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16, 2008

[書] 狼兄弟-遠古幽暗的紀年系列之一


Wolf Brother-Chronicles of Ancient Darkness


很簡單可愛的一本小書。

常在圖書館的架上看到它。 美麗的紅土封面包著透明的厚書套顯得特別乾淨, 在滿架磨損泛黃的書堆中很是一枝獨秀。 照面過那麼多次, 卻因為副標題那幾個小字總讓我沒想把它取下來翻翻。 這"遠古幽暗"總讓我想到黑暗魔法, 滿地奔跑的野獸跟長相詭異的史前怪獸。 我對打打殺殺的奇幻作品不是那麼有興趣, 對動物更是能避之就避之, 就這樣無緣至今。

後來還是借了回來, 想說帶著在墨西哥時看。 旅行時帶小說最容易打發時間了。 不過後來沒帶這本書。

儘管把它從書架上帶回來很困難, 一翻開來閱讀, 進入故事倒是一點也不困難。 十二歲的托瑞克跟爸爸相依為命, 他們不僅不跟族人一起生活, 還刻意避開人群, 單獨在森林中過活。 故事一開始, 被邪靈附身的熊猛烈攻擊托瑞克的爹。 臨終之前, 托瑞克爹要托瑞克發誓往北方去, 在天上的紅眼(不知是不是天蠍那一顆美麗紅星)昇到夜空的最高點之前找到世界靈棲身的聖山。 父親說托瑞克的守護者會找到他, 幫他找到往聖山的路。

為什麼? 怎麼找? 父親原以為未來的路還漫長, 有時間再慢慢說, 但突然之間一切就來不及了。 小男孩必須單獨踏上危險的旅途, 達成任務。

孩童的冒險與成長。 永恆的主題。

這是個人類還沒有進入農耕的年代。 所有氏族都在森林中以狩獵為生, 各有各的守護者。 托瑞克的父親是狼族的人, 他的母親來自海豹族, 後來跟托瑞克一起去冒險的芮恩是渡鴉族。 森林南邊有蛇族, 海邊有鯨族跟鮭魚族。 人們衣服上肩膀處會縫有各氏族圖騰動物的毛, 讓守護者與自己同在; 吃飯時也不忘先獻上一份給氏族的守護靈。 在這個世界, 每個人都有三個靈魂: 氏族靈魂、名字靈魂以及世界靈魂。 在這個世界, 人尊敬死亡也尊敬前人。 人將死時, 要用赭土畫上死亡印記。 那是大地暗紅色的血液, 用來幫助辭世的靈魂們認出彼此, 以便在來世重聚。 赭土畫圈圈在兩個腳踝上標示名字靈魂, 在心臟上方標示氏族靈魂, 在額頭標示納路亞克-世界靈魂。 人死亡後五個夏天內也不能提到這個人的名字。 在這個世界, 能幫人治病/預知天氣/夢見獵物藏身之所/使用魔法, 仰仗的是族裡的魔奇師。 在這個世界, 人們聆聽森林的脈動, 傾聽自然的聲音, 與萬物同在。

托瑞克的守護者現身的時候還是小狼。 做大水的時候牠正在高地上玩, 但是牠的家人都來不及逃生。 不了解為什麼父母兄弟姐妹都躺著不動不理他了, 悽哀的孩童狼語讓人同情, 也解釋了牠對能與牠對話的托瑞克一見傾心的信賴。 又餓又累的牠遇到又餓又累的托瑞克時, 托瑞克本來是要把牠宰來吃的--但總之, 兄弟般的情誼慢慢建立起來, 一人一狼都不再孤獨, 自此結伴闖天涯。

書中有些章節會用小狼的口吻說話, 我覺得很可愛。 比方說奪走牠家人性命的是"流得很急的濕", 托瑞克有時候是可憐的"無尾高個子", 因為他幾乎沒有嗅覺和聽覺, 尤其在"黑暗"裡, 他喜歡一直盯著那一團"會咬人的亮獸"。 有時候他會把後腳的爪子直接拿掉, 有一次更恐怖, 連皮都剝下來(P.67)。 而牠第一次見到芮恩時還蠻討厭她的, 這隻"無尾雌性"當時正用那種會飛的長爪子"指著牠的兄弟(P.158)。 小狼的心情故事被提到的篇幅不多, 只是不修飾的口吻讓每一段都很溫馨, 人類和自然的一切在牠眼裡只剩下最簡單的原型, 天真簡約, 卻直指核心。

落入渡鴉族人手裡的托瑞克差點被殺。 在這裡, 他發現自己是預言中的"傾聽者"。 "身為一個狩獵者, 最重要的特質就是學會傾聽--必須去聽懂風和樹想告訴你什麼, 必須去聽懂其他狩獵者和獵物訴說了什麼森林的話語。 也因此, 身為狼族魔奇師的托瑞克爹沒有教他魔奇術, 只教他狩獵, 運用機智。" (P.346) 傳說中可以讓影子瓦解的傾聽者。

