在此另有一個家庭!



    "她凝視著海水, 腦海中千頭萬緒。 到底是她, 還是妙雅般藍是機長之妻? 人家妙亞般藍可是在天主教堂結的婚, 妙雅般藍還曉得她有婆婆, 知道丈夫的媽媽人在美國, 也詳知丈夫的童年, 她什麼都知道, 還有個凱瑟琳賴恩都知道。 相反的, 她這個美國老婆卻什麼都不知道, 不知道先生的媽媽其實尚在人間和先生過去的童年生活, 當然更不曉得傑克在倫敦另娶妻室, 還生有一子一女!

    誰才是不折不扣的正牌太太?

    是她這個他先娶, 信誓旦旦要呵護一輩子, 要疼愛一生一世, 最後卻千方百計瞞騙, 卻又不忍拋捨的女人嗎?

    毫無疑問的, 只要她越是挖掘傑克這個人, 越是想要找一個答案, 所有與傑克有關的點點滴滴, 無論大大小小, 無論是正面還是負面的回憶, 都會無時無刻突然地湧現。 就好像在看羅生門或是類似筆法的小說, 說的故事雖然是同一個, 但說的人不一樣, 每個人只要為它加上自己所知道的某一項事實真相, 故事就會有了轉折。 於是故事的結局雖然不變, 但就是因為故事裡的某些細節變了, 聽過事的
    人便衍生了不同的想法與感受。"



    很普通的外遇的故事吧? 但是凱瑟琳在面對先生與另一個女人共組家庭的不堪, 在妙雅家裡的心痛和憤怒和之後一個人流連酒吧的可憐模樣, 因為有著細節的描寫, 讀起來並不因故事的刻板而令人覺得乏味。 只是後來要扯出傑克加入激進派被放炸彈要陷害愛爾蘭共和軍實在是有點扯遠了.. 但也還好, 一路跟進跟出還跟到倫敦的洛勃原來也就是懷疑傑克是走私集團的一員才會盯著凱瑟琳想要查出幕後真相, 要不然--我邊讀邊想說他們孤男寡女的會不會像演電影一樣發生戀情或一夜情--當真是言情小說了。



    這故事讓我想到電視版的"來來往往"。 康偉業不也是在有明媒正娶的糟糠之妻段莉娜之後, 遇到真情投入的紅顏知己林珠, 另組了一個家庭? 究竟該是先來後到, 還是心靈契合比較重要? 當初看完"來來往往"很激動, 可惜沒寫下當時的感想。 啊, 也或許所有的外遇的故事都一樣。 重點是, 之後呢? 看完電視我急著跟倪婉借來池莉的小說原著, 想看看後來同意離婚而後獨立自強的段莉娜的心路歷程, 卻發覺原來這是電視劇加演的--但這一段加得可真是好呢! 看得我眼淚都掉下來了~~ 重點是, 要能放下, 能走出來, 能一個人好好過日子吧。




    Sunday, April 2, 2006

    [書] 斷背山


    在網路上晃到一個讀書會的網頁, 要討論的這本書的副標題"懷俄明州故事集"吸引了我。 老念著要去Montana隱居, Wyoming就在隔壁, 應該有著類似的自然原始與廣漠的大地。 找到英文書名, 圖書館的網頁上一搜尋, 咦, 有中文版? 一如往常, 立即捨英文而就中文。



    書借回來放在待看的幾本書的最上方, 老公進來看到, 大喊"斷背山"。 咦? 這本書應該蠻新的, 你也知道? 原來老公不看書但是看新聞, 所以他知道李安導的這部片剛得獎。 我倒是不曉得電影, 只覺得居然能借到這樣熱騰騰剛出版的"新"書, 好感人呢!


    借到書是聖誕節前, 中間又借給Remy, 拖到現在才看完--哎, 老實講我沒有很被吸引。 書翻開來, 第一頁第一句一讀, 馬上就知道這是該欣賞原文的文字而不是看中譯本的小說。 紀大偉在這篇用英文讀小說講得好, 速度與障礙, 我需要這些障礙讓我咀嚼/思考。


    但我很懷疑我會不會去找英文版來看, 尤其看到人家說原文也是很多俚語, 不易懂。 整本書讀下來, 很鮮明的印象是粗獷, 貧苦, 和困阨。 那塊貧瘠而多災害的土地(嗯, 用"土地"來講美國
    會讓我覺得很奇怪), 和其上為著辛勞的討生活的人們。 原始天然的景觀不在, 有的只是人在其間的渺小, 和渺小的人們庸庸碌碌的一生。 人生有沒有選擇? 可不可以選擇? 需要怎樣的條件(如教育如家庭經濟)才能做選擇?


    Remy問我說, 看完書/電影之後還會想去那種地方住嗎? 我說會啊。 因為立足點就已經不一樣啦! 如果有一天我會到那裡去退休, 那一定是我已經存夠了足夠餘生的錢才會去那邊享受大自然! 我不需要跟自然抗爭, 與土地依存, 只消不虞匱乏地享受自然的無情與柔情。 這是不一樣的故事。



    是的, 電影我也看了。 我的感想是: "風景真的好漂亮! 尤其第一次出現那一大群羊, 趕羊上山的那一幕, 真是可愛又壯觀! 還有他們年年約會的河畔, 逝者如斯夫的水流, 清靜而遺世獨
    立, 我都能感覺到北國的那種冷冽如流水的空氣了。" 在多少感動激動得熱淚盈眶的"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斷背山"之後, 這樣的感想會不會被打啊? :)


    因為先看過書了, 所以我知道它在演什麼, 也知道它接下來會演什麼。 (好奇怪的句子)。 於是我從頭到尾就在很認真要聽懂他們到底在講什麼中度過--因為看過書, 我知道他們應該是在講什
    麼, 可是我就是想聽懂每一個細節! 一部片就在這樣奮力而無能為力地想聽懂中結束, 直到片尾的歌曲響起--啊, 我聽得懂啊! 我每一句歌詞都聽得懂啊! 為什麼剛剛片子裡講的話我都聽不懂勒???



    因此, 我一直以為, 是因為迷失在語言之間所以我沒有震憾也沒有感動。 除了風景之外, 真的讓我回味無窮的, 反而是書上沒有的, 恩尼司和他女兒間的互動與對話 (哎, 這一段剛好聽得懂)。 我相信這是一片好電影, 影片拍得很細膩, 主角配角的演技也很好, 感情自然, 故事很棒, 可以構成一部好電影的元素它都有。 但, 這不是唯一一部講同性戀講禁忌的愛講不能結合的愛, 為什麼它格外感人? 一個愛著/強求著他得不到的人, 一個畏畏縮縮不敢順自己的心承認自己的愛, 這樣一再上演的, 原因可以隨機換成是性別階級年齡身份現實等等的"愛情"故事, 究竟哪裡特別, 為什麼感人? 是我無心無肺還是我不懂被壓抑的感情? 但, 嗯, 我為什麼要知道別人到底是為什麼感動? 單純喜歡一部電影也就是了。



    不過, 書裡的男主角們都長得非常不怎麼樣, 而且是在窮山惡水間求生存, 不是電影裡那個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