另一個預言裡提到三項"納路亞克"。 「萬物中至深,溺斃的視線。萬物中至古,岩石的咬噬。萬物中至冷,最暗的光芒。」 要能找到謎語中的這三樣, 世界靈才會幫助他摧毀那隻熊(p.168、169)。

幫助托瑞克逃跑的芮恩善於射箭, 率真勇敢卻又不失小兒女的情態, 很討人喜歡。 兩人一狼再次歷經艱難險阻, 終於找到了這三項"納路亞克", 成功摧毀了熊。 只是我本來以為接下來前往聖山時至少會有三個難關分別要靠這三項物品來解謎過關才能來到聖山求得世界靈的幫助, 結果竟只是通通奉獻出去就了事了。 這三物原只是用來做為歷險的過程, 不是結果。 只是說真的, 這三樣考驗"好像"並沒有那麼難啊... 。

可是我喜歡它的簡單。 喜歡它蔥鬱的林色, 壯闊的冰原, 和人與自然緊密結合的原始與真誠。 有人說它是石器時代的哈利波特--還好我沒先看到這廣告詞, 要不我肯定就不會看這書了--我覺得它們一點都不像。 這書不黑暗不複雜不囉嗦不故弄玄虛, 單純, 乾淨(老是想到那個很棒的書套), 萬物有靈, 萬物有情。 我愛這樣的世界。

Tuesday, April 15, 2008

[書] 群(上下)


gkw問說德國作者的群好看嗎。 咖啡貓說"還算精采啦,像看好萊塢災難動作片"。 我說"群還不錯看啦..。 只是我看了很久很久說...。 不太喜歡它像電影一樣分鏡多線並行看到我都花了。 不過應該是拍成電影場面會很壯觀的那種"。

嗯, 上下兩本加起來快九百頁, 捧著看到手都廢了, 有多少個夜看它看到睡著, 就這樣兩句話做結, 哈哈。

話說某天爬完山之後要找地方吃飯, 看到新開幕的鹿港小鎮又喜又疑, 喜的是有新餐廳可試, 疑的是新開張的店怎麼沒有嘗鮮的大排長龍。 進來一看才知道是舊瓶新裝的阿宗麵線, 除了店名換了, 一切如昔啊。 我不愛阿宗(為此還跟山友吵過幾次), 不過既來之則安之, 點了個鹹酥雞(還意外地蠻好吃的), 我就繼續沉浸在正準備引起驚濤駭浪的甲烷水合物當中。 鄰桌的男子突然按捺不住似地堆滿笑容跟我說話。

"請問你這書是Cupertino的圖書館借的嗎?"

"不是耶, 是在Milpitas的圖書館借的。" 我一時有點錯愕, 很順口地就回答了。 答完才想起我這書是預訂的, 雖然是在Milpitas取書, 搞不好真的是從Cupertino來的。

他說他在Cupertino的圖書館借到下冊, 一直沒看到上冊, 所以從下集開始看起。 我笑說我只有上集, 也還不知道下集在哪裡。 嗯, 似乎我的下集在他那, 他的上集在我這, 真想跟他說那我們來交換吧, 這樣都不用等了。 不過我當然還是忍不住跟他提到圖書館很方便的網路預約系統--真的真的, 不管書在哪裡, 只要手指輕輕一點就可以安心翹腳等待, 不好好利用真是太可惜了。 (不過越多人知道是不是搶新書的競爭會越激烈?)

讀著的時候真的想到的都是:拍成電影一定很壯觀。 可以搞電腦特效搞到很爽的災難片。 但作者的文字功力也真不賴, 鯨魚攻擊那一段跟大陸棚骨牌似地連鎖倒塌海嘯撲天蓋地而來的時候, 我真的是看到大氣不敢喘, 很入戲地跟著駭人聽聞一番。 用文字能臨摹出臨場感的寫實, 真的很過癮。

但儘管如此, 有不少我實在看不出它究竟是在講什麼的句子, 錯別字也著實不少, 還是有那麼點小小的美中不足啦。 後來才發現這原是大陸譯者翻的書。 但我想, 算到底應該還是編者沒盡到校稿的責任吧。

雖然緊張的時候頗入戲, 可是海嘯結束後, 放下書, 我真的是喟然長嘆。 今天, 只要它淹的不是加州不是灣區, 明天上班, 工作還是要繼續。 已經結束的不會再說話, 其他的都只是隔岸觀火。 管它沖掉了多少土地壞了多少家園死了多少居民, 沒有人會說那我們來想想大自然為什麼反撲想想我們能做點什麼愛護地球所以project delay個半個月吧。



美國人的戲份在下冊裡突然加深了。 雖然覺得作者描繪這種大美國主義實在是很淋漓盡致, 我卻也偷偷想著作者只是想傳達某種事實還是在影射些什麼。 以黎為主角的這些美國軍方就是很典型在好萊塢片裡可以看到的那種只有美國能當世界霸權, 其他非我族類必殺的自大狂, 這是大自然永遠不能寧靜的事實之一。

書中的美國總統說: "只有一個信仰上帝的物種。 這就是人類。 大海裡的這種生物有多聰明, 這是另外一個問題。 它是否有權和我們一樣共享這顆星球, 我們可以深表懷疑。 聖經沒有預言過這種生物。 地球是人類的世界, 是為人類創造的, 上帝的計畫就是我們的計畫。" (P.542) 這是大自然永遠不能安寧的悲哀之一。

所以我甚不同意書介這第一句: "當大海有了智慧,第一個念頭竟是殺人……"。 雖然災難頻傳, 我始終不覺得大海是想殺人, (我比較是"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一德以報天"的信徒), 反倒是驚訝於書中提到的諸多人類*破壞*自然的數據。 比方說長滿了煉油平台的北歐陸棚。 人們怎樣要貪著去壓搾這顆地球。 最真實的觸目驚心。

因著這些討厭的美國人嘴臉(可它又是那麼真), 下半場的災難就沒有那麼驚心動魄。 不知道是陸上的傳染病缺乏海洋的主題還是我對美國比較沒有同情心, 被爬上陸地的無腦螃蟹攻陷的紐約長島華盛頓特區讀來有些隔靴搔癢, 我甚至無聊地想到, 哎, 不知股市還開不開市啊... 。

然後讀到這一句: 他還有遠比這事更大的挑戰要處理。 他正面臨人類有史以來遭遇的最大挑戰。 但這和他的生活毫無關係。 他的生活完全是另一回事, 海嘯, 甲烷災難和瘟疫在其中不占一席之地。 (P.556)

就是這樣啊。 我驚呼。 上半場演完時我的想法。 災難片再演得如火如荼, 日子還是這樣過呀。 這是因著人類堅韌的生命力, 還是因著無能為力的冷漠啊?

我最愛的就是這一節安瓦納克父親過世時, 他返回極圈裡的故鄉努納福特時所勾起的種種。 主角之一的安瓦納克是伊努特人。 19年前他告別了每天爛醉如泥的父親離開了失落沉倫的故鄉, 19年來他盡力想遺忘想擺脫的, 故鄉和過往。 如今, 他在這裡。 伊努特人的藝術中心跟首都多塞特角。

不想上網去查是不是真有這樣的族人這樣的地方跟這樣的故事。 是或不是, 這世上仍有太多如此的真實存在。 被人們幻想或思念的反璞歸真, 被人們遺棄或蔑視的崇尚自然。 就災難片而言這一節顯得離題, 可是卻在蒙塵的變調地球中熠熠生輝, 比緊張懸疑更迷人。

(P.558-559)在母地。 這個辭表達了伊努特人全部的人生哲學。 在母地的意思就是離開保留地, 整個夏日在海灘或冰沿紮營, 垂釣, 獵捕鯨魚, 海獅和海豹。 伊努特人獲准為了生活需要而捕鯨。 人們帶著遠離文明所需的一切, 將衣物, 裝備和狩獵用具裝載到雪橇或船上。 他們去的那塊陸地尚未被馴服: 廣袤無垠的平原, 人們數千年來就在其上漫遊。

母地上沒有時間感。城市和保留地固定好的世界秩序不再存在。 距離不再用英里或公里計算, 而是以天數計算。 兩天到這裡, 半天到那裡。 如果路途上有無法預見的障礙需要克服, 例如冰堆與壕溝, 五十公里又有什麼意義呢? 大自然是無法計畫的。

人們在母地上只活在現在。 因為下一瞬間絲毫無法預料。 母地有其韻律, 伊努特人順從它。 數千年的遊牧生活讓他們學會, 順從即為主宰之到。 直到二十世紀中期, 他們都自由自在地漫遊在母地上, 居無定所比落地生根更符合他們的本性。

如今情況改變了。 世界期忘伊努特人從事固定的活動, 成為工業化社會的一員, 伊努特人似乎同意了; 而回報是, 伊努特人獲得承認, 不再像安納瓦克孩提時代那般受拒。 世界把它取走的部分事物還給他們, 更重要的是給了他們一個視角。 在這個視角裡, 古老傳統和西方標準可以並駕齊驅。


好啦, 我還是想抱怨一下, 怎麼跟演電影一樣到最後人都死光光了勒...。

Sunday, April 13, 2008

[書] 密密語


看完"最後的貴族"有種不能動的感覺(哎, 看到好看的書除了一個好字啥也說不出來)。 沉寂了一早上, 在炙熱午陽下的院子揮汗做了半天農, 調整灑水系統淋了半身濕, 才有了些舒展。 到圖書館借回兩本應該可以不用頭腦的偵探懸疑小說, 擱在腳邊又到網路上來去晃盪, 心裡有點實又有點空。 站到書櫃前盯著那一格買了好久卻始終沒看的書, 取了三本薄的。 這時候需要一些很簡單很簡單的。

可這書也态簡單。 一頁一首詩, 三行半頁不等。 閱畢, 同時啟程的晚餐還沒回到家。 簡媜實在不該寫詩, 我邊看邊悵然。 或許這樣印書成本便宜, 可是不該不該。 她一貫美麗的文字不在詩裡, 又為了言簡意賅而意境不到。 尤其輯二:一念繫三千世界。 文不文, 詩不詩, 得自前朝的陳腐詞彙太多, 不白不文不今不古。 輯三:流水線索則感覺像精簡版的十句話, 要說人生智慧則覺得缺了點餘韻。

於是反倒覺得輯一的詩還好些。

人之卷情人之二標題水草。 我是一株準備遠行的水草。(P.5) 噫, 書外的水草惜書裡的水草啊。 水草沒有準備遠行, 不過水草沉浮在手指下的腦海中的眼睛裡的文字間, 有些漂得不知所蹤。

情人之六江,曲又曲。 十里煙雲的路口, 什麼話都不宜多說。(P.9) 不宜多說, 只宜用眼探路, 因為沒有走的那條路永遠不知會是什麼模樣。

旅人之一一只袋。 旅人的袋繩用夢想做的, 在不願醒的時刻, 愈背愈長。(P.18) 已經不相信流浪也不相信夢想。 希望生命中再也沒有不願醒的時刻, 而該做想做的清單越來越少。

浪人之四撥弦。 瞎婦自有身世, 旅人自有腳步。(P.28) 而大家兀自匆匆走過。

事之卷花事之三孕。 人們若興了賞花的野趣, 你當知道, 是賞我心中的你。(P.50) 和你胸壑中一花一世界的宇宙洪荒。

地之卷來世地之六在迷途。 如果不會, 迷路的故事就不值得記載了。(P.113) 前三句的如果寫得不美, 但迷路的故事總是迷人, 記載更添了多情。

然後看到寫成後記的回音, 才有點釋懷。 她也自知不該稱詩, 然稱小品似乎又有點強作解人。 糾結了兩百多頁的蒼白終於綻出了點亮麗, 不僅是習慣了的她的文字, 還有這以文字安撫生活的寫照。 簡媜還是該寫散文的。

生命中出軌的情事,都當作是遠遊。原本應該端坐綢繆下一本散文集,忽然,小品先來扣門。好比趕路人,明明該尋野店投宿,卻拐彎去探問桃花的開法。

逐漸習慣以文字安撫生活,遇著心情的潮汐,只要坐下來寫幾段不著邊際的文字,彷彿險濤駭浪都近不了身。偶爾必須逼視殘破的現實,也是逃,找家小咖啡館鋪紙,筆一拿出,世界就安靜了。現實當然還在,經過文字裡的南柯一夢,世事好比榕樹掉豆、柳絮拂眼,撿它做啥?(P.217)

......

平生不寫詩,偏偏飲水蜷臥之際常浮現詩的意象。縱使某些文字掉入詩缸,我還是大而化之稱為小品吧!不敢侵犯詩國,惹得蠻夷入侵之嫌。小說之筆若比為大刀闊斧取其勢,寫散文就是木杵搗臼取其精,寫詩的,恰似一支金針度與人。 (P.218)

...

總近二十年來小品、短句篩成一小堆,窸窸窣窣,舊情新嘆交響著。聽在耳裡,恍如多年前曾對遠山吶喊,如今那山才把回音放出來。

若我們在懸崖邊站得夠久,能否聽到前世的回音? (P.220)

Friday, April 11, 2008

[書] 失物之書(The book of lost things)


我很喜歡故事的前幾章節--當大衛還在現實世界中時。 尤其第一章, 大衛小心翼翼地, 依著他自己想出來的方法過日子, 希望生病的媽媽會趕快好起來。

"事實上,所謂「失去」的過程相當漫長。奪去他母親生命的病,像個賊兮兮、怯生生的東西,從內裡悄悄慢慢啃囓,緩緩耗盡裡頭的光亮。" (P.27)

"他做盡一切,只希望能讓母親活著。他祈禱。他盡量聽話,以免母親得為他犯的過錯受罰。他在屋裡躡手躡腳,盡力不發聲響,跟玩具兵玩戰爭遊戲時也會壓低音量。他作息固定並努力遵守,因為他相信母親的命運跟自己的行為息息相關。下床時,總讓左腳先著地,才放下右腳。刷牙時,總是數到二十,次數一滿就立刻停下不刷。碰浴室水龍頭與屋內門把時,總要固定碰滿幾次:奇數很不好,偶數就不打緊,二、四、八特別討喜,但是他不喜歡六,因為六是三的兩倍,而三又是十三的個位數。十三真的很不祥。

如果頭撞上了什麼,為了維持偶數原則,他就會多撞一回——偶爾還得反覆撞個幾次,因為頭要不是碰壁反彈,亂了次數,就是因為頭髮不如願地掃掠過牆。他撞得那麼用力,頭殼也疼了,暈眩欲吐。在母親病最重的那一整年,他每天早上起床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同樣的東西從自己的臥房搬往廚房,晚上睡前再全搬回臥房,包括:一冊小開本格林童話選集、翻得老舊折角的《磁力》漫畫集;童話集還得精確擺在漫畫本正中央。晚上,兩本書的側邊要緊靠臥房地毯一角安放;一到早上,則擺到廚房裡他最愛的那張椅子上。藉著這些方法,大衛就能出些心力,幫助母親活下去。" (P.27-28)

和諸如這樣的句子:

"這個新世界讓人痛苦得無法負荷。他那麼賣力嘗試過:他謹守例行作息,小心翼翼數數。他循規蹈矩,生命卻擺了他一道。這個世界跟故事裡的世界不一樣。故事裡的世界,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循著正路走、遠離森林,就保證安然無恙。若某人生了病(譬如說,某個故事裡的老國王),那麼他的兒子就會被遣去尋找靈丹妙藥、生命之水。如果其中一個兒子勇氣十足、忠心誠意,就能救國王一命。大衛一直很勇敢,媽媽更是堅強。最終,勇氣畢竟不夠,這世界並不因此給予獎勵。大衛愈往這想,就愈不情願當這種世界的一分子。" (P.37)

只因為很真。 生命中不能盡如人意的真。 生命中諸多無能為力的真。 擔憂, 畏懼, 嫉妒, 忿恨, 不滿。 十二歲小男孩的孤獨身影立時便浮現在眼前。 隨著母親病情的變化, 死亡, 到父親另娶, 後母羅絲生子, 在鄉下地方避開二次世戰的空襲, 太忙碌而少了關心的父親, 隨著生活負擔而失去耐心的羅絲..., 小男孩的思維舉止反應都讓人感同身受。 迷戀於類似上述的句子中, 我發現我寧願大衛是在現實中長大。 或許殘酷或許不如人意的現實。 因為一頭鑽進童話故事中畢竟是太"夢幻"了。

當大衛穿過林子, 遇到守林人開始, 我便對故事本身及主角失去了興趣。 之後翻看了數十篇稱好的讀者評論, 我不禁又落入了當初讀"追風箏的孩子"時的困擾: 為什麼就是我不覺得好, 不覺得感動?

想到電影"Sideways"裡的幾段對白:

某人問(忘了是誰了): What is the subject of your book? Non fiction?

主角: Uh, no. It's... it's a novel. Fiction. Yes. Although there is quite a bit from my own life... so I suppose that, technically some of it is nonfiction.

某人: Good I like non fiction. There is so much to know about this world. I think you read something somebody just invented, waste of time.

我是那種相信生命無窮但想像力有限的人, 相信真實人生比能訴之文字的小說情節更詭譎更不可思議更變化多端更苦難更深沉更深刻更讓人無言以對, 所以以前我很少看小說, 就是覺得花時間在別人想像出來的故事中沒意思。 不過現在因為仰賴圖書館維生只好生命力很強韌地改變閱讀生態... 所以當故事開始鋪展開來的生活環境已經如此真實如此艱難, 卻還要鑽進變調的童話中(就某方面而言是純想像/純心理狀態中)來推演孩童出發冒險成長的經歷, 對我來講實在沒有說服力。

最沒有說服力的是那個駝背人。 天下難道就再也沒有其他的小孩會因為嫉妒孤單覺得被忽略被遺忘而願意"出賣"自己的小弟弟小妹妹嗎? 這樣攸關生命的大事, 他卻不惜艱難險阻地一路幫大衛披荊斬棘(好啦, 沒那麼誇張)鏟除危險障礙, 還不斷藉由各種威脅利誘來試鍊大衛, 落得自己生命隕歿卻成就大衛的蛻變, 這位不知是壞得太單純太表面還是上帝派來幫助'欲降大任於斯人也'的駝背人的心路歷程其實更吸引我(但書中當然沒有這些心理描述...)。

這書要怎樣定位其實不關我的事, 但對我而言, 要說是給成人看嘛, 只為"成長"而存在的這些童話旅程實在流於表層過於簡單; 說是給青少年嘛, 書中那麼多斷頭的開腸破肚穿胸而過的血腥又流於太膚淺的黑暗。

不難看, 只是當最後, 我跟醒過來的大衛一起發現, 在旁邊陪睡的竟是(果然是?)蘿絲--還為大衛的甦醒而開心落淚, 我不禁失落於大衛尋得的失落的美好.... 還好還好, 故事沒有結束在"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最後一章短短的, 卻上演了一生的悲歡離合, 總算是畫下一個頭尾呼應的句點。

灰鷹介紹得好。 當初就是看了他這篇序(外加在網上喵來喵去的一堆試讀廣告之類的)讓我記牢了這書想看。 看完書再讀他的文章, 還是覺得他寫得好--這本書最promising的都在裡面了, 書本身讀不讀反倒無所謂。 頂多再看幾篇已經翻成中文的童話典故吧。

Thursday, April 3, 2008

[書] 時間迴旋(Spin)


我覺得書裡最迷人的是時間。

如果二十年後會世界末日, 你還要不要認真工作努力存退休金? 如果一百年後會世界末日, 你還要不要生個可愛的娃娃來繼起宇宙之生命(並期待那一代的人能在地球毀滅之前找出解決之道)? 如果是五十年後, 這答案又該是如何?

從來, 都只是天上一日人間十年。 但如果有一天反過來, 人間一日天上幾百萬年呢?

1秒=35.97年, 1分鐘=2158.2年, 4.38分鐘 = 10000年。 一層隔絕了地球與整個宇宙的時間透析膜帶來這樣一個算式。

突然之間, 人類最最需要的"時間"就有了。 發射一艘載有生命的太空船到火星去, 睡個覺起來, 荒地變良田, 平原變城市, 演化已經繁衍了幾千代。 只是, 太陽會膨脹到把地球吃掉的那一天, 也提早到這一代人類可預見的未來。

眾星熄滅的那一夜, 羅頓家在辦宴會。 十二歲的泰勒跟十三歲的異卵雙生兄妹傑森跟黛安正在院子裡觀星。 這個所謂的十月事件之後, 月亮再也不曾出現, 而頭頂上發光發熱的, 不再是活生生的太陽。 雖然潮汐依舊。

可是生命還是要照舊。 時代的巨輪一直往前滾。 有個有錢有權有勢的爹艾德華再加上過人的天賦與無比的信念, 傑森投入科學, 致力於這件事的始末發展後續。 黛安跟著在一場靈性座談會認識的賽門, 投身於新國度運動。 末日的氛圍呀, 宗教狂熱/享樂份子最知道。 而泰勒在艾德華的經濟贊助下, 念完了醫學院, 後來被傑森延攬到他的研究機構工作。 在這裡, 泰勒有機會接觸到各種一手資料, 並有機會近距離跟來自火星的萬諾文接觸。

泰勒的媽媽在羅頓家幫傭, 是永恆的溫暖母愛形象。 沉醉於酒精中失去自我的雙胞胎母親卡蘿原來暗戀泰勒媽媽多年, 所以兩家近距離地住了這麼多年。 艾德華應變而起, 從叱吒風雲政商界到被時代淘汰。 曾有一段閒錢可以揮霍度日又能單純相信某種理念, 卻在新國度運動失敗暨長長的公路逃亡後悄然離去的賽門。 即使重病也要隱埋也要用重藥換回寶貴的時間為自己一生功業畫出圓滿的句點的傑森。 而黛安, 將所有信託放在賽門身上, 緊緊相隨且尋求的, 她所“想要”的,卻偏也是她“不需要”的。 父子衝突, 夫妻失和, 哥倆情誼, 情愫暗生, 階級間的家人親密度; 基因用藥, 黑道追殺, 公路搶劫, 長征救人, 海上逃亡, 末日亂世, 國際局勢(那個一意獨行的中國啊), 火星殖民, 異形智慧生物, ... 一項項拆開來, 其實每個人都樣板, 每種關係都無新意, 每個劇情都老套, 大雜燴似地煮了一鍋, 可是在頗抒情的文字中, 卻是嘗來溫度正暖濃度正豐的湯煲, 讀來非常迷人。

真要講, 只能說書實在太厚了, 我從椅上坐到沙發上再躺到沙發上, 不管什麼姿勢都覺得書好重手拿書拿得很酸。 可是還是欲罷不能地往下看。 這種吸引人不是在"接下來會怎樣"的懸疑感, 而在於合理又緊密的文字敘述。 不浮誇, 不跳躍, 不散亂, 紮紮實實地描述, 一件件理來, 都是不惜篇幅的細膩, 將這一鍋大雜燴一物引出一物的美味緊密地結合在一起。

跟其他人比較起來, 以第一人稱寫下這個故事的泰勒顯得平面而蒼白。 我不知道他的個性心靈裡究竟是空還是實。 是因為踏實而能放空, 還是因為空無而無需實在, 所以當週遭的人都需要以奮不顧身的熱情或逃避現實的冷漠來抓住一點什麼用以憑附著活下去的理由時, 他卻能這樣無所為而為的冷眼旁觀, 既被動又主動地過日子, 紀錄下這一切。 這一切, 是在*現在*。 公元4x10^9年。 而回憶與現實交織, 個人的成長印記在漸進的回憶中鋪展, 而時間迴旋的真相也在漸進的時光中撥絲抽繭開來。

故事兩線而一, 也就到了尾聲。 這個結尾是整本書裡真正讓我覺得*科幻*的地方。 掩卷, 我當真有點錯愕於如此前途光明又燦爛的結局。 不知該感謝作者還是善良的宇宙智慧生物放了人類一條生路。 後來看到Amazon上面不少人評論說作者的缺點就是收尾總收得不好, 害我一時無法決定要不要再去找他的其他書來看--畢竟, 好的結局可以餘韻繞樑, 而收得不好, 真是糟蹋了一桌美席呀。 或許另一方面來講, 就該是這樣吧, 要讓一切存有希望, 不論是在文學中, 在生活中, 還是在人類的未來之中。


Wednesday, April 2, 2008

[書] 在地圖結束的地方(Timbuktu)


看過的第一本保羅奧思特紐約三部曲, 很愛。 一直想再找他的書來讀。 只是因緣際會的, 圖書館沒有太多他的書, 僅有的幾本我借回來還回去, 始終沒有展卷閱讀。

我愛他故事裡的孤獨, 卻也因為這樣的孤獨讓我後繼為力。

主角是一隻狗。 小小的腦袋裡轉呀轉試圖了解世事的朋廝先生, (前半段的)主人是流浪街頭的社會邊緣人威利。 故事開始在病入膏肓的威利想要在臨死前找到小時候曾經對他很好的老師--已經十七年沒有聯絡的雙聖太太, 於是他們一路流浪到巴爾第摩, 然而威利已經不久人世。

汀泊度(Timbuktu)是離開這個世界的人會去到的地方。 一個在現世鬱鬱不得志的人可以再次充滿期待的地方。 現世地圖結束的地方, 也就是汀泊度地圖開始的地方。

病危。 警察。 逃亡。 夢境與現實交織, 朋廝開始逃亡。 牠遇到了一個很愛牠的中國小孩亨力, 過了一段天堂般的生活, 可是亨力終究是小孩, 他爹不許他養寵物, 朋廝再次流亡。 然後牠遇到了外表幸福甜蜜的中產階級一家: 當機師的迪克, 寂寞的家庭主婦珀莉, 女兒愛莉絲跟兒子老虎。 生活終於歸於平靜, 規律。 直到這一家人要去度假, 將朋廝寄放在某寵物收容所。 高燒又極度不舒服的朋廝再次展開逃亡, 只為了回家。

回得了家嗎? 這一家四口人的的家。 故事結束在朋廝奮力欲衝過車水馬龍的馬路。

好啦, 這些其實不是書中的重點, 只是劇情的發展。 可是我不喜歡狗。 我不喜歡講狗的故事, 或是狗講的故事。 因狗廢書是件愚蠢的事, 但我的確因為這樣始終看不完書。 (也因為同樣的原因, 我不是很喜歡巴別塔之犬, 雖然它跟犬也不是那麼有關係)。 最後只是因為書很薄, 所以勉強看完。

Tuesday, April 1, 2008

[書] Obedience


我常覺得, 把書介寫好, 可能比寫好一本書難。 書可以有一兩百頁去鋪陳去起承轉合, 而書介往往只有幾頁, 只能用精鍊簡短的語言既提大綱又埋伏筆地緊扣人心。 這中間不帶感情大概是很難達成的。 (我常懷疑書腰上或書前書後節取自各種報章雜誌書評之類的推薦有多少可靠性)。 熱情洋溢外加好文筆, 最愛的WC始終在我心中站定天后地位, 灰鷹也是我的書訊來源之一, 他的介紹呀, 是真的有讀過的熱烈推薦還是照本宣科其實字裡行間很清楚, 味道就是不一樣。

這本書就是從灰鷹家看來的。 我實在不是會讀什麼推理呀偵探呀驚悚呀之類小說的人, 可是常常在他家看到很吸引人的介紹就會忍不住跑去找書來看。 在圖書館網頁查這本書時它還在編目中, 喔新書當然更要借回來看囉。

書前頁是這樣介紹的:

When the students in Winchester University’s Logic and Reasoning 204 arrive for their first day of class, they are greeted not with a syllabus or texts, but with a startling assignment from Professor Williams: Find a hypothetical missing girl named Polly. If after being given a series of clues and details the class has not found her before the end of the term in six weeks, she will be murdered.

At first the students are as intrigued by the premise of their puzzle as they are wary of the strange and slightly creepy Professor Williams. But as they delve deeper into the mystery, they begin to wonder: Is the Polly story simply a logic exercise, designed to teach them rational thinking skills, or could it be something more sinister and dangerous?

The mystery soon takes over the lives of three students as they find disturbing connections between Polly and themselves. Characters that were supposedly fictitious begin to emerge in reality. Soon, the boundary between the classroom assignment and the real world becomes blurred—and the students wonder if it is their own lives they are being asked to save.

我覺得這樣的構想還蠻有創意的耶! 可以期待一場精彩的鬥智或各種冷不防的驚嚇。 但是, 誠如Amazon上面好些個評論寫的"with a terrific premise that promises more than it delivers" (書看了一半我就忍不住去看人家的評論), 除了這個美麗的命題之外, 接下來就.. 很匪夷所思了。 再加上我實在英文太爛, 看錯這一句"The mystery soon takes over the lives of three students", 邊看邊等著誰趕快因為修這堂課死掉, 可都等到學期要結束了還沒死半個人, 真是太讓人失望了!

看書最不能忍受的是不合邏輯。 尤甚這又不是奇幻小說。 故事中這位Professor Williams很酷, 他在這間學校教了十四五年, 也拿到終身職了, 可是上課前學生找遍校內的網頁卻找不到一丁點他的介紹, 網頁上期刊雜誌什麼校內出版品上也完全找不到他的大頭照, 出現的不是只露出手就是只露出腳, 絕對沒有廬山真面目。 好吧, 這可能很懸疑, 但是1. 沒有頭的照片你怎麼知道那隻手或腳是他的? 2. 這學校是大到多大沒有人認識這位教了十幾年書的教授, 還是小到沒有人願意做點網頁, 可以讓教授如此神秘? 3. 美國大學生難道都不會去問問學長姊這堂課如何/這位老師如何呢? 再不濟, 也能跟別的老師探聽一下這位超神秘教授吧?

後來用功的學生當然是從google上面硬是找出一丁點神秘教授的資料, 原來教授曾捲入抄襲的醜聞, 但不知是什麼原因(他在系內的人脈夠多夠重)又留了下來。 也是故做神秘的系主任總是欲言又止, 提到神秘教授時總是用模稜兩可的形容詞, 外加神秘兮兮地警告學生不要單獨去他辦公室之類的 --如果這個老師有問題, 系上應該把他辭掉或至少不要他上課, 而不是叫學生要離老師遠一點吧? 這不僅一點都不符合美國國情, 更不符合人情。

教授的授課內容就是找出誰綁架了十八歲少女Polly。 如果學期結束前沒有人能破案, 這位少女就會被殺。 一個學期只有六個禮拜耶! 連quarter都應該有十個禮拜, 不知這六個禮拜的是哪種學制。 而第一個禮拜的課程大綱就是: Polly有個會打她的男友, 有一天她參加完party之後, 回到家發現她爸在看電視等她, 她跟著坐下來一起看電視, 然後就睡著了。 她爹把她抱到床上去睡覺, 第二天起來就發現她已經不見了。 她的紅色車在某處被發現, 但Polly消失了。

如果真的有如此性命攸關, 這樣一個禮拜的解謎份量實在是太混了。 可是我們的主角之一Mary Bulter就已經開始很深陷其中。 Dennis Flaherty是Mary的前男友(書裡也花了不少篇幅在寫Mary對失戀的耿耿於懷), 但他目前搭上年老系主任的年輕老婆, 有一次上床之後, 這位系主任夫人講起她年輕時的故事, 赫然就有"參加完party回到家跟爸爸一起看電視睡著了被抱上床"的橋段! 喔, 這位美豔的準博士候選人系主任夫人跟Polly有什麼關係呀? Brian House比較憤世嫉俗一點, 他覺得這堂課根本就是在瞎搞, 後來憤而不去上課, 但在一次宴會時居然遇到一位"猶抱琵琶半遮面"的自稱Polly的女生!

第二個禮拜上課又多了幾位嫌疑犯。 每一週老師都會寄出一張照片讓他的劇中人更活靈活現, 在其中一張照片Mary赫然發現她最好的朋友Summer跟故事中Polly有暴力傾向的男友勾肩搭背的 -- 很自然地, Mary按下轉寄鍵要問問Summer是怎麼回事。 然後信就退了回來, 校園警察也跳了出來, 打電話威脅說她要再寄黃色照片就要按校規處理。 然後那張照片就不見了。 哎, 我還真不知道要怎樣能讓已經收下來的信裡的attachment自動消失耶! 再者, 難道其他同學的信件裡的照片也通通看了一次就不見了嗎? 還有還有, 就算照片不見了, 也可以打通電話去問問Summer吧! 至於退信這件事, 不出動學校的IT應該不可能搞定吧? IT怎麼可能做這種瞎攪和的事?

一週週時間過去, 嫌疑犯越來越多, 加上教授又請來一位退休警探講一個十幾年前失蹤人口的案件給他們聽, 這一聽可把這個過去的真實案件跟這個虛構的綁架岸串了起來。 三位學生於是跑到那個小鎮去追查當年的案件(Brian的lexus在那幾頁至少出現了一百次, 頗有廣告的嫌疑)--不管怎樣跑來跑去, 都能非常巧合地, 想找的人都在, 要問啥都有答案, 甚至還有不相干的人來提供線索。只除了--教授寫的書在Amazon上找不到, 而圖書館裡館藏的通通只有空白頁! 而"壞人"追他們追了一半竟然就不追了, 這個一半竟也是很巧地, 老師照片上的地景之一!

總之, 我們的Mary小姐的確非常不可自拔地為了追線索放棄了她另一堂課的期末考。 為了劇中人竟能如此執著, 如此奮不顧身, 還蠻符合她對Dennis念念不忘的個性。

書末提到一個1971年的實驗Milgram Experiment (中文Wiki) 來為它的書名作註解。 可說真的, 除了這些學生不知為什麼對這個拯救Polly的課程大綱如此熱心之外, 我還真看不出哪裡有"服從"的影子。

但另一方面來講, 這書的確是page turner, 不用full time就用三個晚上的時間看完了; 因為那些有的沒的故弄玄虛還真是吸引人看下去, 等不及想知道最後究竟是怎麼解釋的。 至於其他的旁支末節(比方Dennis怎麼跟系主任夫人玩欲擒故縱的遊戲之類的, 或者Mary老掛念她另一堂要讀的Paul Auster的The City of Glass裡的Quinn)不僅無聊惱人, 對劇情一點貢獻都沒有, 通通可以跳過--這書大概是拿來練習讀英文時跳讀能力的不錯選擇。